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大堂是业主共同共有,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和城市商品房住宅小区建设规划的各项指标以及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成本分析,在对已经建成的大量城市住宅小区实际情况的调查后,可以认定我国现有城市商品房住宅小区内,除业主专用的套内使用空间外,以及政府已经界定为市政设施的以外,其余部分的所有权均为小区全体业主共有,这些小区物业共有部分可以划分为以下四类:
第一类、分别计算在商品房住宅小区内全体业主房屋产权证里的公摊面积,如:楼宇大堂、楼梯、电梯、走廊、过道、外墙立面、房顶、设备间、物业管理用房、生活热水锅炉等;
第二类、没有列入公摊面积,但属商品房住宅小区全体业主的公共配套设施(因为土地使用费是小区全体购房业主缴纳的),如:小区内的甬道、绿地、花园、广场、地上停车位、自行车房、地下室、楼宇地基、围墙等;
第三类、为商品房住宅小区全体业主提供各项服务的商用配套设施(这些建筑附属物的土地有些是政府划拨的、有些是开发商自己缴纳了土地使用费),如:小区独立的物业管理用房、地下汽车库、锅炉房、会所等;
第四类、在我国城市商品房住宅小区的开发建设中,城市基础建设形成的不动产,如:小区内的人防工程、市政管线、配电室、公共厕所、垃圾转运站、中小学、幼儿园的校舍等。
建筑物区分所有的共有部分的管理
监督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对小区物业共有部分的管理情况,要求小区物业公司制定有效的管理制度,如:楼宇大堂、楼梯、电梯、走廊、过道、外墙立面、房顶、设备间、物业管理用房、生活热水锅炉等维修管理制度,因为这些建筑物区分所有的共有部分的建筑面积和设施设备全部是业主们的公摊面积,它们的维修保养费用全部由小区业主按份承担。没有列入公摊面积,但属商品房住宅小区全体业主的公共配套设施的管理,要分项写进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中,业主缴纳的物业费中含有绿化费、管理费、保洁费、公共设施维护费和公共设施日常维修费,绝大多数住宅小区的地上停车场和自行车房都是收费的,应另行签订合同。建设在小区内或周边的城市基础建设由政府和其他各主管部门管理,所以各小区业主委员会,只能根据本小区的实际情况,针对各个管理部门制定相关的使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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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对小区公共部分是共同共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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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业主的共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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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厅是否由业主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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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公共区域属于业主还是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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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小区水管改造是否需要业主共同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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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绿化归业主共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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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共有,是指每个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不分份额地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共同共有一般是基于共同生活、共同劳动而产生,如夫妻共同共有、家庭共同共有等。共同共有财产的使用、处分应当由全体共有人协商一致。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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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车位是业主共同财产吗?湖北在线咨询 2022-08-04《物权》第七十三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绿地、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也就是说,小区路面的停车位开发商无权,归业主共同所有,业主委员会可以决定是否收费。 但同时,《物权商品房买卖合同》内明示该面积没有计入公摊则属于开发商所有,开发商是有权售卖该地上车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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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是否可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天津在线咨询 2023-07-27在物业服务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是一个大原则,只有在只有一个业主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情况下,才可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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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能否占用小区内公共用地?陕西在线咨询 2023-06-13居民们占用小区公用部分,看是否影响其他共有人的利益,如果违背大多数人利益,那么物业有权让其拆除。 根据建设部1989年发布的《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规定》规定:所有人和使用人对共有、共用的门厅、阳台、屋面、楼道、厨房、厕所以及院路、上下水设施等,应共同合理使用并承担相应的义务。除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应多占、独占,所有人和使用人在房屋共有、共用部位,不得有损害他方利益的行为。如业主安装太阳能,违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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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小区业主共有的收入云南在线咨询 2022-11-25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为了更好地保护业主对于小区共有部分的权利,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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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共有权个别业主是否起诉呢?甘肃在线咨询 2023-07-181、不可以。共有部分的权利属于全体业主,由全体业主共同管理、收益和决策,业主个人只享有参与分配收益的权利。业主委员会或者经大多数业主授权可以提起诉讼。业主个人未经大多数业主授权,就不是共有权利的直接权利人也不是经权利人授权的管理人,不符合民事诉讼法原告利害关系直接性的要求。业主的共有部分权利类似公司股权或者集体成员权,股东或者集体成员个人不满足法定条件都不能直接以自身名义向公司或者集体成员债务人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