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佣损害赔偿的赔偿方式解析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2 18:15:50 127 人看过

(一)医疗费赔偿计算公式: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计算公式: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30元住院天数

(三)营养费赔偿计算公式: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

(四)受害人误工费赔偿计算公式: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或者(25931元365日)误工天数

(五)陪护费赔偿计算公式: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人的原收入陪护时间或者同等级别护工报酬标准陪护时间

(六)交通费赔偿计算公式: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凭票)

(七)住宿费赔偿计算公式:住宿费赔偿金额=一般公职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

(八)残疾赔偿金计算公式:

1、受害人在60岁以下,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12858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3136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12858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3136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12858元5年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3136元5年伤残赔偿指数;

(九)残疾辅助器具费计算公式:残疾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十)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

(十一)丧葬费赔偿计算公式:丧葬费赔偿金额=25931元12个月6个月=12695.5元12、死亡赔偿金计算公式(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12858元20年=257160元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12858元20年=62720元(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12858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3136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3)、受害人在75岁以上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12858元5年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3136元5年13、精神损害抚慰金因人而异,没有具体的标准。

是雇佣损害赔偿还是承揽合同纠纷

2003年10月,毛某将滕某家的油漆装潢工程承包。做了一段时间后,因业务量大做不过来,毛某便于2003年11月初请程某帮忙,毛某告诉程某做事的工资按工程量计算,滕某算多少给他,他就算多少给程某。而毛某与滕某之间约定好由滕某出材料,按工程量和约定的价格计算装潢工资。2003年12月16日上午10时许,程某在滕某家做油漆装潢时因所站木架脱落从两米多高的木架上摔下,当即不能动弹,被滕某和做事的工人送往医院急救,被诊断为左粗隆粉碎性骨折,经治疗于2004年1月4日出院,并要求一年后取出内固定。程某花去医疗费9117.13元,并被鉴定为九级伤残,需后续治疗费4000元。程某在滕某家所做工程款由毛某于2004年1月19日与滕某结算后将工资给了程某。程某出院后找到毛某和滕某要医疗费未果,便于2004年5月10日起诉毛某和滕某,要求二被告赔偿医疗费、后续治疗费、住院伙食费、误工费、伤残补助金等共计46755.33元。毛某辩称其只是起介绍作用,没有雇请程某做事,且未赚原告的钱,其既不是受益人,也没有侵权行为和主观过错,因此不承担赔偿责任。滕某辩称其家房屋的油漆装潢工程是毛某承接的,该房屋装修的性质是承揽,承揽人是毛某,程某是受毛某所雇从事承揽装修的,风险应由承揽方自负,其只有给付报酬的义务,因此,其不承担本案的赔偿责任。

对于该案的处理存在两种不同意见:

一种观点认为该案程某与毛某系雇佣关系,毛某与滕某是承揽关系,本案的赔偿责任应由毛某承担。另一种观点认为该案系承揽关系,毛某承包了滕某的房屋油漆装潢后又转包给程某,程某与毛某之间、毛某和滕某之间都属承揽关系,因此,该案的责任应由原告自己承担。

笔者同意第一种观点。对毛某与滕某之间的承揽关系,因以上两种观点都已认定为承揽关系,在此就不多说。需要重点说明的是程某与毛某之间的雇佣关系,因毛某业务量大,一时忙不过来而叫程某帮其做滕某家的油漆装潢工程。毛某虽从中未赚任何钱,但程某帮毛某做其承接来的滕某家的油漆装潢,使毛某的事业范围得到了扩大,从而使其获得了无形的利益,且程某所做工程的结算都是由毛某与滕某结算的,程某和滕某之间没有任何经济往来,因此,毛某和程某之间存在雇佣关系。本案毛某应确保雇请人员在做事时的工作安全,对雇员的职业活动负有安全注意和劳动保护的职责义务,因毛某未尽到安全保护职责,所以,毛某应负本案的赔偿责任。滕某与毛某之间是承揽关系,且作为定作人的滕某没有过错。因此,滕某不承担本案的赔偿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3日 12: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损害赔偿相关文章
  • 工伤赔偿与雇佣损害赔偿的具体区别是什么
    具体区别(一)、两者的主体不同。工伤赔偿的主体是限定性的。我国劳动法第二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是指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仅仅是企业和七人以上的个体经济组织两种。雇佣损害赔偿的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企业,也可以个体经济组织。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5条规定,仅为自然人、个体工商户和合伙组织。这种规定显然与国外雇佣契约主体通论相违背,不利于对雇工的保护。(二)、构成条件不同。工伤的构成必须有劳动关系。没有劳动关系的,不可能有工伤。只有在劳动关系的前提下,劳动者在工作中受到伤害,被确认为因工伤害,才是工伤。因为工伤是劳动特别法对劳动者受到伤害的保护。而雇佣损害必须存在雇佣关系,如果没有雇佣关系,其损害赔偿不能适用无过错责任,只能根据侵权的特征,确定其赔偿原则,如是一般侵权,还必须具有损害四要件才可能获得赔偿可能。(三)、确定损害程度的途径不同。工伤
    2023-04-21
    139人看过
  • 私人雇佣员工工伤赔偿问题解析
    私人雇佣受伤不算工伤。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按照授权对职工由于事故伤害,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进行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然而雇佣关系不是劳动关系,所以不能进行工伤认定。如果私人雇员出现人身损害,那么只用做伤残等级鉴定,要求雇主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根据相关规定,认定职业工伤有7种情形。单位组织的比赛受伤算工伤吗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而根据劳动法律法规侧重于保护劳动者的立法原意和司法实践,在认定“工作原因”、“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时不能机械绝对,应当作广义理解,即只要是用人单位从自身利益出发,给职工安排或组织的与工作或单位利益有关的各项任务、活动,都可以视为工作。因此,职工参加单位组织的体育比赛受伤,可以视同职工参加单位临时指派的一项工作而受伤,是职工工作的延伸,应视为因工作原因而受伤。此外,国
    2023-07-01
    98人看过
  • 承揽非同雇佣损害赔偿少了53万
    承揽非同雇佣损害赔偿迥异准确界定用工关系企业少赔53万众所周知:职工工伤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该原则在实践中的做法是: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职工,不论其在工作中有无过错,当他身体受到损害时都可享受工伤待遇。比照这样的规定,雇佣关系中的雇工受伤时,也可照此法律规定来执行。但是,承揽关系中的承揽人受到伤害,则不能照此来执行。楚先生说:最近,因其公司弄清了自身与官先生之间系承揽关系,而非雇佣关系、更非劳动关系,故在损害赔偿一事上节省了53万元开支。事发电杆下面起重碰触电线伤人楚先生的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地基施工的建筑企业,因公司成立时间不长,尚未购置起重用的吊车设备,常常将一些起重的工作包给官先生。而官先生虽有吊车却未注册成立企业,其业务一般都是谁用吊车就跟他打招呼。今年3月13日下午,该公司在施工过程中挖到两个比较大的水泥墩子,需要用吊车将其吊出来。官先生驾车来到现场,发现车辆进不到预定的起吊位置。
    2023-06-05
    386人看过
  • 雇佣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如何划分
    雇佣侵权损害赔偿的责任应当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划分: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帮工人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雇佣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如何划分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帮工人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五条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根据帮工人和被帮工人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被帮工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帮工人在帮工活动中因第三人的行为遭受人身损害的,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有权请
    2022-07-17
    457人看过
  •  雇员因工作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方式
    根据《民法典》规定,如果帮工人造成他人人身损害或具有重大过失或故意,他们应对受害人进行赔偿。如果帮工人具有连带赔偿责任的情况,则他们应对受害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此外,如果侵权行为导致他人人身权益受到损害并造成财产损失,侵权人应承担赔偿责任。帮工人如果造成他人人身损害,被帮工人应对受害人进行赔偿。如果帮工人具有重大过失或故意,则他们应对受害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民法典》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 【 民 法 典 】 帮 工 人 侵 权 赔 偿 规 则 大 揭 秘民法典中的帮工人侵权赔偿规则在很大程度上保护了帮工人的权益。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而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受到损害的,则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此外,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
    2023-09-03
    212人看过
  • 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损害赔偿的区别
    一、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损害赔偿的区别1、关系主体的范围不同。劳动关系的主体具有特定性,即一方只能是劳动者个人,另一方必须是用人单位,包括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并且作为劳动关系主体的劳动者有严格的限制,劳动者必须达到法定劳动年龄并具有劳动能力,而且公务员和比照公务员制度的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农村劳动者、现役军人不能成为劳动关系的主体;劳动者为16周岁以下或女性超过55周岁,男性超过60周岁的劳动者,也不构成劳动关系。而雇佣关系的主体范围就更为广泛,凡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均可形成雇佣关系。2、关系主体间的地位不同。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不仅具有平等性,而且具有隶属关系,即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劳动者系用人单位的成员,必须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在用人单位的领导、管理下从事工作。在雇佣关系中,尽管劳动者在一
    2023-04-12
    403人看过
  • 医疗损害赔偿步骤解析
    第一步,鉴定医疗事故。医疗事故可通过三条途径解决:双方自行协商、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申请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的关键在于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医疗事件先由医院所在辖区的区县医学会进行首次鉴定;当事人对首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市医学会负责组织鉴定;如果对再次鉴定结论仍不服,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最终裁定。此外,经市物价局批准,如上海首次(区级)鉴定费是2500元,再次(市级)鉴定费是3500元,属医疗事故鉴定费由医院承担,非医疗事故鉴定费由患方承担。第二步,由医学会给出医疗事故鉴定报告。报告通常包括三个层次,一、是否属医疗事故。二、属几级医疗事故(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三、医
    2023-06-08
    430人看过
  • 四级医疗事故赔偿方式详解,赔偿方式解析
    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医疗事故为四级医疗事故。四级医疗事故赔偿的计算方法如下: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2、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3、陪护费;等等。四级医疗事故赔偿标准四级医疗事故赔偿标准和一般情况下的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是类似的,只是说和一般的医疗事故致人死亡的情况不同的是,在四级医疗事故赔偿标准中,没有对造成人员死亡的情况进行规定,也就是说一般来说四级医疗事故不存在人员死亡的情况的。一般情况下,四级医疗事故赔偿项目有以下几项:第一,医疗费。第二,误工费。第三,住院伙食补助费。第四,陪护费。第五,残疾生活补助费。第六,残疾用具费。第七,被扶养人生活费。第八,交通费。第九,住宿费。第十,精神损害抚慰金等,需根据具体情形确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九条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
    2023-07-04
    431人看过
  • 赔偿损失的方式,损害赔偿请求权的类型
    一、赔偿损失的方式赔偿损失的方式:一是约定赔偿,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一个损失赔偿数额或者约定赔偿损失的计算方法,在发生违约情况时,则按约定进行赔偿。二是法定赔偿,指法律直接规定损害赔偿的数额或者赔偿损害的计算方法。《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三条【违约损害赔偿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二、损害赔偿请求权的类型损害赔偿请求权的类型包括:1.因侵权行为造成他人的损害,受害人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1)因侵害财产权(物权、知识产权、继承权、债权)所引起的损害赔偿请求权;(2)因侵害人身权所引起的损害赔偿请求权。2.因违约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3.因其他原因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三
    2023-05-06
    390人看过
  • 是雇佣损害赔偿还是承揽合同纠纷
    【承揽合同纠纷】是雇佣损害赔偿还是承揽合同纠纷2003年10月,毛某将滕某家的油漆装潢工程承包。做了一段时间后,因业务量大做不过来,毛某便于2003年11月初请程某帮忙,毛某告诉程某做事的工资按工程量计算,滕某算多少给他,他就算多少给程某。而毛某与滕某之间约定好由滕某出材料,按工程量和约定的价格计算装潢工资。2003年12月16日上午10时许,程某在滕某家做油漆装潢时因所站木架脱落从两米多高的木架上摔下,当即不能动弹,被滕某和做事的工人送往医院急救,被诊断为左粗隆粉碎性骨折,经治疗于2004年1月4日出院,并要求一年后取出内固定。程某花去医疗费9117.13元,并被鉴定为九级伤残,需后续治疗费4000元。程某在滕某家所做工程款由毛某于2004年1月19日与滕某结算后将工资给了程某。程某出院后找到毛某和滕某要医疗费未果,便于2004年5月10日起诉毛某和滕某,要求二被告赔偿医疗费、后续治疗费
    2023-06-09
    336人看过
  • 承揽非同雇佣损害赔偿金额相差大
    承揽与雇佣,有什么差别呢?众所周知:职工工伤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该原则在实践中的做法是: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职工,不论其在工作中有无过错,当他身体受到损害时都可享受工伤待遇。比照这样的规定,雇佣关系中的雇工受伤时,也可照此法律规定来执行。但是,承揽关系中的承揽人受到伤害,则不能照此来执行。楚先生说:最近,因其公司弄清了自身与官先生之间系承揽关系,而非雇佣关系、更非劳动关系,故在损害赔偿一事上节省了53万元开支。事发电杆下面起重碰触电线伤人楚先生的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地基施工的建筑企业,因公司成立时间不长,尚未购置起重用的吊车设备,常常将一些起重的工作包给官先生。而官先生虽有吊车却未注册成立企业,其业务一般都是谁用吊车就跟他打招呼。今年3月13日下午,该公司在施工过程中挖到两个比较大的水泥墩子,需要用吊车将其吊出来。官先生驾车来到现场,发现车辆进不到预定的起吊位置。凭经验,他将吊车放在一根带电
    2023-06-05
    385人看过
  • 个人雇佣临时工人身损害如何赔偿
    个人雇佣的临时工若造成了他人人身损害,且属于工作愿意的,应当由雇主对受害人进行赔偿;若临时工具有重大过失或者为故意的,雇主可以再向其进行追偿。个人雇佣临时工人身损害如何赔偿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损害赔偿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
    2022-06-18
    63人看过
  • 谁雇佣,谁赔偿!
    临时雇佣人员因工致伤致残由谁管?本报民生记者在市中级法院日前审结的一起案件中得到明确答案———在农村,青年人外出打工,中老年人在家种地是很普遍的现象。有些中老年人在务农的同时,帮农产品收购人装卸货物,挣些零花钱。然而,就在平常的搬卸活中,一颗小小的螺丝钉却让芜湖县的吴老汉造成六级伤残。有活就干,干完领钱,在这种临时劳动关系下,人身损害究竟由谁来赔偿呢?市中级法院日前审结的一起案件明确告诉人们:谁雇佣谁赔偿。今年2月19日,芜湖县欧某购买同县王某家的山芋丝,吴老汉等五六人像往常一样帮忙装卸货物。忽然,吴老汉身子一歪,从装货车踏板上摔下来,头部着地,一只脚挂在踏板上。原来,吴老汉的裤脚被踏板上的一颗小螺丝钉绊住了。因为表面并不严重,吴老汉拒绝了欧某等人去医院治疗的劝说。回去后,吴老汉当晚发生呕吐、抽搐,医院诊断为硬膜外血肿、脑挫裂伤,经法医鉴定,为六级伤残。吴老汉认为,自己受欧某雇佣从事装卸工
    2023-06-05
    412人看过
  • 雇员伤害赔偿规定如何赔偿雇佣关系中的工伤
    一、雇员伤害赔偿规定如何赔偿雇佣关系中的工伤雇佣关系不属于工伤,应按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来赔偿。由侵权人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费用。雇佣关系是指受雇人向雇佣人提供劳务,雇佣人支付相应报酬形成权利义务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二、工伤鉴定条件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3.因工作环境存在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在用人单位食堂就餐造成急性中毒而住院抢救治疗,并经县级以上卫生防疫部门验证的;4.由用人单位指派前往国家宣布的疫区工作而感染疫病
    2023-10-12
    473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责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损害赔偿
    相关咨询
    • 雇佣司机的损害赔偿问题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19
      如司机至第三人受伤,存在过错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司机本人受伤的,则可由雇主承担责任或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 雇佣农民工与雇佣的职工人身损害赔偿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5-22
      根据《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 工伤与雇佣损害赔偿的区别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7-27
      工伤事故责任与雇员人身损害赔偿责任产生的基础是劳动关系和雇佣关系。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在实现劳动过程中所发生的关系。雇佣关系,是指当事人约定一方于一定或不定期限内为他方提供劳务,他方给付报酬的关系。
    • 解析婚外恋的损害赔偿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28
      婚外恋的离婚损害赔偿对于由谁来承担离婚损害赔偿这个问题,司法解释第29条给予了明确回答。29条规定承担离婚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因而在离婚情况下,无过错方只能向其配偶要求赔偿而无权向与其配偶有重婚或同居关系的第三者提出赔偿请求。但是是否由于司法解释29条的规定,无过错配偶方就丧失了向与其配偶有重婚或同居关系的第三者提出赔偿请求的权利了呢笔者认为在明知一方已婚却仍与其结
    • 雇佣关系人身损害赔偿后可以找雇主赔偿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21
      是的。详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司法解释: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