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保险合同签订诉讼中证明证据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2 17:12:57 260 人看过

1、我国保险业起步较晚,但发展迅速。近年来,随着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和保险市场的日益成熟,保险产品开始渗透到千家万户,成为人们生活、生产和贸易的必需品。但随着保险业的快速发展,我们也可以发现保险纠纷的数量也在逐年增加。保险业流程不规范是保险纠纷诉讼中保险人损失率居高不下的原因之一。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确定合同纠纷当事人举证责任的基本原则如下:。一般来说,第三人负责人的举证责任就是举证责任。《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应当为委托人提供证据”一般来说,当事人在诉讼中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诉讼请求。在某些特殊案件和特殊情况下,提出第三人的当事人由于客观原因难以或者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其第三人。如果仍然采用举证责任的一般规定,势必损害原告的合法权益,难以维护司法公正。因此,有必要特别规定,对方当事人(否认权利存在的一方)有责任证明导致权利发生的个别法律要件的事实。否则,推定法律要件事实存在。更宽泛地说,就是要颠倒一些举证责任,即“我主张C,你提供证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证据规则》第四条规定,在下列特殊情况下,举证责任倒置:(一)因新产品制造方法的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制造同一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对不同于专利方法的制造方法承担举证责任;

(2)因高度危险作业引发的侵权诉讼,侵害人应当对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3)在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诉讼中,侵害人应当以法定免责与损害结果没有因果关系为由承担举证责任;

(4)所有者或者经营者应当承担人身侵权诉讼的举证责任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建筑物上的搁物倒塌、脱落或者坠落造成的损害;(五)因受害人或者第三人的过错,饲养动物造成人身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动物饲养人、管理人承担举证责任;(六)因缺陷产品引发的侵权诉讼中,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产品生产者承担举证责任;(七)因共同危险行为引发的侵权诉讼中,实施危险行为的人因双方没有因果关系而承担举证责任行为与损害结果;

(8)因医疗行为引发的侵权诉讼,医疗机构应当对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和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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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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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是投保人和保险人;保险合同的内容是保险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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