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使用证变更怎么办?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3 06:00:27 69 人看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变更,自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依法改变土地用途的,必须持批准文件,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变更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一、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

《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具体登记发证机关,由国务院确定。

确认林地、草原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确认水面、滩涂的养殖使用权,分别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市辖区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统一登记。

由上可见,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土地使用权人才需要办理土地使用证。办理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集体所有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才需要发给土地使用,土地使用证是只能证明该土地的审批使用年限,同时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所代表的意义也是有所不同的,因为大家在购买房屋时购买的是房产并不是土地,所以说土地的使用证并不能作为房东拥有房屋权的证明。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3日 17: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集体土地相关文章
  • 购买了农村集体土地能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吗
    获得土地使用权需要得到相关部门的审批,并且办理相关的证书。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可知,对于依法取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单独申请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办理土地证流程如下:1、提出申请办理土地证申请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的主体由用地批准文件记载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提出申请。2、提交申请材料对于申请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应提交的材料包括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文件等权属来源材料,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等有关不动产界址、面积等材料,最后还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3、审查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审核过程中应注意是否已依法取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动产登记申请书、权属来源材料等记载的主体是否一致;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资料是否齐全、规范,权籍调查表记载的权利人、权利类型及其性质等是
    2023-03-02
    205人看过
  •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是什么,集体土地是否无偿使用
    一、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是什么1、集体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集体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农村的集体土地使用证就是指农村集体成员在获得了集体土地使用权以后依法办理的一种证件,是凭借集体土地使用证才能够对相应的集体土地享有一定的用益物权,但是集体土地使用证并不允许随意进行出让或者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用途。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二、农村集体土地是否无偿使用是否补偿与你们村的集体土地承包责任制有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集体土地承包是以集体经济组织为发包方的。简单地说,就是如果你们村采用的是大村发包,那么这个土地的所有权属大村所有,如果是以小村为发包方,那集体土地的所有
    2023-06-12
    402人看过
  • 集体土地使用权变更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就可以出让了吗
    先向房管所申请办理该房子的房屋所有权证,并变更到自己名下,再持变更后的房产证到乡镇国土所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土地使用权变更后只要符合《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管理办法》中关于农村建房的有关规定,就可以持原土地权利证书等相关材料到乡镇人民政府申请旧房改建。一、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是什么意思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是指出让人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出让年限尚未届满的情况下,终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而收回土地使用权。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前提条件是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并由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审批机关批准。(一)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为公共利益需要是指国家为经济、政治、军事、文化、卫生等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可以将土地使用权收回。(二)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随着城市建设的加快,
    2023-02-28
    319人看过
  • 非农业可否更改集体土地使用证?
    不可以,农村转让土地使用权主要是不可以用于非农业建设,仅可以转让给本集体内部成员。《土地管理法》1、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2、第六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农民集体土地可否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与非农业建设项目?国家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除依法批准用于非农业建设的以外,农民集体农民用地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更不得擅
    2023-08-15
    135人看过
  • 集体土地国有土地的土地使用证哪里办?
    1、集体土地土地使用证办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市辖区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统一登记。可见,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的,才需要给使用权人发给土地使用证,发证机关为县级或者市级土地管理部门。2、国有土地土地使用证办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条: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
    2023-04-16
    258人看过
  • 集体使用土地证拆迁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
    2023-03-13
    416人看过
  • 集体建设用地变更:土地用途调整
    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或未利用土地,则可以直接办理征收土地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只是对国有土地使用权改变用途规定了处罚条款,而对其集体土地使用权改变用途没有明确规定处罚条款。土地使用者改变土地用途的程序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土地使用者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权用途的,要征得出让方同意并经土地管理部门和城市规划部门批准。《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八条土地使用者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的,应当征得出让方同意并经土地管理部门和城市规划部门批准,依照本章的有关规定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一条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当事人拒不交出土地的,临时使用土地期满拒不归还的,或者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国有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交还土地,
    2023-07-04
    486人看过
  • 集体土地使用证户内变更名字向哪个部门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申请登记的,申请人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生效法律文书。申请人没有上述材料的,应先由全部法定继承人共同到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继承材料查验,并提交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明、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所有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等)、被继承人的土地使用权证书,如果有遗嘱或夫妻财产约定的,也应提交。一、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一)申请1、由农村村民个人向所属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提出申请,领取土地登记申请审批表。2、提交个人身份证或农村居民户口簿复印件一份。3、土地权属材料(82年5月14日以前,提交村、队权属来源证
    2023-03-26
    120人看过
  • 村委会可以变更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吗
    村委会不能随意改变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所有权。根据法律规定,对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其所属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可按规定发包,但不能改变土地的所有权。一、城镇宅基地的土地性质城镇宅基地的土地性质是指农村村民经过相关部门批准取得使用权的,用于建设住宅的集体土地。从所有权的角度来说宅基地是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所有权人是集体经济组织;从使用的角度来说,宅基地是农民建设住宅的土地,建房农民具有土地使用权。宅基地是国家给予农村村民(农民)盖房子及其附属建筑使用的土地,城镇居民户口者无该土地使用权。二、我想知道买农村宅基地需要注意什么买农村宅基地应当注意以下事项:1、买卖双方是不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2、买卖行为有没有通过集体经济组织同意;3、受让方是否有其它的宅基地。《土地管理法》第九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
    2023-03-26
    377人看过
  • 集体使用权土地怎么继承
    集体土地使用权一般都不能单独继承。对于其中的宅基地使用权,已经明确规定只能在继承房屋的同时继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于2020年09月09日的”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3226号建议的答复“自然资人议复字〔2020〕089号文件相关规定,现已明确表示“农村宅基地不能被单独继承”。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一、股权继承有哪些法律规定股权继承的法律规定如下:《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
    2023-06-21
    90人看过
  •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能继承吗,什么是集体土地所有证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能继承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这一规定充分说明,我国实行土地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任何组织或个人只能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不可能取得所有权,所以也就不存在所有权的继承问题。集体土地所有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2023-06-03
    419人看过
  • 夫妻离婚了土地使用证怎么变更
    就夫妻双方先前达成的协议,带齐相关证件到房产局进行办理即可。按照房管局有关规定办理离婚析产登记。一、离婚时如何办理房屋析产对于离婚房产,需要办理析产登记。夫妻离婚析产并不需要办理多少手续,只需按照房管局有关规定办理离婚析产登记。离婚析产的具体步骤是:1、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则无需办理公证);2、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3、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免征契税申请;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登记费;5、取证。二、夫妻离婚房子变了两个人名字怎么办可以在离婚后将房产进行过户,具体如下:1、夫妻离婚涉及房屋转移的,双方需要共同申请登记,双方就财产达成协议后可到民政部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务必及时办理。2、离婚后房产过户需要办理析产登记。3、办理离婚房产过户析产登记准备的材料如下:第一,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或离婚证;第二房产证;第三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第四房地产登记申请书;第五委托书。三、民法
    2023-04-11
    196人看过
  • 什么是土地使用变更,土地使用变更的程序是什么样的?
    虽然土地是不能随意的进行买卖的、转让的,但是土地的使用权是可以进行转让的,所以可以说土地使用权也是可以进行变更的。虽然土地使用权可以进行变更,当然也不能随意的进行变更,那么什么是土地使用变更,土地使用变更的程序是什么样的?一、土地使用变更土地使用权变更指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在初始登记后发生的变更。土地使用权变更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a、国有土地划拨、集体土地内部划拨;b、依法通过土地有偿出让、转让取得土地使用权;c、因赠与或继承、买卖、交换、分割地上附着物引起;d、因土地交换、机构调整、企业兼并等原因引起;e、因宗地合并或分立引起;f、因处分抵押财产取得土地使用权;g、更改土地使用者名称、地址等。二、土地使用变更程序依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17条规定,改变土地用途应依循以下程序:1、取得出让方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土地用途改变,将直接引起土地出让最高年限的改变和土地使用权出
    2023-06-21
    277人看过
  • 集体土地可以怎样使用
    下列建设经依法批准可以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1)兴办乡镇企业。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乡镇企业;(2)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包括乡村级行政办公、文化科学、生产服务、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公益事业建设。此类项目可以使用本集体,也可以使用其他集体所有的土地;(3)农村村民建住宅。包括回乡定居且户口已迁入或者有一方是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建住宅。除上述情况外,其他建设都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申请使用现有国有建设用地或未利用地。这种情况,建设用地申请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采用有偿使用方式,或者划拨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2)申请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这种情况,须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用手续后,以有偿使用方式或者划拨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3)申请使用国有农用地。这种情况,须
    2023-04-26
    347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集体土地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也称作是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土地。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更多>

    #集体土地
    相关咨询
    • 集体土地证怎么转让使用权更变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23
      根据土地法和物权法的相关规定:集体土地使用权不能转让。《土地管理法》第63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转移的除外。”根据这一规定,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原则上不允许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只有一种情形可以例外,就是对于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
    • 农村集体土地的使用权怎样变更
      宁夏在线咨询 2021-04-30
      土地使用权出租合同土地使用权出租合同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单独或者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他人使用,由他人向其支付租金的行为所签订的合同。原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一方称为出租人,承担土地使用权的一方称为承租人。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根据《__
    • 集体土地使用证变更后原房产证是否有效
      湖北在线咨询 2021-03-20
      :当事人双方书面申请受理条件: 1、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2、取得变更证明材料; 3、土地使用权未被查封或未设定异议登记、预告登记。申请材料: 1、土地登记申请书(原件);2、《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3、地籍调查成果(原件):(1)地籍调查表;(2)宗地界址点成果表;(3)宗地图。4、变更证明材料:(1)因依法买卖、交换、赠与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附属设施涉及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的,
    • 如何变更集体土地使用者的姓名
      贵州在线咨询 2021-12-28
      变更集体土地使用者的姓名的方式是:先向房管所申请办理该房子的房屋所有权证,并变更到自己名下,再持变更后的房产证到乡镇国土所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 集体土地使用证属于集体土地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1-12-27
      集体土地使用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以及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组织和个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的用益物权。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集体土地使用权的主体为特殊民事主体,主要为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集体经济组织设立的企业和公益性组织,只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允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