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提示与说明义务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1 14:20:15 380 人看过

保险合同是由保险公司单独事先拟定,投保人只能选择接受或者不接受的合同,也被称为“格式合同”。而免责条款,顾名思义就是在保险合同中保险人免除自身责任的条款。相较于投保人,保险公司在订立合同上处于强势地位。出于保护投保人的利益考虑,立法者在《保险法》第十七条中明确规定保险人在尽到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免责条款内容进行明确说明后,免责条款方产生效力。

一、责任险给付保险金公司未告知责任免责吗?

保险公司未告知免责条款,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

二、保险理赔鉴定费谁出

由保险人承担。鉴定费是为查明案件事实所必须,保险人、被保险人为查明和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和保险标的的损失程度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另,免除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义务或者加重投保人、被保险人责任的条款无效。本案中,保险合同中约定鉴定费不赔,其结果是免除了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义务,当然也就加重了投保人的责任。故保险合同中约定不赔鉴定费的条款无效,保险公司应赔偿宗某已垫付的鉴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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