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违约责任的免除情形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8 22:32:42 174 人看过

在承揽合同的实践中,违约责任的免除一般运用不可抗力的免责条款以及合同所约定的条款,主要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注意:

1、不可抗力

1)构成不可抗力事件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件,即不可预见性、不可避免性、不可克服性等。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人应采取一切可能的有效措施,尽量避免或减少损失。如果当事人不采取必要措施,则对此负有相应的责任。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人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部分履行或延期履行的情况和理由,使对方及早采取补救措施。如未及时通报情况和理由,由此而加重对方损失的,加重部分不在免责范围之内,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4)不可抗力必须在合同履行期限内发生,才可免除当事人的违约责任。如果是在延期履行合同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不能免除违约责任。如果是在定作人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定作人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承揽人由此而造成的损失。

5)不可抗力发生后,当事人应当取得有关证明,证明不可抗力及其影响当事人履行合同的具体情况,而且证明应采取书面形式,并将证明送交对方以后,才能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并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6)不可抗力发生后,当事人不得以不可抗力为借口,任意扩大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以避免或减轻自己的违约责任。

2、合同约定的负责条款

合同约定的负责条款是指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在某种情况下,即使出现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亦不承担违约责任。在约定负责条款时,需注意不得显失公平,否则约定的负责条款无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04: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违约责任相关文章
  • 合同变更是否免除违约责任,合同可变更的情形有哪些
    一、合同变更是否免除违约责任民法典规定,合同变更和否承担违约责任没有必然的关系,合同违约后,违约方才承担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协议变更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四条【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二、合同可变更的情形有哪些1,由合同性质和内容决定当事人一方可变更合同。有的合同是为当事人一方的利益而设立的;也有一些合同的某些条款是专为当事人一方利益约定的。由于在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可以放弃自己应得的利益,因此,对于这些合
    2023-04-19
    452人看过
  • 违约赔偿责任范围:承揽合同责任分担
    第一,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人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人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人赔偿。第二,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人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部分定作人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人赔偿。第三,未按合同规定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作人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人应当偿付定作人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人赔偿损失。第四,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向定作人偿付违约金;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定作人偿付
    2023-07-05
    404人看过
  • 违约方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
    一、违约方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违约方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如下:1.不可抗力根据我国《民法典》,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2.债权人过错债权人的过错致使债务人不履行合同,债务人不负违约责任,我国《民法典》对此有明文规定的有第823条: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3.其他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主要有两类:第一,对于标的物的自然损耗,债务人可免责。这一情形多发生在运输合同中。第二,未违约一方未采取适当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债务人对扩大的损失部分免责。二、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包括:1.继续履行。继续履行是指违反合同的当事人不论是否承担了赔偿金或者其他形式的违约责任,都必须根据对方的要求,在自己能够履行的条件下,对合同未履行的部分继续履行。2.采取补救措施。3
    2023-06-27
    102人看过
  • 合同解除的免责情形
    一、合同解除的免责情形(一)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由于自然原因或者人为、社会因素引起的,当事人本身能力不能抗拒也不能预防的情况或者事故。比如地震、水灾、旱灾、战争、政府禁令、罢工等。当出现不可抗力时,合同一方解除合同是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二)对方主要责任引起的1、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对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主要债务就是能够影响到债权人的合同目的是否能实现的债务。比如贷款,本金就属于主要债务,利息属于次要债务。2、对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同期限内仍未履行的迟延履行就是对方能够履行但是在合同履行期限内不履行主要债务的情况。对于迟延履行,有一个催告期,催告期过后,对方仍然不履行的,单方解除合同就可以免责。3、对方迟延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的如果合同约定的某些事项对当事人权利义务至关重要,一方有违约行为将严重影响到当事人本来订立合同所期望的经济利益时
    2023-05-06
    379人看过
  • 承揽合同中安全免除责任有效吗,承揽合同有什么特征
    一、承揽合同中安全免除责任有效吗承揽合同有免除责任条款的,如果免责条款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第五百零六条【免责条款效力】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二、承揽合同有什么特征1、承揽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工作标成果为标的。在承揽合同中,定作人所需要的不是承揽方的单纯劳务,而是其物化的劳务成果,但承揽人工作成果必须是符合雇主要求。2、承揽合同的标的物具有特定性。承揽人是按照定做人要求的质量,数量,包
    2023-04-18
    260人看过
  • 承揽合同完成质量不符的违约责任
    承揽合同中,承揽人的主要义务之一就是遵守合同约定和定作人的要求,按质按量地完成工作成果,也就是说,承揽人应当保证其完成的工作成果符合合同约定,在质量上要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承揽人所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承揽人应当对工作成果负瑕疵担保责任,定作人有权要求承揽人承担违约责任。承揽人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应具备两个条件:一是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承揽合同中当事人约定了质量标准和要求的,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质量不符合该约定的,即可认定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如果当事人未约定质量标准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则工作成果应当符合根据合同条款或者交易习惯所确定的质量标准,不符合的,则可认定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如果合同条款或者交易习惯难以确定质量标准的,工作成果应当具备其通常使用效用,如果不具备,则可认定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原因可以有多方面,如承揽人偷工减料,以
    2023-06-05
    469人看过
  • 区分加工承揽合同与买卖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违约责任
    一、区分加工承揽合同与买卖合同正确区分加工承揽合同与买卖合同如下:1.买卖合同中出卖人的主要义务是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承揽合同中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只是承揽人完成工作后的一项附随义务。2.承揽合同中的标的物只能是承揽人严格按照定作人的要求而完成的工作成果;而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是双方约定的出卖人应交付的物。3.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可以是种类物,也可以是特定物;承揽合同的标的物是一种工作成果。4.买卖合同的买受人有权请求出卖人按约定的条件交付标的物;承揽合同的定作人有权在不影响承揽人工作的前提下,对承揽人的工作状况进行监督检查。5.买卖合同中当事人可以约定自合同成立起标的物意外灭失的风险。承揽合同中在工作完成前,只能由承揽人自己承担工作物意外灭失的风险。二、加工承揽合同违约责任关于加工承揽合同违约责任的承担主要有以下几点:1.标的质量的责任。2.标的数量的责任。3.包装定作物的责任。三、承揽合同与雇佣
    2023-05-03
    373人看过
  • 合同违约情形有哪些,合同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哪些
    一、合同违约情形有哪些合同一般违约的情形包括:1.由于合同主体方面的原因而造成违约。2.由于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不明确、不完备而造成的违约。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不明,容易使当事人误解或者曲解,致使当事人违约。3.由于主管机关对合同审查、管理不严,合同缺乏可行性研究,所签合同不能履行。4.市场行情变化或者价格大幅升降,从而影响合同的全面履行,造成当事人违约。5.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事件而导致合同不能履行。6.因发生情势变更而导致合同当事人违约。合同违约该如何起诉面对合同违约,我们需要准备好起诉状和各项证据材料,包括合同及证明对方违约事实的证据。在各项材料准备好以后,到管辖地法院立案厅立案。立案的程序包括:立案-庭前调解-庭审(开庭、法庭调查、质证、辩论、最后陈述、休庭)-领取判决-申请执行。二、合同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哪些合同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包括:1.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
    2023-03-03
    165人看过
  • 定作人违反承揽合同应如何承担违约责任
    承揽合同订立后,双方的利益就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一方不按合同办事都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经济上的赔偿责任。定做合同订立之后,跟承揽合同订立所承担的责任是相同的,都要对已签订的合同负责。定作人违反承揽合同应如何承担违约责任?1、解除合同的责任。定作人在承揽合同履行完毕之前的任何时候,都可以解除合同,但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必须赔偿损失。2、逾期付款的责任。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等价款的,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如果定作人没有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报酬或价款,承揽人可以变卖工作成果,用所得价款扣除其应得的报酬或价款。定作人还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承揽人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1%偿付违约金。3、中途变更工作要求的责任。定作人中途变更承揽工作的要求,给承揽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定作人中途变更承揽工作的要求,包括数量、规
    2023-06-09
    367人看过
  • 免除保险合同责任的情形是什么
    (1)未投保的风险,如在现行的企业财产基本保险中,保险人对地震造成的保险财产损失不承担责任。(2)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损失为免赔损失。保险人不承担因正常维修保养所发生的费用和间接损失。(三)未投保的标的物包括土地、矿产等绝对未投保的标的物和金银珠宝等可以特别投保的标的物。(四)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的,免除责任。自然灾害是具有不可抗拒的破坏力的自然现象。非人寿保险合同承保的自然灾害主要包括雷电、飓风、台风、龙卷风、风暴、风暴、暴雨、洪水、洪水、冰冻灾害、冰雹、地震、滑坡、滑坡、雪崩、火山爆发、地面沉降、,保险公司对自然灾害的识别通常是基于当地气象部门的判断。为方便读者或投保人了解保险合同中自然灾害的概念,特选取以下典型自然灾害进行具体说明。雷击是指由雷电电引起的灾害。闪电电是积雨云、云层之间或云层与地面之间的放电现象。雷电的危害形式分为直击雷和感应雷。这两种雷电造成的财产损失属
    2023-05-02
    94人看过
  • 在加工承揽合同中,承揽人需要承担哪些违约责任?
    承揽人的违约责任有:标的数量的责任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人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部分定作人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人赔偿。未按合同规定交付标的的责任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向定作人偿付违约金等。民法典中修车属于加工承揽合同吗?修车属于承揽合同。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修车属于修理,所以是属于承揽合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四条承揽人应当妥善保管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以及完成的工作成果,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民法典》第七百八十五条承揽人应当按照定作人的要求保守秘密,未经定作人许可,不得留存复制品或者技术资料。《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六条共同承揽人对定作
    2023-08-13
    293人看过
  • 二手房合同违约的情形与责任
    二手房合同违约责任需要注意:1、合同义务的履行时限必须是简单易定的日期;2、每项主要义务均应有违约责任一一对应;3、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应首选违约金,数额应考虑违约造成的损失,但以不超过总房款的20%为宜,因为违约金被认为过高时法院会依法调低,反而又处于不确定状态。4、应约定如解除合同,买方支付占用房屋期间使用费用的计算方法以及卖方承担买方装修损失的计算依据。形态有:1、不能履行。2、延迟履行。3、不完全履行。合同违约责任有哪些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预期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九条【金钱债务实际履行责任】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
    2023-07-20
    213人看过
  • 对于承揽合同违约责任的承担主要有哪些?
    1、标的质量的责任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人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人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人赔偿。2、标的数量的责任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人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部分定作人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人赔偿。3、包装定作物的责任未按合同规定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作人不要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人应当偿付定作人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人赔偿损失。综合上面所说的,承揽合同只要一旦签订双方就需要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一方存在违约的情形,那么必定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
    2023-04-10
    70人看过
  • 合同解除是否意味着违约责任的免除?
    合同解除后不存在违约责任。但法律规定,合同解除后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因此,合同终止后的法律后果不是违约责任,而是民事责任,主要包括不当得利返还责任和损害赔偿责任。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解除合同后还可以主张违约责任吗解除合同后,如果是因为一方当事人违约而解除的,合同解除权人可以向违约方主张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
    2023-07-02
    126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违约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而依法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违约责任是合同责任中一种重要的形式,违约责任不同于无效合同的后果,违约责任的成立以有效的合同存在为前提的。违约责任也不同于侵权责任,其可以由当事人在订... 更多>

    #合同违约责任
    相关咨询
    • 负荷承揽合同规定哪些情形要承担违约责任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7-07
      承揽人不能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工作或不能在约定时间内交付工作成果的,应当偿付违约金。
    • 《承揽合同》定作人违反承揽合同应如何承担违约责任?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27
      1、解除合同的责任定作人在承揽合同履行完毕之前的任何时候,都可以解除合同,但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必须赔偿损失。2、逾期付款的责任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等价款的,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如果定作人没有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报酬或价款,承揽人可以变卖工作成果,用所得价款扣除其应得的报酬或价款。定作人还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承揽人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
    • 违约责任免责情形包括什么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6-28
      违约责任免责事由主要包括法定免责事由和约定免责事由: 1、法定免责事由和约定免责事由法定免责事由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不需要当事人约定即可援用的免责事由,主要指不可抗力。 2、约定免责事由是指当事人约定的。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 承揽合同应该怎么约定违约责任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7-06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房屋租赁合同违约责任由双方共同协商确定,违约责任条款可以写继续履行合同、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拒绝履行】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
    • 定作人违反承揽合同应承担的责任有哪些?承揽人违反承揽合同的责任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2-14
      无论是承揽人还是定作人,违反承揽合同都要承担违约责任。 (1)承揽人的违约责任。承揽人的违约责任表现在以下方面:①承揽人不能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工作或不能在约定时间内交付该工作成果的,应当偿付违约金。②承揽人迟延交付工作成果,应向定作人偿付违约金,并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支付相应的利息,承揽人偿付违约金后,还应继续履行债务或者赔偿损失。③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