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股东资格被告是谁?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7 21:30:49 242 人看过

确认股东资格纠纷的被告通常为公司。如果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其股东资格的,应当以公司为被告。主张享有股权的当事人应当证明已经依法向公司出资或者认缴出资,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

一、隐名出资人证明出资行为是如何的

隐名出资人可以依据其与名义出资人之间的隐名投资合同或者其他出资事实证明其为真正的出资人。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资格的确认,涉及实际出资额、股权转让合同、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出资证明书、工商登记等。

确认股东资格应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在具体案件中对事实证据的审查认定,应当根据当事人具体实施民事行为的真实意思表示,选择确认股东资格的标准。

二、如何解决股权转让纠纷

1、确定股权。2、确定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一是未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向非股东转让股权时的效力问题: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二是未办理股东变更登记时的效力问题: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股东发生变动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三是股权转让人不实出资或抽逃出资时的效力问题:确定股东是否享有公司的股权,应以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为依据,而不是看股东是否出资,出资是否达到其所认缴的数额以及出资后是否抽逃出资。

三、股东出资不到位是否可以转让股权?

股东出资不到位可以转让股权。公司法虽有股东履行出资义务而对公司享有股权的要求,但公司法规定未履行出资义务或未足额出资的股东对公司负有补缴出资或补足出资额、对其他股东负有违约责任;

并未规定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因此而丧失股东资格。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

可见,股东即使未出资,仍可依据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股东名册、公司章程等主张股东权利,因此出资不到位可以转让股权,但是对于出资不到位应当承担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10: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转让合同相关文章
  • 关于股权确认与股东资格确认的区别是什么
    1、股权是以百分比表示,股东是以名称表示(自然人或单位);2、确认一个股东有多少股权就能确认这个股东的资格。一般认为,可以确认股权存在的证明有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出资证明书、工商股东登记、实际履行股东出资义务或者实际享有股东权利等五大证明。(1)公司章程章程是公司作为社团法人最为主要的象征之一,称为公司的“宪法”。章程是判断股东身份和股权的重要标志。我国《公司法》第十一条规定:“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第二十五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等,并规定“股东应当在章程上签名、盖章”。股东签署章程是其作为公司股东的真实意思表示。公司章程对内是确定股东及其权利义务的主要依据,具有对抗股东之间其他约定的效力;对外具有公示和公信力,是相对人判断公司股东的重要依据。(2)股东名册
    2023-04-13
    481人看过
  • 股东出资确认书格式是怎样的
    一、股东出资确认书格式是怎样的股东出资确认书编号:______________一、公司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二、公司住址: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街________号。三、公司登记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四、公司注册资本:________________(元)五、公司股东:________于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向本公司缴纳出资______________元。(以上投入资金系本人自有资金,在其使用期间能以该资金承担企业的民事责任)该股东自本出资证明书核发之日起,享有本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股东权。本出资证明经公司正式授权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印鉴,方为有效,特此为证。法人代表(签章):___________核发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2023-06-05
    469人看过
  • 确认股东资格的法律意义
    公司法司法解释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之间对股权归属发生争议,一方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其享有股权的,应当证明以下事实之一:第一已经依法向公司出资或者认缴出资,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第二已经受让或者以其他形式继受公司股权,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该规定表明,当事人取得股权有两种形式,一是原始取得,即在公司设立或增资中通过向公司出资或者认缴出资取得股权及股东资格;二是继受取得,即从他人处受让股权。投资人主张对公司享有股权或者股东资格,需要证明自己已经依法向公司出资或认缴出资。继受取得,需要证明已经受让或者以其他形式继受公司股权。受让是指通过股权转让协议取得股权,其他形式提指通过股权赠与协议、股权继承、公司合并、法院判决等形式继受公司股权。股东资格确认纠纷的原被告是谁股东资格确认纠纷的原告是股东,当事人因股东资格发生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以公司为被告,因为股东资格是相对于公司而言的
    2023-07-11
    374人看过
  •  股东资格认定规定:隐名股东的身份确认
    本文讲述的是关于隐名股东和名义股东之间代持股协议的证明问题。在请求认定为公司股东时,隐名股东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但如果隐名股东的目的是为了规避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例如规避法律禁止某些主体投资特定行业的禁止性规定,或者通过他人名义进行投资,那么这种行为将会违反《民法典》的规定,相应的合同也将被视为无效,并且无法保护隐名股东的股东权利。因此,在涉及到股东权益的问题上,隐名股东需要谨慎处理相关事宜。为了证明隐名股东与名义股东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代持股协议,在请求认定为公司股东时,隐名股东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同时,需要注意如果隐名股东的目的是为了规避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例如规避法律禁止某些主体投资特定行业的禁止性规定,或者通过他人名义进行投资,那么这种行为将会违反《民法典》的规定,相应的合同也将被视为无效,并且无法保护隐名股东的股东权利。 股 东 资 格 认 定 规 定 有 哪 些 ?根据我国《公司法
    2023-09-04
    80人看过
  • 股东资格确认:如何认定出资瑕疵
    出资瑕疵时股东资格的认定如下:1、未足额出资,股东首次出资不足20%,或者两年内未缴纳剩余80%,构成股东出资不足;2、出资评估价值不实,当股东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时,其评估价值高于自身价值;3、虚假出资,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设立公司的过程中,没有交付货币,也没有转移其出资的财产权,但实质上没有出资;4、抽逃出资,公司成立后,股东偷偷逃走了所缴出资,但表面上仍以原出资额出资,具有股东身份。股东不按照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如何追究出资瑕疵股东的违约责任出资瑕疵股东应当对其他按期足额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不按照约定履行出资义务,已构成违约,无论公司成立与否,都构成对按期足额出资的股东的违约;如果公司已经设立,出资瑕疵股东的行为同时侵犯了公司的财产权利。公司章程中应当明确规定瑕疵出资的构成条件、承担违约责任的
    2023-07-03
    118人看过
  • 否定确认行为中的股东资格
    股东资格否定确认诉讼的基本情形是:A、B、C、D四个自然人作为发起人共同设立A公司,A公司成立时,A、B、C、D公司没有实际出资,而是由第三人垫资。a公司成立后,提取垫资,但采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形式。a公司设立过程中,委托代理公司办理工商登记手续,股东在工商登记文件上的签名由代理公司人员签字。a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始终处于亏损状态,甲、乙、丙、丁四方均未享受分红。后来,a公司因经营不善负债累累,债权人起诉a公司承担债务责任。在执行期间,法院增加了a、B、C和D作为被执行人。因先定的账户被依法查封冻结,故起诉至法院确认其不具备a公司股东资格,庭审中,增加了甲方、乙方、丙方及a公司债权人作为第三人参与诉讼。第三方C委托我作为诉讼代理人。认为C、a、B、C、D均为a公司股东,丁某现欲通过诉讼确认其不是a公司股东,以达到逃避债务、加重a、B、C责任的恶意目的,请求帮助确认丁某的股东身份。一审
    2023-05-02
    405人看过
  • 股权转让时股东资格如何确认
    通过与公司股东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并办理股权交付和登记手续,也是当事人取得股东资格的一种方式。对于因股权转让人或股权受让人的股东资格发生的争议,应坚持以股东变更登记为基本标准,尊重股权实际转让事实的原则。1.公司对股权转让有审核是否合乎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权利,而公司办理变更登记可视为公司对股权转让和受让人股东资格的确认,对公司及其股东均有约束力。2.若受让人已事实上承受了转让方的出资额,实际上已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行使股东的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但公司未办理股东变更登记手续,应该尊重事实,尊重实际已存在的法律关系,认定受让人具有股东资格,并责令公司将受让人记载于股东名册。3.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属于行政管理行为,仅是对当事人已经发生的股权转让事实加以确认,是否进行工商变更登记不影响受让人股东资格的取得。但公司以外的第三人根据工商登记确定股东的,公司以及股权转让人和受让人不能对抗第三人。4.
    2023-04-26
    70人看过
  • 从一起股东权确认纠纷案谈股东资格的确认标准
    [案情]2003年5月16日,A公司通过改制方案,决定将A公司改制成为经营者持大股、内部职工参股组成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1388万元,股东39人。6月26日,被告A公司通过了公司章程,该章程中表明原告(职工李某)以货币出资15万元。此外,被告的工商档案材料中会计师事务所的验资证明和银行出资证明均表明原告的投资款为15万元。但原告只自愿向被告交纳入股款1、5万元,其他款项由他人认缴。6月30日,山东省威海市工商局向被告颁发了企业营业执照,工商登记材料中显示原告的入股款仍是15万元。2004年2月,原告向被告提出辞职申请,同年3月12日从被告处领取股份金1.5万元,原告原持有的股份现由被告的职工持股会持有。2005年9月,被告向全体股东发放了股权证,股份总额为1388万元,并设立了股东名册,因原告已离开A公司并办理了退股手续,故股东名册中没有原告的名字。后原告以公司章程以及工商登记的
    2023-06-09
    343人看过
  • 股东资格确认纠纷如何确定律师费
    一、股东资格确认纠纷如何确定律师费律师费的支付标准,除部分省市有指导性意见外,大多采取协商收费的办法。一般说来,每家律师事务所都有自己的收费标准,律师费因律师事务所的不同和具体承办律师的不同而不同,有的差距还比较大。确定律师费时,首先要考虑当地律师费的平均水平,其次要考虑律师本人和所在律师事务所的实际情况。一般说来,律师本人的学历、资历、从事律师工作的时间、以往的工作业绩、专业领域的工作经验,律师事务所的规模、业绩、可能提供的保障条件等都是影响律师费的重要因素。需支付律师的服务费及其在办案中的合理支出,比如鉴定费、公证费、差旅费等。收费方法主要有三种:计件收费,主要针对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等事务;按标的比例收费,主要针对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计时收费,主要是针对代理诉讼、仲裁等案件。可以和律师自由协商律师费用。二、股东资格确认纠纷诉讼费怎么收股东资格确认纠纷诉讼费,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证人
    2023-06-19
    244人看过
  • 股东资格确认的争议受理费是多少
    股东资格确认纠纷受理费财产案件是指诉讼标的直接指向财产权益的案件。非财产性案件是指诉讼标的指向非财产性权益的案件。严格说来,你提到的股东资格确认诉讼是身份确认诉讼,而不是财产诉讼(虽然背后有利益纠纷),应该按照非财产案件起诉。但目前的司法实践并不统一,大多是按财产案件起诉。原因是收费办法的规定过于笼统。笔者个人观点:在争议股权对应的注册资本金额较高的情况下,在提起股东资格确认诉讼时,是否可以考虑通过增加对被告赔偿损失的请求权来规避,即:,使法院按赔偿数额收取诉讼费用,对权利确认部分不予收取。股东资格,又称股东身份,是指每一民事主体作为公司股东的身份和地位。具有股东资格,意味着股东拥有包括自身利益权和共同利益权在内的各种权利,同时也意味着股东需要承担相应的义务,主要是指在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的责任。股东资格又称股东身份,是指每一民事主体作为公司股东的身份和地位。具有股东资格,意味着股东拥
    2023-05-07
    354人看过
  • 公司股东资格应当怎样确认
    股东资格的确认依据是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出资证明书。对外确认依据是工商登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取得股东资格的实质要件是出资。股东变更需要进行变更登记。一、股权登记怎么登记怎么办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章程应当载明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置备股东名册,将股东的基本情况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到工商机关将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进行登记。股权继受取得的,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并到工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二、公司股权转让后要多长时间做工商变更公司股权转让后要在三十天内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需要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而且股权转让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
    2023-04-11
    256人看过
  • 股权纠纷中如何才能确认股东资格
    如何确认股东资格近年来,争夺股权的现象较为普遍,在盈利能力较强的公司尤其是有限责任公司尤甚。股东身份长期真假不分,必然阻碍公司正常经营,增加股东行权成本,挫伤投资热情。裁判机构面对林林总总的证据,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而应当将证明股东资格的证据区分为三个不同的层次:源泉证据、效力证据与对抗证据。依《民事诉讼法》规定,证据包括八类。认定股东资格的证据并非仅限于书证,更非简单地局限于出资证明书、股东名册与公司登记机关的登记资料。股权保护水平是检验一国公司法治是否成熟、公正的试金石。而保护股权的首要前提是确认股东资格,明辨谁是公司股东。1、股东资格认定具有重要意义由于窝里斗陋习以及“共苦容易同甘难”的社会现象的存在,我国近年来争股夺权的现象较为普遍,在盈利能力较强的公司尤其是有限责任公司尤甚。股东身份长期真假不分、扑朔迷离,必然阻碍公司正常经营,增加股东行权成本,挫伤投资热情。因此,如何认定股东资
    2023-08-16
    403人看过
  • 确认股东会议无效可以恢复股东资格吗
    确认股东会议无效是否可以恢复股东资格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即属无效决议,利害关系股东可以此提起股东会决议无效之诉。如果是关于股东资格方面的决议,进而可以恢复股东资格。此处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是指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范,若只是违反一般的任意性规范,则可能属于可提起撤销之诉的情形。具体而言,可提起股东会决议无效之诉的情形主要有:1、股东会决议要求股东以个人财产偿债;2、股东会伪造股东签名损害股东实体性权利形成的决议;3、股东会选举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监事的情形;4、股东会决议直接选定董事会中的公司职工代表的情形。根据《公司法》第22条的规定,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2023-06-15
    163人看过
  • 法律如何规定股东资格的确认
    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资格的确认涉及实际出资额、股权转让合同、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出资证明书、工商登记等。股东资格的确认需要考虑诸多因素。在具体案件的事实证据审查中,应当根据具体民事行为当事人的真实意思选择股东资格的认定标准。由于种种原因,一些公司的创始人虽然投资兴办企业,但不是以自己的名义,而是以亲戚、朋友、同学或其他人的名义。实践中,隐名股东较多,一般是指一方(以下简称大股东)实际认购出资,但公司章程中记载的出资人,股东名册或者其他工商登记材料为他人(以下简称名义股东),大股东与名义股东签订协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般来说,隐名股东的法律地位可以通过两种方式来处理。首先,如果大股东与名义股东签订的协议是为了规避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比如大股东不能投资于公司,而名义股东可以作为投资者设立公司是为了规避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这种协议肯定会被视为无效,大股东将无法享有股东的权
    2023-05-02
    485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转让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将其合同权利、合同义务或者合同权利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合同。根据转让的内容不同,转让合同可以分为债权转让合同、债务承担合同和债权债务概括转让合同三种类型。... 更多>

    #转让合同
    相关咨询
    • 属于哪个规则中的被告?确认股东资格是谁?
      广东在线咨询 2021-11-07
      确认股东资格公司是被告。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确认股东资格的,应当以公司为被告。主张享有股权的当事人应当证明自己已经依法向公司出资或者认缴出资,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 确认股东资格谁是被,具体的规定是什么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8-25
      确认股东资格公司是被告。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其股东资格的,应当以公司为被告。主张享有股权的当事人应当证明已经依法向公司出资或者认缴出资,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
    • 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二审原告败诉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5-09
      1、根据您的陈述,二审中案件终止审理的理由是你们不是股东。你们是否具备股东身份是一个事实问题。 2、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二审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3、因此,如果二审法院认为你们不具有股东身份,应当发回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4、对于此问题,你们可以提请主审法官所在审判庭的审判长解决
    • 股东的资格确认纠纷由谁承担呢
      海南在线咨询 2023-10-01
      1.股东未足额缴纳认缴资本金,而认为其应当享有全部股东权利,公司或其他股东不赞同的。【股东权利:包括资产收益权、参与重大决策权、选择管理者权、知情查阅权、分红权、优先认购权、股东会会议表决权】 2.名义出资人与实际出资人产生纠纷,工商登记公示效力存质疑的。 3.股权转让后,转让人未及时协助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影响股权受让人享受股东权益的。 4.本人不知情,身份被冒用登记为某公司股东,后知后觉的。
    • 确认股东资格不存在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08
      公司章程可以设置“股东失权”条款,根据上述规定,需经催告程序及股东会决议程序解除股东资格,并应注意解除股东资格的股东会决议的表决权比例及排除瑕疵出资股东的表决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