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认为受诉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并向受诉人民法院提出的不服该法院管辖的主张或者意见。《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根据上述规定,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必须是本案的被告;2、必须在法定的答辩期间内(被告自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提出。逾期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审议。由此可见,在大部分情况下,当事人发起民事诉讼,应该遵循民事诉讼案件被告管辖的原则,到被告所在地法院提出。当被告人长期在外的,当事人可以到其居住的法院,或者直接到原告所处的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如果一方对管辖法院有异议,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要求更换法院。
对鉴定不服怎么办
,可以重新鉴定吗如果需要做医疗事故鉴定,可以到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
医疗事故鉴定通常需要走以下流程:
申请或者委托--受理--初次鉴定--补充鉴定--出具鉴定。
这个是一般的医疗事故鉴定流程。
当然了,如果你对鉴定不服的,可以重新申请鉴定。
任何一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理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或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另外,医疗事故鉴定费用由谁出的问题,一般按以下两只方式解决:
1、如果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支付;
2、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医疗事故处理申请的一方当事人支付。
在实务中,我们专业的律师一般都不建议做医疗事故鉴定,而推荐司法过错鉴定。
虽然两者都有相同点:
1、都是一种证据。
2、鉴定的基本程序相似。
3、法院审查与评断的标准基本相似。
第四,在实际判案中的效力基本相似。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所以要确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要确定医疗机构是否有过错。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
行政诉讼中对移送管辖不服的怎么办?
306人看过
-
民事诉讼的管辖是指什么,民事诉讼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110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分为什么管辖和什么管辖?
361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对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有哪些特别规定?
459人看过
-
如何确定刑事申诉管辖,不服不立案的管辖怎么办
366人看过
-
对法人或者组织提起民事诉讼怎样管辖
347人看过
医疗事故鉴定费用是指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过程中,双方当事人需要向医学会缴纳一定的费用以用于鉴定工作的开支。具体费用根据鉴定等级、医疗机构等级、鉴定次数等因素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一般来说,医疗事故鉴定费用由双方当事人共同承担,但具体比例和数额则... 更多>
-
行政诉讼中对移送管辖不服的怎么办?北京在线咨询 2023-08-27行政诉讼中对移送管辖不服的,可以向上级司法机关提起行政复议,要求对移送管辖情况进行重新认定,这是当事人的权利,上级司法机关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重新认定,但如果仍然作出移送管辖的决定,当事人应当遵守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移送处理。
-
诉讼原告对民事判决不服怎么办贵州在线咨询 2022-04-06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四章第二审程序 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
民事上诉状不服管辖异议怎么写?广西在线咨询 2022-08-01上诉人: 被上诉人: 上诉人不服法院作出的管辖权异议成立的裁定书,现提起上诉。 事实与理由:填写你的理由 此致 xx人民法院 上诉人 年月日
-
服刑人员民事诉讼哪个法院有管辖权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06如果被告在服刑,由原告方所在地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对公民提出诉讼,由什么法院管辖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10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解析:《民事诉讼法》第22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1、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的住所地是指法人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2、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3、被告一方被注销城镇户口的,依照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