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异地转移接续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2-16 20:13:38 475 人看过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参保人员基本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的指示,切实贯彻《关于做好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的通知(津社保[2010]53号)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开发区内参保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基本问题,现就开发区养老保险异地转移接续业务经办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养老保险关系异地转入

参加我市城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含农民工),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流动进入我市就业的职工,用人单位应该及时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根据职工转移申请,用人单位应为符合转移条件的职工办理养老保险关系异地转移接续手续。

(一)经办时间:每月1-15日(遇周六、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不顺延)。

(二)转入条件:

1、本市户籍人员返回我市就业参保的(具有我市“蓝印户口”人员暂不办理相关手续,待其取得我市常住户口后再予办理);

2、外省市户籍人员到我市就业的,男职工不满50周岁、女职工不满40周岁;

3、经转出地县级以上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调动的参保人员;

4、原在外省市缴费的本市户籍人员,不符合外省市领取待遇条件,需回津办理领取待遇手续的,应确认该参保人员在外省市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

5、外省市户籍人员,累计在本市缴费满10年,转入我市办理领取待遇手续的,应确认我市为参保人员最后一个缴费满10年参保地。

(三)所需材料:

1、开发区参保单位填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附件一),填写好转移职工的基本信息并加盖公章(此表一式一份,开发区分中心留存)。

2、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以下简称《缴费凭证)(此《缴费凭证原件由开发区分中心留存)。

3、转移职工本人《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份,开发区分中心留存)。

4、转移职工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一份,开发区分中心留存)。

5、2010年2月以后(含2010年2月)入职的职工提供参保单位用工就业登记填报的《开发区录用登记花名册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份,开发区分中心留存),2010年1月前入职的职工可不提供。

6、经转出地县级以上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调动的参保人员,应提供相关组织部门开具的批准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份,开发区分中心留存)。

特别提示:上述所有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四)特别说明:

1、对于开发区缴费记录与转出地缴费记录出现重复时,重复缴纳部分,应由职工本人自行选择保留其中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同期其他关系予以清理,个人账户储存额退还本人,相应的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

2、外省市户籍人员到我市就业的,男职工年满50周岁、女职工年满40周岁,此类不满足异地转入接收条件的职工,参保单位应及时向分中心提交该职工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开具的《缴费凭证(《缴费凭证原件由开发区分中心留存)

特别提示:开发区行政单位人员不适用上述规定。

二、养老保险关系异地转出

开发区内参加我市城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含农民工),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流动到其他省市时,开发区用人单位应该根据职工转移意愿为职工办理养老保险关系异地转出申请。

(一)经办时间:每月1-15日(遇周六、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不顺延)。

(二)所需材料:

2008年7月后离职的职工(含2008年7月),须由开发区参保单位统一填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申请表(以下简称《缴费凭证申请表,附件二),开发区用人单位在《缴费凭证申请表上填写清楚转移职工基本信息(必须注明转移职工本人实际联系电话),将转移职工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到相应位置,并加盖公章(此表一式一份,开发区分中心留存)。

(三)特别说明:

用人单位必须认真确认转移职工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户籍地址与其《居民户口簿上的户籍地址是否一致,如不一致,户籍地址以《居民户口簿上的户籍地址为准,《缴费凭证申请表中“户籍所在地地址”一项填写《居民户口簿上的户籍地址,则须同时提供职工《居民户口簿复印件,粘贴于《缴费凭证申请表相应位置。

开发区社保分中心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五日

附件: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申请表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4日 19: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关于山西省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换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加快推进我省城镇化进程,完善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妥善解决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包括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下同)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的养老保险关系转换衔接问题,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符合条件转为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并继续缴费,其缴费年限、个人账户资金可以合并计算。二、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都有参保缴费记录的人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符合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按月领取条件的,由本人到参保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将其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资金转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按以下办法折算缴费年限。1992年至1997年期间,各年度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折算年限=当年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缴费额÷(对应年度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基数×对应年度单位和个人合计缴
    2023-05-30
    178人看过
  • 询问有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异地转移的解决方法
    养老保险异地转移手续:1、参保职工向开发区离职单位提出异地转出申请,并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参保单位审核后下载《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申请表》填写,并粘贴身份证复印件;3、由企业经办人员携带《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申请表》到分中心登记部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以下简称缴费凭证);4、将《缴费凭证》交付参保职工,由职工转交到转入地社保机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区别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区别:一、各自所保的内容不同: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险中两个不同的险种,它各自所保的内容是不同的,养老保险可以保证职工在年老时,可以在生活上获得物质帮助,按月领取养老金;而医疗保险主要是保障参保人员在疾病时能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二、在概念上有比较大的差别:医疗保险来说,是一种给付型的保险金,也就是人们在发生疾病的时候,进行医疗救治,发生了医疗费用,按照花费的比
    2023-07-12
    233人看过
  • 济南职工养老保险关系如何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申请材料一、养老、医疗保险关系转出本人申请的需要携带居民身份证;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需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和参保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参保人的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等相关信息需要认定的,需本人的《人事档案、《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二、养老、医疗保险关系转入本人申请的需要携带居民身份证和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缴费参保凭证;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和参保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凭证基本流程一、养老、医疗保险关系转出①参保人到所辖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出具《参保凭证交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转入;②收到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收下简称《联系函),向转入地寄送《接续信息表并转移基金。二、养老、医疗保险关系转入①参保人持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凭证到所辖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转入;②经审核符合转
    2023-05-10
    255人看过
  • 养老保险可以跨省转移吗,养老保险异地转移
    养老保险可以跨省转移。养老保险异地转移办理流程:1、新参保地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并向原参保地发出同意接受函;2、原参保地办理转移手续;3、新参保地接受转移手续和资金。暂行办法规定每个流程的办理时间最多为15日,也就是说养老保险跨省转移可在45日内完成。三个流程走完之后即可办妥转移接续手续,暂行办法规定每个流程最多15个工作日,也就说,参保者最多45个工作日就可以将全部手续办完。养老保险异地转移条件:1、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不接受转移;2、缴费满十年才可在参保地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养老保险跨省转移标准:60%养老保险关系转接将采取“双转移”模式,其中个人部分全额转移,统筹部分转移缴费基数的12%,相当于统筹部分的60%。养老保险异地转移具体如下:1、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2、参保人员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由新参
    2023-08-10
    293人看过
  • 外地务工人员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如何办理
    外地务工人员养老保险关系如何转移接续?又到岁末,大量农民工返乡,有的人回乡后将不再出去打工,他们在务工地参加的养老保险关系如何转移接续?最近,在广东打工的资阳农民宋*兵打进本报民情热线咨询,在广东参加的养老保险如何转回四川?是否可以把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里的资金提出来?针对宋*兵的问题,四川省人社厅养老保险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农民工跨省流动就业参保缴费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以转移接续,在政策上已经畅通无障碍;未达到领取待遇年龄时,不能提前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保手续;在省内流动就业的,也按照这一原则处理。按照国务院和我省相关规定,我省农民工从省外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至省内时,先由参保人员在新的就业地参加养保并缴费后,再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本人向现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养保转移接续申请并出示《参保缴费凭证》;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对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发
    2023-05-05
    220人看过
  • 关于借用养老保险积累金有关问题的通知
    湖北省劳动厅鄂劳险[1993]129号根据鄂劳险[1993]048号文《关于加强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的通知》精神,经研究,现对个别地方确因资金紧缺,需要借用养老保险积累金的有关问题,作出如下规定:一、目前各地形成的养老保险积累金,是在1986年以后依据国发[1986]77号和鄂政发[1986]111号文件规定,从企业和职工个人收缴积累下来的劳动合同制工人养老金,它是职工的养命钱,必须切实加强管理,专项储存,专款专用,未经省政府批准,不准挪作他用.个别地方确因资金紧缺需借用少量积累金的,必须严格控制在县以上人民政府在加快经济建设中急需资金、财政又无法调剂借款或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新建项目确因财务不足、影响开工的范围以内,非上述情况,一律不准借用该项积累金。二、借用积累金的累计金额(包括债券),要严格控制在累计积累金总额的25%以内,对积累金较多的省辖市,一个项目的借款金额最高不得超过500万元。三
    2023-06-05
    371人看过
  • 关于征地农转非退养人员办理储蓄式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重府发〔1997〕为妥善安置征地农转非退养人员的生活,现就办理储蓄式养老保险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依照重府发〔1994〕217号文规定,办理储蓄式养老保险的农转非退养人员,以国家五年定期存本取息储蓄利率计算的每月利息按月领取保险生重庆市人民政府重府发〔1997〕为妥善安置征地农转非退养人员的生活,现就办理储蓄式养老保险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依照重府发〔1994〕217号文规定,办理储蓄式养老保险的农转非退养人员,以国家五年定期存本取息储蓄利率计算的每月利息按月领取保险生活补助费。国家规定的五年定期存本取息储蓄利率低于10%产生的利息差,由政府补助生活补助费〔补贴生活补助费=本金(10%-国家规定的五年期存本取息储蓄利率)〕。国家规定的五年定期存本取息储蓄利率高于10%(含10%)时政府不再补贴。二、享受政府补贴的对象,对本通知执行之日起仍在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参
    2023-06-09
    73人看过
  • 关于趸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与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津人社局发〔2010〕54号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为统筹城乡社会发展,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障制度,妥善解决采取趸缴方式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在申领养老保险待遇时,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衔接问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津人社局发〔2010〕54号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为统筹城乡社会发展,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障制度,妥善解决采取趸缴方式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在申领养老保险待遇时,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衔接问题。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按照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障规定实施细则有关政策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0〕3号)趸缴15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其趸缴费部分不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折算缴费年限。二、已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达到《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
    2023-06-09
    303人看过
  • 关于做好养老保险统筹欠费单位登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北京市社会保险中心京社保发[2001]1号为保证我市养老保险基金的完整,杜绝人为因素造成的基金流失,市社保中心决定在1月底前对我市各区县欠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单位进行分类登记,并在全市范围内建立和完善欠费企业信息库,对欠费企业实施动态跟踪,以避免出现帐款不清、基金长期滞留问题,望各有关单位领导引起高度重视,安排专人做好欠费单位登记工作,并将人员名单报社保中心备案。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一、各经办机构将辖区内的应参统单位进行摸底,对已签订参统协议仍未发生缴费和发生间断性缴费的欠费单位列入统计范围,欠费单位的基本情况、欠费金额如实填入《北京市欠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登记表》。二、辖区内有参统协议但单位已经不存在的或找不到人,包括无经营活动的欠费单位要分列说明并将其基本情况、欠费金额如实填入《北京市无经营活动单位欠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情况登记表》。三、填报数据要本着真实、准确、全面的原则避免出现错报、误
    2023-06-05
    222人看过
  • 异地社保转移问题
    法律综合知识
    关于社保异地转移单位缴纳部分12%的问题。单位缴费部分是否转移,对于个人来说,没有影响。因为计算养老金时,不会用到单位缴费部分,不管单位缴费部分做不做转移,你的退休待遇是一样的,对于个人是没有损失的。那为什么还要转移单位缴费部分呢,主要是考虑到各个统筹地区基金收入平衡关系的问题,要体谅转入地的基金支付压力的问题,所以还要转移单位缴费部分。转移的时候,不是转移单位缴费额的12%,而是转移单位缴费基数的12%!单位缴费额等于单位缴费基数乘以缴费比例,一般缴费比例为20%,转移12%,已经是一半多了。绝不是损失了88%。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六十四条社会保险基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除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与生育保险基金合并建账及核算外,其他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按照社会保险险种分别建账,分账核算。社会保险基金执行国家统一的会
    2022-03-02
    307人看过
  • 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出新规,明确同异两地领取办法
    通知明确,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缴费年限,除另有特殊规定外,均包括视同缴费年限。根据通知,一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包括在本地的实际缴费年限和计算在本地的视同缴费年限。其中,曾经在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工作的视同缴费年限,计算为当时工作地的视同缴费年限;在多地有视同缴费年限的,分别计算为各地的视同缴费年限。由于各地政策或建立个人账户时间不
    2023-05-03
    304人看过
  • 2024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基本原则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其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就业所在地。参保人员在转移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其流动前后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参保人员未达到退休年龄,除出国定居和到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定居外,不得提前终止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保手续。资金转移跨省流动就业转移养老保险关系时,个人账户储存额全部转移,具体计算为,1998年1月1日之前个人缴费累计本息加上从1998年1月1日起计入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同时按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的12%的总和转移养老保险资金。实际就业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资金。关系接续对跨省流动就业以及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的参保人员,应当及时办理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转移接续手续。对其中已满50周岁的男性和已满40周岁的女性,且就业参保地与户籍地不一致的,原则上应在流动就业之前的参保地
    2024-02-04
    93人看过
  • 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江苏省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单位: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文号:苏劳社险管[2006]23号发布日期:2006-9-25执行日期:2006-9-25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为规范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促进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维护参保人员社会保险权益,省政府办公厅2005年12月5日下发了《江苏省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苏政办发[2005]122号,以下简称《转移办法》)。为切实贯彻《转移办法》,确保全省转移接续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有关问题进一步明确如下: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是劳动力合理流动的必要条件,是支持企业改革、促进就业、保持社会稳定的客观要求,也是劳动保障部门及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工作职责。各地要充分认识省政府出台《转移办法》的重要意义,认真领会《转移办法》的有关规定,积极采取措施,切实做好《转移办法》的贯彻实施工作,维护广大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二、从2005年12月5日
    2023-06-07
    213人看过
  • 异地养老保险转入须有工作单位
    “我今年51岁了,在深圳找到了一份新工作,想把武汉的养老保险转入深圳,为什么不能转?”记者昨天在市社会保险个人服务中心采访发现,《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实施了3个多月,异地养老保险转入深圳的手续近日也开始办理,但不少参保人对养老保险跨省转移手续具体办理、异地养老保险转入的条件等问题仍然有误解和疑问。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强调,非深圳户籍参保人从异地转保到深圳,前提是要有工作单位,且年龄满足男50岁女40岁以下。异地养老保险关系如何转入?不少从外地来深圳打工的劳务工关心,他们在异地的养老保险关系如何转入深圳。对此,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新闻发言人黄*峰表示,外地来深圳工作的非深圳户籍人员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深圳,可以通过深圳新的参保单位办理。他说:“参保人离开原参保地后,在原参保地领取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来到深圳进入新的工作单位并参加社会保险后,就可以到深圳社保经
    2023-05-03
    314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关于跨地区转移关系续接的问题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1-02
      《失业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失业保险关系随之转迁。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和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其已缴纳的失业保险费是否与失业保险关系一并转移的问题,《条例》没有作出统一规定。
    • 办理异地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怎么操作?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25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按下列规定办理:(一)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就业参保的,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二)参保人员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但对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 关注养老保险流动接续转移政策?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2-15
      自2005年起,国家已连续五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为保障企业退休人员生活水平在稳定中有所提高,这项工作还要继续进行。会议确定,从2010年1月1日起,再次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会议还决定,从2010年1月1日起施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关注养老保险流动 养老保险全国接续转移 政策: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其基本养老
    • 养老保险可以跨省转移吗,养老保险异地转移
      江苏在线咨询 2024-03-20
      养老保险可以跨省转移。养老保险异地转移办理流程:1、新参保地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并向原参保地发出同意接受函;2、原参保地办理转移手续;3、新参保地接受转移手续和资金。暂行办法规定每个流程的办理时间最多为15日,也就是说养老保险跨省转移可在45日内完成。三个流程走完之后即可办妥转移接续手续,暂行办法规定每个流程最多15个工作日,也就说,参保者最多45个工作日就可以将全部手续办完。
    • 异地怎么转移养老保险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21
      1、养老保险只能转移到户口地且转移时你在户口地是单位参保状态。 2、户口地一般会规定你在户口地最低参保年限占10年以上才允许你退休。(连外地转来的累计15年以上) 3、你转移或销户取走某地的社保要得到某地你的最后单位的盖章同意 4、非户口地不能以自由职业者名义参保 5、你可适当在户口地以自由职业者名义参保,时间不要和外地单位重叠(重叠的话将来合并时就只累计重叠金额不累计重叠的年限),年纪较大时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