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损害赔偿纳入国家赔偿范围的可行性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6 21:25:06 144 人看过

《国家赔偿法》制定之初,有不少学者建议立法机关将精神损害赔偿纳入国家赔偿范围中,但由于以下几个原因的影响而没有实现:一是受到精神损害赔偿无法计量说的影响,该说法强调精神损害赔偿在评价上的困难以及不可操作性,从而否认精神损害赔偿的可能性;二是由于当时的司法制度还不够完善,法律保护还停留在人的身体和财产上,对精神权益的保护不够重视;三是当时国家正处于市场经济发展的关键时期,国家经济基础还不牢固,如果在国家赔偿范围中加入精神损害赔偿,可能会加重国家财政负担,不利于国家经济的平稳快速发展。

目前,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现状以及法制建设情况来分析,我国将精神损害赔偿纳入国家赔偿范围之中并建立一套相对完整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是可行的。首先,经过近十五年司法实践,证明了精神损害赔偿无法计量说是错误的、不符合时代发展的。

我国在民事领域中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正逐步完善和发展,对精神损害赔偿的损害程度及数额认定标准越来越科学合理化,这表明精神损害赔偿是具备可操作性的,也说明了将精神损害赔偿纳入国家赔偿范围也是可行的,国家有能力把握好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发展方向;其次,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至今,现在的国家财政收入与90年代的财政收入相比已极大丰厚,相当的财政条件为扩大国家赔偿范围提供了可能;第三,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取得的阶段性的重大成果,公民的法律意识与维权意思极大提高。近些年,社会对受到国家违法侵害而提起精神损害赔偿的事件持普遍支持的态度,民众要求修改《国家赔偿法》的声音越来越多,将精神损害赔偿纳入国家赔偿范围有了深厚的社会基础。

因此,我国将精神损害赔偿纳入国家赔偿范围并且建立起相当完善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是可行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6日 12: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损害赔偿相关文章
  • 精神损害赔偿应当纳入行政赔偿范围
    一个国家行政损害赔偿范围的大小,反映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在受到行政行为的侵害时可获得法律保护和司法救济的程度。我国的行政损害赔偿制度形成于二十世纪80年代,1989年制定的《行政诉讼法》专章规定了行政侵权赔偿责任,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或者行政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而造成损害的,有权请求赔偿。在1994年制定的《国家赔偿法》也设有专门章节明确规定了行政损害赔偿的范围。从以上两部法律规定来看,目前我国行政损害赔偿范围包含了两个方面的内容:1、国家对行政活动中哪些损害相对人的行为承担赔偿责任。2、国家赔偿行政相对人因违法行政而受到的哪些损害。但是还有相当一部分行政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并未纳入行政损害赔偿范围。例如精神损害赔偿还未纳入行政损害赔偿范围。我国目前还没有正式设立行政侵权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律制度,这在《国家赔偿法》初创时期,对国家承担责任的损害范围作限制是符
    2023-06-06
    304人看过
  • 国家赔偿的范围包括精神损害赔偿
    一、国家赔偿的范围包括精神损害赔偿吗2010年国家赔偿法修订,将精神损害赔偿列入国家赔偿的额范围,但是之后的几年,该赔偿项目的计算标准一直受争议。2014年最高法院出台并印发了《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国家赔偿案件适用精神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适用精神损害赔偿条款,应当以公民的人身权益遭受侵犯为前提条件,还应当严格依法认定侵权行为是否“致人精神损害”以及是否“造成严重后果”。《意见》指出,一般情形下,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应当综合考虑受害人人身自由、生命健康受到侵害的情况,精神受损情况,日常生活、工作学习、家庭关系、社会评价受到影响的情况,并考量社会伦理道德、日常生活经验等因素,依法认定侵权行为是否致人精神损害以及是否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因侵权行为而死亡、残疾(含精神残疾)或者所受伤害经有合法资质的机构鉴定为重伤或者诊断、鉴定为严重精神
    2023-06-04
    176人看过
  • 国家赔偿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是什么
    1、行政赔偿的精神损害赔偿范围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2)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3)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2、刑事赔偿的精神损害赔偿范围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1)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
    2023-06-04
    128人看过
  • 国家侵权适用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精神损害赔偿制度
    国家侵权适用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从理论上讲,权利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造成精神损害的,都属于赔偿的范围。但是,精神损害赔偿作为弥补被侵害人损失的一种方式,其作用并非万能。精神损害赔偿只应在物质损害赔偿不能够弥补当事人的损失,而且侵权确实给当事人造成了精神损害时,才应适用。1、不应予以赔偿的范围。第一,因财产权受到侵害所造成的精神损害。在国家赔偿领域,对因财产权受损所造成的精神损害不应给予赔偿的主要原因在于:一是在相对人的财产权受到侵害时,其受损的主要是财产权,精神损害并不占据主要地位,而且也不是所有的相对人在财产权受到损害时都会造成精神损害。二是对于因财产权受到损害时所造成的精神损害,可以在给予相对人物质损害赔偿的同时给予赔偿,而没必要单独请求精神损害赔偿,这也是提高效率、减少讼累的需要。第二,因违约行为造成的精神损害。对于因违约造成的精神损害能否请求金钱赔偿,学说对此尚存分歧。我国民法学界
    2023-02-16
    440人看过
  • 精神损害赔偿赔偿范围
    《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精神赔偿解释》)中规定的精神损害赔偿范围如下:1、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法院应依法予以受理:(1)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2)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3)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在依法予以受理。2、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间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监护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受理。3、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因下列侵权行为遭受精神痛苦,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受理:(1)以侮辱、诽谤、贬损、丑化或者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誉、荣誉;(2)非法披露、利用死
    2023-05-01
    297人看过
  • 我国精神损害国家赔偿范围简诉
    国家精神损害的赔偿范围与一个国家的经济状况等一系列因素相联系。精神损害赔偿在性质上是辅助性的,而非主导性,我国的法治状况、财力充裕程度、精神损害侵权数量以及国家赔偿法所确定的违法原则等决定我们不能对每一桩国家的精神侵权行为进行赔偿,也不应对应予赔偿的侵权行为而不赔偿。这就有一个赔偿的范围问题。此范围的界定,对于国家侵权受害人,赔偿义务机关和法院赔偿委员会,均有现实意义。对于我国国家精神损害赔偿,国家赔偿法第30条规定这一赔偿范围只限定在名誉权和荣誉权,相对于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实施《解释》对精神损害赔偿范围的规定而言过窄。国家侵权与民事侵权不应因主体的不同而使对侵权行为承担责任的范围有如此大的差异。因而,笔者认为国家赔偿法中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应在吸收《解释》中关于民事精神损害赔偿范围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进一步规定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
    2023-04-24
    459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责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损害赔偿
    相关咨询
    • 国家赔偿范围包括精神损害赔偿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1-14
      国家赔偿中包括精神损害赔偿的。《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有本法第三条或者第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致人精神损害的; 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 精神损害赔偿的赔偿范围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5-07
      有但很少 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
    • 精神损害赔偿赔偿范围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08
      我国法律规定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如下:我国精神损害赔偿范围的已经经过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问题的解释》的确定,已经由原先的保护部分人身权和人格权扩展为保护人身权和人格利益,因为我国法律已经有了精神损害赔偿范围的具体准确界定,所以本文将以该解释简单介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01年3月8日颁布的法释20017号《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最高院《解释》)
    • 精神损害赔偿范围范围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4-1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对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做如下规定第一条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
    • 什么是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4-13
      精神赔偿也叫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是指自然人在人身权或者是某些财产权利受到不法侵害,致使其人身利益或者财产利益受到损害并遭到精神痛苦时,受害人本人、本人死亡后其近亲属有权要求侵权人给予损害赔偿的民事法律制度。自然人的下列权利遭受不法侵害,可适用精神损害赔偿: ——物质性人格权。即俗称的人身伤害,具体包括: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精神性人格权。具体包括: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