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买卖合同质量纠纷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9 08:44:17 174 人看过

河南省巩义市水利局诉湖北凯乐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纠纷案

[当事人基本情况]原告(反诉被告)河南省巩义市水利局(以下简称水利局)。住所地:河南省巩义市新华路81号。

法定代表人张文江,局长。

委托代理人李春江,郑州豫龙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王希文,郑州豫龙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湖北凯乐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乐公司)。住所地:湖北省公安县凯乐塑料工业城。

法定代表人朱弟雄,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杨克华,男,1965年12月3日出生,汉族,系凯乐公司副总经理,住公安县斗湖提城关。

委托代理人任华哲,湖北珞珈律师事务所律师。

[案情]1998年11月26日,原、被告双方签订产品,约定原告水利局向被告凯乐公司购买φ400mmpc塑料管材3250米,单价130元/米,总计金额422500元。合同签订后,被告凯乐公司即按合同要求组织生产,至1999年1月11日止,共向原告水利局供货3250米。原告水利局支付了部分货款,尚欠295107.50元未付。原告水利局将被告所供管材用于该县水利工程,该工程于1999年9月完工试运行,但不久即出现管材爆裂现象,造成一定财物损失。为此,原告水利局与被告凯乐公司协商善后事宜,未果。原告水利局遂于2000年9月10日向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起诉。同年10月1日,原、被告双方经再次协商,达成相关商谈纪要后,原告水利局于2000年10月5日向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起诉。后双方再次出现争议,协议未能履行,被告凯乐公司遂于2001年2月5日向湖北省公安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水利局偿付所欠货款295107.50元,承担全部诉讼费用。原告水利局亦于2001年2月20日再次向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起诉,要求1:被告凯乐公司退还货款210000元;2:赔偿因管材爆裂所造成的经济损失1643009元;3:承担全部诉讼费用。公安县人民法院和巩义市人民法院作出受理案件决定后,原、被告双方分别提出管辖权异议,均被受诉法院裁定驳回,双方又分别提出上诉,也被二审法院裁定驳回上诉。此后,双方为管辖权争议逐级向上级法院申诉,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为协调管辖权问题,分别向最高人民法院报告。在此案协调过程中,公安县人民法院于2001年7月31日作出一审判决,判令巩义市水利局偿付所欠货款。最高人民法院于2002年5月29日以(2002)民立他字第11号《关于河南省巩义市水利局与湖北省凯乐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塑料管材买卖合同质量纠纷一案指定管辖的通知》,指定案件由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管辖,并明确指出公安县法院在两个法院存在管辖权争议的前提下,未对案件中止审理,而抢先作出判决,其作出的判决应予撤销。2002年8月13日,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02)荆中立经终字第43号民事裁定书,撤销公安县人民法院(2001)公经初字第11号民事判决,将案件移送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审理。

[审判]雨花法院接受指定后,院党组十分重视,易前院长亲自审查了有关证据材料,指示立案庭把好立案关。立案庭及时通知原告水利局来我院,敦促原告完善有关立案手续,此后,又通知被告凯乐公司限期办理反诉事项。案件移交民二庭审理后,易前院长确定由他任审判长,民二庭庭长张朝晖、副庭长彭智勇为合议庭成员。同时强调,该案要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要求,对双方的举证责任分配、举证予以明确,并通过证据交换固定双方的诉讼请求和争议焦点。民二庭依法向原、被告分别发出举证通知书,确定了证据交换的日期。2002年11月8日,证据交换如期在我院第四审判庭进行,合议庭指导双方当事人分证据类别、证明事项分别进行了交换,全程记录了交换过程及双方当事人对证据的意见。此后,合议庭为化解双方矛盾,多次组织双方面对面或以背靠背方式进行调解,溶情于法,法情并重,使原根本对立的双方情绪得以逐步缓和。在双方仍存在根本性分歧难以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合议庭决定2003年3月5日开庭审理。开庭前,合议庭3次讨论案情,拟定庭审提纲,有针对性地列出双方当事人无异议和存有异议的证据目录。在2003年3月5日的开庭过程中,易前院长亲自主审,对双方无异议的证据,按照民事诉讼证据规则,决定不再进行质证,而直接作为本案认定有关事实的依据,并结合双方当事人在起诉状、反诉状、答辩状和陈述中自认的事实,在法庭调查之初,即确认案件的部分事实,并明确指出双方当事人的4个争议焦点,要求双方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进行陈述和辩驳。之后,法庭调查在审判长的组织、指挥下,紧张有序地进行。经过质证,部分证据显现出的瑕疵逐步突出,合议庭适时宣布休庭调解,给双方当事人一个缓冲的时间段,并分别找双方全权代理人,从法理的角度阐明各方所提供证据的缺陷以及可能承担的诉讼风险,使双方当事人从没有商量余地—可以商量—接受合议庭部分建议—基本一致。原告水利局从要求赔偿160余元逐步减至40万元,在双方仍存在10万元差距时,易院长又催促被告凯乐公司副总经理电话请示该公司正在北京开全国人大会议的董事长(系全国人大代表),后经该公司董事长授权,被告凯乐公司又将补偿额提高10万元,双方终于握手言和,签订调解协议:一、原告水利局退还被告凯乐公司生产的φ400mmpc塑料管材800米,被告凯乐公司补偿原告水利局经济损失380000元,如果退货超出800米(或不够800米),超过(或不足)部分按双方原合同价(130元/米)另行结算,但退货总量不能超过1000米。二、原告水利局所欠被告凯乐公司货款295107.50元,从上述第一项中予以抵扣。以上二项相抵后,余款限被告凯乐公司在原告水利局将退货管材送交被告凯乐公司后10日内给付。三、原告水利局及被告凯乐公司自愿放弃本诉及反诉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本诉受理费19275元,反诉受理费6937元,合计26121元,由原、被告双方各负担13106元。

双方当事人当即签收了法律文书,并在约定期限内履行了各自义务。

[评析]此案是我省首例直接由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给基层法院审理的案件,主要是因原告(反诉被告)河南省巩义市水利局与被告(反诉原告)湖北凯乐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买卖合同质量纠纷分别向当地法院起诉后,两地法院为互争管辖权所致。在河南省高院与湖北省高院协调未果的情况下,最高院为维护司法公正,指定由荣获全国法院系统立案信访先进单位的长沙市雨花区法院审理,体现了最高院对我省基层法院审判水平的重视和信任。该案在雨花法院审理过程中,正值该院推行院长办案周制度,要求院长、副院长须亲任审判长主审案件,易前院长确定担任本案审判长后,发挥合议庭职能,充分运用民事诉讼证据规则,通过证据交换固定双方证据、部分事实及双方争议焦点,此后又依法行使释明权,指导和引导双方当事人进行举证、质证,并灵活适时地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促成双方握手言和,使这件纷争近五年,跨二省协调未果的最高人民法院指定案,尘埃落定。可以讲,此案既是雨花法院高水平审判的成功展示,又是该院推行院长办案周,进行民商事审判证据观念改革的成果之一。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14: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举证责任相关文章
  • 买卖合同产品质量纠纷法律法规有哪些?
    一、买卖合同产品质量纠纷法律法规有哪些?我国关于产品质量的相关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及《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产品质量鉴定管理办法》。二、《产品质量法》中相关条款第十九条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具备相应的检测条件和能力,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其授权的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承担产品质量检验工作。法律、行政法规对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第四十七条因产品质量发生民事纠纷时,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当事人各方的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各方没有达成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四十八条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
    2023-06-19
    492人看过
  • 能否以产品质量对抗买卖合同纠纷
    能否以产品质量对抗买卖合同纠纷,问题的关键可以归纳为是否可以证明卖方的产品质量违反合同约定,以违约之诉抗辩原告的主张,否则,应该以侵权之诉另案提起诉讼。对于产品质量问题的救济:1、合同签署时制定严格的质量标准、验收标准购买产品,有权要求卖方出具合格证,非标产品应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2、出现质量问题及时保留证据,以便索赔3、诉讼中可以申请质量鉴定,证明产品是否合格如果前期没有保留证据,诉讼中一个可以补救的措施是申请第三方权威部门进行质量检测,在双方认可的情况下由该检测机构做出鉴定报告。鉴定报告也是法定的证据之一,但是由于鉴定费需要申请方垫付,有些当事人基于经济原因就放弃检测,最终导致举证不能,因此承担举证不力的后果。4、另案起诉5、《产品质量责任法》的保障作为产品用户,即使买卖合同纠纷败诉,不等于丧失其他合法权益。对此《产品质量责任法有具体规定。一、产品质量问题谁承担责任(一)一般产品质
    2023-02-26
    108人看过
  • 质量纠纷居房屋买卖纠纷之首
    买一套房,最不放心的是房屋质量,然而,通过数据得知,2010年房屋质量纠纷居房屋买卖纠纷之首。商品房还没有开始销售,先用收取诚意金的方式对外预订,开发商锁住了潜在的客户。然而,由于各种原因,诚意金不能带来诚意,预订申请难以变成现实的房屋买卖合同,这样的事情屡屡发生,导致房屋买卖纠纷接二连三。李先生在一个小区里看上了一套100平方米的房子,当时售楼小姐要求他签一个《订购协议》,并且交了10000元的定金。后来他发现这个小区的绿地与其他配套设施的情况和一开始她们说的不一样,就不想要这个房子了。但售楼小姐告诉李先生不要房子可以,但定金却不能退。后来双方闹上法庭,开始了长达一年的纠纷之路。的确,相对于动辄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的房子,凝聚了普通购房者多少的心血和期待。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与住房相关的纠纷和维权就显得尤其重要,您在买房或者住房的过程中遇到过什么纠纷吗?您一般通过什么途径解决房产纠纷?城市商报
    2023-06-10
    204人看过
  • 某公司诉某供热系统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7)东民初字第2182号原告**科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树。委托代理人王-学。被告太波热系统(东营)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杨-杨。原告**科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太波热系统(东营)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科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王-学、被告太波热系统(东营)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杨-杨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科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诉称,原、被告分别于2006年12月6日、29日签订工业品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原告购买被告紧凑型管式供热采暖系统,该工程为交钥匙工程。2007年1月30日凌晨,高-永一因在使用被告产品的房间内居住导致一氧化碳中毒死亡。2007年2月1日,死者亲属与原告、被告等达成调解协议,该协议约定被告认可高-永一的死亡与原告无关。原告垫付了高-永一死亡赔偿
    2023-08-18
    182人看过
  • A公司与B公司买卖合同纠纷管辖权争议案
    一、基本案情2004年10月22日,原告A公司(需方)与被告二重设备备件公司(供方)签订了《产品购销合同》,买卖转鼓式飞剪(含减速机)2套,2005年5月交1套,6月底交1套。被告在收到原告交付的货款后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交货义务。原告于2005年9月6日给被告发去书面通知解除双方签订的产品购销合同。2005年11月24日C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此案,B公司作为被告已经应诉,在诉讼过程中B公司作为被告应诉,在诉讼过程中B公司提出管辖异议和对C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异议裁定的上诉,C市高级人民法院以(2006)C高民二终字第28号民事裁定书确定该案的管辖法院为C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06天10月18日,C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做出判决。2006年5月31日D区人民法院受理由B公司作为原告的同一案件,并于2006年11月做出判决。二、处理意见本案是典型的重复立案。D区人民法院在C市第二
    2023-04-07
    376人看过
  • 能用展品质量问题打买卖合同纠纷么
    当然能用展品质量问题打买卖合同纠纷,不符合样品质量标准的,那么当事人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一、买卖合同中的欺诈手段有哪些常见欺诈手段主要以下几种:1、伪劣产品替代履行法。在签订买卖合同时,欺诈方出示真实的质量较高的样品,而在履行时却代以质量低劣的伪次品。2、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欺诈法。当事人一方在自身无履约能力或虽有一定履约能力的情况下,自订立合同起,就根本没有履行合同的诚意,而是想通过欺诈手段使对方履行合同。在骗取对方履行合同之后,非法占有对方履行的款项或产品,而自己却不再履行合同,使对方造成重大损失。3、假单位欺骗法。所谓假单位,又称皮包公司,是指根本不存在或未经合法注册的单位。这样单位没有注册资金、没有固定场所,没有经营管理设施,甚至连从业人员都是虚假的。4、虚假价格欺诈法。供方使需方在陷入错误认识的情况下与之订立合同,从中获取不法利益。这种欺诈手法一般是通过所谓的大甩卖、大清仓等实现
    2023-02-16
    429人看过
  • 买卖合同纠纷封公司财产吗
    有可能公司财产会被查封。合同的主体可以为自然人,法人也可以成为合同的主体。当法人与其他主体签订的合同产生纠纷时,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有独立的财产。当买卖合同纠纷涉及到给付财物,而另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时,符合条件的,公司的财产可能会被查封。因此买卖合同纠纷公司的财产不一定被查封。一、子公司与分公司的区别有什么子公司与分公司的区别有如下四点:1、主体资格不同,子公司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享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民事和商业主体资格,也不具有法人资格;2、称谓不同,分公司没有独立名称,子公司有独立名称;3、独立性不同,子公司作为独立法人,法律意志独立,母公司不能直接命令子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作为公司的分支机构,分公司的业务实施和资金调动完全受到公司的制约;4、财产关系不同,在财产关系结构上,虽然子公司有母公司的参与,但仍有自身的财产,分公司的财产属于公司,是公司财产不可分
    2023-03-07
    404人看过
  • 货物质量纠纷终止买卖合同的标准是
    货物质量纠纷能终止买卖合同纠纷。但必须满足如下情形:债务已经履行、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债权人免除债务、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债务相互抵销等。一、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产生的条件具体有什么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产生的条件: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合同解除;债务相互抵销;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二、是什么情形下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二)合同解除;(三)债务相互抵销;(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五)债权人免除债务;(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七)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三、债务免除有什么法律规定债务免除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五条规定,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债权债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但是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拒绝
    2023-04-12
    378人看过
  • 冯希贝、鹤壁诚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上诉人河南豫海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因与冯希贝、鹤壁诚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2008)淇滨民初字第740-1号民事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称,原审法院适用法律错误,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5条、66条的规定,可以看出当事人和第三人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原审法院依据以上意见第57条驳回第三人请求一汽--大众销售有限公司、中国第一汽车集团进出口公司、德国奥迪奈卡苏姆工厂为本案第三人属适用法律错误。本案买方(即消费者)是冯希贝,而卖方(即销售方)是鹤壁诚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原审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五条是正确的,但原审法院依据该条同意销售者鹤壁诚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追加上诉人河南豫海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为第三人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但原审法院同意了被告追加上诉
    2023-04-23
    131人看过
  • 产品质量纠纷和买卖合同中的法律问题
    一、标的物质量标准的确定问题1、当事人约定优先。2、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3、当事人就有关合同标的物的质量要求约定不明确,依照《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五百一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4、卖方在出卖标的物时,通过产品介绍、产品说明书等形式对标的物品质进行的说明,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的约定,则该说明构成卖方对标的物品质的明示担保。如果实际交付的标的物与该说明不符,则属于交付的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要求。二、如何提出标的物质量异议律师认为一般情况下,买方认为卖方交付的标的物存在质量瑕疵时,必须在一定期限内向卖方提出,否则视为交付的标的物质量合格。买受人收到标的物时应当
    2023-03-02
    209人看过
  • 商品房买卖质量纠纷咋办
    一、商品房买卖质量纠纷咋办目前房屋质量问题在期房交易合同中较为多见,由于房屋作为商品,特点是购买期较长,交易过程中各种手续烦琐,与其相关的因素错综复杂,特别是购买预售的期房,种种复杂的因素往往使购房者在签约购买房屋时难以辨清所购商品的虚实,只有等到商品房交付使用之后,潜藏在交易中的矛盾才纷纷显露了出来,结果给购买者带来许多麻烦,甚至造成较大的利益损失。在目前出现的纠纷中,由于房屋质量问题,购房者与开发商产生矛盾的占有相当大的比例,这其中叉有相当一部分是由于开发商的宣传承诺与实际交付使用的房屋质量相去甚远造成的。按照规范的操作方式,建筑质量的宣传内容应在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中体现。建筑质量的问题是一个较为特殊的问题,现有的法规对建筑质量的管理主要是针对施工单位的管理,而施工单位的建筑质量好坏,又不是以开发商是否接受为准,是以质检站的质检结果为准。可是按通常的惯例,质检结果一般只是针对工程主体所
    2023-06-01
    87人看过
  • 钜鑫国际贸易股份有限公司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仲裁案
    日本AsProdctCo.,ltd(以下简称As公司)为了向客户提供迷你公仔笔,通过阿里巴巴,找到了生产该种货物的台湾SKYHIGHINTERNATIONLTD(以下简称SKYHIGH公司),并于2006年11月2日签订PROFORMAINVOICE,约定内容如下:SKYHIGH公司向As公司销售MINIMINIFIGURINEPEN(即迷你公仔笔)共104,000支,其中红色和蓝色的各52,000支,单价均为FOBShanghaiUSD0.265,共计总价USD27560;付款条件为USD8268预付,剩余USD19292待装船后支付;交货时间为2006年12月31日前。上述合同签署后,As公司向SKYHIGH公司交付设计文件,其后SKYHIGH公司制作的手板得到确认。As公司为了表达诚意,于2006年11月6日一次性支付全款,该款项于当月11日到帐。其后,As公司要求SKYHIGH公司
    2023-04-23
    488人看过
  • ××中心与贾××买卖合同纠纷案
    上诉人北京××汽车销售中心(以下简称××云中心)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04)朝民初字第7416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2004年2月,贾××诉至原审法院称:我于2002年7月19日在××中心购买了一辆奥迪A6轿车,车型为4B31T6。购买后,认真仔细的阅读了随车文件,并严格按使用说明书中的操作要领驾驶轿车,后又按《保养手册》的要求进行了日常保养。但是在驾驶过程中,该车的质量问题凸现,转向灯、继电器、安全气囊控制单元、刹车真空泵、机油灯报警、节气门开关等不断出现问题。我认为该车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中心明知此车贴有禁止销售的贴条仍将此车予以销售,故要求判令××中心退、换奥迪A6轿车一辆,并由中心承担本案诉讼费。××中心辩称:我中心作为销售商,在车辆销售后应承担的责任是对车辆进行12个月的质量保修。在保修期内,我中心已
    2023-06-08
    156人看过
  • 买卖合同纠纷是否可以通过货物质量纠纷得到解决?
    买卖合同中交付货物、产品(在法律上称作标的物)等出现质量问题,卖方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作为买方支付合同价款,就需要卖方提供合格、足量的标的物,这是卖方要承担的起码的合同义务。如果出现质量问题,卖方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方可以依照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五百八十二条要求承担违约责任。具体来讲,可以采取如下三个步骤:1、依照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规定确定,即可以就合同的质量纠纷如何解决补充协议约定2、如果达不成补充协议就依据合同有关条款和相关交易习惯确定。3、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具体而言如下:(一)标的物有一般质量瑕疵的,买方可以请求减少价款或者要求对方修理,自己修理的,费用由卖方承担;(二)有瑕疵的标的物为种类物的
    2023-07-03
    201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在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是公诉案件的公诉机关(检察院)和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证明责任。 公诉案件的检察院负责举证,公安机关有侦查权,公安机关收集的证据可以作为检察院举证的材料,但公安机关没有向法庭举证的资格。... 更多>

    #举证责任
    相关咨询
    • 买卖合同质量纠纷怎么解决, 因买卖合同质量问题引起的纠纷如何处理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2-14
      一、买卖合同质量纠纷怎么解决:因货物质量问题而引起的索赔纠纷,一般有以下几种处理方法:1、扣价。这是常见的处理质量索赔的方法之一,主要适用于交货质量虽然与合同不符,但产品的主要使用价值尚未受到重大影响,在买方同意接受货物的条件下,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达成扣价协议,或者可按合同所规定的质量差价,实行按比例扣价处理。2、退货。退货又称拒绝收货,这对卖方来说是一种最严格的处理方法。在现实生活中,只有卖方交付
    • 店面买卖合同纠纷如何举证(买卖合同纠纷产品质量举证责任)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8-02
      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90、91条可知,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具体而言,主张法律关系存在的当事人,应当对产生该法律关系的基本事实承担举证证明责任;主张法律关系变更、消灭或者权利受到妨害的当事人,应当对该法律关系变更、消灭或者权利受到妨害的基本事实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在买卖合同纠纷中,大多数情况下,出卖人起诉买受人支付货款
    • 产品质量纠纷和买卖合同纠纷到哪能调解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5-31
      (一)化解当事人之间的尖锐矛盾,做到案结事了买卖合同中涉及到质量异议的案件当事人往往矛盾尖锐:货款给付和质量问题并存,违约先后及违约赔偿问题各执己见正确处理买卖合同案件中的质量异议,可以理顺当事人之间复杂的法律关系,分清双方当事人的责任,作出正确的判决 (二)促进商业诚信诚信要求在买卖合同中,当事人相互信任、坦诚相待、不相欺诈,适当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促进交易的进行卖方有义务及时、适当的交付符合约
    • 质量纠纷买卖合同要求请求怎么写
      四川在线咨询 2021-10-14
      质量纠纷买卖合同纠纷诉讼请求的写作如下:   一、第一,明确双方的主体身份,也就是谁是原告谁是被告,看似简单,然而在法律实务中时有告错主体,自己撤诉或被驳回的情况。   二、第二,确定案由,明确双方之间到底是什么法律关系。由于很多人的法律意识淡薄,风险意识较低,未能签订合同。   三、第三,诉讼请求,在起诉的时候我们一定要明确诉讼要达到的目的,简单扼要!可以主张利息的一并主张,尽量一次性解决所有的
    • 能否以产品质量对抗买卖合同纠纷?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17
      为了更好的应对买卖合同纠纷中关于产品质量问题的抗辩,同时发挥法院司法的能动性,化解当事人之间的尖锐矛盾,做到案结事了;进一步推动事人相互信任、坦诚相待、不相欺诈,适当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更好的规范市场秩序,提高企业信用,保障企业健康良好发展。建议经营者在签订和履行买卖合同时努力做到: 1、书面合同的形式,明确质量标准及违约责任; 2、及时检验质量,注意保留样品,并在合法期限向对方提出; 3、在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