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事故雇主怎么赔偿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0 04:40:09 452 人看过

如果劳动者在单位购买工伤保险后发生工伤事故,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以下工伤赔偿费用: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用人单位未购买工伤保险的,则《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来支付劳动者应当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事故处理

办理程序:

工伤事故报告

1、本行政区域管辖范围内的企业(包括国有、集体、乡镇、私营个体、三资企业)单位发生工伤事故单位在当天、最会第二个工作日报告;

2、事故报告,可用电话、来人口头或书面送达等形式报告;

3、事故单位应向劳动保障(已投工伤保险的)主管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报告,死亡事故需同时向总工会、区公安分局报告。

4、属个人因工伤事故反应的,来人应提供书面报告,写明事故单位名称、地址、法人代表、企业经济类型、双方当事人的联络电话及事故发生的详细经过和有关证人、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5日 01: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伤保险相关文章
  • 交通事故雇主不赔雇员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雇主不赔雇员怎么办依据我国人身损害司法解释的规定,雇员在工作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的,是雇员承担主要责任的,雇主有赔偿的责任,但雇员要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二、维权途径(一)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车祸肇事方不肯赔偿作为受害方可以通过诉讼的途径维权。交通事故里面的肇事方有法定责任,应当对受害者进行赔偿。(二)《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2023-05-06
    441人看过
  • 工伤事故中什么样的情况雇主承担赔偿责任
    一、工伤事故中什么样的情况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工伤事故中有下列情况的,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不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给员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用的;以及因雇主不签劳动合同导致不能申请工伤认定和工伤赔偿的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二、工伤赔偿中的工伤事故如何认定首先,工伤亦称因工负伤,是指职工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负伤。其次,对于工伤赔
    2024-01-10
    383人看过
  • 雇员开车出事故雇主连带赔偿
    中国法院网讯近日,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判决被告怀来保险公司赔偿原告损失1.36万余元,雇主刘某、雇员姚某连带赔偿原告朱某各项损失3900余元。2006年6月23日晚8时,原告朱某驾驶农用车行至延庆县京银路米家堡路口时,与被告姚某驾驶的货车相撞,原告身体受伤,车辆损坏。经公安机关认定,被告姚某负事故全部责任。经查,姚某所驾车辆的车主是被告刘某,姚某是刘某的雇员。被告驾驶的车辆投有第三者责任险,保险人为怀来县保险公司,保险合同中约定了保险人怀来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被告刘某的赔偿比例。原告朱某于2006年8月诉至延庆法院,要求二被告及保险公司赔偿损失2.1万余元。延庆法院经审理认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强制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因此,怀来保险公司应在保险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鉴于保险公司与被告刘某在保险合同中明确规定
    2023-06-08
    105人看过
  • 雇工受伤二雇主连带赔偿责任
    一、雇工受伤二雇主连带赔偿责任(一)相关情况(1)负事故全部责任的;(2)负事故主要责任,并造成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或者被追究刑事责任的;(3)负事故主要责任,并存在无证驾驶、无证行驶、酒后驾驶、超载驾驶,或者明知车辆本身存在安全隐患仍上路行驶等严重违章情形之一的;(4)因本次事故被吊销驾驶证的。对于交通事故具体责任人的确定,一般情况下都是谁是肇事者谁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是,实践中,对于受雇司机承担责任的情形就是例外规定。所以,在确定交通事故具体责任人的时候,首先需要判断司机的是否受雇于他人。二、连带赔偿责任赔偿金总额=直接经济损失因获取商业秘密给原用人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用人单位承担70%以上)(一)用人单位拖欠或克扣劳动者工资以及拒不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的计算方法与依据。1、经济补偿金计算方法:应发劳动者工资X25%2、此种情形下可以主张的权利数额:应发劳动者工
    2023-06-05
    174人看过
  • 雇主和工伤赔偿的区别
    赔偿方式不同,主体作用不同。工伤保险,保障职工在受到工伤伤害而无法自救的情况下获得赔偿。雇主责任险是为缓和劳资纠纷,保障雇主的利益而产生并发展起来的。一、工伤赔了雇主险还能赔吗能。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雇主责任险是商业保险,二者是不同的法律关系,按照不同的规定赔付,二者互不影响。即便是公司投保了雇主责任险,但只要公司和员工属于劳动关系,那么依旧不能免除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的责任。二、劳动关系能否认定工伤因为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规定了“工伤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和“雇员受害赔偿纠纷”两个不同类别的案由。雇员受害赔偿纠纷是指在雇员关系中,雇员在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中受到伤害,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而引起的纠纷。雇佣关系存在与否,是雇主责任的基础。在这种雇佣关系中,雇员利用雇主提供的条件,在雇主的指示、监督下,以自身的技能为雇主提供劳务,并由雇主提供报酬。工伤
    2023-03-16
    428人看过
  • 没上工伤险雇主应赔偿
    洗浴中心一名保安因工作问题被同事捅伤致死,其父母从老家来津找雇主赔偿,雇主却提出死者属工伤,应按劳动法规定由保险赔付。因雇主无法证实其为死者交纳了工伤保险费且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日前,市二中院判令其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赔偿死者父母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等50余万元。吉林省男青年商某于2007年10月到本市一家洗浴健身中心从事保安工作,后升任领班。2008年10月中旬,苏某也来到该洗浴中心任保安一职。当月21日凌晨零时许,商某因工作问题与苏某发生争执,苏某激动之下持刀将商某捅伤,致其失血性休克死亡。惨剧发生后,苏某因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4年。商某父母强忍着丧子之痛从老家来到天津,向商某的雇主即洗浴中心业主翁某索赔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一系列经济损失。翁某却认为,商某与其开办的洗浴中心间已形成劳动关系,应按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处理,所以不同意赔偿。双方遂为
    2023-06-08
    124人看过
  • 非工伤雇主需要赔偿吗
    工作中非工伤事故,雇主是不需要赔偿的。一、工伤认定范围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到本单位重大利益的。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实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4.在生产工作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6.从事抢救、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7.因公、因战致残军人复原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8.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性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9.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属工伤。(一)在合
    2023-02-19
    110人看过
  • “旧雇主”不应赔偿“新工伤”
    旧雇主对雇佣关系结束后的工伤还要承担法律责任?日前,湖北省恩施州检察院依法抗诉一起这样的案件。吴胜兵2009年承包魏某、谭某家修建房屋的挖坑、灌注工程,他组织了包括吴三明在内的几个工人施工,工程完毕双方结算后,魏某、谭某又打电话请吴三明给魏、谭两家的基桩加高并另行支付吴三明工资。吴三明在给基桩加高过程中受伤。吴三明诉请法院要求魏某、谭某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费用共计5万余元。法庭审理中,被告魏某申请要求追加吴胜兵为被告得到法庭准许。利川市法院民事判决认定吴胜兵作为雇主承担70%的责任,魏某、谭某明知吴三明无建筑工程的施工资质而进行发包,承担30%的责任。吴胜兵不服,向恩施州检察院申诉,恩施州检察院受理该案后,对该案迅速展开审查。在审查中检察官发现,魏某提供的证人证言及叙述的细节存在诸多疑点,且没有其他证据佐证,而吴胜兵提交的证言之间不存在矛盾,同时有吴三明的陈述和吴胜兵与工人的结算单据佐
    2023-04-25
    220人看过
  • 雇主工伤赔偿条例解读
    通常情况下,雇佣关系的赔偿参照人身损伤赔偿标准进行赔偿,一般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雇佣工工伤赔偿标准雇佣工工伤赔偿标准如下,用人单位在停工留薪期间,不仅要按月支付原工资,还要支付医疗费、住院伙食补贴、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贴等费用。雇佣工也是工伤,用人单位的所有职工,无论是企业干部、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定工、合同工、雇佣工,在工作中受伤的,都应由用人单位给予医疗救治,雇佣工也不例外,雇佣工也属于劳动法律法规的保护范围,在工作中受到伤害的,应当给予治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到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
    2023-07-05
    197人看过
  • 临时工出现交通事故雇主赔偿吗?
    一、临时工出现交通事故雇主赔偿吗?临时工出现交通事故雇主也是需要赔偿,赔偿的内容主要就是医药费和其他必要的费用等。一般临时工与用工者在法律性质上建立的关系属于劳务关系,不同于雇佣关系,由于双方当事人在损害的发生上均无过错,故适用公平原则,即由受益人在受益范围内对受损害方的经济损失作适当补偿而不是赔偿。受伤不属于工伤,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只能被认定为人身损害,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按《劳动法》规定,都是劳动合同制职工,没有正式与临时工之分,只有合同期限的长短不同。“临时工”工作时间、工作地点、从事工作任务遭受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共同支付相关待遇;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所有待遇。(一)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
    2023-06-02
    74人看过
  • 雇员重大过失出事故雇主须赔偿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
    2008年3月14日,刘某雇佣张某为其实际所有的登记车主是六安市金安区东运汽车运输服务车队的一辆变型拖拉机的驾驶员。2009年6月10日,刘某委派张某至肥西县山南镇运送水泥,张某送货时找王某等人同车卸货。到达山南镇境内货点卸下部分货后,王某未回驾驶室,继续留在车厢上准备在下家货点卸货,张某继续驾车前行。13时30分许,该货车行驶途中,王某在车厢上被电线挂倒,从车厢上摔下致伤。王某当即被送往舒城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张某继续送货,并于事故当日向当地交警部门报案,称其所驾驶的车辆撞上了行人致其轻微伤,已送往医院治疗,双方能自行解决。2009年7月10日,王某至事故地肥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山南中队报案,述称在前述事故中系王某被电线挂倒后摔下致伤,并要求交警部门调查处理。后本起交通事故被认定为:张某负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王某无责任。后来,被告张某向合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提出事故认定书的异议未果。伤者王某
    2023-04-26
    357人看过
  • 雇主如何在雇工受伤时进行赔偿?
    如果雇员有过错的,根据双方责任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雇员没有过错责任,由雇主全额承担。误工费依照伤者受伤前一年平均工资支付。依照法律规定:1、雇员在从事雇指定的事务中受伤,产生的费用应由雇主全额赔偿,但精神损失费不应支持;2、误工费应付至治疗终结之日,以伤者受伤前一年平均工资支付;三个手指带手掌没了,构成了肢体残疾,待伤残鉴定后应支付伤残赔偿金;3、家庭条件不好并不构成法律上的免责事由,但确有实情,当然可以与伤者一方协商解决。临时雇工因个人原因受伤按相关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
    2023-07-12
    135人看过
  • 雇主赔偿雇工受伤的责任和范围
    雇工受伤雇主赔偿范围。雇工与雇主之间的关系,属于劳务关系。雇主对雇工进行赔偿后,若属于第三方责任的,雇主可以进行追偿。具体赔偿范围如下:1、雇工受伤,雇主应当赔偿救治花销的医疗费用;2、雇工受伤,雇主应当赔偿误工费;3、雇工受伤,雇主应当赔偿交通费;4、雇工受伤,雇主应当赔偿护理费;5、雇工受伤,雇主应当赔偿营养费;6、雇工受伤,雇主应当赔偿雇工家属在住院期间,照顾雇工所花销的住宿费与伙食费;7、若雇工受伤导致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一次性残疾赔偿金;8、其他应当赔偿的费用。刑事赔偿范围:(一)行政赔偿范围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2.非法拘禁或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3.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2023-07-02
    54人看过
  • 雇工造成他人伤害雇主要赔偿吗
    首先,雇主对雇工在完成受雇工作中所受损害承担的民事责任,是一种侵权责任,而非合同责任。理由是,雇工要求赔偿的权利不是基于合同产生的,而是基于劳动保护所享有的;雇主所应承担的责任也不是因其违反雇用合同的所产生的义务,而是因其违反了法律赋予的一切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普遍义务。雇主所侵犯的权利客体是雇员的人身权和财产权,而不是雇工的债权。其次,雇主对雇员在从事雇用合同规定的生产经营活动所受损害具体承担的侵权民事责任,是无过错责任,不适用过错责任原则。一、帮工关系与雇工关系的区别(一)帮工关系既可有偿也可无偿,而雇工则均为有偿雇工。(二)帮工关系具有互助、临时、一次性消费等特点,而雇工关系一般时间较长。(三)帮工关系可以随时解除而不负任何责任;而雇工关系虽可随时解除,但在特定情况下,雇员应承担一些责任。如雇员未按约定提供劳务,雇员应承担返还培训费用的责任,负有替雇主保守一些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义
    2023-02-24
    119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因... 更多>

    #工伤保险
    相关咨询
    • 交通事故受伤误工费雇主怎么赔的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2-21
      交通事故受伤误工费雇主的赔偿是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来计算。
    • 雇工在雇主不明时,受到交通事故伤害,雇主是否可以向雇主请求赔偿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4-28
      所谓雇工,是指在一定时期内,从事雇主指示范围内的劳务活动,向雇主提供的劳务并按约定从雇主处领取报酬的人。雇工与雇主之间形成的是雇佣关系,在此种关系中,双方的地位是不平等的,双方之间具有支配与服从关系。雇主必须为雇工提供合理的劳务条件和安全保障,同时对其工作进行监督管理,雇工则听从雇主的安排,按照其要求进行劳动。 雇工在受到来自第三人的人身损害时,赔偿权利人既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雇主要求赔
    • 雇主拉车造成工伤雇员受伤怎么赔偿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6-09
      主张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费用,具体以病历等相关资料确定。
    • 雇工发生事故按工伤赔偿是不是要有雇主来承担?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7-26
      不行。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参加工伤保险的具体步骤和实施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个人雇佣显然不属于个体工
    • 雇员故意伤害雇主人身损害怎么赔偿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28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