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债权表决有哪些规则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3 12:30:22 257 人看过

破产债权的表决规则如下:破产债权依法应实行记名表决,需要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的,会议的决议才算通过。

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流程规则

股东大会的表决可以采用会议表决方式,但表决时要求:要有出席会议的多数股东表决同意,即同意的表决权数占出席会议的表决权总数的一半以上;第三,股东表决的基础是股票数量。每股一票,而不是每个股东一票。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破产债权人会议主席如何选

破产债权人会议主席由人民法院从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指定。

债权人会议是由所有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组成,以保障债权人共同利益为目的;

为实现债权人的破产程序参与权,讨论决定有关破产事宜,表达债权人意志,协调债权人行为的破产议事机构。

三、公司股权多少可以否决

如果出席会议的股东占出席会议股东股权的1/3以上,则可以对本事项实行一票否决权。发行证券就是这次资本的增加,本条实质是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重大事项需股东(大)会决议1/2以上表决权才能通过的事项1、比如公司章程规定,公司重大事项需股东会决议1/2以上表决权才能通过,比如对外担保(关联股东除外)的事项,那拥有50%以上的股权的股东,则可以实行对该重大事项的一票否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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