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要约可以进行非实质性变更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0 21:41:34 303 人看过

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除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任何变更外,该承诺有效,合同的内容以承诺的内容为准。

一、要约失效的原因有哪些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一)要约被拒绝;(二)要约被依法撤销;(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第四百八十八条规定,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二、要约与承诺如何区分?

承诺是受要约人按照所指定的方式,对要约的内容表示同意的一种意思表示,须具备以下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要约和承诺是一种相对人的行为。因此,承诺必须由被要约人作出。被要约人,通常指的是受要约人本人,但也包括其授权的代理人。

(2)承诺必须是在有效时间内作出。所谓有效时间,是指要约定有答复期限的,规定的期限内即为有效时间;要约并无答复期限的,通常认为合理的时间(如信件、电报往来及受要约人考虑问题所需要的时间),即为有效时间。

(3)承诺必须与要约的内容完全一致。即承诺必须是无条件地接受要约的所有条件。等方式作出承诺,则仍然属于一般合同订立中的承诺,而不是在订立电子合同中所作出的承诺。

三、合同订立的程序阶段是什么

合同订立的程序阶段包括要约和承诺。要约人向受要约人发出要约通知,受要约人作出有效承诺后,合同就成立。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第四百七十二条规定,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四百八十三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1日 15: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要约相关文章
  • 哪些是要约的非实质性更改
    要约的非实质性内容的更改包括:①对非主要条款作出了改变;②承诺人对要约的主要条款未表示异议,然而在对这些主要条款承诺后,又添加了些建议或者表达了些愿望。如果在这些建议和意见中并没有提出新的合同成立条件,则认为承诺有效;③如果承诺中添加了法律规定的义务,承诺仍然有效。一、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包括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八十八条规定,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有关合同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和酬金、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法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因为这些条款是未来合同内容所必须具备的条款,如果缺少这些条款,未来的合同便不能成立。二、要约失效情形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时
    2023-04-04
    380人看过
  • 受要约人非实质性变更能要回是什么意思
    受要约人是可以对要约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存在特殊情况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一般是有效的,但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任何变更的除外。一、单方承诺书有法律效力需满足哪些条件如果单方承诺书具有法律效力,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2、承诺必须在要约有效期内到达要约人,确定的期限是要约中规定的期限。如果要约是通过对话作出的,承诺人应立即作出承诺;如果要约是通过非对话作出的,应在合理的期限内作出并到达要约人;3、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4、承诺必须表明受要约人决定与要约人签订合同;5、承诺的方式必须符合要约的要求。二、约有哪些性质要件要约的构成要件如下:1、为特定人真实的意思表示;2、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3、向希望缔结合同的受要约人发出;4、要约的内容明确、具体。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四百七
    2023-03-31
    303人看过
  • 要约非实质性变更包括哪些内容,要约变更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一、要约非实质性变更包括哪些内容要约非实质性变更包括以下内容:除了有关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合同主要条款以外内容的变更,都可以视为是对要约的非实质性内容的变更。二、要约变更的法律效力有哪些要约变更的法律效力有:1.承诺对要约内容的非实质性变更,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是指受要约人在有关合同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方面以外,对原要约内容作出某些补充、限制和修改。如承诺中增加有建议性条款、说明性条款,以及在要约人的授权范围内对要约内容的非实质性变更。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除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任何变更的以外,该承诺有效,合同的内容以承诺的内容为准。2.受要约人对要约内容实质性变更。对要约内容实质性变更主要体现在变更以下内
    2023-06-23
    129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要约内容的非实质性变更无效
    一、要约内容的变更包括什么方面要约的变更包括实质性变更和非实质性变更。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而对要约的非实质性变更有以下几种情形,承诺的用语与要约的用语略有出入;承诺对要约附加了某些要求,如要求要约人提供交易商品的质量保证书;承诺中附加了某些法定义务,如要求要约人保证商品的质量;承诺人明确表示同意要约的内容,同时也表达了某种心态,如怨言等。二、什么情况下要约内容的非实质性变更无效1、要约的撤回;2、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受要约人以口头或书面的方式明确通知要约人不接受该要约;3、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进行实质性变更。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4、要约中规定有承诺期限的,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
    2023-02-23
    315人看过
  • 企业性质可以变更吗
    企业性质可以变更,只要企业名称不变,营业执照号码和组织机构代码就不发生变化,但要到工商局变更企业性质。没有什么太多的要求,转变成其他行业,只是涉及经营范围的变更,仍然是有限公司。一、股权变更程序如何办理股权变更程序的办理: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4、变更税务登记证(拿着税务变更通知单到税务局办理);5、变更银行信息。二、跨区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第一,你得到工商局办理企业变更登记,具体程序如下:一、因跨区变更了经营地址,你得先到朝阳区工商局去索取允许企业档案迁入的函,需带以下材料:(1)公司关于变更地址的股东会决议;(2)全体股东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各地工商局都有,制式的)(3)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带这三份材料到需迁入的朝
    2023-02-17
    495人看过
  • 是否承诺进行实质性变更可产生法律效力?
    作出承诺只进行非实质性变更不生效。如果承诺对要约内容做出非实质性变更,除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表示承诺不得对要约内容做出任何变更外,承诺有效,合同内容以承诺内容为准。承诺对要约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除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表示承诺不得对要约内容作出任何变更外,承诺有效,合同内容以承诺内容为准。什么时候作出承诺才有效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2、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所谓合理期限,是指依通常情形可期待承诺到达的期间,一般包括要约到达受要约人的期间、受要约人作出承诺的期、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的期间。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要约以电话、传真等快速通讯方式作出的,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承诺自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不
    2023-07-07
    195人看过
  • 涉及要约实质性变更的关键问题
    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格或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的变更是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对要约的实质性变更包括哪些内容实质性变更主要是对要约中的合同的主要内容进行的变更,包括:标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酬金、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办法等。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八十八条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
    2023-07-10
    252人看过
  • 如何判断受要约人是否对要约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一、什么是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实质性变更主要是对要约中的合同的主要内容进行的变更,包括:标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酬金、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办法等。除此之外的可视为非实质性变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导致原要约失效。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除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任何变更的以外,该承诺有效,合同的内容以承诺的内容为准。二、如何判断受要约人是否对要约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要约的变更包括实质性变更和非实质性变更。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对要约其他内容的变更为非实质性变更。下列情况应属于非实质性变更:承诺的用语与要约的用语略有出入;承诺对要约附加了某些要求,如要求要约人提供交易商品的质量保证
    2023-03-26
    442人看过
  • 承诺对要约进行变更还生效吗
    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除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任何变更外,该承诺有效,合同的内容以承诺的内容为准。一、什么是承诺?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的法律效力在于承诺一经作出并送达要约人,合同即告成立。承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承诺只能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2)承诺必须在有效期限内作出。有效期限是指要约的有效期,只有在要约的有效期内向要约人作出承诺的意思表示才具有效力。(3)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完全一致。在实际的交易中,有些合同的订立只要一方发出的要约经对方承诺即可完成,但更多的情况是要经过一方要约,另一方再要约的多次反复的过程,最终使要约得到承诺,合同才能成立。二、要约为什么不算有约束力的约束力属于以下情况之一的,要约对要约人不再具有拘束力: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的。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的。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
    2023-02-28
    143人看过
  • 合同变更是否必须涉及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合同的变更是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如果被要约人对要约内容进行了实质性变更,则为新要约。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格或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的变更是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合同变更是否免除违约责任民法典规定,合同变更和否承担违约责任没有必然的关系,合同违约后,违约方才承担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协议变更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四条【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
    2023-07-02
    197人看过
  • 民法典的承诺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有哪些
    一、民法典的承诺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有哪些民法典规定,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八十八条【承诺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第四百八十九条【承诺对要约内容的非实质性变更】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除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任何变更外,该承诺有效,合同的内容以承诺的内容为准。二、承诺的条件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请注意必须是受要约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向要约人作出。若要约是向数个特定人作出,则数个特定人均可成为承诺人。另外第三人不是受要约人,不能接受承诺,第三人作
    2023-04-19
    370人看过
  • 是否可以对要约内容进行更改?
    承诺不可以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变更。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八十八条规定,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第四百八十九条规定,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除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任何变更外,该承诺有效,合同的内容以承诺的内容为准。新承诺是否为新要约新承诺不是新要约。新要约是受约人收到要约通知后向要约人提出的新建议或建议,受约人对原要约的条款改为条件订立合同,即受约人向原要约人发出的新要约,此外,在被要约人拒绝要约后,他同意在承诺期内接受要约,这也是新要约,被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后表示承诺的,不是承诺,而是新要约;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或者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
    2023-08-13
    156人看过
  • 什么是实质性变更?
    实质性变更主要是对要约中的合同的主要内容进行的变更,包括:标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酬金、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办法等。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合同实质性变更包括哪些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合同的变更属于法律关系的变更,遵循法律关系变更的一般规则,即合同的变更由法律规范所规定的一定的法律事实所引起,包括法律行为以及法律事件。在合同变更中,法律行为包括双方法律行为以及单方法律行为,而法律事件则包括依裁判变更和依法律规定变更:(一)依法律行为变更。分为“依双方法律行为变更”和“依单方法律行为变更”;(二)依裁判变更。分为“可撤销、可变更的合同”、“违约金的变更”、“租赁合同中承租人在特定情况下有权请求变更租金”、“租赁合同中承租人在特定情况下有权请求变更租金”以及
    2023-07-03
    449人看过
  • 关于要约的实质性变更包括哪些内容
    实质性变更的内容有:合同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以及解决争议方法等。如果受要约人对要约的上述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一、承诺与要约不一致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对于实践中承诺的内容与要约内容不一致时,承诺的效力根据具体情况有所不同。具体表现在:1、受要约人对要约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民法典》第四百八十八条规定:“承诺的内容应当和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可见,受要约人对要约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不产生承诺的效力,应视为新要约。如果受要约人对要约的这些内容作出变更,将在实质上与要约人的意思相违背,对当事人的利益关系重大,不符合要约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因此不能发生承诺的效力,不能导致合同
    2023-06-25
    464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要约
    词条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而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一个意思表示只有符合以下条件才构成一个要约,一是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具备合同的必要条款;二是必须具有明确的订立合同的意图,并表明经对方... 更多>

    #要约
    相关咨询
    • 对提出的实质性要约可以提出变更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3-12-03
      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除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任何变更外,该承诺有效,合同的内容以承诺的内容为准。
    • 什么是实质性变更?非实质性变更呢?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17
      现行法并没有对此作出解释,但是,合同法第30条对什么是实质性变更作出了列举,即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属于实质性变更。
    • 承诺对要约作出非实质性变更,效力如何?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01
      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除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任何变更的以外,该承诺有效,合同的内容以承诺的内容为准。
    • 变更登记董事长是非实质性变更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25
      公司变更登记应以形式审查为主作为公司登记机关的工商局,办理登记的主要内容之一是对申请者所提交的申请内容,依法进行审查。我国目前的公司登记实际上采取的是形式审查为主、实质审查为辅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申请办理公司登记,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该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
    • 什么叫实质变更对反要约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7-24
      1、反要约通常来说是算对原要约内容进行了实质变更的。 2、一般承诺的内容要与要约的内容相一致,如果受要约人对要约中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方式、地点等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即反要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