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的成立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9 09:30:32 304 人看过

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生效要件:

1.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生效;

2.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或者通过网络贷款平台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生效;

3.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生效;

4.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生效;

5.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生效。

一、替他人出借条借款谁来还

替他人出借条借款的偿还情况具体如下:

1.名义借款人承担还款责任,实际借款人不作为民间借贷关系中的债务人,名义借款人与实际借款人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应另案处理:名义借款人与出借人之间签订借款协议,基于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签订的应认定为合法有效,形成借款民法典律关系,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应由名义借款人承担还款责任。名义借款人在偿还借款后,可向实际借款人追偿,双方的民间借贷纠纷应另案处理。

2.借款人与借款的实际使用人不一致的,借款人为诉讼当事人:借款人与借款的实际使用人不一致的,应当按照“合同相对性”原则,以向出借人出具借条、借据的人为诉讼当事人,并由其承担还款义务。借款人与借款的实际使用人之间的关系应当另案处理。

3.名义借款人和实际借款人不一致时,名义借款人承担还款义务:出借款项并未签订书面借款合同的,对于借款人的认定应依据借条出具、账户提供、用款还款等情况进行综合判断。虽然名义借款人和实际借款人不一致,但借条和转款账户的出具主体均是名义借款人,故名义借款人应承担还款义务。名义借款人在承担还款责任后,可依法向实际借款人进行追偿。

4.出借人的借款实际转入借款人的个人账户且借款人不能充分证明其并非实际借款人的,借款人应承担还款义务:出借人提供的借款均已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分次实际转入借款人的个人账户且借款人不能充分证明其并非实际借款人,且借款的实际用途对借款法律关系的认定并无影响,故借款人应承担还款义务。

5.借条上的名义借款人证明自己没有收到借款,借款是被他人诈骗取得的,名义借款人无须还款:借条上的名义借款人证明自己没有收到借款,出借人是被他人诈骗支付借款的,名义借款人与出借人之间不存在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名义借款人无须还款。

6.名义借款人出具借条时明确披露借款系用于案涉工程且承包方属于工程建设的实际受益人的,工程承包方作为实际借款人承担偿还责任:名义借款人作为工程项目负责人向出借人出具借条时明确告知借款系用于案涉工程,案涉工程承包方属于工程建设的实际受益人的,应认定工程承包方为实际借款人,由工程承包方承担偿还责任。

7.名义借款人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其在借款时向出借人披露过其名义借款人地位的,名义借款人应承担还款责任:出借人根据借款人指示将借款支付他人,借款人抗辩称其为名义借款人,实际借款人另有他人的。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其在借款时向出借人披露过其名义借款人的地位,未提交证据证明的,不能主张借款实际使用人为实际借款人。由名义借款人承担还款责任。

二、借条涉及的内容参考

1.凭证名称:借条。借条是在借贷关系中债务人向出借人出具的表明债务人有到期“还款(付息)赎条”义务的借款(债权)凭证,反映的是借贷关系,是日常生活中经常使用的凭证之一。

借款事由。注明借款用途能够防止借款人用其他事由抗辩。

如果数额不大,或不写借款事由的,可直接写“兹向张三借款……”

2.担保情况:有人保和物保的情况下看抵押物是否为借款人个人财产,如果是的话,一般默认物保在前,如果不是,则看约定。若约定不明,则根据订立的时间顺序。若订立顺序也不明,一般也是物保在前。借条上须借名担保范围、担保期限以及担保顺序。

3.交付方式。由于借贷多发生在熟人之间,如果借款金额小使用现金支付的,很少有人会打借条。当然,你还是可以在借条上选择现金交付。

不过既然打了借条,最好就是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交付钱款,必要时可以在借条中注明借款人的银行账号。发生纠纷时,有借条银行汇款凭证作为证据基本上就不会输。

由于借条属于实践性合同,即款项实际交付才生效。司法实践中,涉及大额借款或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时,债权人还要承担实际交付的举证责任,如果是现金交付就很难举证。

4.出借人。司法实践中,未载明出借人的借条推定借条持有人即为权利人,借款人抗辩持有人并非真正债权人的,由借款人负举证责任。借款人以“借条上所载出借人姓名另有其人(主体不适格)”为由抗辩的,由借款人负举证责任。所以借条中写不写出借人身份证号无所谓。

同时,出借人是否在借条上签字不影响借条的效力。

5.借款金额。借款金额应当写明币种。

6.借款时间、还款期限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1日 05: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自然人相关文章
  • 自然人之间的民间借贷未约定借款期限
    “公民之间的无息借款,有约定偿还期限而借款人不按期偿还,或者未约定偿还期限但经出借人催告后,借款人仍不偿还的,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应当予以准许。”所以,即便是借期内没有约定利息的无偿借款,如果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后,已经构成迟延履行的,借款人应承担迟延履行的责任。法院规定将迟延履行的损失,以利息的方式加以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通知》规定,“当事人仅约定借期内利率,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以借期内的利率主张逾期还款利息的,依法予以支持。当事人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的,出借人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主张自逾期还款之日起的利息损失的,依法予以支持。”本解释也规定,如果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没有约定逾期利率的,出借人主张自借款逾期之日由借款人归还资金占有期间利息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借款的返还
    2023-04-02
    70人看过
  • 借款合同在自然人之间如何才能生效?
    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生效要求如下: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反公共秩序和良好习俗;4、约定生效条件的,还应当具备约定的生效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行为无效。但强制性规定不导致民事行为,除非无效。违反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电子版自然人借款合同范文标准版<p>合同编号:签订地点:</p><p>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公司住所:联系电话:邮编:</p><p>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公司住所:联系电话:邮编:</p><p>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就借款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恪守履行。</p><p>第一条借款金额与期限合同双方协商一致,由乙方向甲方出借资金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
    2023-07-07
    136人看过
  • 民间借贷与自然人之间的区别
    一、民间借贷与自然人之间的区别民间借贷包括了自然借贷,民间借贷是涵盖了自然人与自然人,自然人与非金融机构以及非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等,简而言之只要不是从银行等借来的都算作民间借贷。二、民间借贷的特点是什么民间借贷有以下特点:(一)借贷主体的局限性。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民间借贷的主体仅限三种情况:1、自然人与自然人之间;2、自然人与法人之间,但不包括金融机构;3、自然人与其他组织之间。可见,民间借贷是以自然人为中心。企业之间不得进行民间借贷,也不得收取利息。(二)借贷标的的特定性。民间借贷的标的只能是金钱,不包括土地、房屋、汽车、物品等不动产和动产,也不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三)数额自由借贷内容的自由性:国家法律法规不限定民间借贷的具体数额。,由当事人根据自己的经济能力和实际需要自行协商确定,可大可小,无须任何部门和机构审批。1、期限自由:偿还期限的长短由当事人自行约定,短则几天
    2023-04-12
    474人看过
  • 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违约金过高怎么办
    《民法典》中借款合同的违约金界定依据第八十六条从债的转移为:借款合同是的违约金,由当事人协商约定,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者过低的,可以申请减少或者增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第十七条要约的撤回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当事人可以按照互利的原则,在技术转让合同中约定实施专利、使用技术秘密后续改进的技术成果的分享办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一方后续改进的技术成果,其他各方无权分享。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一、借款行为违约该怎么认定?1、当事人
    2023-03-28
    144人看过
  • 自然人之间的口头借款协议纠纷争议
    朋友间口头协议借款20万没写借条生出事端朋友间口头达成协议,借款20万,但没写借条,事后生出事端,只能通过诉讼索要借款。6月3日记者从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法院获悉,法官依据原告提供的银行存单和证人证言,形成内心确信,判决被告偿还欠款。2008年9月28日,金某(jinmo)通过他人介绍,从辛某手中借款20万元,辛某于当日委托崔某将该款存入金某(jinmo)在中国农业银行开户的银行卡。借款当日金某说这笔钱只用1-2个月,双方并没有写借条,也未约定具体的还款日期及利息。到了还款日期,辛某向金某索要欠款时,金某还了5万元,其余借款15万元一直未还。辛某曾多次打电话催讨,并两次去金某公司索要,金某均以各种理由推托。辛某怎么也没想到会交上这样的朋友,为此,2009年底,他向和平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金某立即偿还欠款15万元。这笔钱到底借没借因没写借条,辛某只能提供当天汇20万元的银行存单。好在为其
    2023-06-05
    319人看过
  •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没有约定利息的还要支付利息吗
    个人借款未约定利息的,视为是没有利息。债权人不可以要求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因此没有约定就不可以要求利息。但是如果借款方逾期不返还借款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其支付逾期利息。一、借条中未约定利息,起诉时利息如何计算借条既未约定借期,也未约定利息,起诉时不能要求债务人偿还利息。但是,在债权人第一次要求债务人偿还借款的期限到期后,债权人可以主张债务人支付逾期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二、欠条没写利息有效吗欠条没写利息欠条本身是有效的。欠条在法律上是属于一种债权债务的法律关系,是借款合同的一种表现形式。而借款合同是否有效,与其利息并没有直接关联。借款合同生效只需要满足合同生效的要件即可也就是:第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第二、意思表示真实。第三、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欠条没有约定
    2023-03-07
    274人看过
  • 自然人借款给法人 合同
    在贷款人向借款人提供贷款时后成立。借款合同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将一定种类和数额的货币所有权移转给他方,他方于一定期限内返还同种类同数额货币的合同,即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款合同又称借贷合同。在借款合同中,贷款人不得利用优势地位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一、借款合同属于有偿合同么借款合同是属于有偿合同。借款合同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将一定种类和数额的货币所有权移转给他方,他方于一定期限内返还同种类同数额货币的合同,即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有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享有合同约定的权利,须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相应对价的合同。所以,借款合同属于有偿合同。二、借款合同贷款人违约借款人可以不还款吗1、借款合同贷款人违约借款人不一定可以不还款,具体是否需要还款,与贷款人是否是因为没有放款而违约有关。若是,借款人可以自己并未实际收到贷款人支付的资金为由不履行任何还款责任
    2023-03-07
    95人看过
  • 怎样认定自然人之间的借贷纠纷
    关于借贷纠纷的规定,可知,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一、借贷纠纷的解决方式1、协商。是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和合同的约定,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以达成和解协议,自行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这是最有利于双方关系维系的处理方法,有利于避免双方产生更进一步的、不可修复的矛盾。2、调解。是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者(即调解的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由第三者对纠纷双
    2023-02-27
    450人看过
  •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怎么处理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一、贷款公司贷款要收手续费吗?有客服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出借人、借款人双方都必须自愿。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借贷关系,应认定为无效。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允许采用口头形式。借据上应写明双方姓名、借款数额(用汉字大写)、币种、借款时间、借款用途、借款利率、偿还日期、还款方式、违约责任及其他双方约定的合法内容等。还款时出借人应当出具收据,还款人应妥善保存收据。对借贷利率的确定。自然人在合同中对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当事人对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
    2023-03-06
    256人看过
  • 自然人之间借贷什么意思
    一、自然人之间借贷什么意思民间借贷是一种历史悠久、在世界范围内广泛存在的民间金融活动,主要指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以及法人或其他组织相互之间,以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为标的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自然人之间的借贷是指借款人和贷款人均为自然人。二、自然人之间借贷的生效时间(一)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二)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或者通过网络贷款平台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三)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四)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五)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三、自然人借贷纠纷的解决方式1、协商。是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和合同的约定,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以达成和解协议,自行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这是最有利于双方关系
    2023-06-15
    402人看过
  • 自然人与自然人之间签订工程合同是否有效
    自然人与自然人之间签订工程合同是无效的,因为法律规定,自然人不具备作为建设工程承包主体的资格;需要是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的单位才可以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一、什么是工程挂靠现实的建筑活动中的工程挂靠,是指没有施工资质的单位或个人以赢利为目的,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承揽施工任务进行工程建设的行为。即工程实务中常说的“借名合同”、“戴帽子合同”。通常表现为个人或企业不具备资质而与具备资质的施工企业签定挂靠合同或以项目承包名义等形式实施工程建设行为,挂靠人一般向被挂靠人交纳一定的“管理费”(或“点子费”),被挂靠人向挂靠人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帐户、印章等工程建设中必要的资料和文件,但不参与工程的实际施工和管理。挂靠是法律所禁止的行为,但同时也是实务中普遍存在的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的暂行意见》第
    2023-06-27
    326人看过
  • 上海合同律师答自然人间的借款合同有何特点?
    自然人间的借款合同有何特点?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自然人间的借款合同的特殊规则有:1.自然人间的借款合同是不要式合同,借款合同的形式可由当事人约定。2.自然人间的借款未约定利息的,视为无偿借款。3.自然人间有偿借款,其利率不得高于法定限制。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不允许计收复利。上海合同律师
    2023-06-13
    172人看过
  • 借款合同中自然人的借款何时开始生效?
    1、如果采用口头形式的,借款合同生效时间为贷款人提供借款之时。从这点来看,自然人之间的口头形式的借款合同是实践合同。2、如果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自签订借款合同时或者依照借款合同的约定的生效时间生效。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生效要件有哪些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生效要件:(一)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二)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或者通过网络贷款平台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三)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四)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五)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2023-07-15
    201人看过
  •  借款人与贷款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定义
    借款合同是指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借款,并在合同中规定借款的金额、利率和还款期限的协议。签订借款合同时,依据法律规定,合同需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始为成立。合同成立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即告确定。但如果合同条款不平等,则可能导致合同被撤销。借款合同是指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借款,并在合同中规定借款的金额、利率和还款期限的协议。关于签订合同,依据法律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的,合同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时成立,合同条款不对等的,并不影响合同成立,但合同成立后可能会被撤销。 借 款 合 同 的 法 律 规 定 是 什 么 ?借款合同的法律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 借款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利率、还款方式等与借款人权益相关的条款履行义务。2. 贷款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利率、还款方式等与出借人权益相关的条款履行义务。3. 借款合同应明确约定贷款用途,禁止用于违法活动。4. 借款合同应明确约定还款来源,禁止使用非
    2023-09-06
    441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自然人
    词条

    自然人即生物学意义上的人,是基于出生而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人。其外延包括本国公民、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自然人与公民不同,公民仅指具有一国国籍的人。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法律赋予自然人得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 更多>

    #自然人
    相关咨询
    • 成年人在法律上的认为借款合同是自然人之间的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1-11-19
      具体包括:(1)以现金支付的,借款人收到贷款时;(二)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或网上贷款平台等形式支付的,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三)以票据交付的,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四)贷款人将特定资金账户的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该账户的实际支配权以来,;(五)贷款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贷款并实际履行时。
    •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是什么时候成立的,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西藏在线咨询 2023-10-31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债权人提供借款之时成立,因为借款合同是实践合同,所以借款行为付诸实践,也就是借款交付给债务人后,借款合同才成立。所谓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相对于诺成合同而言的一种合同类型,其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给付才能成立的合同。
    • 法人与自然人之间的民间借贷
      广东在线咨询 2021-12-29
      认定借款合同的效力要从两个方面进行判断。一是否具备生效的条件,合同生效的条件有:合同当事人双方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合同内容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二是合同是否存在合同法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情形。
    • 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和企业之间借贷的区别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5-22
      1、合同的生效日期不同。 民法典明确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贷款时生效。据此,自然人之间的民间借贷合同自出借人提供借款时生效。对于企业之间借贷合同何时生效,没有明确的规定。企业之间的借贷合同生效日期应当根据合同法总则相关予以判断。也就是说除应当依照法律法规需要办理批准、登记的除外,企业之间的借贷合同自合同成立之日起生效。 由此产生的后果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如出借人未按约提供借
    • 《借款合同》自然人与企业之间的借贷合同的效力应该如何认定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19
      公民与非金融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之间的借款属于民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但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无效: 1企业以借贷名义向职工非法集资; 2企业以借贷名义非法向社会集资; 3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 4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