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占用地有权没收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3 22:23:17 132 人看过

城管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可以没收摊贩东西,但是在扣押东西的时候应出具执法文书。严格来说,城管执法只能暂行扣押违法经营工具,而且必须写《暂扣通知书》,上面有让当事人前去处理的日期等等。按照我国行政强制法有关条款,为制止违法行为的继续扩大,城管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当事人财物等方式,制止违法违章行为的继续。

一、城管扣押物品属于行政强制措施

扣押财物是属于行政强制措施的一种。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包括以下几种:(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三)扣押财物;(四)冻结存款、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二、城管违法执行找谁投诉

城管执法人员如果违规执法,可以向上级部门区大队、市总队或纪检监察机关举报。城管执法人员如果暴力执法,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城管执法部门应当建立违法行为举报制度,收到举报后及时核查,并在五个工作日内将核查情况告知举报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1日 02: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城管相关文章
  • 业主侵占公共绿地城管管吗
    直接属于社区物业管理公司管理;如物业是在无法解决,可以直接找街道办事处或者社区规划办。《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三条【业主对共有部分的权利和义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第二百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道路、绿地等的权利归属】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2023-06-13
    395人看过
  • 临时占用土地压管道有没有土地补偿费?
    临时占用土地压管道有没有土地补偿费?: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
    2023-03-02
    106人看过
  • 征收占用林地的管理办法
    什么是林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中,对林地所作的解释是:“林地包括郁闭度0.2以上的乔木林地竹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未成林造林地,苗圃地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的宜林地。”1、《森林法》第二章第十八条规定:进行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应当不占或者少占林地;必须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依照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并由用地单位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2、《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二章第十六条规定:勘查、开采矿藏和修建道路、水利、通讯等工程,需要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的,必须遵守下列规定“用地单位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用地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按照国家有规定的标准交森林植被恢复费,领取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用地单位凭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占用或者征用林地未经
    2023-04-30
    270人看过
  • 城管是否有权强制没收我们的物品?
    城管有权利没收东西。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对查封、扣押的物品,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截留、损毁或者擅自处置。查封、扣押的物品属非法物品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不得对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设定任务和目标。如果犯罪被抓没收的东西能拿回来吗犯罪嫌疑人被抓住后,被侦查机关没收的东西能不能拿回来,要依据该财物是不是涉及犯罪所得,如果是犯罪所得的,没收上缴国库,不会退还。《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查封、扣押、冻结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财物及其孳息,应当妥善保管,以供核查,并制作清单,随案移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或者自行处理。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对违禁品或者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对作为证据使用的实物应当随案移送,对不宜移送的,应当将其清单、照片或者其他证明文件随案移送。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应当对查封、
    2023-08-13
    382人看过
  • 城管有权利没收店门口摆的东西吗?
    除非你是合情合法合理,否则城管是有权没收的。首先,城管作为行政执法部门,法律赋予了他没收的权力。一、城管罚单网上怎么处理虽然城管贴罚单后,会将违章信息传给交警部门,由交警审核处理,但这种处理效率很慢,并且交警和城管两边的系统数据同步比较慢,短时间内在网上都是不能查到的。并且城管张贴罚单后,需要在15日内处理,否则是会产生滞纳金的二、城管有权利扣押快递吗?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如果是快递摆放地影响市容或者影响其他方面,城管有权利让让摆放的人收走快递,若不听城管的建议,城管能够采取查封、扣押当事人财物等方式,制止违法违规做法的继续,但城管在扣押快递时,应出具执法文书,并做到文明执法。三、城管乱执法怎么办城管乱执法,可以向城管的上级单位进行投诉。城管其实是一个专门用来集中执行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罚的部门,其权力来源于其他部门的授权。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进一步明确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做好
    2023-03-24
    388人看过
  • 摆摊不占用马路城管管吗
    需要看案情,在集贸市场等规定可以进行买卖的地方摆地摊,不违法。但是如果是在大街上随意摆摊,那就违反了一些市容市貌的规定,违反了当地的一些管理规定,就在城管的管辖范围内。城管是指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的指导、统筹协调和组织调度工作。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队伍的监督和考核工作。贯彻实施国家及本市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治理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一、沈阳交违章罚款地点当事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罚,一般指定地点是各大银行如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一般来说交通违章罚款主要有2种。一是现场违章开单。二是电子违章记录。现场违章开单通常是由交通执法人员现场取证,并开具处罚决定书。当然也有是城管执法人员开罚的,因为车辆要是停放在人行道上或者非交通用地的公共场地,属于违反城市管理条例,也属于城管部门管辖。二、城管可否采取强制措施?城管是可以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的。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可以在城市管
    2023-02-14
    193人看过
  • 城管局有没有扣车的权利
    城管局有扣车的权利,这并不违法。在《城市管理执法办法》中指出,城管部门可以依据交规,依法查处违法停车行为,依法查封、扣押与违法行为相关的场所、设施和财物。由此就可以看出来,如果车主违章停车,那城管完全有权利拖车扣车。一般城管拖车扣车的情况有:1、车主将车辆停放在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等禁止停放的路段,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城管能够不联系车主直接将车辆拖车;2、对于违法停车,严重阻碍交通秩序,存在极大安全隐患的情况下,城管就会联系车主,让其将车辆停放在相应的机动车停放位置上,并对车主的违法停车行为进行教育,但是如果车主不配合城管的工作或者是城管联系不上车主,那么为了维护交通道路的安全,城管可以先将车辆拖至不妨碍交通秩序的路段停放,或者是交通管理部门的指定车辆停放地点。但是城管需要及时通知车主拖移的地点。城管扣车的处理:1、城管只有暂扣车辆的权利,在超过法定期限后就必须要归还的,完全不用担心。违法停
    2024-05-04
    285人看过
  • 城管对城管扣车有权吗
    城管是有权利扣车的,这并不违法。依据如下:根据《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对查封、扣押的物品,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截留、损毁或者擅自处置。查封、扣押的物品属非法物品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第三十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不得对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设定任务和目标。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款项,应当按照规定全额上缴。城管扣车多少天放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暂扣期限不得超过三十天;情况复杂的,经城管执法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天。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
    2023-08-03
    58人看过
  • 法律依据土地使用权占用权收回有哪些
    (一)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二)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三)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一、土地使用权收回流程是什么土地使用权收回流程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后,就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但必须符合是为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而需要使用土地等法定的、公益的原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一)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二)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三)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二、集体土地使用权收回的情形有哪些集体土地使用权收回的情形有:1、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2、未按批准用途使用土地的;3、因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集体经
    2023-02-22
    137人看过
  • 学校占用农民土地没有确权怎么办
    原则上先征收,给土地承包者适当补偿,然后再划拨给学校。建议诉讼要求赔偿。一、土地征收的标准有哪些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4、政府征收农民土地,应有合法项目,按照法定程序,给予被征收人合理补偿,先补偿,再征收,任何违反以上基本原则的征收行为都属于违法征收。被征收人可以拒绝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以申请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争取自己的合法权利。二、国有划
    2023-03-02
    130人看过
  • 侵占罪公安局有没有管辖权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侵占罪是属于告知才处理的案件,而公安机关是不处理该类案件的,需要由被害人自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四条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管辖,但下列刑事案件除外:(一)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立案侦查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二)自诉案件,但对人
    2023-03-19
    428人看过
  • 占道经营城管不管怎么办
    可以向城管部门公开的投诉电话投诉。一、举报商家虚假宣传,有奖金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权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投诉、举报违反本法的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开受理投诉、举报的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接到投诉、举报的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告知投诉、举报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权向其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举报。接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告知举报人。二、举报环卫工人去哪里举报向城市管理局投诉,网上可以找到所在地的城管局电话,说明原因;如果城管局没有解决,可以向检察机关投诉城管局;切记投诉的时候说明原因。可以到当地劳动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
    2023-04-11
    353人看过
  • 城管没收东西开收据吗,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法律分析城管不享有没收东西的权力,但是有扣留和罚款的权力,需要开收据。法律规定,行政机关对当事人进行处罚不使用罚款、没收财物单据或者使用非法定部门制发的罚款、没收财物单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处罚,并有权予以检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条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的,必须向当事人出具国务院财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专用票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专用票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一条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在水上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抵岸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应当在二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
    2024-04-22
    121人看过
  • 城管没收东西是否有法律规定?
    城管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可以没收摊贩东西,但是在扣押东西的时候应出具执法文书。严格来说,城管执法只能暂行扣押违法经营工具,而且必须写《暂扣通知书》,上面有让当事人前去处理的日期等等。按照我国法律规定,为制止违法行为的继续扩大,城管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当事人财物等方式,制止违法违章行为的继续。《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第二十六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开展执法活动,应当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和危害后果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对违法行为轻微的,可以采取教育、劝诫、疏导等方式予以纠正。
    2024-05-04
    415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城管
    词条

    城管是指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的指导、统筹协调和组织调度工作。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队伍的监督和考核工作,贯彻实施国家及本市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治理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 ... 更多>

    #城管
    相关咨询
    • 店门口的花盆城管有权利没收吗不占道没经营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07
      可按占道堆物实施暂扣,但没有权利没收。
    • 城管局有权没收房屋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16
      1、无权没收。没收是属于比较严重的处罚权,行政相对人可以要求听证。2、关于城管局的执法权问题。区县城管无执法权。执法主体有三种:法定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法定机关委托行政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第十六条规定:“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根据国发
    • 城管有没有权力拿偷偷没收东西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6-11
      没有,根据《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第九条规定: 需要集中行使的城市管理执法事项,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 (二)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多头执法扰民问题突出; (三)执法频率高、专业技术要求适宜; (四)确实需要集中行使的。 第十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依法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可以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与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城管没收摆摊人的东西主要目的还是为了罚款
    • 县城占用农民林地国家有补助没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1-02
      具体咨询当地国土资源局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
    • 绿地被小区业主占用是城管管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1-11-06
      业主侵占公共绿地城管。其他业主可以要求物业服务公司或行业委员会制止并发出整改通知;同时可以向相关行政部门报告,拨打城管执法举报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