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浙江省人民政府发布文号:浙政[1997]12号各市、县人民政府,丽水地区行政公署,省政府直属各单位:现将《浙江省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浙江省人民政府一九九七年九月四日浙江省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行为,推动国有资产存量的合理流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企业国有产权是指企业中国家作为国有资产所有者依法取得或通过出资及收益形成的财产权益。本办法所称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是指有偿出让或者受让企业国有产权的行为。第三条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二)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整体运营效益;(三)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四)自愿、有偿、公开、公平、公正。第四条各级政府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和权限,对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活动实施监督和管理。第五条企业国有产权的出让主体必须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授权投资的机构或政府指定的部门,以及对被出让产权的企业直接拥有出资权的国有企事业单位。被出让产权的企业本身不得作为产权出让主体。企业国有产权的受让主体可以是境内外具有购买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第六条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标的可以是企业的整体国有产权,也可以是企业的部分国有产权。凡涉及国家安全、国防尖端技术的企业,具有战略意义的稀有金属开采企业,以及国家禁止转让的其他行业,其国有产权不得出让。向外商转让企业国有产权,应严格执行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指导外商投资方向的暂行规定》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有关规定。第七条企业国有产权出让按下列权限审批:(一)出让资产总额在500万元以下并净资产200万元以下的,由出让主体报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出让资产总额在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或净资产200万元(含200万元)以上的,按其隶属关系由出让主体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核后,由同级政府或国资委审批,并报上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备案。出让政府授权经营的企业国有产权,按授权权限有关规定执行;出让属地方管理但有上级部门投资的企业国有产权,应征得上级投资部门的同意。(二)所有大型、特大型国有企业或成批国有企业产权转让,报国务院审批。(三)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国有股权转让按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和国家体改委《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股东行使股权行为规范意见》(国资企发〔1997〕3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第八条经审批同意出让企业国有产权的,出让主体应对被出让企业的资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清理、清查,编制财产清单,并根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办理资产评估、产权界定和其他依法应履行的手续。第九条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并具有从事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业务资格的产权交易机构内进行。
有限责任公司是一种公司组织形式,它通常由一定数量的股东共同出资设立,以其全部财产承担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和注册资本等都有一定的限制,公司的组织机构通常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组成。 有限责任公司的特点包括: 1、公司的资本不必划分为等...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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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事业单位管理暂行办法青海在线咨询 2022-09-18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及分支机构,必须具备最低限额的注册资本:(一)省内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1亿元。(二)省内跨行政区域设立分支机构的融资性担保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2亿元。(三)中外合资、外商合资、外商独资在湖北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3亿元。(四)外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申请在设立分支机构,其母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10亿元。(五)已获经营许可、注册资本未达到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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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征地补偿标准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27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人口安置费.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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