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刑事司法协助请求可以拒绝的情形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7 09:52:12 363 人看过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向中国提出的刑事司法协助请求拒绝的情形包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请求针对的行为不构成犯罪;请求针对的犯罪属于政治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

第十四条外国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提出的刑事司法协助请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拒绝提供协助: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请求针对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二)在收到请求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对于请求针对的犯罪正在进行调查、侦查、起诉、审判,已经作出生效判决,终止刑事诉讼程序,或者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

(三)请求针对的犯罪属于政治犯罪;

(四)请求针对的犯罪纯属军事犯罪;

(五)请求的目的是基于种族、民族、宗教、国籍、性别、政治见解或者身份等方面的原因而进行调查、侦查、起诉、审判、执行刑罚,或者当事人可能由于上述原因受到不公正待遇;

(六)请求的事项与请求协助的案件之间缺乏实质性联系;

(七)其他可以拒绝的情形。

刑事犯罪集团一般应具备的基本特征

1、人数较多(三人以上),重要成员固定或基本固定。

2、经常纠集一起进行一种或数种严重的刑事犯罪活动。

3、有预谋地实施犯罪活动。

4、不论作案次数多少,对社会造成的危害或其具有的危险性都很严重。

5、有明显的首要分子。有的首要分子是在纠集过程中形成的,有的首要分子在纠集开始时就是组织者和领导者。

犯罪集团具有组织固定的特征,这是与犯罪团伙相区别的重要特征,犯罪团伙的组织成员不固定,团伙成员经常迅速地发生变化,虽然有一两个或者几个核心成员,但是没有明显的首要分子。犯罪集团的组织固定性、稳定性,主要表现为集团内部成员固定,有明显的首要分子,即所谓首领、头儿,犯罪集团在首要分子的组织、领导下形成统一的组织形式与纪律,进而实施各种较为严重的犯罪活动。

无论是团伙犯罪、集团犯罪,还是黑社会组织犯罪,均是共同犯罪。团伙犯罪是一般共同犯罪的一部分,一般没有领导与被领导关系,只有少数团伙犯罪存在一种不稳定、不固定的领导与被领导关系。集团犯罪是在首要分子的组织、领导下,在一个相对较长的时期内,统一地实施各种各样的有组织的犯罪活动。当然,小型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往往既是犯罪活动的领导者、组织者,也是犯罪活动的直接参入者。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9日 06: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犯罪相关文章
  • 国际刑事司法协助证据标准
    一、国际刑事司法协助证据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刑事司法协助请求的提出、接收和处理第一节向外国请求刑事司法协助第二节向中华人民共和国请求刑事司法协助第三章送达文书第一节向外国请求送达文书第二节向中华人民共和国请求送达文书第四章调查取证第一节向外国请求调查取证第二节向中华人民共和国请求调查取证第五章安排证人作证或者协助调查第一节向外国请求安排证人作证或者协助调查第二节向中华人民共和国请求安排证人作证或者协助调查第六章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第一节向外国请求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第二节向中华人民共和国请求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第七章没收、返还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物第一节向外国请求没收、返还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物第二节向中华人民共和国请求没收、返还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物第八章移管被判刑人第一节向外国移管被判刑人第二节向中华人民共和国移管被判刑人第九章附则二、国际刑法的主要特征(1)国际社会公认的
    2023-04-24
    213人看过
  • “一事不再理“与国际刑事司法协助
    二战以后,基于对德、意、日法西斯严重侵犯和践踏人权的粗暴行径的极大愤慨,国际社会兴起一股世界性的人权保护国际化思潮。人权保护不仅成为一项基本原则,而且进入国际法领域,成为国际法的一项基本原则。作为国际法的刑法方面与国内刑法的涉外方面汇集而成的国际刑法,当然要接受人权的冲击与洗礼,其中被告人及被判刑人的权利保障尤其为人们所关注。由于国际刑事司法协助往往涉及相关人员的自由和基本权利,一些学者自然地将人权与国际刑事司法协助联系在一起。人权保护因素注入国际刑事司法协助后,所带来的冲击和影响是多方面的。如当一个人在协助请求国可能因其种族、宗教、道德信仰、政治观点等受到惩罚,可能受到酷刑或不公正审判,可能被判死刑,可能被一个特别法庭判决时或一个人可能在缺席的情况下受审判时,被请求国都可以拒绝协助请求。一事不再理原则作为与刑事程序密切相关、与人权保护密切相关的原则,也必然对国际刑事司法协助产生重大影响。
    2023-06-06
    433人看过
  • 2024向外国请求刑事司法协助的相关程序
    向外国请求刑事司法协助的相关程序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向外国请求刑事司法协助的相关程序的,办案机关要制作刑事司法协助请求书并附相关材料,经所属主管机关审核同意后,由对外联系机关及时向外国提出请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第九条办案机关需要向外国请求刑事司法协助的,应当制作刑事司法协助请求书并附相关材料,经所属主管机关审核同意后,由对外联系机关及时向外国提出请求。第十条向外国的刑事司法协助请求书,应当依照刑事司法协助条约的规定提出;没有条约或者条约没有规定的,可以参照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提出;被请求国有特殊要求的,在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基本原则的情况下,可以按照被请求国的特殊要求提出。请求书及所附材料应当以中文制作,并附有被请求国官方文字的译文。刑事公诉案件可以和解吗有两类公诉案件,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而被害人自
    2023-11-30
    145人看过
  • 向外国的刑事司法协助请求书如何提出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向外国的刑事司法协助请求书,应当依照刑事司法协助条约的规定提出,没有条约的依据没有条约的规定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第十条向外国的刑事司法协助请求书,应当依照刑事司法协助条约的规定提出;没有条约或者条约没有规定的,可以参照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提出;被请求国有特殊要求的,在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基本原则的情况下,可以按照被请求国的特殊要求提出。请求书及所附材料应当以中文制作,并附有被请求国官方文字的译文。法律文书送达的方式送达按方式分可分为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转交送达、公告送达。直接送达:是指专门机关派员将诉讼文件直接交给收件人本人。留置送达:是指收件人本人或者代收人拒绝接收诉讼文件或者拒绝签名、盖章时,送达人员将诉讼文件放置在收件人或者代收人的住处的一种送达方式。委托送达:是指当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收件人所在地的
    2023-06-12
    484人看过
  • 子女如何拒绝赡养费,可以请求法律援助
    赡养费可以请求法律援助。赡养费是孩子在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费,即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提供必要的经济援助,给予物质援助。成果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缺乏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要求成年子女支付赡养费。老人多少岁可以要求子女赡养费,一般赡养费用多少赡养老人是没有年龄限制的,一般要依据老人的身份条件和经济情况而定,老人需要赡养的,就有能力的子女就需要给赡养费。赡养费的计算是子女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超出部分,二个子女以内的按50%计算赡养费。三个子女以上的按40%计算赡养费。应付的赡养费除以被赡养人数得出付给每个被赡养人的赡养费。《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四)请求给付
    2023-08-16
    476人看过
  • 应当拒绝引渡请求的情形有哪些
    外国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提出的引渡请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拒绝引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被请求引渡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1、在收到引渡请求时,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司法机关对于引渡请求所指的犯罪已经作出生效判决,或者已经终止刑事诉讼程序的;2、因政治犯罪而请求引渡的,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已经给予被请求引渡人受庇护权利的;被请求引渡人可能因其种族、宗教、国籍、性别、政治见解或者身份等方面的原因而被提起刑事诉讼或者执行刑罚,或者被请求引渡人在司法程序中可能由于上述原因受到不公正待遇的;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或者请求国法律,引渡请求所指的犯罪纯属军事犯罪的;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或者请求国法律,在收到引渡请求时,由于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或者被请求引渡人已被赦免等原因,不应当追究被请求引渡人的刑事责任的;5、被请求引渡人在请求国曾经遭受或者可能遭受酷刑或者其他残忍、不人道或者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者处
    2023-06-01
    197人看过
  • 什么是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有何规定?
    刑事司法协助是指一国的法院或者其他的司法机关,根据另一国的法院或者其他司法机关的请求,代为或者协助实行与刑事诉讼有关的司法行为。刑事司法协助是司法协助的一种。司法协助除了刑事司法协助外,还有民事司法协助。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外国在刑事案件调查、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等活动中相互提供协助,包括送达文书,调查取证,安排证人作证或者协助调查,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没收、返还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物,移管被判刑人以及其他协助。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外国按照平等互惠原则开展国际刑事司法协助。国际刑事司法协助不得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基本原则。非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主管机关同意,外国机构、组织和个人不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本法规定的刑事诉讼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机构、组织和个人不得向外国提供证据材料和协助。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外国之间开
    2023-05-07
    488人看过
  • 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所需经费由谁出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所需经费由国家进行保障,我国与外国相互执行刑事司法协助请求产生的费用,按约定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第七条国家保障开展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所需经费。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外国相互执行刑事司法协助请求产生的费用,有条约规定的,按照条约承担;没有条约或者条约没有规定的,按照平等互惠原则通过协商解决。国际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怎么认定犯罪集团是指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也就是说是三人以上,在较长时间内,为了实施某种或者多种犯罪而建立起来的,具有一定稳定性的一种犯罪组织,集团内部有着严密的组织纪律,其成员之间的联系具有一定的牢固性,他们在较长的时间多次实施犯罪,甚至以犯罪为常业,其犯罪手段狡猾、诡秘,实施犯罪和逃避侦查的能力强,对社会的危害特别大,是最危险的一种共同犯罪形式。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是指在犯罪集团中起组织、策划、
    2023-04-17
    268人看过
  • 请求外国刑事司法协助的人能否作出承诺
    外国的刑事司法协助请求,如果被请求国为执行刑事司法协助请求提出不损害主权的附加条件,根据中国的有关法律,是否可以作出承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外交部可以作出承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第11条“被请求国为执行刑事司法协助请求提出附加条件,不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外交部可以作出承诺对外联络机构作出的承诺完全有效的,对外联络机构也可以作出承诺。限制起诉的承诺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量刑承诺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在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时,有关机关受审查起诉阶段补充侦查承诺的约束。补充调查的形式。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交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调查,必要时请求公安机关协助。补充调查的期限和次数。《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第三款规定,补充侦查应当在一个月内完成,补充侦查不得超过两次。这不仅指退回
    2023-05-07
    308人看过
  • 什么原则适用于国际刑事司法协助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外国按照平等互惠的原则进行国际刑事司法协助。国际刑事司法协助不得损害我国的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外国按照平等互惠的原则,实施国际刑事司法协助。国际刑事司法协助不得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安全和公共利益,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基本原则。未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主管机关同意,外国机构、组织和个人不得在本法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进行刑事诉讼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组织和个人不得向外国提供本法规定的证据材料和协助。刑事案件审判期间有几起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的刑事案件,审判期间为二十日。2。一审刑事公诉案件,被告人在押的,一审刑事自诉、二审刑事公诉的期限为一个月,最迟不超过1.5个月。经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可以延长2个月、3个月或者3.5个月。4。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重特
    2023-05-07
    400人看过
  • 刑事司法协助请求损害中国安全的如何处理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于刑事司法协助请求明显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对外联系机关可以直接拒绝协助。《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外国按照平等互惠原则开展国际刑事司法协助。国际刑事司法协助不得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基本原则。非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主管机关同意,外国机构、组织和个人不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本法规定的刑事诉讼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机构、组织和个人不得向外国提供证据材料和本法规定的协助。第十五条对外联系机关收到外国提出的刑事司法协助请求,应当对请求书及所附材料进行审查。对于请求书形式和内容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将请求书及所附材料转交有关主管机关处理;对于请求书形式和内容不符合要求的,可以要求请求国补充材料或者重新提出请求。对于刑事司法协助请求明显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
    2023-04-17
    284人看过
  • 可以拒绝担任监护人的情形
    监护人由于智力、体力的相对欠缺或其他客观原因而难以为继监护职责时,法律应赋予其辞任权或拒任权。总结各国立法关于辞任或拒人的正当事由包括监护人年高、疾病、残疾、远离被监护人或已担任多项监护事务,及社会工作过于繁忙等等。鉴于此,建议我国规定监护人如有以下事由时可以要求辞任或拒任:1、年满六十五周岁;2、有疾病或残疾难以正常履行监护职责;3、因照顾老人小孩或者患病配偶家务特别繁忙;4、已经承担两个以上监护责;5、现役军人或担任政府要职公务繁忙等等。这样既有利于减轻监护人的负担,又能尽量避免因监护人的原因使被监护人的权益受损。一、监护人的其他权利监护人由于智力、体力的相对欠缺或其他客观原因而难以为继监护职责时,法律应赋予其辞任权或拒任权。总结各国立法关于辞任或拒人的正当事由包括监护人年高、疾病、残疾、远离被监护人或已担任多项监护事务,及社会工作过于繁忙等等。鉴于此,建议我国规定监护人如有以下事由时
    2023-03-11
    278人看过
  • 如何处理损害中国安全的刑事司法协助请求
    如何处理损害我国安全的刑事司法协助请求,根据我国有关法律,如果刑事司法协助请求明显损害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外部接触机构可以直接拒绝协助。《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外国按照平等互惠的原则,实施国际刑事司法协助。国际刑事司法协助不得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安全和公共利益,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基本原则。未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主管机关同意,外国机构、组织和个人不得在本法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进行刑事诉讼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组织和个人不得向外国提供本法规定的证据材料和协助。第十五条外国联络机关受理外国刑事司法协助请求时,应当对请求书及其所附材料进行审查。请求书的形式和内容符合要求的,应当将请求书及其所附材料按照职责分工移交有关主管部门处理;请求书的形式和内容不符合要求的,可要求请求国补充材料或提出新的请求。刑事司法协助请求明显
    2023-05-07
    459人看过
  • 开展国际刑事司法协助的主管机关是什么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是检察机关开展国际刑事司法协助的主管机关,负责审核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向外国提出的刑事司法协助请求。《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六百七十三条最高人民检察院是检察机关开展国际刑事司法协助的主管机关,负责审核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向外国提出的刑事司法协助请求,审查处理对外联系机关转递的外国提出的刑事司法协助请求,审查决定是否批准执行外国的刑事司法协助请求,承担其他与国际刑事司法协助相关的工作。办理刑事司法协助相关案件的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应当向最高人民检察院层报需要向外国提出的刑事司法协助请求,执行最高人民检察院交办的外国提出的刑事司法协助请求。刑事立案材料的审查对立案材料的审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自己发现的或者接受的立案材料进行核对、调查的活动。其任务是正确认定有无犯罪事实发生,依法应否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为正确作出立案或者不立案的决定打下基
    2023-06-01
    67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犯罪是指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劳动群众集体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 更多>

    #刑事犯罪
    相关咨询
    • 关于外国人在中国刑事司法程序中可以拒绝提供协助请求的情形包括哪些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28
      外国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提出的刑事司法协助请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拒绝提供协助:(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请求针对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二)在收到请求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对于请求针对的犯罪正在进行调查、侦查、起诉、审判,已经作出生效判决,终止刑事诉讼程序,或者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三)请求针对的犯罪属于政治犯罪;(四)请求针对的犯罪纯属军事犯罪;(五)请求的目的是基于种族、民族、宗教、国籍
    • 拒绝履行司法协助的情形会有什么问题?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9-16
      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除责令其履行协助义务外,并可以予以罚款: 1、有关单位拒绝或者妨碍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 2、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查询、冻结或者划拨存款的。 3、其他拒绝协助执行的。
    • 刑事案件中拒绝请求辩护的情形有哪些?
      云南在线咨询 2021-08-11
      《律师法》第32条规定,律师接受委托后,发现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的,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者代理。律师拒绝辩护权,是指律师在特定条件下,拥有拒绝担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者诉讼案件以及其他法律事务的代理人的权利。《律师法》第32条第2款规定:“律师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辩护或者代理。但是,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
    • 刑事诉讼拒绝辩护的情形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6-03
      第一种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拒绝辩护人为其辩护; 第二种是,辩护律师拒绝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拒绝辩护这个知识点相关的法条有,《刑法》第39条、《最高法院解释》第38条、第36条、第164条、第165条。 这几条规定的具体关系是:《最高法院解释》第38条和第165条是对《刑事诉讼法》第39条的进一步说明;《最高法院解释》36条规定的是强制辩护。为了便于理解和讲解,下面列出这几条的具体内容。《刑事
    • 子女如何拒绝赡养费,可以请求法律援助
      湖南在线咨询 2021-11-10
      赡养费可以请求法律援助。赡养费是孩子在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费,即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提供必要的经济援助,给予物质援助。 成果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缺乏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要求成年子女支付赡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