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中哪些情况不需要提供证明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5 22:32:02 149 人看过

(一)自然规律以及定理、定律(二)众所周知的事实(三)根据法律规定推定的事实(四)根据已知的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推定出的另一事实(五)已为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六)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基本事实(七)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

民事诉讼中的举证证明标准是什么

民事诉讼中的举证证明标准是: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案件情况,判断一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力是否明显大于另一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力,并对证明力较大的证据予以确认。人民法院应当以证据能够证明的案件事实为依据依法作出裁判。民事诉讼的规律决定所依据的事实,除免证事实外,都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条指明下列事实当事人无须举证证明:

(一)自然规律以及定理、定律(二)众所周知的事实(三)根据法律规定推定的事实(四)根据已知的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推定出的另一事实(五)已为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六)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基本事实(七)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

前款第二项至第五项事实,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反驳的除外六项、第七项事实,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2日 20: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证明标准相关文章
  • 民事诉讼需要提供的材料有哪些?
    1、起诉状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起诉状正本和副本均必须提供原件,原告为个人的必须亲笔在"具状人"一栏中签名,原告为单位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2、原、被告的身份证明:(1)原告为个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必要时提供原告的户籍证明;被告为个人的,提供其户籍证明或暂住证明;(2)原告为单位的,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被告为单位的,提供其工商登记证明。3、公民本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不能亲自参加诉讼活动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不是律师的,提供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4、提供下列证据材料,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复印件),按顺序编号,列出证据清单对证据材料的来源、证明对象和内容作简要说明:(1)证明原告诉权的证据;(2)证明原、被告之间存在起诉的民事法律关系的证据;(3)证明原告所诉事实、理由存在的证据;(4)其他可支持
    2023-04-16
    228人看过
  • 民事诉讼需要提供的材料有哪些
    1、起诉状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起诉状正本和副本均必须提供原件,原告为个人的必须亲笔在具状人一栏中签名,原告为单位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2、原、被告的身份证明:(1)原告为个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必要时提供原告的户籍证明;被告为个人的,提供其户籍证明或暂住证明;(2)原告为单位的,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被告为单位的,提供其工商登记证明。3、公民本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不能亲自参加诉讼活动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不是律师的,提供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4、提供下列证据材料,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复印件),按顺序编号,列出证据清单对证据材料的来源、证明对象和内容作简要说明:(1)证明原告诉权的证据;(2)证明原、被告之间存在起诉的民事法律关系的证据;(3)证明原告所诉事实、理由存在的证据;一、打官司起诉费需要
    2023-04-05
    103人看过
  • 民事诉讼需要提供什么证据
    一、民事诉讼需要提供什么证据1.书证。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图形等所记载的内容或表达的思想来证明案件真实的证据。2.物证。物证是指以其存在的形状、质量、规格、特征等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3.视听资料。视听资料,是指利用录音、录像、电子计算机储存的资料和数据等来证明案件事实的一种证据。4.电子数据。电子数据是存储于电子介质中的信息,包括电子签名、格式化后的硬盘通过恢复取得的信息等等,与传统的录像、录音等视听资料有所区别。5.鉴定意见。鉴定意见是专业人员运用其专门知识,对案件证据材料进行分析鉴别,对专门性问题作出意见,以作为法官判断相关证据真伪的参考依据。6.勘验笔录。7.当事人陈述。8.证人证言。二、民事诉讼法中关于举证期限是怎么规定的民事诉讼法中关于举证期限的规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
    2023-04-25
    238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哪些事实不需要举证
    (一)众所周知的事实;(二)自然规律及定理;(三)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已知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能推定出的另一事实;(四)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五)已为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六)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前款(一)、(三)、(四)、(五)、(六)项,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一、结婚前是否需要做财产公证结婚前可以做财产公证,也可以不用做财产公证。法律规定,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所以,公证是证明相关事实或材料法律效力的一种形式,可以自由选择是否做。二、无需证明的事实有哪些无需证明的事实如下:1、众所周知的事实;2、自然规律及定理;3、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已知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能推定出的另一事实;4、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5、已为仲裁机构的生
    2023-04-12
    337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当事人无需举证的情况有哪些
    “谁主张谁举证”是我国民事诉讼的一项基本举证原则,但这不是说一切事实都需要举证,我国法律规定了免除当事人举证的事实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9条的规定,对于下列事实,当事人无需举证:(1)众所周知的事实;(2)自然规律及定理;(3)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已知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能推定出的另一事实;(4)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定的事实;(5)已为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6)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对于前述的六项,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8条的规定,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陈述的案件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但涉及身份关系的案件除外。
    2023-06-14
    367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需证明哪些程序事实?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主张的程序法上的主要事实,即是由民事诉讼法律规范所规定,能够引起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事实。这类事实主要包括:(1)有关当事人适格的事实;(2)有关主管和管辖的事实;(3)有关审判组织形式的事实;(4)有关回避的事实;(5)有关审判方式的事实;(6)适用强制措施条件的事实;(7)有关诉讼期间的事实等等。此类事实主要是解决诉讼程序问题上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这些事实虽不直接涉及实体问题,但在具体案件中,如不加以证明,就会影响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影响实体问题的正确解决,因而也属于证明对象。
    2023-04-30
    142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诉讼证明标准是指司法机关在审理刑事案件时,根据法律规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的证据进行审查、判断,以确定案件事实是否成立的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刑事诉讼证明标准应当达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程度,即司法机... 更多>

    #证明标准
    相关咨询
    • 民事诉讼中提供一定证据的情况有哪些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10
      该证据只要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五条:“审判人员对单一证据可以从下列方面进行审核认定:(一)证据是否原件、原物,复印件、复制品与原件、原物是否相符;(二)证据与本案事实是否相关;(三)证据的形式、来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四)证据的内容是否真实;(五)证人或者提供证据的人,与当事人有无利害关系。”就有效
    • 民事诉讼中哪些事实不需要证据证明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9-08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九条下列事实,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一)众所周知的事实;(二)自然规律及定理;(三)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已知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能推定出的另一事实;(四)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五)已为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所确俯的事实;(六)已为有效文书所证明的事实。所谓的确定裁判预决的事实,是指已为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确定裁判预决的
    • 民事诉讼不需要举证的情况有哪些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1-11
      1、众所周知的事实; 2、自然规律及定理; 3、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已知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能推定出的另一事实; 4、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 5、已为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 6、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
    • 民事诉讼中哪些事实不需要用证据证明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9-08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九条下列事实,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一)众所周知的事实;(二)自然规律及定理;(三)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已知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能推定出的另一事实;(四)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五)已为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所确俯的事实;(六)已为有效文书所证明的事实。所谓的确定裁判预决的事实,是指已为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确定裁判预决的
    • 哪些情况才需要提供唯一房产证明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4-02
      对购房人申请开具家庭唯一住房的,应提供本次购买房屋办理房产登记的收件收据,购房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证件,结婚证,户口本;如单身,应提供民政部门开具的有效单身证明。 以下是唯一住房证明书: 证明 至XXX地方税务局:经查询,截止到年月日,(身份证号:)的住房无登记记录,本证明不包括本辖区以外其他地方的住房登记。 特此证明。 组织机构代码: 电话: (公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