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发展出现新动向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3 18:30:50 272 人看过

起步于上世纪70年代末或80年代中后期的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在经历了一个曲折发展阶段后,目前存量风险基本得到化解,业务创新有效推进,机构竞争力不断加强;而近年来新设立的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则有效地促进着金融服务的专业化发展。

信托公司

从“融资平台”向理财机构转型

信托公司正在从“融资平台”向“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理财机构转型,发展成为面向合格投资者、主要提供资产管理、投资银行业务等服务的专业理财机构。截至2008年一季度末,全国信托公司受托管理的信托财产为12105.32亿元。

根据银监会2007年新颁布的管理办法,银监会依法为符合条件的信托公司更换新的金融许可证。截至今年一季度,已有34家信托公司更换新的金融许可证。

银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将积极支持换证后的信托公司逐步开展私人股权投资信托、产业投资信托、企业年金、资产证券化、受托境外理财等新业务试点,为社会提供更多更好的理财产品和信托服务。

目前,商业银行参股信托公司取得了新突破。**国投引进交通银行作为战略投资者的重组方案获核准,并完成重新换发金融许可证等工作。民生银行参股陕西省**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近期也已获银监会批准。

同时,外资金融机构入股信托业日渐增多。如澳大利亚国民银行、**安石投资管理公司等入股信托公司分别获银监会批准。

财务公司

7家财务公司成功发行150亿元金融债券

银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截至目前,中国**财务有限公司等7家财务公司在银行间市场成功发行了总额为150亿元的金融债券。财务公司发债完全采用市场化定价和发行方式,债券期限包括3年、5年和10年,利率分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

2007年7月,银监会启动财务公司发行金融债券试点工作。中*财、中*化、华-能、华-电、中-核、**电气和武-钢7家财务公司成为首批发债的试点单位。

有关专家认为,财务公司金融债券成功发行,增加了财务公司中长期资金来源,有利于改善财务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更好地支持企业集团的战略发展。同时,开辟了财务公司的直接融资渠道,完善了债券市场的投资品种,丰富了投资者的市场选择。

1987年5月,中国第一家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汽车工业财务公司诞生。截至2008年一季度末,全国共有企业集团财务公司83家,正常经营的77家财务公司资产总额8310亿元,负债总额7247亿元,所有者权益1063亿元,实现扣除资产减值损失后利润总额69亿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3日 12: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章
  • 外国金融机构在华发展如何
    1、外资金融机构在华发展状况如何无论采取何种组织形式,外资在华金融机构本质上都是外资银行在华分支机构或非银行金融机构。自1979年以来,外国金融机构在中国设立了越来越多的分支机构。起初,这些分行大多采取银行代表处的形式,主要负责总行与客户之间的业务联系,不从事银行存贷款等金融业务。1982年以来,逐步设立了办事处、外资银行分行、合资银行、合资金融公司、外资金融公司、外资银行,为适应对外开放和经济发展的需要,加强和改进对外资金融机构的管理,国务院于1994年2月25日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中国人民银行于1996年1月和4月颁布实施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包括2001年12月20日《外国银行在华设立分支机构暂行办法》和《外国金融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管理办法》,国务院在总结多年外资金融机构监管经验的基础上,按照国务院的承诺,公布了《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
    2023-05-07
    407人看过
  • 国际金融机构历史发展历程
    国际金融机构(InternationalFinancialInstittion,IFI)什么是国际金融机构国际金融机构又称国际金融组织,是指世界多数国家的政府之间通过签署国际条约或协定而建立的、从事国际金融业务、协调国际金融关系、维系国际货币和信用体系正常运作的超国家金融机构。国际金融机构的形成和发展1、一战以前没有国际金融机构。因为当时实行金本位制,有自动调节机制,汇率稳定,加上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的国际收支多呈顺差,货币信用和国际结算制度也未建立起来。因此,在当时的情况下,国际金融机构没有产生的需要。2、第一次世界大战的战胜国集团为处理战后德国赔款问题,在瑞士巴塞尔成立了国际清算银行,这是最早的国际金融机构。3、二战后,为了结束国际金融秩序混乱的局面,世界各国普遍希望建立新的稳定的国际金融秩序。国际金融机构的作用1、组织商讨国际经济、金融领域中的重大事情,协调各国间的相互关系。2、提供短期
    2023-06-07
    350人看过
  • 外资金融机构在我国的发展情况是怎样的
    一、外资金融机构在我国的发展状况是怎样的中国境内的外资金融机构,无论其采取何种组织形式,本质上是外国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设在我国的分支机构。1979年以来,外国金融机构在华设立的分支机构不断增多。一开始,这些分支机构多以银行代表处的形式存在,主要负责总行与客户的业务接洽与联系,不从事银行存、贷款等金融业务。1982年以来,逐渐地在我国特准的开放城市成立办事处、外国银行分行、合资银行、合资财务公司、外资财务公司、外资银行等,在批准的业务范围内从事营利性金融业务活动。为了适应对外开放和经济发展的需要,加强和完善对外资金融机构的管理,国务院于1994年2月25日发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中国人民银行于1996年1月和4月又分别发布和实施了《在华外资银行设立分支机构暂行办法》和《外资金融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法规和规章。在总结多年来对外资金融机构监管经验的基础上
    2023-06-23
    477人看过
  • 银行业金融机构市场退出之路
    “一屋子人,面盖手帕。揭开手帕,只见死人。再揭开一些,还是只见死人。于是不敢再揭手帕,因为知道没有办法埋葬那么多死人,揭开了就盖不上了。”这是多年前央行某位领导在行长办公会上讨论金融机构退出问题时,对资质不良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出的描述。而转述者是世界银行一位高级金融专家。2006年12月12日,当其在银监会会议室出席会议、转述那位领导的话时,台下窃笑声不断。而笑声停止之后,我们会开始思考这种问题的解决路径:不良银行是不是也应该而且只能进行市场退出?应该如何完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市场退出机制呢?我国金融机构退出的三种路径在我国,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垄断性行业是对银行业长期以来的最突出描述。计划经济体制下,银行业附属于政府,完全依靠行政计划设立、运行。政府也一直以国家信用作后盾,充当银行金融机构的保护人。因此,很长一段时间内,我国银行业基本上不存在市场退出的问题,银行经营者和广大储蓄债权人也根本意识
    2023-05-03
    460人看过
  • 非银行金融机构金融试点须谨慎
    中国银监会主席刘明康日前表示,未来要审慎推进全国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展综合经营试点。紧盯敏感行业、重点业务已经发生和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日前中国银监会在无锡召开2011年全国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工作会议。刘明康要求,未来的非银监管工作仍需坚持科学审慎的监管理念;坚持在不断提升非银机构发展质量、发展水平和核心竞争力的同时提高监管能力;坚持继续探索非银机构运行规律;坚持注重抓落实。同时,各类非银机构要探索和完善功能定位和业务模式;有效服务实体经济。
    2023-04-24
    434人看过
  • 我国物流企业的现状及其发展方向
    现在国内物流企业大多数只是从事所谓的运输、仓储、配送等服务,他们往往只专注于常规的物流服务,下了很大的力气投资于物流设备改造,上了很多的信息化、自动化的系统软件,甚至包括一些国际上比较有名的物流企业,在中国大陆也只是做一些常规的仓储、运输、配送业务,其性质大同小异,都没有什么太多的增值的东西。而目前在一些比较发达的西方国家,传统的物流行业与制造业已经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制造企业只专注于制造优良的产品而把所有的与供应链有关的后勤事物外包给专业物流公司来做。从原材料的采购计划、仓储计划到运输、清关,原材料配送以至于把制造业的最终产品送到分销商/最终用户手中,最终帮助制造业完成整个供应链(SCM)过程。正如现在美国最新提出的所谓第四方物流(4PL)概念,其本质含意就是为客户提供最佳的全套解决方案,包含整个SCM管理以及其他增值服务。我国加入WTO以后,在未来20年内将成为全球制造中心,越来越多的
    2023-04-24
    228人看过
  • 什么是银行业金融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以及政策性银行。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程序是什么1、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申请。申请人应当填写正式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1)章程草案;(2)拟任职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证明;(3)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4)股东名册及其出资额、股份;(5)持有注册资本x%以上的股东的资信证明和有关资料;(6)经营方针和计划;(7)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的资料;(8)银监会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2、审批。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设立商业银行的申请由中国银监会颁发经营许可证并公告,由被批准者凭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企业登记,领取营业执照。3、公告。经批准设立的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由中国银监会颁发经营许可证并公告,分支机构凭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领
    2023-05-03
    492人看过
  • 商业银行收购非银行金融机构限制或放开
    未来将现更多收购报道称,中国银监会已经将该草案下发给各商业银行以征询意见。彭*社日前获得了该文件的副本。以中国工商银行为首,中国三家最大的已上市商业银行拥有约4190亿美元的现金。一些律师和分析师认为,由于缺乏监管的透明性,这些银行在通过收购进军保险等行业时面临障碍。中国最大的律师事务所之一KingWood银行并购专家RoyZhang表示:“目前的情况更透明,更具可预测性。毫无疑问,我们未来将看见更多的交易。”新的监管规则将不允许银行进行使资本充足率下降至10%以下的收购,此外,交易将不得产生垄断,或是损害“有效的竞争性”。根据2003年修订的《商业银行法》,除非根据国家的其他规定,否则中国商业银行不得投资非银行金融机构。大银行面临绝佳机遇此次的草案显示,尽管商业银行可以收购国内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但是仍需要得到国务院的批准。**证券分析师ZhangXi指出:“中国的商业银行热衷于跨行业收购
    2023-05-03
    464人看过
  • 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会议要求严内控防案件促发展
    8月18日召开的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主要负责人会议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不断提高风险防范和稳健经营能力,进一步落实“严内控、防案件”专项治理工作具体措施,实现监管部门与被监管机构的良性互动,促进经济金融协调健康发展。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民到会并讲话。上半年,我市银行业监管和改革发展取得明显成效,各项存款增势强劲。截至6月末,全市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293.93亿元,比年初增加55.59亿元,同比多增13.67亿元,增长23.32%。不良贷款整体“双降”,资产质量继续好转。“严内控、防案件”专项治理工作初见成效。银行信贷投放适度增加,有力地支持了全市经济发展。会议指出,尽管我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总体经营状况良好,但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重业务规模的扩张,轻内部风险的防控,审慎经营和防范风险的意识不强;良好的内控制度体系和有效的内控机制还不到位,基层机构少数员工制度不落实、有章
    2023-05-03
    283人看过
  • 非法从事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活动的如何处罚
    未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或者从事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擅自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或者非法从事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的,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予以取缔;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十万元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款。律师补充:金融机构设立、合并、撤销分支机构或者代表机构的,应当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金融机构擅自设立、合并、撤销分支机构或者代表机构的,给予警告,并处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该金融机构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金融机构变更股东、转让股权或者调整股权结构的,应当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涉及国有股权变动的,并应当按照规定经财政部门批
    2023-05-06
    499人看过
  • 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合作研究
    一、关于银证合作目前我国银行与证券公司之间的合作可以在三个层次上层开:(1)较浅层次的普通业务合作。银行将券商视同接受贷款的普通企业客户与之开展同业拆借、资金清算等信贷业务;(2)在业务分工基础上的深度合作。银行和券商利用各自的优势,将业务进行分拆和组合,通过现有业务的重新整合或金融创新,形成密切的分工合作关系:A、银行转帐。银行和券商的电脑系统通过联网,完成投资者保证金转账、托管和相关信息查询等业务处理,投资者可以通过银行的委托电话或网上交易系统等远程交易方式方便地将资金在银行活期储蓄账户和证券公司保证金账户之间互相划转。目前大部分券商均已开展此项业务;B、银证通。投资者只需凭有关证件到银行的任何一个网点就可以开户买卖股票,客户储蓄帐户即是股票清算账户,客户从开户、买卖、存取款、查询到消户均无须到券商处,可以直接通过银行和券商的委托电话或网上交易系统直接进行操作;C、代理开户。券商的网点
    2023-05-03
    158人看过
  • 我国律师业发展的现状
    我国律师制度恢复重建以来,我国律师业获得了长足的发展,取得了骄人的成绩,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国律师事业在发展过程中也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还存在着一些阻碍律师业发展的不和谐因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长期以来,社会各行各业对律师业存在着认识上的偏差和误解,影响了律师业的健康发展。由于国家对律师业的正面宣传力度不够,社会公众对律师缺乏理性的认识;再加上我们的律师队伍中,确实存在素质参差不齐,也确有一些律师坑蒙拐骗,敲诈勒索,甚至损害当事人合法利益的现象。这些都使得民众对律师业缺乏正面评价,甚至对律师业持反感态度。某些政府部门、某些政府官员对律师也存在偏见。一是当律师介入行政执法或者行政诉讼活动的时候,某些政府官员看不到律师在行使当事人授予的权力的时候,同时也促进了行政机关自身的公正、廉明执法,他们非但看不到律师的正面作用,反而将律师这种正常业务行为视为妨碍行政执法,扰乱社会秩序的
    2023-06-06
    483人看过
  • 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内涵界定
    本文通过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之间异同的辨析,以及国内外有关理论研究的比较,阐述了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一般涵义。【关键词】银行金融机构非银行金融机构信用创造一、导言随着商品经济不断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渐深化,非银行金融机构资产在金融总资产中比重逐渐增大,对经济发展的推动日益凸现。一方面,它是银行的补充,是金融体系中不可分割的部分;另一方面,它又具有自身的特点,在融资、引进技术发展经济方面起到了独有的作用。此外,非银行金融机构在中国经济体制改革中也起到了重要作用。中国经济体制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其方式是逐渐剥离共有经济,重点进行增量式的发展,以此扩大非公有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的比重。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产生顺应了这一发展模式转变的需要,并在这一转变中发挥了积极推动的作用。基于此,可以断定,随着非银行金融机构自身不断的发展、完善,非银行金融机构必将会在中国市场经济体系中起到更大的作用。二、非银行金
    2023-05-03
    190人看过
  • 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不同作用
    非银行业金融机构也是金融机构,从事的也都是金融活动,但是,它们不能从事存款、贷款这样只有银行才能从事的业务。非银行金融机构有很多种,包括投资银行、基金、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等。它们的作用各不一样。在这里,我们看看投资银行与基金是怎么回事,它们有什么作用?是如何运作的?首先,我们看投资银行。投资银行虽然名字叫投资银行,其实并不是“银行”,因为它不能从事存贷款业务。我们说过,只有银行才能从事存贷款业务。那么,投资银行是做什么的呢?美国第一家投资银行是在1800年建立的。经过二百年的演变,现在的投资银行与以前的投资银行已有很大的区别。现在的投资银行从事的业务非常广泛,几乎包括除存贷款以外的所有金融业务。但是,投资银行最基本的业务是证券承销与财务顾问。这也是投资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的区别。但是,随着投资银行的演变,在投资银行的业务里面,证券承销与财务
    2023-05-03
    275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类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股份有限公司是一种公司组织形式,它通过发行股票来筹集资本,由股东共同拥有并承担公司财产的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来筹集资本,并按照股票的面值和股息进行分红。 股份有限公司的特点包括: 1、公司的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每股金额平等,并可以依法... 更多>

    #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咨询
    •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向哪家机构申请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17
      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应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债务融资工具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央结算公司)登记、托管、结算。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以下简称同业拆借中心)为债务融资工具在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交易提供服务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应由金融机构承销。企业可自主选择主承销商。需要组织承销团的,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应由在中国境内注册且具备债券评级资质的评级机构进行
    •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免除部分服务的通知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1-20
      中国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免除部分服务收费的通知 银监发〔2011〕22号 各银监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 为提高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效率,提升服务水平,在坚持市场化原则的同时,进一步履行社会责任,决定免除部分服务收费。现就有关
    • 第三方支付机构作为非银行业金融机构是否可以开展网贷资金存管业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6-11
      《指引》明确了由商业银行独立开展资金存管的业务模式,主要原因:一是《指导意见》明确规定应当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资金存管机构,对客户资金进行管理和监管,第三方支付机构作为非银行业金融机构,本身并不具备存管人的业务主体资格;二是人民银行发布实施的《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5〕第43号)中也明确规定,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为从事信贷、融资、理财、担保等金融业
    • 小额贷款公司如何向银行业金融机构融资啊?
      江西在线咨询 2021-07-30
      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小额贷款公司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得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0%。融入资金的利率、期限由小额贷款公司与相应银行业金融机构自主协商确定,利率以同期“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为基准加点确定。   小额贷款公司应向注册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申领贷款卡。向小额贷款公司提供融资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将融资信息及时报送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派出机构,
    • 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的区别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4-02
      根据你所说的情况,非法金融机构,是指没有经过中国人民银行的批准,你们单位擅自设立从事或者主要从事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信托投资、金融租赁、融资担保、外汇买卖等金融业务活动的机构。非法金融业务活动是指没有经过有关金融监管机构批准,擅自从事金融活动,包括从事一些非法的银行类业务、非法证券类业务和非法保险类业务活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