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在工伤方面受到劳动局保护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3 15:15:06 420 人看过

法律上不存在临时工一说,工伤认定的前提是要有劳动关系的证据。《劳动法》施行后,所有用人单位与职工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各类职工在用人单位享有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此,过去意义上相对于正式工而言的临时工名称已经不复存在。用人单位如在临时性岗位上用工,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为其建立各种社会保险,使其享有有关的福利待遇,但在劳动合同期限上可以有所区别。劳动者符合工伤条件的应当去当地劳动部门申报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就无法通过工伤获得赔偿,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

受了工伤公司不管怎么办,劳动局也不处理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按照前款规定应当向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根据属地原则应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9日 17: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临时工相关文章
  • 在工厂里受伤了,劳动局管吗
    在工厂里受伤了,劳动局要管因为工伤争议产生的纠纷。在工厂受伤,老板不管的话,可以找劳动局下属的劳动监察大队举报。劳动局一般不会处理工伤事故,但是会处理劳动争议。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024-05-05
    74人看过
  • 临时工在工作受伤能得到赔偿款吗?
    临时雇佣的工人在工作岗位,工作过程中发生人身损害,一般无法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申请工伤认定,享受工伤待遇。一般情形是受伤的工人以雇佣关系,主张雇主(公司)承担人身损害赔偿。一、退休后工伤待遇还有吗退休人员是不能享受工伤待遇的,因为退休人员已经达到了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不具备劳动者的主体资格,无法再和用人单位建立正常的劳动关系,所以没办法开展工伤认定。尽管如此,退休人员在工作过程中所遇到的这些伤害,还可以向雇主主张人身损害赔偿的。二、建筑工人受伤发包方要承担责任吗建筑工人若在工作过程中受伤,其发包方是应当承担责任的,且工人可以享受工伤待遇。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司法解释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三、工地上意外伤了别人怎么处理工地上意外伤了别人处理办
    2023-06-21
    167人看过
  •  劳动局对临时工有用吗?
    这段内容讲述了个人在工作中遇到拖欠劳动报酬的情况时,可以采取的法律行动。当事人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老板要求支付劳动报酬。如果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应支付差额部分,并加付赔偿金。有用。如果是针对个人工作,那么就不算作劳动关系。当事人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该个人老板,要求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最 低 工 资 标 准 如 何 计 算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国家或地区政府规定的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情况下必须获得的最低工资数额。其计算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 标准工资法:根据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就业状况、劳动强度等因素,制定不同的标准工资,以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需求。标准工资法的主要特点是工资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一致。2. 生活费用指数法:将劳动者的生活费用作为基
    2023-09-02
    55人看过
  • 劳动法为临时工提供保护吗?
    所谓临时工指的是短期合同工、非全日制合同工或者以完成某项任务为期限的合同工。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临时工是企业用工的一种形式,其在工作期间是企业职工队伍的组成部分,必须纳入劳动管理。只要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形成用工关系,不论工作时间长短,单位就应该按照劳动法等法律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劳动保护。所以临时工只要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就受劳动法律的保护。满18岁受劳动法哪些条款保护《劳动法》对用工年龄的规定是:第十五条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也就是说,单位招用16岁以下未成年人为劳动者即为雇佣童工。另外,《劳动法》也对年满16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的劳动者作出了明确解释和保护规定:第五十八条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
    2023-07-18
    263人看过
  • 在工地受伤劳动局管不管
    管。在工地上班受伤,老板不管的话,应该找劳动局下属的劳动监察大队。一、工地中暑算工伤吗在工地中暑的话,也是属于工伤的。工伤的认定条件是在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因而导致的受伤,在工地上工作的时候出现中暑,如果是属于工作原因导致的,那么自然是属于工伤的,法律对此的规定是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所以要注意细化的规定,即只有被诊断为职业病的中暑从业者才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不是所有的中暑都能认定为工伤。二、如何报工伤的1.首先用人单位应该在一个月内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2.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自己写份工伤认定申请,向当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提交的资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3.劳动局做出工伤认定决定4.伤者去有资质的医院做伤残鉴定(骨折的话最低也是10级伤残)
    2023-03-31
    375人看过
  • 临时工劳动局管不管
    员工是属于雇佣关系,那么在出现拖欠工资的情况,劳动行政部门依然是可以管的。拖欠员工的工资,那么员工可以拨打12333咨询当地劳动监察大队联系方式并进行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同时员工可以以此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一、小时工劳动局还管吗管的。员工是属于雇佣关系,那么在出现拖欠工资的情况,劳动行政部门依然是可以管的。拖欠员工的工资,那么员工可以拨打12333咨询当地劳动监察大队联系方式并进行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同时员工可以以此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二、拖欠工资员工是否有权暂停工作拖欠工资员工无权暂停工作。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其工资的,如果劳动者没有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是应当继续上班的,对于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行为,劳动者可以以用人单位拖欠工资为由被迫辞职,并且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经济补偿金。若用
    2023-03-29
    431人看过
  • 女职工怀孕哪些方面受保护,女职工产检算劳动时间吗
    一、女职工怀孕哪些方面受保护在我国不仅已婚的妇女很少做“全职太太”,就是结婚后怀孕的妇女,也很少怀孕后在家里一直待产,绝大多数怀孕的妇女和其他女职工一样,坚守着自己的工作岗位。我国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许多地方的地方性法规都对保护怀孕妇女职工作了规定,赋予了怀孕女职工的法律权利,概括起来说,怀孕女职工有以下的法律权利:第一,怀孕女职工有不被解聘的法律权利。有些用人单位,为了本单位的利益,一旦发现女职工怀孕,便以种种理由予以辞退或解聘,甚至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就约定几年内不得怀孕,甚至是不能谈恋爱和结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就明确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2条就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因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而续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已经连续工
    2023-11-20
    416人看过
  • 公司被员工到劳动局可能面临的处罚
    1、规章制度违法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2、缺乏必备条款、不提供劳动合同文本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3、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4、违法约定试用期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
    2023-03-29
    363人看过
  • 临时工不给工资找劳动局有用吗
    一、临时工不给工资找劳动局有用吗临时工不给工资找劳动局有用。劳动者自动离职,属于没有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可能会扣一定的违约金,但是公司也应该结清工资,如果不发工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局去举报,劳动保障局会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因此,如果临时工自离,需要扣除相应的违约金,但扣除后的工资要正常发放,如果没有发放工资,可以找劳动局进行处理。二、临时工个税申报吗临时工个税是否申报要看具体的情况。临时工是否需要申报个人所得税关键是看其工资有多少,看其是否满足按次计征或按月计征的标准。达到规定标准就必须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没达到当然就不必缴纳了。纳税人取得应纳税所得后,根据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项目、数额,计算出应纳的个人所得税额,并在税法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如实填写相应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报送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三、临时工可以不交社保吗临时工不可以不交社保。根据规定,各个单位需要给临时工买社保。法
    2022-10-17
    101人看过
  • 临时工参加工伤保险面临困难
    用人单位:买或不买有点纠结经营货运业务的黄先生因业务需要,会聘用一些短期工人,这些工人的工期一般不超过一个月。为了方便,黄先生并未与这些临时工签订劳动合同,只是口头约定聘用时间和工作范围,工资按日或按每次运货量结算。为节省成本,他也没有给这类工人办理缴交社会保险。约一个月前,黄先生让两名临时工为公司运送货物,然而在运货途中,两名工人不慎发生车祸。事发后,黄先生为两名工人垫付了几千元的医疗费。他觉得,如果当初为工人买了工伤保险,这笔医疗费就能减轻不少。黄先生查阅相关法规却发现,要为临时工缴纳工伤保险费,操作上存在一定难度。工伤保险费用需按月缴纳,但由于临时工的工期具有不确定性,不知应按什么标准购买。如果不为工人购买工伤保险,再次出现意外时,公司的损失会更大。短期劳工:买保险不如增工钱务工人员周某与老乡一起,陆续在几个建筑工地接过活,对于单位是否为自己缴纳工伤保险费的问题,他说,在外打工好几年
    2023-06-04
    144人看过
  • 工头找的临时工在工地受伤
    包工头具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该承担临时工受伤赔偿责任。因为双方是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在法律上属于劳务关系,所以临时工工作中受伤,包工头有绝对的责任。一、临时工受伤了怎么赔偿临时工受伤了,公司可以对经济损失进行适当补偿。一般临时工与用工者在法律性质上建立的关系属于劳务关系,不同于雇佣关系,由于双方当事人在损害的发生上均无过错,故适用公平原则,即由受益人在受益范围内对受损害方的经济损失作适当补偿。一、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以下几种: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
    2023-03-16
    112人看过
  • 临时工受伤工伤认定吗2024
    一、临时工受伤工伤认定吗临时工在法律上已经没有该概念。是否能够认定工伤需根据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和是否满足工伤认定的条件。若是临时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已经形成事实劳动关系,而临时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为工作原因受伤的,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按《工伤保险条例》处理。1、用人单位非法使用临时工期间,造成临时工工伤的,应由用人单位承担临时工的工伤待遇。劳动行政部门对该用人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包工负责人非法使用临时工发生工伤事故的,应承担临时工的工伤待遇;包工负责人确实无力承担的,由发包方承担。2、建设工程由若干企业承包或者企业实行内、外部经营承包时,则工伤保险责任应由职工的劳动关系所在企业负责。3、临时性、季节性的生产、工作岗位,仍须使用临时工,他们因工死亡和因工残废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按固定工的待遇执行。4、在《工伤保险条件》中作出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和
    2024-01-24
    361人看过
  • “临时工”受哪些法律保护
    一、临时工受哪些法律保护临时工受我国劳动法保护,在中国境内的劳动者,都受劳动法保护的,包括临时工。临时工的法律地位:相对于正式工而言的临时工名称早应当不复存在,临时工作为一项用工形式也已失去了继续存在的法律依据,用人单位如在临时性岗位上用工,应当按照劳动保障法规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为其办理各种社会保险,使其享有有关的福利待遇,但在劳动合同期限上可以有所区别。所以,企业应该补交相关各项保险,企业也应该同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合同。由于企业未给临时工交纳保险费而使员工无法享受社保待遇,因此,企业应该根据相关规定支付医疗费和劳动补偿。1995年《劳动法》开始实施,全面建立了通过订立劳动合同来确立劳动关系的劳动合同制度后,原劳动部已对临时工制度进行了规定。原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临时工等问题的请示〉的复函》规定:根据原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临时工等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动法》施行后,所有
    2023-06-10
    191人看过
  • 工伤赔偿如何保护临时工
    1、虽然劳动者系临时工,并与公司签订了《临时工协议书》,但依据劳动法规定,在实行劳动合同制后,正式工与临时工的区别实质上已消失,劳动者应享有与正式员工同等待遇,与正式员工同工同酬。2、劳动者作为用人单位的职工,其在因公出差途中发生人身伤害符合工伤的情形,应当享有要求单位给予工伤待遇的权利。3、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会劳动保险、也没有及时为其申报工伤,故本来可以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劳动者的工伤待遇就应当由用人单位自身负担。重庆:“临时工”工伤赔偿应享受正式职工待遇重庆市一工厂临时工遭遇工伤后,厂方不同意按照正式职工待遇给予补偿。在当地司法部门的调解下,历时一年的工伤纠纷终于得以解决,这名受了工伤的临时工,按照正式职工的待遇享受了各项补偿和补助。余某系重庆长寿区八颗镇某厂工人,于2006年12月21日到该工厂工作。2007年5月3日他在冲床上操作时,右手食指不慎被截掉。事故发生后,该厂及
    2023-07-02
    343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临时工
    词条

    临时工,是非长期性的员工,有的临时工属于派遣性质的劳务工,签订的是劳务合同,有些是因用人单位某项目的需要,临时招聘的员工。不论是哪一种性质的临时工,基本都需要签订合同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临时工的性质虽然不同于正式员工,但是对合理劳动的... 更多>

    #临时工
    相关咨询
    • 劳动局管临时工工伤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3-01
      法律上不存在临时工一说,工伤认定的前提是要有劳动关系的证据。 《劳动法》施行后,所有用人单位与职工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各类职工在用人单位享有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此,过去意义上相对于正式工而言的临时工名称已经不复存在。用人单位如在临时性岗位上用工,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为其建立各种社会保险,使其享有有关的福利待遇,但在劳动合同期限上可以有所区别。 劳动者符合工伤条件的应当去当地劳动部门申报工
    • 劳动法保护临时工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4-25
      劳动法保护临时工。劳动法的制定宗旨即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所谓临时工指的是短期合同工、非全日制合同工或者以完成某项任务为期限的合同工。临时工是企业用工的一种形式,其在工作期间是企业职工队伍的组成部分,必须纳入劳动管理。只要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形成用工关系,不论工作时间长短,单位就应该按照劳动法等法律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劳动保
    • 临时工有没有劳动合同不受保护
      海南在线咨询 2023-11-21
      临时工即使没有签订合同的,也是受法律保护的。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 临时工能算工伤吗,临时工在工地干活受伤,算工伤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22
      只要员工和单位存在实际劳动关系,那么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受伤,是可以申请认定为工伤的。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的情况下,由单位承担工伤待遇费用。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
    • 临时工因工受伤,但未签劳动合同算工伤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6-17
      要看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如果是劳动关系,即使没签合同也不影响工伤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