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车上班遇车祸身亡能否享受工伤待遇?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21:16:33 118 人看过

幼师李小姐在骑车上班时不幸遭遇车祸身亡,市人社局作出了工伤认定,幼儿园方面则以李小姐已经提交辞职信,双方没有劳动关系不应属于工伤为由将市人社局告上了法庭。记者昨日从芙蓉区法院获悉,该院近日就这起行政诉讼案件作出一审判决,驳回了幼儿园的诉讼请求。

李小姐是雨花区一所幼儿园的老师。2013年1月31日早晨7时55分左右,她在骑自行车前往幼儿园上班途中,被一辆小车撞倒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2013年7月11日,市人社局认定李小姐死亡为工伤死亡。幼儿园不服,在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后起诉至芙蓉区法院。庭审中,幼儿园表示,李小姐生前虽与园方曾经建立过劳动关系,但在其遭遇交通事故时已解除。市人社局则认为,李小姐生前虽向幼儿园提交了书面辞职信,但其发生交通事故时尚未从幼儿园离职,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市人社局出具的调查笔录和幼儿园出具的工作证明等证据,能够证明李小姐事发时与幼儿园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同时,发生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属于李小姐正常上班时间及上班路线。因此,李小姐系幼儿园员工,其在上班途中,遭遇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死亡,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李小姐死亡应当认定为工伤死亡。法院遂驳回了某幼儿园的诉讼请求。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8日 15: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笔录相关文章
  • 教师在上下班途中自己骑自行车摔伤应享受工伤待遇吗
    上下班途中骑自行车摔倒享受工伤待遇。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如果是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认定为工伤。教师工伤待遇项目主要有哪些(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2)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支付;(3)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4)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并按月支付伤残津贴;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5)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
    2023-07-26
    252人看过
  • 因工车祸工伤待遇
    2008年11月19日,刘某因工外出发生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肇事方承担主要责任。刘某被撞伤后,在医院住院治疗22天,花费医疗费8195.4元。2009年2月,因伤情加重又住院28天,花费医疗费10665.5元。因肇事方经济困难,仅支付了2000元的医疗费,无力支付剩余的医疗费及赔偿金,致使刘某的医疗费未能及时解决,给其生活造成困难。后刘某多次找单位要求报销工伤医疗费,单位称,对刘某遭受工伤没有异议,但医疗费应由肇事方承担,是肇事方造成刘某的伤害,不能由单位承担。仲裁委认为,交通事故系民事侵权行为,交通事故赔偿属于民事侵权损害赔偿范畴,而工伤事故赔偿则属于劳动法规定的工伤保险责任范畴,二者具有不同的法律关系。当事人获得交通事故赔偿并不影响其享受工伤待遇,两者可以兼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
    2023-06-09
    339人看过
  • 上班干私活受伤能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上班干私活受伤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吗?不能。《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1项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工伤赔偿范围:1、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放。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2、停薪留职期间的工资:按原工资待遇发放,一般不得超过12个月。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3、医疗费:据实报销。4、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
    2023-02-06
    321人看过
  • 上班时间短是否享受工伤待遇赔偿
    到公司上班第九天,在车间工作时不慎触电受伤,而用人单位并未给受伤职工购买工伤保险,受伤职工能获得赔偿吗?近日,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一审判决被告**公司向原告李-军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各项工伤保险待遇102166.8元。2013年8月27日,李-军去**公司上班,从事操作工工作,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13年9月5日下午,李-军在车间工作时不慎触电受伤致左肩胛骨骨折,李-军后被送往医院经住院治疗后出院。李-军所受到的伤害经劳动部门认定为工伤,劳动功能障碍鉴定为九级伤残。李-军后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由**公司向其支付各项工伤保险待遇116115元。2015年5月15日,劳动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裁决书,裁决同意李-军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公司支付李-军各项工伤赔偿款94231.08元;驳回了李-军其他申请请求。李-军对
    2023-06-02
    103人看过
  • 员工上班第一天就受伤,能享受工伤待遇吗
    杨某应邀前往某建设公司从事装模工作,约定工资按天发放。上班第一天,杨某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脚下打滑不慎摔倒,导致右手受伤,伤情经鉴定构成工伤八级伤残。因赔偿事宜未达成一致意见,杨某遂诉至法院,最终法院判决某建设公司向杨某支付工伤待遇费用共计107498元。上班第一天受伤也可以认定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可知,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本案中,虽然杨某才第一天工作,
    2023-05-06
    244人看过
  • 下班路上买包烟不幸遇车祸身亡这是否属工伤
    厂家拒绝赔偿这是否属工伤?2009年8月8日,南强镇居民杨福在下班回家途中被一辆摩托车撞倒,因抢救无效身亡。杨福的妻子找到他上班的建材厂索赔,该建材厂却认为杨福是去买烟才被车撞的,这和工作无关,不属于工伤而拒绝赔偿。索赔遭拒,杨福的妻子找到船山区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在律师的帮助下,今年9月,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最终认定了建材厂和杨福的劳务关系,并认定杨福之死为工伤,建材厂有责任对此作出赔偿。下班路上买包烟不幸遇车祸身亡下班回家过马路买烟遇车祸身亡2009年8月8日,杨福和往常一样,下班后便打算回家,由于身上没烟了,便想走到厂大门对面的小卖部买烟,可就在过马路的时候遭遇车祸,一辆摩托车撞倒杨福后,驾车逃逸了,由于没有人看到摩托车的相关信息,这辆摩托车的车主至今逍遥法外。车祸发生以后,杨福立即被送到了医院抢救。由于伤势过重,8月9日,杨福因抢救无效死亡。拒绝赔偿买烟出事故是否属工伤下班之后,
    2023-06-10
    53人看过
  • 上下班途中骑自行车摔伤是否视同工伤待遇
    肯定认定为工伤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第八条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况之一负伤、致残、死亡的,可认定为工伤:(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本单位重大利益的工作的;(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试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4)在生产工作的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6)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7)因公、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8)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者
    2023-02-20
    83人看过
  • 职工下班途中遇车祸身亡所在公司拒按工伤对待
    案情回放2007年6月5日22时10分,宁夏天都餐饮娱乐公司职工王向梅骑自行车回家途中,行至银川市北京中路森林公园北大门路段时遭遇交通事故死亡,法医结论为车祸致颅脑损伤死亡。2007年11月21日,银川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出决定书,认定王向梅为工伤。但天都餐饮公司认为,公司所属酒店为员工提供住宿,王向梅发生二次交通事故死亡的后果与公司无关,遂起诉到金凤区法院,请求撤销银川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行政决定。公司认为职工有过错天都餐饮公司的理由是王向梅在第一次被车撞倒后并没有死亡,而且王向梅骑自行车横穿机动车道时未下车推行,是造成第一次事故的次要原因。事故发生后,肇事司机下车抢救王向梅时,又被后面的车将其和王玉梅撞倒致死。天都餐饮公司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因犯罪或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不得认定为工伤的规定,认为王向梅的过错导致了第一次交通事故的发生,王向梅的死亡是第二次交通事故造成的,与工伤无关,而且第
    2023-04-22
    400人看过
  • 上班忘带工作牌,回家去取遇车祸身亡,算工伤
    中年妇女许某系外来务工人员,生前被上海静安区某保洁服务社(以下简称:保洁服务社)录用从事保洁工作。那天,她到单位上班后,却发现未带工作牌,遂折返住地去取时,意外发生被机动车撞倒交通事故导致死亡。围绕许某该起死亡事件被认定为工伤,保洁服务社表示不服,把上海市静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区人保局)告上法院,要求撤销对许某的工伤的认定。近日,该案件经过二审终审判决,维持静安区人保局对许某死亡的工伤认定。安徽籍妇女许某与该保洁服务社签订有劳动合同,从事保洁工作有效期至2010年8月20日止。而许某应在2009年2月16日14时10分上班,上班地点在本市襄阳南路淮海路口的嘉华中心。当天,许某在13时12分到达单位后,她发现自己没有带工作牌,遂急忙骑自行车赶回住地去取,岂料在13时40分,当许某骑车途径襄阳北路长乐路口时,突发交通事故许某遭机动车猛烈相撞,导致许某颅脑损伤当场死亡。同年4月1
    2023-04-22
    147人看过
  • 环卫工遇车祸身亡属于工伤
    55岁的吴某某是名环卫工,2011年6月15日早晨6时50分左右在鲤城兴贤路王宫路段打扫卫生时,被车撞倒不治身亡。事后,家属为她申请工伤认定,却因为工作关系无法确定而受阻。在等待了一个多月后,吴某某的家属终于得到期待已久的消息: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吴某某所受伤害为工伤。鲤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部门自7月5日接到吴某某家属的申请后,依照《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认定办法》有关规定,于7月19日决定予以受理。经组织人员对该事故进行核实,作如下认定:经查明,吴某某系鲤城区江南街道城区建设管理站卫生组工人。6月15日早晨6时50分左右,吴某某在鲤城区兴贤路联泰第一城对面路段清扫路面,骑环卫人力三轮车由鲤城区电信局往霞洲方向行驶,横过机动车道时,与一辆小型普通客车相撞,造成吴某某头部外伤,后送往福医大附属第二医院抢救,因治疗无效于6月18日死亡。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
    2023-06-05
    255人看过
  • 下班遭遇车祸身亡亲属调获工伤补偿
    8月3日,汤阴县法院调解一起因下班途中遭遇车祸而引发的劳动争议纠纷案,被告汤阴县某公司与二原告达成了一次性工伤补偿36000的协议并当庭履行。2007年7月份,22岁的张伟(化名)被汤阴某公司招聘为工人,并签订了劳动合同,张伟负责安装、调试、维修印刷机器。2008年3月8日下班回家途中,张伟因交通事故受伤住院,肇事司机被判刑2年,民事赔偿部分无履行能力。2008年6月10日张伟经医院多方治疗无效死亡,其父母支出医疗费30000余元。2009年1月张伟被劳动部门认定属工伤死亡。张伟的父母认为,张伟与汤阴某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在交通事故无法得到赔偿的情况下,张伟应按工伤对待。在多次与汤阴某公司协商无果及经劳动仲裁后,张伟父母将汤阴县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其给付工伤赔偿金48210元。汤阴县某公司认为,二原告应在出现交通事故后应起诉肇事方要求赔偿,不应按照工伤赔偿。法院经审理认为,二原告亲属张伟
    2023-06-08
    278人看过
  • 认定女工提前上班遇车祸身亡为工伤的必要性
    女工提前上班遇车祸身亡应认定为工伤,因担心走夜路不安全,女工纪风杰逢零时值夜班时就在晚饭后8点离家去单位,不料在途中出车祸死亡。因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及当地政府均认定纪风杰不属因工死亡,纪彩福便将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告上法庭,要求女工提前上班遇车祸身亡应认定为工伤因担心走夜路不安全,女工纪风杰逢零时值夜班时就在晚饭后8点离家去单位,不料在途中出车祸死亡。因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及当地政府均认定纪风杰不属因工死亡,纪彩福便将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告上法庭,要求认定女儿为因公死亡。日前,山东省夏津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撤销被告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认定纪风杰死亡不属工伤的决定书,责令其重新作出关于纪风杰的工伤认定决定书。该判决现已生效。夜遇车祸刚满18岁的纪风杰,是山东省夏津县农民纪彩福的女儿,在本村附近一家纺织厂上班。虽然从家到工厂只有十几分钟的路程,但她一个女孩子怕走夜路,担心路上不安全,所以每逢值零点夜班时,她
    2023-07-02
    497人看过
  • 出租车司机遇到交通事故能享受工伤待遇吗
    洪林是北京的一位出租车司机,他于2003年12月30日遇到交通事故,造成腰椎骨折,并在积水潭医院做了手术。公司说他不享受工伤待遇,因为他的事故发生在2003年,公司也没有给司机上保险,由于他家在郊区农村,生活困难,目前面临求助无门的困境中。他的家人问:他的公司对他的住院治疗等费用应否给予援助?公司或者社会对他应承担什么样的保障?答:如果他是在工作中遇到交通事故,应认定为工伤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他的公司应承担他的住院治疗等费用。单位如不为其申报工伤,职工个人或亲属在一年之内可以向企业所在地的劳动行政部门申报工伤。并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2023-06-10
    85人看过
  • 下班途中遇车祸身亡谁来赔?
    员工在下班途中遭遇车祸死亡,家属认为属于因工死亡;而厂方却不承认其劳动关系。在不知道到底找谁要工伤赔偿的情况下,死者家属诉求至当地劳动部门。樟木头人力资源分局介入调查后表示,希望双方先协调解决,调解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下班路上撞电线杆身亡据介绍,死者彭某生前为樟木头镇金河工业区一印刷厂运输组装车工。今年5月9日晚10时,他下班后驾驶无牌摩托车由竹排往金河方向行驶时,在转弯道路失控撞上路边电线杆受伤,后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目前在医院已经花费了近两万元。彭某的哥哥阿伟认为弟弟属于因工死亡,所以他所在的工厂应该给予赔偿。我们没有多少要求,稍微赔点钱把我弟弟尸体运回家就行了。但是,他跑了几趟,却遇到不知道到底找谁要工伤赔偿的麻烦,于是就到樟木头人力资源分局反映情况。樟木头人力资源分局信访办人员接待了阿伟一家,并详细了解他弟弟彭某的死亡经过及诉求。根据阿伟的诉求,该分局找到其弟弟工作的工厂与其协商。
    2023-06-05
    75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笔录
    词条

    笔录指的是公安、司法人员在诉讼过程中,按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以文字或视听记录的形式记录或反映诉讼活动和案件事实。笔录包括: 1、询问简介。 2、询问内容。 3、检查记录记录。 4、相关人员依次签... 更多>

    #笔录
    相关咨询
    • 上班途中遭遇车祸,能否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出车祸后还能享受工伤?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1-24
      可以享有医疗费用之外的工伤保险待遇。职工上班途中遭遇车祸,本人不负主要责任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六)款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亲属在获得民事赔偿后是否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问题的答复》([2006]行他字第12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4〕9号第八条规定,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工
    • 自驾车摔伤能否主张工伤待遇,自驾车摔伤能否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待遇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04
      结合实际情况,劳动者可主张用人单位支付非因公负伤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病假工资。《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6项: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主本人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没有交警出警或重要目击证人的情况下,是无法认定为交通事故的。因此,自驾车摔伤无法认定工伤。但是,职工在非因公负伤治疗期间,国家法律也给予了一定司法救济,即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内的病假工资。《劳动合同法》第42条第三项规定,劳动者
    • 上班途中出车祸导致以车辆为单位受伤,能享受工伤待遇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4-17
      上班途中因为本单位之外车辆伤害认定为工伤的,在获得肇事方民事赔偿之后,享有医疗费之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六)项规定,职工上班途中,在合理的时间和路线,被车祸伤害,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定或者人民法院裁定,本人不负主要责任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4〕9号)第八条规定,职工因为
    • 出租车司机遇到能享受工伤待遇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17
      是可以的,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出现的意外事故是属于工伤范畴的。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
    • 能否享受工伤待遇退休后死亡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9-10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工伤待遇退休后死亡: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