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教育者依法享有的权利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6 17:33:48 333 人看过

受教育者依法享有的权利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等。

一、学生翻墙摔伤学校是否承担法律责任

学生翻墙摔伤学校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学生在校期间需要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2、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3、恪守学术道德,完成规定学业;

4、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履行获得贷学金及助学金的相应义务;

5、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6、法律、法规及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二、监狱应对罪犯采取哪些教育改造措施

1.监狱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对罪犯进行扫盲教育、初等教育和初级中等教育,经考试合格的,由教育部门发给相应的学业证书。

2.监狱应当根据监狱生产和罪犯释放后就业的需要,对罪犯进行职业技术教育,经考核合格的,由劳动部门发给相应的技术等级证书。

3.监狱鼓励罪犯自学,经考试合格的,由有关部门发给相应的证书。

4.罪犯的文化和职业技术教育,应当列入所在地区教育规划。监狱应当设立教室、图书阅览室等必要的教育设施。

5.监狱应当组织罪犯开展适当的体育活动和文化娱乐活动。

6.国家机关、社会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以及罪犯的亲属,应当协助监狱做好对罪犯的教育改造工作。

7.有劳动能力的罪犯,必须参加劳动。

8.监狱根据罪犯的个人情况,合理组织劳动,使其矫正恶习,养成劳动习惯,学会生产技能,并为释放后就业创造条件。

9.监狱对罪犯的劳动时间,参照国家有关劳动工时的规定执行;在季节性生产等特殊情况下,可以调整劳动时间。罪犯有在法定节日和休息日休息的权利。

10.监狱对参加劳动的罪犯,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报酬并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

11.罪犯在劳动中致伤、致残或者死亡的,由监狱参照国家劳动保险的有关规定处理。

三、强制猥亵一般判多长时间

五年上下,要根据情节确定。

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侵犯的客体是妇女的身体自由权和隐私权、名誉权。所谓身体自由权,是指妇女的身体的动静举止不受非法干预为内容的人格权,所谓隐私权,是指妇女所享有的对其个人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有领域进行支配的一种人格权,其私有领域的不可侵犯(包括其身体不能偷看、猥亵等)是其重要权能所谓名誉权,是妇女所享有的就其自身属性和特点表现出来的社会价值而获得社会公正评价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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