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滞纳金可以不交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30 19:11:17 465 人看过

一、行政处罚滞纳金可以减免吗

行政处罚滞纳金不能免除,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目前如果行政处罚滞纳金减免的话,具体来说自《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施行以来,按照其第12条的规定,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作为一种行政强制执行方式,已经成为行政机关享有的、较为普遍的一种行政强制执行权,在督促行政强制相对人自觉依法缴纳罚款或者履行行政决定确定的金钱给付义务等方面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在学理上一致定性为执行罚,是间接性强制的执行方式,主要针对当事人到期不缴纳罚款或者拒不履行行政决定确定的金钱给付义务,由行政机关对其科以新的金钱给付义务,以迫使其履行的强制执行。

加处罚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51条的规定,主要针对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

(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第三十三条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二、滞纳金最高限额规定是多少

税务机关认为滞纳金没有上限,而法院更倾向于不超过税款本金。滞纳金的最高限额如下:

1、纳税人逾期不缴,扣缴义务人逾期不缴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自滞纳税款之日起,每天加收滞纳税款0.05%的罚款;

2、行政机关依法对货币支付义务作出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处以罚款或者滞纳金。应当告知当事人加收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标准。附加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支付义务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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