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介绍:2005年11月2日上午11时许,周某在旅社被同住的黄某殴打并威胁要钱时,巧妙地将随身携带的6000余元藏在自己床铺被子下,逃离到隔壁躲避。他交待该旅馆服务员梁某,让其帮取回藏在房里的钱。一个小时后,梁某将藏钱之事告诉旅馆另一名服务员王某,王随后支开梁某独自来到周某的房间,将其藏匿的现金取走拿回自己的住所,后向梁某谎称钱没有找到。同日,梁某报案后,公安机关从王某的住处搜出赃款5900元。王某供认不讳。
【争议】
王某的行为构成什么罪,第一种观点认为构成侵占罪。理由是:犯罪嫌疑人将代为保管他人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其行为已触犯我国《刑法》第270条,构成侵占罪。
第二种意见则认为构成盗窃罪。理由是:犯罪嫌疑人以秘密窃取的方法,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我国《刑法》第264条,构成盗窃罪。
【探究】
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本案中,受害人周某因受到同室旅客的殴打和威胁,被迫将自己的6000元现金藏于床被下,并逃离现场。虽然周某告诉服务员梁某帮忙取出自己的钱,作为旅社服务员的梁某有保证旅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义务,但是不能把这种义务与侵占罪中的“代为保管”等同起来。“代为保管”它强调的是合法“持有”,意味着保管物已处于保管人的实际控制之中。但事实并非如此。梁某没有控制周某的钱,也没有把周某的钱交给另一服务员王某。所以,不存在周某把钱交服务员代为保管这一侵占罪的本质特征。故不符合侵占罪的犯罪构成。
王某的行为符合盗窃罪的两个显著特征:一是秘密窃取行为具有主观性,即主要是行为人主观上认为是秘密的,而客观上是否为他人所知,则不影响盗窃罪的成立。比如当王某入室取周某的钱时,或许同室的黄某仍在,但她自认为黄某并不知情;二是具有相对性,即行为人主观方面所认识到的秘密性是针对财物的所有人或保管人而言,而不包括其他人,第三人有无发现不受影响。
-
快递员拿走包裹是盗窃还是职务侵占
407人看过
-
拿走单位资金算盗窃还是职务侵占
153人看过
-
偷偷拿走别人存放在自己车上的钱属于是盗窃罪还是侵占罪
115人看过
-
盗窃罪:转化成侵占罪还是盗窃未遂?
295人看过
-
遗忘物盗窃还是侵占,什么是侵占罪
348人看过
-
拿走那点钱是盗窃还是抢夺
177人看过
犯罪构成的四个要素是犯罪主体、犯罪客体、犯罪的主观方面和犯罪客观方面。只有符合上述四个条件的,才可认定行为构成犯罪,但犯罪成立后也可因为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原因而对犯罪认定予以否定。... 更多>
-
-
超市收银员和顾客勾结偷东西是盗窃罪还是职务侵占罪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07盗窃罪。职务侵占得是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收银员不负责看管或保管超市的货物,所以是盗窃罪。如果收银员私自占有了向顾客收取的钱款,则属于职务侵占。
-
-
遗失物品又偷走是盗窃罪还是侵占罪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08如果是物品遗失了,被他人捡到拒不归还,这种情况属于侵占罪。属于告诉才处理案件,可以向法院起诉。《刑法》对侵占罪的处罚:第二百七十条【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看见他人丢失物品而拿走是构成盗窃罪还是侵占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10属于侵占罪。拾得他人遗失财物拒不归还,达到犯罪数额即构成侵占罪。《刑法》对侵占罪的规定及处罚:第二百七十条【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