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工伤保险的待遇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31 09:57:17 216 人看过

青海新闻网讯西宁市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已经全部完成,记者9月7日从市社保局了解到,调整后的工伤待遇已从8月30日开始补发。

从今年7月起,我省开始对2008年12月底前享受伤残津贴的1级—4级工伤人员和供养亲属适当提高工伤待遇标准,包括伤残津贴、护理费和抚恤金。

调整后的标准为:1级—4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每人每月增加170元;工伤职工生活护理费按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等级每人每月分别增加132元、120元、108元。供养亲属抚恤金每人每月增加70元,增加后每月实际领取金额低于390元的,调整到390元。

为了确保此次工伤待遇调整顺利实施,市社保局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工作人员按规定对享受待遇的人员逐一核实,确保无差错、无遗漏后计入计算机系统。

同时该局还抓紧时间,确保在最短的时间内将调整后的待遇发放到符合条件的工伤职工和供养亲属手中。据了解,此次共为符合条件的212名1级—4级工伤职工和771名供养亲属调整了待遇,补发的工伤待遇已于8月30日开始发放。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0日 01: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伤保险相关文章
  • 海西州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待遇
    【摘要】海西州工伤保险待遇是什么?据悉,其工伤保险待遇分为造成一般伤害但未达到残疾的、造成伤残的、造成死亡的和职工下落不明情况的四个档次的待遇标准,其中,职工下落不明情况的待遇标准是按照职工是否死亡来进行补助的。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2、造成伤残的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造成死亡的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4、职工下落不明的情况职工外出或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赔偿项目,要分不同情况而定。职工没有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生活有困难的);职工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丧葬费、
    2023-05-08
    322人看过
  • 浙江宁波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职工进行治疗和康复,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医疗和工伤康复待遇。伙食补助费按照当地最低工资35%的标准1、工伤职工住院进行治疗或者康复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按照当地最低工资35%的标准,根据住院期间的实际天数计算确定。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市、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本市、县以外地区进行治疗或者康复的,其所需的交通、食宿费,按照当地机关单位一般工作人员差旅费标准执行。3、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用人单位负责;其近亲属同意护理的,月护理费由用人单位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1、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相关待遇。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按照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退出工作岗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工伤
    2023-05-29
    384人看过
  • 西宁各类工伤保险待遇申领条件详情
    1、伤保险待遇申领(一至四级伤残津贴)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须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拐杖等康复器具,或者康复器具需要维修或者更换的,由定点康复器具装配机构提出评估,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普及型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伤保险待遇申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职工经治疗医疗终结期满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在30日内向单位所在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鉴定为1至10级伤残的工伤职工。3、伤保险待遇申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因工伤死亡的工伤职工4、伤保险待遇申领(工伤医疗费报销)(1)认定为工伤职工(2)职工工伤医疗终结期满不需做劳动能力鉴定的。5、工伤保险待遇申领(配置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须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拐杖等康复器具
    2023-05-29
    102人看过
  • 西安市工伤保险待遇得到提高
    西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出台政策,从11年10月1日起,西安市调整和提高职工工伤保险待遇标准,1至4级伤残的工伤职工,每人每月增加150元。对象范围2009年9月30日(含9月30日)前,经过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月享受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的工伤职工及按月享受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已经纳入养老保险统筹范围并由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待遇的工伤人员,不参加伤残津贴待遇调整。调整标准■伤残津贴等级为1至4级伤残的工伤职工,每人每月增加150元;等级为5至6级伤残的工伤职工,每人每月增加130元。伤残津贴调整后,等级为1~4级的伤残职工,月伤残津贴不足1040元的,调整到1040元。上世纪70年代初处理回乡并按月在原工作单位领取伤残抚恤金的农民轮换工,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月抚恤金调整为800元;因工致残丧失大部分劳动能力的,月抚恤金调整为700元。■供养亲属抚恤金此次规定符合工亡职
    2023-05-09
    96人看过
  • 西安市调整工伤保险待遇通知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工伤保险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市人社发〔2013〕5号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各级工伤保险经办机构,驻市各有关单位: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及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陕人社发〔2012〕11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对我市工伤保险待遇进行调整。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一、待遇调整的对象和范围2012年12月1日前经过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月享受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的工伤职工及按月享受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已经纳入养老保险统筹范围并由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待遇的工伤人员,不参加伤残津贴待遇调整。二、调整标准和原则(一)伤残津贴:等级为1至4级伤残的工伤职工,每人每月增加260元;等级为5至6级伤残的工伤职工,每人每月增加180元。伤残津贴调整后,等级为1至4级
    2023-05-05
    357人看过
  • 宁德工伤保险待遇是怎样的
    工伤保险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受工伤职工的利益。那么,宁德工伤保险待遇是什么?据了解,其待遇是根据职工不同等级的伤残而定的。具体内容见下文。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2、造成伤残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造成死亡的赔偿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4、职工下落不明的情况职工外出或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赔偿项目,要分不同情况而定。职工没有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生活有困难的);职工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宁德工伤保险待遇是什么?其待遇
    2023-05-08
    197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因... 更多>

    #工伤保险
    相关咨询
    • 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待遇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27
      工伤待遇原则规定: 1、医疗康复待遇(含医疗待遇【医疗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留薪期内待遇和康复待遇。其中: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伤残待遇(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保险基金支付】、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根据需要】)或工亡待遇【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 3、劳动合同到期或解除劳动关系的工伤致残职工享受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
    • 山西省工伤保险待遇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6-29
      一、《山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试行办法》已经2004年1月19日省人民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称《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条例》及本办法的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参加工伤保险,由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 西安市工伤保险待遇调整了什么?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4-03
      劳动者在工作期间或视为工作期间受伤的在工伤认定期限内按照工伤认定程序进行工伤认定的,如果工伤认定结果为确认工伤的,劳动者依法是可以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的。那么西安市工伤保险待遇调整了哪些,伤残津贴其中,伤残津贴等级为1至4级伤残的工伤职工,每人每月增加331元;等级为5至6级伤残的工伤职工,每人每月增加274元。伤残津贴调整后,等级为1至4级的伤残职工,月伤残津贴不足2371元的,调整到2371元;
    • 西安市城镇职工工伤保险待遇调整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8-09
      参加工伤保险并按时为职工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已将等级为1至4级工伤职工的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按月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单位的工伤职工和尚未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统筹的老工伤人员,其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按本通知调整后,由用人单位支付。等级为5-6级的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上世纪七
    • 苏州市工伤保险待遇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8-21
      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负伤、患职业病需要接受工伤医疗而暂停工作,由用人单位继续发给原工资福利待遇的一段期间。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