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违法终止合同须付两倍经济补偿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0 10:30:44 70 人看过

昨天,市人社局副局长王尧就劳动保障维权与广大网友进行交流,拖欠工资、违法终止劳动合同、欠缴保险费等问题成为职工投诉的焦点。

问政中,一职工咨询说,他在某单位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合同,2014年12月31日到期,他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单位不同意,要终止合同,应该怎么办?对此,王尧解释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四十八条和第九十七条等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与职工在《劳动合同法》施行后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且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在职工提出或者同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与职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与职工终止劳动合同,职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职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依法支付职工赔偿金。赔偿金的标准为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即终止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2倍。如果职工与用人单位因终止劳动合同和支付赔偿金等发生争议,职工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一职工想举报企业员工享受不到带薪休假、欠发加班费的情况,但不想提供真实姓名举报。对此,王尧表示,按照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都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劳动者个人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劳动监察机构接到职工举报或投诉,都将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调查。对于举报案件的调查方式主要以用人单位提供的文件资料作为认定事实的证据,而对于个人投诉案件的问题,因投诉的违法行为更具体,实名举报在调查时更有针对性,从而更有利于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另外,需要提醒职工注意的是,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7日 18: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经济补偿相关文章
  • 违法解雇支付二倍经济补偿金
    注解: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一、未订书面劳动合同支付二倍工资注解: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二、休息日加班未能补休支付二倍工资注解: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未安排休年休假工资折算,实际另付二倍注解:企业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第十条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
    2023-03-29
    165人看过
  • 为什么合同终止不给经济补偿
    现行《劳动法》规定了劳动合同终止的两类情形:一是期限界满时终止;二是终止条件出现时终止。期限界满时终止,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双方约定的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劳动关系终结,这是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最常见的方式。由此引发的争议,多为劳动者对期限界满终止缺乏法律认识。如北京市西城区法院审理的赵*(化名)诉北京真诚洁护劳务服务部(下称服务部)一案:赵*1997年3月至2001年3月与服务部建立劳动关系。2003年8月15日,双方再次建立劳动关系,期间赵*被派往北大医院动物实验室工作。经多次续订,2007年1月1日双方又续订了终止日期为2007年12月31日的劳动合同。2007年12月7日,服务部召集赵*等人开会,告知其因国家政策调整,服务部不能再履行现有职能,将把聘用人员移交给有派遣资质的人才派遣公司聘用管理,若本人不愿选择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与服务部签订的劳动合同于200
    2023-06-02
    329人看过
  • 劳动合同自然终止经济补偿是怎样的?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一、《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依据上述规定,劳动合同自然终止的情况下,一般都是需要支付
    2023-06-18
    261人看过
  • 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与劳动合同终止有关
    劳动合同终止时,用人单位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应在办理工作交接时一并支付。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终止劳动合同是否支付经济补偿金不支付。1995年的《劳动法》未规定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终止情况下支付经济补偿金。2008年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增加了在劳动合同终止情形下用人单位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但第四十六条只规定用人单位在三种劳动合同终止情况下,负有支付经济补偿金义务,除非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并没有明确规定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实施后,为了具体执行法律或弥补部分立法缺陷,《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劳动合同终止”。该条例同样未规定用人单位承担支付经济补偿金义务。故按照严格责任法定原
    2023-07-04
    154人看过
  • 以案说法:合同到期终止单位也要付补偿金
    【案例回放】小武2002年就来到北京打工,在一家公司做保安,劳动合同每年签一次。2007年1月,公司又与小武签订了一年期限的合同,现在合同到期了,公司决定不再续签。小武认为,《劳动合同法》规定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终止的,单位也得支付经济补偿金,就向单位要求工作5年多的经济补偿。【案例解答】小武对《劳动合同法》的理解是不完全正确的,《劳动合同法》确实规定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终止的,除非劳动者不愿意续订的情形之外,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但该法是2008年1月1日才开始实施的,在此之前的工作年限是不适用该法中的规定的。按照之前的《劳动法》以及其他劳动相关法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终止的用人单位不必支付经济补偿金。小武的劳动合同2008年1月期满,虽然小武在公司里已经工作了5年多,但只能要求公司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补偿基数按照小武2007年1月至2008年1月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律师提醒】有
    2023-06-09
    238人看过
  • 劳动合同终止:劳动者因失业或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经济补偿
    如果是违反劳动法的辞退的话按经济补偿金的两倍赔偿。合法辞退是一倍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一)解除劳动合同有经济补偿金的情形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
    2023-07-03
    463人看过
  • 业主应在何时支付终止合同的经济补偿
    【风险警示】劳动合同法第50条第2款规定,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请注意,此处的工作交接按双方约定办理。为避免发生争议时,因双方未达成一致而导致劳动者不办理工作交接,建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就劳动者离职后的工作交接事宜达成协议,并明确时间、程序等,工作交接的要求和其他事项。例如,可以达成以下协议: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三日内,员工应按照诚信原则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并返还公司的全部财产,包括但不限于:(1)员工应负责保管、使用或控制与公司、管理和运营有关的所有文件和文件的正本和副本;(2)公司客户及其他联系单位和个人的名单和信息;(3)包含公司数据和信息的软件、磁盘、硬盘、光盘、U盘和其他存储设备;(4)公司为员工提供的工作工具、工作服、设备等办公用品。如果员工未能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交接义务,公司有权暂时不支付员工的经济补偿金。员工拒绝办理工作交接手续超过三天,造成公司
    2023-05-07
    451人看过
  • 合同期满一月后才终止单位如何付补偿
    王某于2006年2月到苍山县某公司工作,并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2006年2月1日至2009年1月31日。2009年5月20日,公司发现王某的劳动合同已经过期,便要求王某续签合同,被王某拒绝,公司遂于6月20日作出了与王某解除劳动关系的决定。王某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公司予以拒绝,王某遂到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要求公司支付其3个半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庭审中,该公司辩称,与王某解除劳动关系,是因为王某拒签劳动合同,所以公司无须支付其经济补偿。仲裁委经审理认为,公司与王某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并没有终止王某的工作,王某继续为公司工作,因此双方已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这种劳动合同期满后存在的事实劳动关系与《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中规定的事实劳动关系没有本质区别。《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
    2023-04-22
    368人看过
  • 用人单位终止用工,是否需要向小时工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终止用工,不需要向小时工支付经济补偿。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如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小时工需要签订小时工雇佣合同吗?小时工一般不需要签订小时工雇佣合同。小时工属于非全日制用工形式,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也可以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二、签临时用工合同得注意什么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颁布后,就没有“临时用工”的概念,您所说的“临时劳动用工合同”应属于非全日制用工签订的劳动合同。签订此类合同应注意以下几点:一是非全日制用工合同可以以口头或书面方式签订,但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二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三是非全日制用工,用人单位
    2023-03-02
    403人看过
  • 员工拒签劳动合同,单位应支付双倍工资差额和经济补偿
    〔案情描述〕王小姐自述于07年1月1日到公司工作,公司一直没有和王小姐签订劳动合同,08年7月公司发放一份主要内容为空白的劳动合同让王小姐签字,王小姐不同意签并在劳动合同第一页写下无言并落下签名和日期。08年9月公司以王小姐不签订劳动合同为由解除劳动关系。随后王小姐诉诸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从08年2月开始计算的双倍工资差额和1个月工资的代通金及2个月平均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该案未经仲裁审理直接诉诸法院。〔庭审纪实〕庭审中公司坚称一直要求与王小姐签订劳动合同,但王小姐一直推托不签,并以劳动合同书上王小姐写下的无言并落下签名和公司其他员工的证言为证,公司据此认为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责任在于原告,其也并非无故辞退原告,因此其对原告的诉请不予接受。王小姐一方坚称是公司未提供合法的劳动合同文本给原告签字才导致这种局面,过错在公司,坚持诉请。〔法院判决〕法院认为原告于07年1月1日入职被告处,被告既未及
    2023-06-09
    175人看过
  • 公司破产导致合同终止需支付经济补偿吗
    问:我们公司经营不佳,公司管理层决定申请破产,我们这些员工怎么办?是否能够得到公司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标准怎么确定?网(www.ldzc.com)解答:根据《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因此,用人单位破产的,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的标准也有具体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
    2023-06-10
    384人看过
  • 五险经济补偿是两倍吗
    (一)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是要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一、经济补偿金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八条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
    2023-04-02
    297人看过
  • 用人单位终止用工,可以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吗?
    免费法律咨询:用人单位终止用工,可以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吗?律师解答:劳动合同法第71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如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与此相反,在全日制用工形式中,在大多数情况下,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无论从程序上还是从实质的事由上,都要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而且,只要符合相关情形的规定,用人单位就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023-04-22
    375人看过
  • 劳动合同期满后有没有补偿?合同终止应支付经济补偿吗
    1、劳动合同期满后是否有补偿金?首先,中国《劳动法》第28条规定,用人单位因下列情形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法给予经济补偿。具体情况如下:第一:双方协商一致后解除劳动合同第二: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本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合同终止第三:劳动者不称职,经培训仍不称职的,本合同终止第四:因客观原因发生重大变化,原合同无法履行,双方终止本合同第五:因上述五种原因,单位因经济原因裁员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双方终止劳动关系,单位应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合同期满属于合同的正常履行,双方之间的劳动法律关系正常终止,以及权利和义务的终止。单位既不能依法界定业务,也不能依法对劳动者进行补偿因此,在劳动合同正常到期时,不存在是否给予经济补偿的问题II。终止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有关规定,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律法规的规定终止或终止劳动合同,向劳动者支付两倍于《合同法》第4
    2023-05-07
    389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争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经济补偿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j的行为。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我国法律一般称作“经济补偿”。 我国劳动法、1994年劳动部发布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 更多>

    #经济补偿
    相关咨询
    • 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赔偿金和经济补偿该如何支付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4-12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
    • 合同终止或者解除单位不给付经济补偿怎么办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04
      以下情况下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1.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劳动者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行为导致劳动合同无效。 6.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
    • 终止,单位不续。是否有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27
      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续签合同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 劳动合同到期单位终止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吗, 劳动合同终止怎么办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2-05
      1、合同到期,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单位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2、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五条劳动合
    • 女职工不经单位同意,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03
      不经单位同意不回去上班属于旷工,被辞退没有补偿。女职工产假期满,不能回去上班的应当请假,因病请假应当提交请假条和指定医疗机构医师病休建议书,按规定程序报批;因事请假应当提供请假条,请假条应当注明事由。对于情况属实的病假,用人单位应当批准;但对于事假,非不可抗力的,用人单位可自行决定。用人单位不予批假属于正当的,女职工不回去上班属于旷工,是严重违纪行为,达到一定天数,用人单位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