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建房屋质量问题找谁当房屋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时,可采取的解决措施包括:1)寻找地产开发商进行友好磋商;2)向相关政府部门提出投诉。对于因商品房质量保修责任而引发的争议,如果地产开发商未能及时妥善解决,或者顾客对地产公司的解决方案感到不满,消费者依法有权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管机关提交申请,要求此机构进行权威组织鉴定,或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投诉举报。3)最后,若购房者与房地产开发商仍然无法就如何处理质量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可选择通过法律途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
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安置房出现质量问题怎么办安置房出现质量问题业主可以要求开发商限期整改,房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不能修复或经修复仍不能达到约定质量标准的业主可以拒绝收房,并要求赔偿相应的损失。《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新建房屋质量问题找谁”,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五章 交付 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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