劳动争议仲裁调解书和仲裁裁决书的法律效力,既有相同的方面又有不同之处。
相同的方面表现在:
(1)结束仲裁程序。仲裁调解书和仲裁裁决书送达后,均表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已从仲裁法律程序上解决了双方当事人的争议,即意味着仲裁程序的结束。
(2)确定了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产生了实体法上的后果,双方当事人应自觉履行。
(3)当事人不得再以同一理由、同一事实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如有上述情况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仲裁机关不予受理。但对确有错误或经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向仲裁机关提出,按仲裁监督程序处理。
(4)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和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人民法院为执行调解书和裁决书而发出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和人员必须执行。
不同之处表现在:(1)生效的时间不同。“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仲裁裁决书并不是送达后立即生效,而是当事人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2)提起诉讼的权利不同。当事人双方或其中一方不得就调解书的内容向人民法院起诉,而对裁决书,当事人对其不服或有异议,可在法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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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调解书是由仲裁机关制作的,记明了申诉人和被诉人自愿达成协议内容的一种法律文书。 与仲裁裁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应当写明; (1)申诉人、被诉人的名称、地址、代表人或者代理人姓名、职务; (2)纠纷的主要事实、责任; (3)协议的内容和...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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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调解书和仲裁裁决书的区别是什么浙江在线咨询 2024-04-16仲裁调解书和仲裁裁决书的区别具体如下:1、生效的时间不同。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仲裁裁决书并不是送达后立即生效,而是当事人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2、提起诉讼的权利不同。当事人双方或其中一方不得就调解书的内容向人民法院起诉,而对裁决书,当事人对其不服或有异议,可在法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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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仲裁调解,调解书有何法律效力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05劳动仲裁调解是劳动争议各方当事人,在劳动仲裁委员会的主持下,自愿就劳动争议事项进行的协商,其目的在于促成各方达成协议、解决劳动争议。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一方不履行调解书的,对方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2条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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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调解书是如何产生法律效力上海在线咨询 2022-04-011、使仲裁程序终结。调解书一经生效,仲裁程序即告结束,仲裁机构便不再对该案进行审理; 2、纠纷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被确定; 3、任何机关或组织都要在重新处理该案方面受调解书约束。也就是说,对于仲裁机构出具了调解书的争议,任何机关或组织都不得再做处理。既然调解书须经签收后生效,因此调解书一经签收,当事人不得反悔,但在签收之前应当允许当事人反悔。调解不成或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及时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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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终了后还是公开还是调解仲裁裁决书有效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09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未经法定程序撤销,一直有效。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属于一裁终局的,具有法定应当撤销的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以申请中级人民法院撤销;劳动者不服的可以提前民事诉讼。不属于一裁终局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不服的,都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对于发生法律效力的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未经法定程序通过再审撤销,一直有效。但是,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裁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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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调解书效力,仲裁调解书下达后可以反悔吗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6-121.当事人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八条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九条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