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法解释》第一百零四条的含义是什么?保险公司的危险单位划分办法和巨灾风险安排方案,应当报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该条规定,危险单元的计算和巨灾风险安排计划应提交审批。本条保留原保险法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未作修改。保险公司对于危险单位的计算应该有具体的方法,而不是武断的确定。该计算方法报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施行。在保险业中,我们不得不面对一些巨大的灾害,即不可抗拒、无法有效控制的自然灾害或事故,造成大量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如:气象气候灾害中的大风、暴雨、冰雹、寒潮、旱涝;地质灾害中的地震;地貌灾害中的泥石流、雪崩、滑坡;生物灾害中的植物病虫害、森林火灾、流行病等。对于这些巨灾造成的巨大风险,保险公司制定风险安排方案,应当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以上两项是保险公司在经营保险业务过程中需要做出的一些管理措施和安排。由于它们对保险公司的经营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确定了依法审批是必要的管理措施,也是保险公司应遵循的一些规则。
此外,巨灾风险安排计划往往涉及多种险种,其承受能力不能在小范围内均衡,且往往影响地域辽阔,其保险费率计算、灾害后果计算、自留和再保险比例难以确定,这是一项复杂的保险业务,加上其他一些因素,如需要对巨灾进行深入分析、广泛调研、进一步积累经验等,因此需要对其进行管理。
-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104条第一项
415人看过
-
公司法第104条股东大会表决
156人看过
-
《保险法》第111条
182人看过
-
新保险法第十六条有什么疑义
339人看过
-
社保第六险是什么险
201人看过
-
社保第六险的保险内容是什么?
310人看过
保险费是指当投保人参加保险时,根据其投保时所订的保险费率,向保险人交付的费用。当保险财产遭受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全部或部分损失,或人身保险中人身发生意外时,保险人均要付给保险金。保险费由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保险期限构成。... 更多>
-
新交通法规104条是什么台湾在线咨询 2022-06-1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 第一百零四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又无其他机动车驾驶人即时替代驾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除依法给予处罚外,可以将其驾驶的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有关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一)不能出示本人有效驾驶证的; (二)驾驶的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 (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患有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或者过度
-
交通法交通法第104条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17104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又无其他机动车驾驶人即时替代驾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除依法给予处罚外,可以将其驾驶的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有关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一)不能出示本人有效驾驶证的; (二)驾驶的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 (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患有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仍继续驾驶的; (四)学习驾驶人员没有教练人员随车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4条规定的是什么浙江在线咨询 2022-11-22(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
-
刑诉法104条的具体内容是什么?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26一、刑诉法104条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当事人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而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五日以内,可以申请继续进行应当在期满以前完成的诉讼活动。期间的恢复是指当事人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而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5日以内,可以申请继续进行应当在期满以前完成的诉讼活动的一种补救措施。二、刑事诉讼期间的恢复必须符合哪些条件期间的恢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
xx第104条内容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31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主要官员、行政会议成员、立法会议员、各级法院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员在就职时必须依法宣誓拥护中华人民共和XX国香港特别行政区XX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XX国香港特别行政区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