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后可不可以自己向债务人追偿?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1-28 01:50:56 253 人看过

一、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后可不可以自己向债务人追偿?

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后,还可不可以自己向债务人追偿的。

债权人实现债权的途径有两条

一条是通过法院强制执行的方式追偿债务;另一条是通过自己的努力追偿债务。

但是自己追债的,需要通过合法的手段,不可不可以暴力催收。

对于上述两种途径,债权人可不可以分别使用,也可不可以同时使用。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不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不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不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二、债务人死亡债权人起诉债务人继承人之一是否可不可以

按照相关规定,死者的债务,由其遗产偿还。由继承人在其所继承的遗产范围承担清偿义务。

如果全部遗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在用遗产偿还之后,对剩下的债务,继承人没有义务代替偿还。

当然,继承人如果自愿为死者偿还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那部分债务,法律也是允许的。

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的起诉方法:

1、债务人有遗产,则进行审理实体,可不可以起诉其继承人;

2、债务人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应终结诉讼;

3、债务人没有遗产,但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不能终结诉讼,而应当将其追加为被告,继续进行审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不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三、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债权人可不可以拒绝

债权人可不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合同的履行,指的是合同规定义务的执行。任何合同规定义务的执行,都是合同的履行行为;相应地,凡是不执行合同规定义务的行为,都是合同的不履行。

因此,合同的履行,表现为当事人执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当合同义务执行完毕时,合同也就履行完毕。如交付货物、提供服务、支付报酬或价款、完成工作、保守秘密等。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可不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所以说,债务人要求提前交货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不可以不同意。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条

债权人可不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是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十九章 一般规定 第二百三十六条 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n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委托人民法院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5日 01: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破产管理人不确认债权,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一、破产管理人不确认债权,可以申请强制执行1、全面接管破产企业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就成为破产人,企业法人就沦为了清算法人,破产人所有的全部财产被作为概括执行的客体,应全部移交破产管理人管理和处分。破产管理人接受的破产财产包括破产人的有形和无形财产、动产和不动产、知识产权、对外的债权、持有的股份和债券以及破产人对外应履行的债务。此外,破产人的法定代表人应将该企业的财产状况说明书、债权债务清册及全部账册、文书、资料、印章、营业执照移交给破产管理人占有、管理和支配,破产人原进行的营业活动和诉讼或仲裁事务也应由破产管理人接管。破产人如不移交或不全面移交,破产管理人有权请求法院强制执行。2、保管和清理破产财产接管破产财产后,破产管理人应当予以妥善保护和管理,防止破产财产遭受意外或人为的损失。破产管理人应对破产财产进行登记造册,详细说明财产种类、性质、原值、现值、保存地点等,对债权债务进行核对,对营业
    2023-04-24
    197人看过
  • 担保人受让债权后能否对债务人申请强制执行
    担保人受让债权后,对债务人享有权利。如果债务人不履行生效判决书,担保人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执行开始方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期限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
    2023-03-01
    100人看过
  • 判决后对方拒不还款债权人可申请强制执行
    网友咨询:我有一个民间借贷的案子想要咨询一下,我借给对方200万,法院判决对方偿还,但是债务人不露面,也没有查到他有可偿还债务的财产。我将法院判决书复印件给债务人的亲朋好友等都发了一份,希望能够找到财产线索。请问我这样做侵犯其名誉权吗?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呢?律师回复:你这样做不犯法,如果债务人据此告你将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一般诉讼案子法院是开庭公开审理的(涉嫌个人隐私及商业机密的案子除外),法院的判决书也是可以公开的;判决书生效后,如债务人拒不还款,债权人应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在两年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以免过了执行时效,导致以后发现债务人有财产时,也无法强制执行的不良后果。相关法律知识:强制执行是指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执行文书的规定,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2023-06-13
    447人看过
  • 什么样的债务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一、针对什么样的债务可以申请强制执行1.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3.申请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4.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5.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6.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二、法律规定的债务强制执行期限是多久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期限是六个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三、债务被强制执行需要缴纳执行费吗需要。执行费一般是被执行人交,申请方如果自愿也可以。法律规定的执行费标准是: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2.执行金额或
    2023-11-04
    238人看过
  • 对债权人依法执行的债务债权人可以向第三方执行吗
    法律规定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本案以外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执行人或者被执行人的申请,向第三人发出履行到期债务的通知。履行通知必须直接送达第三人。履行通知应包括以下内容:(一)第三人直接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对被执行人的债务,不得向被执行人清偿;(二)第三人应当在收到履行通知后15日内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三)第三人对履行到期债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履行通知后15日内向执行法院提出;(四)第三人违反上述义务的法律后果。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债权案件强制执行的期限是二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如果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如果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则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
    2023-08-05
    70人看过
  • 债权人可以当自己有负债的债务人吗?
    个人一般可以做债权人。债权人是享有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的人。例如个人借款给他人的,个人可以请求他人在约定期限内还本付息,个人就是债权人。一、债权和债务区别有什么一、债权和债务的区别如下:1、债权是一种民法上的权利,而债务则是一种民法上的义务;2、负有债务的一方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3、享有债权的一方有权利要求债务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1、债务已经履行;2、债务相互抵销;3、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4、债权人免除债务;5、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6、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二、债务人权利和义务债务人的权利:1、同时履行抗辩权。2、后履行抗辩权。3、不安抗辩权。债务人的义务:1、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2、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是特定的,只有该义务主体才必
    2023-03-21
    439人看过
  • 强制执行需债权人申请吗
    一、强制执行需债权人申请吗申请强制执行的,不一定要债权人去法院,可以委托他人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委托代理人申请执行的,应向人民法院提交经委托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写明委托事项和代理人的权限。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
    2024-01-06
    184人看过
  • 2023债权人可否申请执行债务人死亡赔偿金
    债权人可否申请执行债务人死亡赔偿金一般是不可以的。一、死亡赔偿金是对谁的赔偿关于死亡赔偿金的性质,学界和立法实践中主要有二种不同的观点:观点一,固有侵害说,认为死亡赔偿金是对死者近亲属生活利益及扶养利益等固有利益损失的赔偿,而非对死者的赔偿。观点二,继受说,认为死亡赔偿金的受偿主体仍然是死者,近亲属所享有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系经由继承而得。二种观点均各有利弊。依固有侵害说,死者近亲属的利益能够得到较好的保护,但却忽视了对死者生命权的尊重。继受说本身亦存在固有缺陷,难以解释请求权的继承是如何发生。笔者认为,从法理上分析,死亡赔偿金的产生是因受害人的生命权遭受侵害。但受害人一旦死亡,其民事主体资格消亡。而死亡赔偿金是产生在受害人死亡也就是受害人民事主体资格消亡之后。所以,死者不是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死亡赔偿金不属于死者的遗产或死者的夫妻共同财产。虽然死亡赔偿金是尊重生命权的体现,具有对侵害生命
    2023-01-25
    357人看过
  • 债权人向老赖申请了强制执行怎么办?
    一、债权人向老赖申请了强制执行怎么办在申请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对方没有履行义务也没有主动申报财产的,执行法官会第一时间采取强制措施。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4、从我国目前的立法现状来看,对执行标的为行为的执行案件,可以采取的强制执行措施有三种:(1)是对迁出房屋或退出土地案件的强制执行措施。在被执行人拒绝迁出房屋或退出土地时,法院可以强制被执行人迁出或退出,也可以委托有关单位或个人协助;(2)是排除妨-害执行的强制措施。对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法院可以对其采取罚款、拘留等排除妨-害执行的措施;(3)是替代性强制执行措施。法院在强制被执行人履行法律文书所指定的行为未果的情况下,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完成,费用由被执行人负担。二、强制执行程序是什么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
    2024-01-14
    110人看过
  • 清偿连带之债后可向主债务人追偿
    胡某承建了杭州市转塘镇某学院内的一处建筑工程,随后胡某又将工程交给余某负责。余某又将工程转包给金某。2002年9月,金某在施工时从墙上坠落,构成一级伤残。金某向法院起诉,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由余某承担赔偿责任,该学院和胡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胡某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2005年8月,法院强制执行时扣划学院资金290304元。2005年12月,该学院向法院起诉,认为其对金某已承担了全部赔偿责任,因其承担的是连带赔偿责任,可以向其他共同债务人追偿,所以要求余某和胡某承担应承担的份额。法官说法某学院是连带之债的债务人之一,在清偿了全部债务后有权向主债务人余某进行追偿。连带责任人之间的责任比例应依据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本案中,连带责任人之间的相互责任比例并没有确定,所以某学院要求其他连带债务人为其向主债务人的追偿之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是没有法律依据的。西湖法院一审判决认定,余某向某学院支付
    2023-04-23
    386人看过
  • 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是否可以顺延
    1999年8月,某农村信用社与某煤炭工业总公司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年10月26日双方达成调解书,某煤炭工业总公司以粉煤抵偿某农村信用社的借款15万元及利息,偿还期限为2000年12月20日前。调解书生效后,某煤炭工业总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只偿还了部分欠款,2001年4月30日又还了45000余元。2001年10月30日,某农村信用社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某农村信用社的执行申请已超过法律规定的期限,要求撤回申请。某农村信用社不服,认为某煤炭工业总公司2001年4月30日还履行了还款义务,其申请执行的期限应从4月30日起计算。申请执行被裁定驳回后,某农村信用社,又以某煤炭工业总公司未偿还借款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以属同一案件事实为由不予受理。对人民法院的处理,某农村信用社不服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诉。就如何对待这一申诉的法律问题,有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
    2023-06-06
    354人看过
  • 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后如何和解
    一、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后如何和解?被执行人需要主动找债权人协商,债权人同意和解的可以签订和解协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二、欠钱不还申请强制执行后法院可采取哪些执行措施?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4、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5、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5、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三、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后可中止执行的情形有哪些?(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
    2024-01-22
    95人看过
  • 能否申请强制执行债务人对他人的到期债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00条规定: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通知该第三人对债务没有异议但又在通知指定的期限内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这条规定为法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提供了法律依据。根据这一规定,申请人请求法院直接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必须具备以下条件:(l)要有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的情形。不能清偿债务是指被执行人由于某种原因,在接到法院执行通知后暂时缺乏偿还能力,或者暂时只具有部分偿还能力。(2)被执行人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即被执行人对第三人享有已到履行期限的现实债权,第三人负有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有关约定向被执行人清偿债务的义务。(3)第三人对到期债务没有异议,而且在人民法院通知指定的期限内没有履行。若第三人对债务关系持有不真实或者被执行人有违约责任等实质性方面的异议,则应当在人民法院通知指定的期限
    2023-06-06
    488人看过
  • 强制执行人可否只执行部分债务人
    一、强制执行人可否只执行部分债务人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是依据申请人申请而执行的,所以如果申请人只申请执行部分债务人财产的,法院就只会执行部分债务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执行开始方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期限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二、强制执行申请材料都有哪些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应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文件和证件:
    2023-06-17
    340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债务人在上海躲避债务人被强制执行, 债权人可以向其家人请求赔偿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4-28
      本人观点: 一、你哥应该是跑到上海躲避吧,很多债务人就是打一枪换一炮的。 二、讨债人能在上海找到你哥,也是花了钱的,时间和精力都消耗不少了。 三、欠债的没有一个说自己有钱的。 四、现在你哥被控制住,那些人肯定专门讨债的,他们的收入是你还债的提成,如果你不还,他们的车马费怎么办? 五、就算你报案,他们也不是没有经历过类似的情况,而且问题并没有解决。 本人现在就有近7万元的债被朋友欠着,判决书下来后,
    • 债务人可不可以申请执行债务人工资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5-16
      判决生效后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债务人的工资,但是必须保留债务人的生活所需。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中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90条规定,被执行人作为公民或者其他组织,其全部或主要财产已被一个人民法院因执行确定金钱给付的生效法律文书而查封、扣押或者冻结; 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或其他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在被执行人的财产被执行完毕前,对该被执行人已经取得金钱债权执行依据的其他债权人能申请对该被执行人
    • 债权人未取得到期债务人的债权人可否申请强制执行
      青海在线咨询 2021-11-21
      债务人对他人的到期债权不可以直接申请强制执行。 债权人需要先向法院起诉。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后,对方仍不执行生效判决的,债权人可以在两年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后还能追索债权人索赔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7-14
      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后,还可以自己向债务人追偿的。 债权人实现债权的途径有两条:一条是通过法院强制执行的方式追偿债务;另一条是通过自己的努力追偿债务。 但是自己追债的,需要通过合法的手段,不可以暴力催收。 对于上述两种途径,债权人可以分别使用,也可以同时使用。
    • 共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向前一方申请追偿债权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1-11-21
      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可以放弃对其中一方的追偿。 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债权人可以向夫妻双方或者任何一方主张债权。即使双方同意离婚协议中的所有债务由一方承担,债权人也可以要求夫妻双方承担连带责任,即任何一方都有义务偿还所有债务,离婚协议书的约定不能对抗善意的第三人,但承担还款义务的一方事后有权向另一方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