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释的法律解释和实际意义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3 16:25:21 473 人看过

假释的法律适用: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的一半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他们认真遵守监管法规,接受教育改造,确实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可以假释。

假释的意义:假释减轻了执行机构的压力和负担。正确适用假释,不需要继续在监管场所服刑的罪犯,不仅有利于假释犯的改造,也有利于狱政部门对其他罪犯的改造。

假释的撤销及其处理是如何规定的

假释的撤销及其处理如下:

1、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的,应当撤销假释,并依照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2、在假释考验期间,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前未作出其他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并依照规定罪并罚。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尚未构成新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并对未执行的刑罚予以监督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4日 01: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假释相关文章
  • 死刑缓期执行的意义和法律解释
    死刑缓期执行是指对触犯刑法,经过法定审判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死刑处罚的犯罪嫌疑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死刑,以观察其后续悔过情况、具体表现再决定是否继续执行死刑的一种刑罚。关于死刑缓期执行的具体规定包括:1、适用对象:被判处死刑但并非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2、执行方法:予以关押并强迫劳动改造;3、考验期:法定期限2年;4、法律后果:限届满时,根据犯罪分子的表现而定,既可能是减为无期徒刑或者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也可能是执行死刑。死刑缓期执行限制减刑案件的审理程序为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关于死刑缓期执行限制减刑的规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审判实践,现就相关案件审理程序的若干问题规定如下:第一条根据刑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
    2023-06-30
    273人看过
  • 探究假释的作用和意义
    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后,因遵守监管、接受教育和改造,患有严重疾病或者确有悔改表现,不再危害社会,并附条件地提前释放的制度。适用条件如下:1、不属于拘役、累犯和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以上、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以及因贪污受贿被判处死缓终身监禁的犯罪分子,减为无期徒刑后;2、犯罪分子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无再犯罪危险;3、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原判刑期的一半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其假释的考验期为行原刑罚的刑期;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假释的考验期为10年。不得假释的情形有什么不得假释的情形如下:1、对累犯不得假释;2、对实施了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并且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人
    2023-07-03
    483人看过
  • 实际施工人司法解释
    一、实际施工人司法解释《建工司法解释》中的实际施工人是指转包、违法分包以及借用资质的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建设工程经数次转包或分包的,实际施工人应当是实际投入资金、材料和劳力进行工程施工的企业或个人。对于不属于前述范围的当事人依据《建工司法解释》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欠付工程款的,应当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建筑工人追索欠付工资或劳务报酬的,按照劳动关系或雇佣关系妥善处理。二、关于实际施工人是否享有优先受偿权要想解决这个问题,首先应明确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形下,承包人是否享有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法律没有规定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况下,承包人是否享有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在实践中,关于施工合同无效,承包是否享有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也存在争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
    2023-06-05
    301人看过
  • 实际施工人司法解释
    一、实际施工人司法解释关于实际施工人是否享有优先受偿权?要想解决这个问题,首先应明确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形下,承包人是否享有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法律没有规定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况下,承包人是否享有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在实践中,关于施工合同无效,承包是否享有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也存在争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应予支持。根据该条规定,承包人在合同无效的情形下可以享有工程价款的请求权,而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作为实现工程价款请求权的重要手段和保障,应该赋予承包人在合同无效的情况下拥有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这不仅符合法理和立法宗旨,同时也有利于社会稳定和公平合理。故,无效施工合同的优先受偿权问题可参照适用《最高院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第2条的规定,如果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2023-04-12
    417人看过
  • 假释的法律适用及意义是什么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假释的意义:假释减轻了执行机关的压力与负担。正确的适用假释,将符合条件不必继续在监管场所内服刑的罪犯假释,这不仅有利于假释犯的改造,也有利于狱政部门对其他罪犯的改造。一、集资诈骗罪可以申请假释么集资诈骗罪的犯罪分子,如果符合假释适用条件的,是可以申请假释的,假释的适用条件如下:一、犯罪分子服刑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二、被判处有期徒刑的,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二、刑期过半能假释吗只要是符合假释的法定情形的就可以假释。法定情形为: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
    2023-02-28
    187人看过
  • 工程结算的解释和意义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是指对建设工程的发承包合同价款进行约定,和依据合同约定进行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价款结算的活动,简单说就是承包单位按照工程的施工进度向建设单位收取工程款的行为,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财政部门等政府机构负责,结算方式由按月结算、分段结算、竣工后一次结算、目标结款方式和约定的其他结款方式。工程价款结算方法是怎样的1.按月结算实行旬末或月中预支,月终结算,竣工后清算的方法。跨年度竣工的工程,在年终进行工程盘点,办理年度结算。我国现行建筑安装工程价款结算中,相当一部分是实行这种按月结算。2.竣工后一次结算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全部建筑安装工程建设期在12个月以内,或者工程承包合同价值在100万元以下的,可以实行工程价款每月月中预支,竣工后一次结算。3.分段结算即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分段结算可以按月预支工程款
    2023-06-30
    144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假释
    词条

    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 更多>

    #假释
    相关咨询
    • 司法解释的意义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31
      最高人民法院有个:《关于对为索取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拘禁他人行为如何定罪问题的解释》(XXX法释〔2000〕19号)你想问什么
    • 实际占有房屋的司法解释
      青海在线咨询 2021-12-15
      法律上关于对房屋的实际占有并非限定于实际使用,只要房屋处于权利人实际管控之中即属于“实际占有”。当事人如果能够提供房屋准住通知单及房屋钥匙等证据,即可证明其已实际占有案涉房屋,而无论该房屋是否存在属于在建工程且尚未办理竣工验收。一般认为,拿到房屋的钥匙、办理物业的入住手续,即应视为对房屋已经有事实上的管理和支配权
    • 法律上假释的含义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9-08
      是对被判处、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间再犯新罪的,不构成累犯。假释在我国刑法中是一项重要的刑罚执行制度,正确地使用假释,把那些经过一定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必要继续关押改造的罪犯放到社会上进行改造,可以有效地鼓励犯罪分子服从教育和改造,使之早日复归社会、有利于化消
    • 如何解释投案自首的法律意义和性质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8-14
      【法律意见】 投案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审理时会从轻或减轻处罚,自动投案也包括被家人或朋友说服然后去投案或在家人和朋友陪同下投案,投案后必须交代一切犯罪事实,如果只是去自首而不配合办理案件,如不交代犯罪经过不算自首,如交代了执法机关还没有掌握的线索或事件还可以在量刑上减轻。
    • 假释出狱的意义?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8-29
      是对被判处、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假释在我国刑法中一项重要的刑罚执行制度,正确地适用假释,把那些经过一定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必要继续关押改造的罪犯放到社会上进行改造,促进社会秩序的良好发展。假释制度开始于19世纪中期的爱尔兰,当时监狱犯人可以通过参加一些监狱管教计划,争取得到提早释放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