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听证是否需要进行公告?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8 09:05:55 453 人看过

行政许可中的听证一律应当公开举行。《行政许可法》第四十八条听证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行政机关应当于举行听证的七日前将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通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必要时予以公告;(二)听证应当公开举行。根据《行政许可法》规定,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为涉及公共利益的事项,并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因此,行政许可中的听证一律应当公开举行。

行政许可听证范围有哪些?

听证程序是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前给予当事人就重要事实表示意见的机会,通过公开、公正、民主的方式达到行政目的程序。就其作用而言,听证应当适用于所有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但采用听证程序必然要发生人力、财力的成本,因此,不可能所有的行政行为作出之前均要求举行听证。那么,制定一个科学、合理的听证程序的范围就是十分必要的。确定听证的范围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即: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均衡原则和成本不大于效益原则。

首先,听证程序范围的设置必须均衡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关系,即在有可能严重侵害个人利益的情形下适用听证程序;遇有一般情形,应允许行政机关自由裁量决定是否适用听证程序;在轻微影响当事人权益的行政决定或当事人放弃获得听证权利的情况下,不适用听证程序。遇有个人利益与国家公共利益发生严重冲突的情形,则应优先考虑公共利益。这就是各国在国家安全、军事、外交领域及紧急情况下均不适用听证程序的原因。

第二,听证程序的设置还涉及成本与效益的关系。这里的成本是指行政机关适用听证程序必须负担的人力和财力。效益是指适用听证产生的经济社会综合效益。如果仅考虑该程序带来的经济社会效益,忽视其耗费的成本,那么它也是没有生命力的程序制度。而如果为了避免人力的耗费而不适用听证程序,从短期局部利益看,也许降低了成本,但从长远看和全局看,却是对行政目的和社会利益、个人利益的严重损害,是需要更昂贵的代价弥补的。因此,确定听证程序适用范围必须综合考虑成本与效益的关系,在成本不大于综合效益的前提下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五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二十日内组织听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7日 17: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行政许可听证相关文章
  • 行政机关不予受理行政许可时需要听证吗?
    行政机关不予受理行政许可是否要进行听证,这个需要根据具体的行政许可而定。一般来说,行政机关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时只需要出具书面凭证并说明理由即可。行政听证程序是指行政机关在作出重大的、影响相对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决定之前,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和质证,然后根据双方质证、核实的材料作出行政决定的一种程序。很多人就想当然的以为所有行政许可作出之前都可以申请听证,其实不是的。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进行听证是有其范围的:1、行政许可方面:(1)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主动举行听证;(2)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为属于涉及公共利益重大行政许可的公开举行听证。2、行政处罚方面:(1)被行政处罚通知数额达二万元以上;(2)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生产许可证照的;(3)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听证的。由此可知,并不是所有的行政许可作出时都需要进行听证,行政相对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如果想申请听证应该先了解该行政许
    2023-05-01
    57人看过
  • 行政复议需不需要进行听证程序?
    行政复议不必听证,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方式,但申请人提出请求,行政复议机关法律事务主管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调查情况,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意见。只有行政处罚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自行政机关通知之日起三日内提出。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对所申请的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什么是行政复议听证?《行政复议法》并未专门规定行政复议听证制度,并且规定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方式进行。但该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如果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复议机构)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情况,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意见。根据《行政复议法》的上述规定,同时也为规范海关复议机关调查取证行为,防止复议人员不公正审理案件甚至徇私舞弊、违法办案,《海关实施行政复议法办法》对海关复议机构主动调查取证、听取有关人员意见问题作出了专门的规定,提出
    2023-07-01
    317人看过
  • 行政许可必须举行听证吗
    行政许可一定要举行听证依据我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并不是所有的行政许可都需要举行听证的,行政许可听证只适用法律应该听证的事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六条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者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行政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第四十七条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五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二十日内组织听证。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一、行政许可的特征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行政许可是依法申请的行政行为。行政相对方针对特定的事项向行政主体提出申请,是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许可行为的前提条件。无申请则无许可。2、行政许可的内容是国家一般禁止的活动。行政许
    2023-03-20
    183人看过
  • 行政许可陈述听证权
    村民朱忠华因不服上饶县政府、上饶县国土资源局对第三人潘国良作出的土地行政许可一案,将县政府和国土资源居告上法院。近日,江西省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撤销被告作出的土地行政许可决定。2003年2月,上饶县郑坊镇西山村村民潘国良未经批准,在距同村村民朱忠华房屋大门前2米处挖沟建房,两家由此发生纠纷。上饶市中院于2003年10月28日作出终审民事判决,责令潘国良停止侵害、恢复原状。同年4月,潘国良提出个人建房用地申请,经所在村委会、镇政府和上饶县国土资源局审核同意后,报上饶县政府审批。2004年7月7日,上饶县政府向潘国良颁发了土字(2004)第2197号江西省建设用地许可证。朱忠华对上饶县政府和上饶县国土资源局作出的该土地行政许可行为不服,于2004年9月7日向上饶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上饶县政府和国土资源局在审查潘国良的土地行政许可申请时,未告知利害关系人朱忠华享有的陈述
    2023-06-06
    82人看过
  • 什么的行政强制执行需要进行听证?
    申请任何形式的行政强制执行,都不需要听证。如果行政机构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当事人在行政机构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构可依照规定实施强制执行,而没有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构需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此外,行政机构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行政强制执行是指特定行政机构采取强制手段保障法律、法规和行政决定得到贯彻落实的一种执法行为。其特点表现为:一是行政性,发生于行政管理过程中,由特定行政机关实施;二是强制性,基于国家行政机构的权力作用,强行抑制相对人的意志,迫使相对人服从;三是执行性,旨在确保实现法律、法规或行政决定所要求达到的行政管理的目的和状态。一、强制执行的申请期限是多久?申请执行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算。1、当事人均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必须在法律文书生效后六个月内申请执
    2023-04-11
    395人看过
  • 行政机关听证行政许可回避吗?
    可以回避。行政机关在实施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前,应当向社会发布听证公告。除当事人之外,与行政许可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听证公正性的参加人员应当自行提出回避,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也有权申请其回避。除听证当事人之外的其他听证参加人员,如听证主持人、记录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员、勘验人员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提出回避,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也有权申请其回避:是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人员及其近亲属的;与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或者其代理人是近亲属的;与该行政许可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与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听证公正性的。一、行政许可的听证程序规则是什么一是,行政机关应当于举行听证的7日前通知申请人和已知的利害关系人听证的时间、地点,必要时予以公告。二是,听证应当公开举行。三是,行政机关应当指定审查该行政许可的工作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为听证主持人;申请人或者利害关系
    2023-06-19
    500人看过
  • 行政许可的听证必须公开吗
    不是的。我们国家有行政许可法。对于一些特殊的项目,必须要进行听证。但不是所有的。如果涉及国家安全的、涉密的都不容许公开。首先,听证程序范围的设置必须均衡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关系,即在有可能严重侵害个人利益的情形下适用听证程序;遇有一般情形,应允许行政机关自由裁量决定是否适用听证程序;在轻微影响当事人权益的行政决定或当事人放弃获得听证权利的情况下,不适用听证程序。遇有个人利益与国家公共利益发生严重冲突的情形,则应优先考虑公共利益。这就是各国在国家安全、军事、外交领域及紧急情况下均不适用听证程序的原因。第二,听证程序的设置还涉及成本与效益的关系。这里的成本是指行政机关适用听证程序必须负担的人力和财力。效益是指适用听证产生的经济社会综合效益。
    2023-06-13
    240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行政许可应当进行听证程序
    一、哪些情况下行政许可应当进行听证程序行政许可的听证程序在特定情况下应当进行。1.当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时,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必须举行听证。这是因为这些法律、法规和规章已经为听证程序设定了明确的条件和程序,行政机关必须依法执行。2.当行政许可事项涉及公共利益,且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重大行政许可事项时,行政机关应当公告行政许可事项,并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这是为了确保行政许可的公正性和透明度,让公众对行政许可事项有更深入的了解和认识。二、申请人与公共利益1.在行政许可过程中,申请人与公共利益之间的关系是一个重要的考虑因素。2.当行政许可事项涉及公共利益时,行政机关需要权衡申请人的利益和公共利益的关系。如果行政机关认为准予许可不会对公共利益造成损害,那么应当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3.这是为了确保行政许可不会损害公共利益,保障社会公正和稳定。三、申请人
    2024-04-24
    231人看过
  • 哪些情况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听证主持人需要进行回避
    一、哪些情况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听证主持人需要进行回避听证主持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环境保护行政许可申请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权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其回避:1、是被听证的行政许可的审查人员,或者是行政许可审查人员的近亲属;2、是被听证的行政许可的当事人,或者是被听证的行政许可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3、与行政许可结果有直接利害关系的;4、与被听证的行政许可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听证的。前款规定,适用于环境鉴定、监测人员。行政许可申请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听证主持人回避的,应说明理由,由组织听证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决定是否回避。在是否回避的决定作出之前,被申请回避的听证主持人应当暂停参与听证工作。二、环境保护行政许可申请人有哪些权利1、要求或者放弃听证;2、依法申请听证主持人回避;3、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参加听证;4、就听证事项进行陈述、申辩和举证;5
    2023-06-15
    127人看过
  • 撤销行政许可可以要求听证吗
    部分是需要进行听证的。行政听证程序是指行政机关在作出重大的、影响相对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决定之前,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和质证,然后根据双方质证、核实的材料作出行政决定的一种程序。很多人就想当然的以为所有行政许可作出之前都可以申请听证,其实不是的。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进行听证是有其范围的:1、行政许可方面:(1)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主动举行听证;(2)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为属于涉及公共利益重大行政许可的公开举行听证。2、行政处罚方面:(1)被行政处罚通知数额达二万元以上;(2)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生产许可证照的;(3)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听证的。
    2023-06-13
    391人看过
  • 行政拘留是否需要告知听证,听证会的具体程序是什么
    一、行政拘留是否需要告知听证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进行行政拘留的时候是需要告知被处罚人和家属的。在行政处罚中,对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当事人可以申请听证,而行政拘留并不属于听证的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五条当事人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
    2023-04-19
    94人看过
  •  听证目的:行政处罚听证与行政许可听证的听证目的有何异同?
    该段内容讲述的是行政许可申请的相关权利和费用承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和当事人都具有委托代理人、申请回避、举证、申辩和质证的权利。费用承担由行政机关承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不承担费用。同时,主持人实行回避制度,本案调查人员不得担任主持人。1.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和当事人都具有委托代理人、申请回避、举证、申辩和质证的权利;2.费用承担由行政机关承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不承担费用;3.主持人实行回避制度,该行政许可审查人员(本案调查人员)不得担任主持人。 相同程序:行政处罚听证与行政许可听证的听证程序有哪些共同点?相同程序:行政处罚听证与行政许可听证的听证程序有哪些共同点?在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过程中,听证程序都是必不可少的环节。虽然两个程序的目的不同,但它们在听证程序的安排、听证参与人员的权利和听证结果的运用等方面存在共同点。首先,听证程序的安排在两个程序中基本相同。听证通知、听证时间和地点的确定
    2023-08-31
    333人看过
  • 规划行政许可听证暂行规定
    【发布日期】2006-11-20【实施日期】2006-11-20【发布单位】【文号】渝文备[2006]43第一条为了规范规划行政许可听证行为,依法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行政许可听证工作规定》和《重庆市实施行政许可听证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市规划局及其分局实施规划、测绘行政许可听证的,适用本规定。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规划、测绘行政许可听证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便民的原则;听证应当充分听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意见,保障其陈述和申辩的权利。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应公开举行,接受社会监督。第四条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市规划局及其分局应当组织听证。第五条市规划局及其分局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规划、测绘行政许可事项,市
    2023-04-22
    379人看过
  • 林业行政许可听证办法
    林业行政许可
    国家林业局令第25号《林业行政许可听证办法》已经2008年6月6日国家林业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局长贾治邦二○○八年八月一日林业行政许可听证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林业行政许可听证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林业主管部门)举行林业行政许可听证,适用本办法。第三条举行林业行政许可听证,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第四条林业行政许可听证工作,由林业主管部门法制工作机构负责。第二章听证范围第五条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林业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者林业主管部门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林业行政许可事项,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第六条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林业行政许可事项,林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提出听证申请的,林业主管部门应当举行听
    2023-06-06
    263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许可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许可听证,适用于所有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给予当事人就重要事实表示意见的机会,通过公开、公正、民主的方式达到行政目的程序。... 更多>

    #行政许可听证
    相关咨询
    • 水行政许可是否必须要举行听证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16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水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者水行政许可实施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水行政许可事项,水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水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水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在作出水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制作《水行政许可听证告知书》,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水行政许可听证的具体规定由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 听证行政许可
      重庆在线咨询 2021-11-26
      行政机关应当对下列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听证,并向社会公布: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 ?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
    • 你好,请问行政许可听证是公开听证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4-09-20
      行政许可中的听证一律应当公开举行。 《行政许可法》第四十八条听证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行政机关应当于举行听证的七日前将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通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必要时予以公告; (二)听证应当公开举行。 根据《行政许可法》规定,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为涉及公共利益的事项,并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因此,行政许可中的听证一律应当公开举行。
    • 行政许可听证是公开听证吗,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江苏在线咨询 2024-10-03
      专业分析: 行政许可中的听证一律应当公开举行。 《行政许可法》第四十八条听证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行政机关应当于举行听证的七日前将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通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必要时予以公告; (二)听证应当公开举行。 根据《行政许可法》规定,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为涉及公共利益的事项,并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因此,行政许可中的听证一律应当公开举行。 【温馨提示】在文章的最后,并不是每
    • 反垄断行政处罚听证是否需要公开
      澳门在线咨询 2021-07-07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法律规定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