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行政赔偿的范围是怎样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3 11:24:42 357 人看过

侵犯财产权,具体包括:违法实施罚款;违法没收财物;违法对财产采取税务行政强制措施;违法征收、征用财产;其他造成财产损害的违法税务行政行为。

(二)税务行政赔偿的申请条件

赔偿请求人请求税务行政赔偿必须递交申请书;请求人的主体资格必须合法,即必须是直接的赔偿请求人或依法承受请求权的继承人、其他抚养关系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属于行政赔偿范围和受案的税务机关、税务行政复议机关或人民法院管辖;在法定的时效内提出。

(三)税务行政赔偿的申请方式

1、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被依法确认违法的,赔偿请求人单独就赔偿问题提出要求的,必须先向最初作出侵权行为的税务机关提出,赔偿请求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

2、赔偿请求人可以向共同赔偿义务机关中任何一个赔偿义务机关要求赔偿。

3、赔偿请求人根据受到的不同损害,可以同时提出数项赔偿要求。

(四)税务行政赔偿需提交的材料

1、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由税务机关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具体的请求、事实根据和理由、申请人的签名盖章、申请日期);

2、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五)税务行政赔偿的申请期限

税务行政赔偿请求人请求行政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害其财产权之日起计算。

(六)税务行政赔偿的受理管辖和审理时限

赔偿请求人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提出赔偿申请后,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审查、审理,并作出是否赔偿决定。税务机关决定予以赔偿的,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60日内依照《国家赔偿法》第四章的规定给予赔偿。

(七)依据的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税务行政诉讼

(一)税务行政诉讼的范围

1、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处罚决定不服的;

2、对税务机关作出的税收保全措施不服的;

3、对税务机关作出的税收强制执行措施不服的;

4、对税务机关作出的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出境不服的;

5、对税务机关不予依法办理或答复的行为;

6、认为税务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

7、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发生争议,经税务复议机关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

8、对税务机关作出除征税以外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

(二)税务行政诉讼的受理管辖与申请时限

1、对税务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纳税人可以在知道税务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向该税务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经过税务行政复议,复议机关未改变原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纳税人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经过税务行政复议,复议机关改变了原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纳税人对税务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机关或税务复议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三)依据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7日 15: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行政赔偿相关文章
  • 行政赔偿范围和刑事赔偿范围有什么不一样
    根据《司法行政机关行政赔偿刑事赔偿办法》,行政赔偿、刑事赔偿的范围和条件包括:第五条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狱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刑事赔偿:(一)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服刑人员,造成身体伤害或死亡的;(二)殴打或者唆使、纵容他人殴打服刑人员,造成严重后果的;(三)侮辱服刑人员造成严重后果的;(四)对服刑期满的服刑人员无正当理由不予释放的;(五)违法使用武器、警械、戒具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死亡的;(六)其他违法行为造成服刑人员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第六条司法行政机关的劳动教养管理所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行政赔偿:(一)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被劳动教养人员,造成身体伤害或死亡的;(二)殴打或者唆使、纵容他人殴打被劳动教养人员,造成严重后果的;(三)侮辱被劳动教养人员造成严重后果的;(四)对劳动教养期满的被劳动教养人员,无
    2023-06-13
    90人看过
  • 税务行政复议的管辖范围,税务行政复议与税收行政诉讼的关系
    一、税务行政复议的管辖范围税务行政复议的管辖范围:(1)对各级国家税务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上一级国家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2)对各级地方税务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选择向其上一级地方税务局或者该税务局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3)对国家税务总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的裁决为终局裁决。二、税务行政复议与税收行政诉讼的关系税务行政复议与税收行政诉讼的关系:(1)必经复议,即未经复议不能向人民法院起诉。因征税问题发生争议,行政相对人必须先申请税务行政复议,否则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2)选择复议,即税务行政相对人既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非因征税问题发生的税务争议均适用选择诉讼。(3)复议机关终局裁决,即行政相对人在税务行政复议机关作
    2023-06-24
    311人看过
  • 行政赔偿的范围及其适用
    行政赔偿的范围即国家承担行政赔偿责任的范围。它包括行政赔偿的行为规范和损害范围。前者是指国家对哪些行政侵权行为承担赔偿责任;后者是指对行政侵权行为造成的哪些损害承担赔偿责任。根据行政侵权行为侵犯的客体的不同,可以把行政赔偿分为侵犯人身权的赔偿和侵犯财产权的赔偿。一、侵犯人身权的行政赔偿我国《国家赔偿法》第3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公民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2、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3、以欧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欧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何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条规定:“《国家赔偿
    2023-06-11
    168人看过
  • 行政赔偿范围的基本涵义
    其一,正确区分行政赔偿与行政补偿的界限。行政补偿是指因行政主体的合法行政行为对相对人所造成财产上损失而给予弥补和救济。行政赔偿与行政补偿的主要区别为:一是产生原因不同。行政赔偿是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因违法侵犯相对人的人身权或财产权而产生的赔偿责任。而行政补偿则是国家为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因实施行政公益行为致使一定范围内的相对人财产权受到损害而产生的补偿责任。因行政公益行为(如土地征用行为、蓄滞洪区运用行为)缺乏违法性,国家本可不承担补偿责任,但基于公共负担均等原则,国家才给予一定的补偿。二是适用范围不同。行政赔偿的范既包括受害人受到的人身权损害,也包括受到的财产权损害。而行政补偿的范围仅限于财产权的损失。三是适用对象不同。行政赔偿的对象是特定的,不具有普遍性。而行政补偿的对象在多数情况下是不特定的,因而带有普遍性。四是适用目的不同。适用行政赔偿的目的是为了挽回已经产生的违法后果,
    2023-06-13
    413人看过
  • 对行政赔偿数目不服要怎么做,行政赔偿的范围
    一、对行政赔偿数目不服要怎么做法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或对赔偿请求人对赔偿的方式、项目、数额有异议的,或者行政机关作出不予赔偿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所以,按照行政赔偿的程序规定,公民与行政机关就赔偿数额产生争议的,接下来公民可以积极提起行政诉讼解决。这里注意的是行政争议中,行政诉讼纠纷由行政机关举证,不过在行政赔偿争议中有例外规定,即原告应当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造成损害的事实提供证据,并且被告有权提供不予赔偿或者减少赔偿额方面的证据。所以,现在就赔偿数额跟行政机关产生纠纷的,那么就要提供具体损害数额的相关证据,否则的话,赔偿义务机关那边不肯提供的,会承担败诉的风险。《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四条赔偿义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赔偿请求人对赔偿的方式、项目、数额有异议的,或者赔偿义务机关
    2023-06-15
    301人看过
  • 我国行政赔偿范围的完善
    一、改变我国行政赔偿范围的确立方式我国《国家赔偿法》之所以采取概括与列举并用的方式,主要是由于当时国家赔偿制度处于初创阶段,明确列举赔偿事项,便于实际操作,而且有利于减少财政负担。但是行政赔偿的内容主要是违法行政,其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法律不可能对其进行逐一的列举,而且这种方式也不利于与快速发展的社会现实情况相适应。因此,这种立法方式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我国行政赔偿范围的狭窄。因此可以改用概括式为原则、兼有列举式的模式。以概括式为原则,能把所有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行为造成的损害,都纳入到行政赔偿的范围之内,同时也使国家赔偿制度保持了相当的弹性,更好地规范范围不断扩大的行政赔偿活动。二、扩大行政赔偿侵权行为的范围1、将一些抽象行政行为纳入到行政赔偿范围。我国《国家赔偿法》明确规定,只有具体行政行为对相对人造成侵害才能要求行政赔偿。但事实上,这对行政相对人来说是不公平的。在现实的
    2023-04-24
    303人看过
  • 税务行政救济-----税务行政赔偿
    一、业务概述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税务行政机关及其税务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法实施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三)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三、纳税人应提供主表、份数《赔偿申请书》,1份四、纳税人应提供资料无五、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赔偿请求人请求税务行政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税务行政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六、税务机关承诺时限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依照法律规定给予赔偿;
    2023-06-07
    337人看过
  • 规定的行政赔偿的范围有几种
    一、行政赔偿的范围有几种1、违法拘留或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2、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3、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5、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6、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7、违法征收、征用财产。二、行政赔偿的构成要件是什么(一)行政主体所谓行政主体是指执行行政职务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其中“行政机关”包括中央行政机关(如国务院及其所属部门)与地方行政机关(如地方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工作人员”则既包括行政机关中的工作人员,也包括受上述机关委托从事公务的人员。(二)职务违法职务违法行为是指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它是行政赔偿责任中最根本的构成要件。(三)损害后果确立行政赔偿责任的目的
    2023-03-20
    293人看过
  • 湖北省实施税务行政许可的范围
    税务行政许可的范围(一)经国务院确认,由全省国税机关实施的税务行政许可包括:1.指定企业印制发票(普通发票,本通知所称发票专指国税部门所管辖发票);2.对发票使用和管理的审批:包括申请使用经营地发票;拆本使用发票;使用计算机开票;批准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印制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的审批;3.对发票领购资格的审核,包括普通发票领购资格、专用发票领购资格的审核;4.对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的审批,包括纳税人使用万元版、十万元版、百万元版专用发票的审批;5.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货销货登记簿或者使用税控装置的审批。(二)其他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在国家出台新的法律、法规、规定之前,暂按现行办法执行。
    2023-06-06
    380人看过
  • 行政赔偿案件的管辖范围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赔偿请求人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请求涉及不动产的,由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第十条,赔偿请求人因同一事实对两个以上行政机关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其中任何一个行政机关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一、建筑工程施工纠纷是否为专属管辖是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2023-06-24
    173人看过
  • 行政赔偿是否属于行政裁决范围
    行政赔偿不属于行政裁决范围。《国家赔偿法》第三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三)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五)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一、国家赔偿范围是什么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三)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五
    2023-06-23
    90人看过
  • 如何行使行政赔偿请求权?行政赔偿的具体范围
    行政赔偿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的过程中,侵犯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国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行政赔偿的范围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下列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时,受害人有权取得行政赔偿:1)违法拘留或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行为;2)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行为;3)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6)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产等行政处罚的;7).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8)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务、摊派费用的;9)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国家不予赔偿的情形▲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因公民、法人或者
    2023-04-24
    130人看过
  • 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义务人的范围是怎样的
    >规定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购置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这一表述,界定了车辆购置税的应税行为、征税区域和纳税人的范围等方面的内容,即确定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要符合以下条件:一是发生了购置车辆的行为(即所谓应税行为);二是这种行为发生在中国境内(即所谓征税区域);三是所购置的车辆属于条例规定征税的车辆。只有同时符合这三个条件的单位或个人,才构成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否则不能构成车购税纳税人。一、车辆购置税是多少车辆购置税实行单一比例税率,即车辆购置税税率为10%。车辆购置税实行从价定率、价外征收的方法计算应纳税额,应税车辆的价格即计税价格就成为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依据。但是,由于应税车辆购置的来源不同,应税行为的发生不同,计税价格的组成也就不一样。纳税人购买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而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税款。纳税人进口自用的应税
    2023-03-30
    378人看过
  • 行政赔偿的具体范围和标准
    行政机关的赔偿范围包括行政赔偿的侵权行为范围和行政赔偿的侵权损害范围两大方面。行政赔偿的侵权行为范围:1、应当赔偿的侵犯人身权情形:(1)违法拘留或违法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2)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行为;(3)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死亡的;(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2、应当赔偿的侵犯财产权行为:(1)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2)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3)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4)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行政赔偿的侵权损害范围:1、物质损害:(1)实际损害;(2)可得利益损害。2、精神损害。税务行政赔偿的定义及范围是什么1、税务行政赔偿的定义(1)税务行政赔偿的概念
    2023-07-05
    217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赔偿主要方式: (1)支付赔偿金。它是以货币形式支付赔偿金额的一种赔偿方式,支付赔偿金是国家赔偿的主要方式; (2)返还财产。是行政机关将违法占有或控制的受害人的财产还给受害人的赔偿方式; (3)恢复原状。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财产因... 更多>

    #行政赔偿
    相关咨询
    • 税务行政复议的范围是什么?税务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是什么?怎么办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4-08
      税务行政复议的范围,即税务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它既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申请税务行政复议的范围,也是复议机关有复议审查权的税务行政行为的范围或受理税务行政复议案件的范围。从《行政复议法》及有关税收法律规范的规定看,税务行政复议的范围从可以申请复议和不能申请复议两方面确定。 (一)可以申请复议的事项按照《行政复议法》及有关税收法律规范的规定,复议机关可以受理申请人对下列税务行政行为不服申请的复议
    • 赔偿的行政范围怎么描述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8-08
      行政赔偿范围是指国家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哪些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予以赔偿,对哪些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不予赔偿,即国家承担行政赔偿责任的领域
    • 怎样确定税务行政复议管辖范围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8-16
      帮您了解到,对于坐出租车出车祸应该如何赔偿有如下: 乘坐出租车发生交通事故,在确定民事赔偿主体时,首先应该确定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根据责任划分分为两种情形。一是承运人(如本案中的出租车司机)负有事故的主要责任、次要责任或同等责任的情形下,承运方与事故的其他方构成共同侵权,共同侵害了乘车人的人身权或财产权,两方都是民事赔偿主体。二是承运人对事故的发生无责任,其他方负有事故全部责任的情形下,就发生了侵
    • 哪些是税务管辖范围税务行政复议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7-15
      1、上级管辖,对各级国家税务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国家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2、选择管辖,对各级地方税务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选择向其上一级地方税务局或者该税务局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人民政府对复议管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什么是对税务行政复议的受理范围?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7-22
      1、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包括:征收税款的行为;加收滞纳金的行为;审批减免税和出口退税的行为;税务机关委托扣缴义务人作出的代扣代缴税款的行为。 2、税务机关作出的责令纳税人提供纳税保证金或纳税担保的行为。 3、税务机关作出的税收保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