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限制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2 19:50:24 295 人看过

包括代位权行使方式的限制,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方式有诉讼方式和径行方式两种;代位权行使范围的限制;代位行使客体的限制。

一、代位权的行使的范围以什么为限

代位权的行使的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务,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行使代位权。行使代位权的主体是债权人本人,必须通过诉讼程序行使。有关法律规定,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

二、合同保全合同撤销权的行使的对象

合同保全的撤销权行使主体是债权人。合同保全是指合同之债的债权人依据法律规定,在债务人不正当处分其财产和权利,危及其债权的实现时,可以对债务人或者第三人的行为行使撤销权或者代位权的债权保障方法。合同保全的方式包括代位权和撤销权。

三、代位权的范围是什么?

代位权客体一般包括:对普通的债权、物上请求权、损害赔偿请求权、撤销权的代位、抗辩权的代位、以及抵销权等权利的代位权。债务人如果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之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依法行使代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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