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中受伤的学生是否享有工伤待遇?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19 08:03:26 404 人看过

在校学生在工作中受伤一般不属于工伤。一般来说,学生在校期间用业余时间打工或实习,用工单位不能与其建立劳动关系,所签订的合同也不属于劳动合同。

学生受到伤害时,只能要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赔偿相应的医疗费,而不能认定为工伤。

受伤属于工伤吗

属于工伤的情形: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患职业病的;

(三)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四)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6日 14: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伤保险相关文章
  • 帮工受伤能否享受工伤待遇
    王某与人合资办了一个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装修期间,王某让李某去帮忙。劳动中,李某不慎摔伤,要求享受工伤待遇,但公司不同意。帮工受伤能否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按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62条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职工是指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这里的劳动为公民依据劳动合同或国家确认的劳动关系从事的有偿活动。你与你儿子所在的公司没有形成劳动关系。因此你在帮忙过程中受伤不能按上述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不受《劳动法》的调整。??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4条规定: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据此,你可要求公司对你的损害进行民事赔偿。
    2023-04-22
    85人看过
  • 没有认定工伤是否享受工伤待遇
    可以享受工伤待遇,但是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一、员工发
    2023-03-23
    267人看过
  • 兼职工工作受伤能享受工伤待遇?
    工伤保险待遇是指职工因工发生暂时或永久人身健康或生命损害的一种补救和补偿,其作用是使伤残者的医疗、生活有保障,使工亡者的遗属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工伤保险待遇的高低,项目的多少,取决于国家或该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人们的社会生活水平。工伤赔偿标准汇总">网友咨询:孙某为某服装有限公司制衣工,该公司为孙某参加了工伤保险统筹。2012年9月,因该服装公司放假,孙某便到另一服装厂从事短期工作。2012年11月13日,孙某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致头部受伤。孙某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2012年12月,经该服装厂申请,孙某的受伤被认定为工伤。该服装厂在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孙某申请工伤保险待遇时被拒绝,并被告知因服装厂没有为孙某参加工伤保险统筹,应由服装厂自行承担,与为孙某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服装有限公司无关。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答复符合规定吗?律师回答:根据《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条规定:职工在
    2023-06-10
    434人看过
  • 兼职工工作受伤能享受工伤待遇
    就兼职人员的工伤赔偿应当向谁主张的问题,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函[2004]256号)第一条规定:“职工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由职工受到伤害时其工作的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也已明确提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如果您兼职的用人单位没有为您购买工伤保险,您只能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行使权利:“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延伸补充:工伤纠纷的救济途径有哪些?(1)申请
    2023-04-19
    352人看过
  • 职工违章操作受伤,可否享受工伤待遇
    工伤保险实行“无过错补偿”原则,其核心内容是,无论工伤的引起是否因劳动者本人的过错、用人单位的过错以及第三人的过错,劳动者均应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适用这一原则,主要不是根据行为人的过错,而是基于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即工伤认定不受事故责任限制,职工只要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不论其是主要责任、次要责任或无责任,均可认定为工伤。员工因违章而造成工伤,只要不具有故意犯罪、醉酒吸毒、自残自杀等情形的,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是用人单位或者员工一方必须及时去申请工伤认定和申请鉴定劳动能力。律师补充: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
    2023-05-06
    398人看过
  • 临时工是否享受工伤待遇
    临时工也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工伤不存在临时工之说,只要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且受伤情况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十五条之规定(且不存在第十六条规定之情形)的,无论是否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都应认定为工伤并按工伤待遇获得赔偿。《工伤保险条例》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一、工伤职工享受待遇资格确认条件是什么?1、已参加工伤保险;2、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3、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工伤的(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4、需转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2023-04-01
    89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因... 更多>

    #工伤保险
    相关咨询
    • 工作中受伤能否享受工伤待遇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9-30
      1、如果保姆是受家政服务公司的派遣到雇主家从事工作的,那么他就属于家政服务公司的员工,根据第五十八条规定:“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同时,根据《》第十四条“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之规定,保姆在工作过程中受伤属于工伤的范畴,应当依法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可由家政服务公司或者由保姆个人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2、如果保姆是
    • 工作中受伤是否可以享受工伤待遇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2-13
      应当享受工伤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
    • 在校学生能否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3-15
      实习学生不具备工伤保险赔偿的主体资格,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因为《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即只有属于工伤事故的范围的职工,才能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处理。而在校生并不具备这些劳动者的条件,他们在实习单位实习期间的身份仍然是在校学生,并没有因为学习场所的改变而成为法律意义上的劳动者,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赔偿的主体只能是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
    • 工作中受伤能否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03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工伤认定遵循两条原则,首先,要符合“三工标准”,即职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而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实行“无过错补偿”原则,其核心内容是,无论工伤的引起是否因劳动者本人的过错、用人单位的过错以及第三人的过错,劳动者均应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员工受伤虽因违规操作造成,但符合上述工伤认定的原则,公司应为其申请工伤认定,保证员工合法的权
    • 未享受退休待遇发生工伤的能否享受工伤待遇?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7-31
      不能了。 退休后的治疗费用,单位为你买的社保的医疗保险可以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