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起诉阶段律师可以会见当事人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6 10:50:52 248 人看过

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需要具备以下材料:

1、公安机关的《起诉意见书》;

2、两名律师以及《律师执业证》;

3、《委托书》;

4、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可以持本人的律师执业证、授权委托书、律师事务所介绍信,会见的时间、次数不限。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时,检察机关不派员在场。辩护律师会见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应当在监视居住的场所进行,会见其他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在其住所、单位或者律师事务所进行。

一、审查起诉阶段律师的工作

1、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和技术性鉴定材料。这应该是辩护律师正式展开的第一个环节,无论有无侦查阶段的刑事代理工作,在审查起诉阶段首要的重要工作仍然是了解案情,迅速收集案件信息、掌握相关案件材料是履行辩护职能的基础。根据法律规定先要关注诉讼文书的收集,包括立案决定书、提请批准逮捕书、批准逮捕决定书、居留证、逮捕证、拘留(逮捕)通知书、搜查证、采取逮捕以外的强制措施决定书、起诉意见书及其它特殊的司法文书等;其次是收集技术性鉴定材料,包括法医医学鉴定、伤残等级鉴定、司法精神病鉴定、物证技术鉴定、物价鉴定等以及有关都证据材料进行鉴定所形成的记载鉴定说明材料和鉴定结论的文书等。

审查所掌握的书面材料反映出来的信息,对第一部分诉讼文书主要是审查有无超期羁押或者漏缺关键程序,比如通知家属羁押地点等侵害被告人的基本人权和当事人利益的行为存在;对后者技术性鉴定材料的审查主要是关注结论是否客观公正,有无该鉴定没有正方理由不予鉴定或者需要重新鉴定的情况的存在。敦促办案机关改正错误,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执行,保证被告人的合法权利得以实现。

2、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律师会见被告人或者提醒被告人可以给辩护律师通信,即使把自己的真实想法和辩护内容通过信件向辩护律师交流,这种方式对一些性格内向,不善于言谈交流的被告人来说通过写信是一种恰当的补充方式。

3、进行调查取证。通过查阅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和会见被告人,落实取证线索,锁定证人名单或者有关证明无罪、罪轻的新证据,在此基础上,辩护律师可以进行必要的调查取证工作,或者提出申请,请求人民检察院起诉部门核实、收集有关的证人证言、新的物证、书证等。

4、依法向公诉机关提出申诉意见。尤其是罪名定性错误或者可能是冤假错的案件尤为重要。刑诉法修正案规定,从2013年起,辩护律师有权在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时提出意见,书面提出意见的,检察院应当附卷。

5、向公诉机关提出解除、撤销、变更犯罪嫌疑人的强制措施的意见。根据《刑事诉讼法》第73条和第75条的规定,辩护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如发现公安机关、检察院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可以向公诉机关提出解除、撤销、变更犯罪嫌疑人的强制措施的意见。

6、代理被告人控告。被告人的人身权利受到侵害或者人格受到侮辱的,辩护律师有权其提出控告,纠正办案机关或看守所民警的违法行为。

7、帮助对不起诉决定不服的被不起诉人提出申诉。由于不起诉的决定,是以犯罪情节轻微为前提,即以被不起诉人已触犯刑法为前提,因此如果被不起诉的人不认为自己有犯罪情节,则可以再受到不起诉决定书后七日内向人民检察院申诉,而身为辩护人律师,此时自然可以帮助被起诉人提出申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30日 19: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监视居住相关文章
  • 审查起诉阶段上海预约犯人见面可以吗?
    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规定要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法律内容《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
    2023-06-03
    245人看过
  • 【律师会见注意事项】审判阶段的律师会见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可以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除会见被监视居住的被告人应经执行机关批准外,辩护律师的会见不应受到任何限制,无需由人民法院出具证明(或介绍信),人民法院和看守所也不应派员在场,辩护律师与被告人的通信也不应受到检查和随意扣押。辩护律师会见被告人的内容,主要有:(1)询问被告人是否同意律师做他的辩护人,进一步确定委托、指定关系。(2)听取被告人对《起诉书》的意见,进一步核对案件事实。(3)听取被告人的自行辩护意见,并将辩护律师初步形成的辩护观点给被告人交待,以征求其意见。(4)询问和核对有关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5)询问被告人有无新的证据和证据线索。(6)询问被告人对附带民事诉讼的意见。(7)给被告人以法律帮助。这主要是:一是询问其是否如期收到《起诉书》;二是介绍审判程序
    2023-04-22
    494人看过
  • 律师在公安侦查阶段会见当事人有五大好处
    1、心理医生。当事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往往很紧张,此时见到家人聘请的律师心里有安全感,律师的作用就好比心理医生。2、了解案情,给当事人法律帮助。3、监督侦查工作。办案民警不能打骂当事人,更不能刑讯逼供,否则律师可以代为控告办案人员的刑讯逼供行为。律师的介入无形中变成了对办案人员的一种监督。4、提前保存证据。如果当事人是被冤枉的,则在会见律师时就可告诉律师真相,同时请律师提前保存一些证据,防止证据过一段时间后灭失。5、帮助家属办理取保候审工作。一、提示:当事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家属请律师时,要尽量向律师提供准确的信息,包括:1、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当事人姓名、基本身份。2、当事人被哪个公安机关采取的强制措施?被关在什么地方?3、因为什么案由被拘留或逮捕,涉嫌的罪名?毒品的种类和数量?事实要介绍得尽量具体一些。4、当事人是被行政拘留还是被刑事拘留,这两种拘留有很大不同,行政拘留不构成犯罪,最长15
    2023-03-21
    448人看过
  • 审查起诉阶段 律师向检察院
    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要指定检察员或者经检察长批准代行检察员职务的助理检察员办理,也可以由检察长办理。审阅案卷材料。办案人员接到案件后,要及时地审查公安机关或刑事侦查部门移送的案件材料是否齐备,有无《起诉意见书》、证据材料和其他法律文书。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并记录在案。补充侦查。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一、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聚众斗殴的次数有限制吗以两次为限,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
    2023-03-05
    318人看过
  • 未成年人会见笔录审查起诉阶段是否会审查
    一、未成年人会见笔录审查起诉阶段是否会审查?会,审查起诉阶段和刑事案件有关的证明材料全部会进行审查,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二)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三)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四)有无附带民事诉讼;(五)侦查活动是否合法。这五个事情就是检察院审查起诉时主要审查的内容。二、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责任是什么?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不负刑事责任,那么满十四周岁以后,对于刑事责任的担负又应该从什么角度来分析定罪呢?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处罚也分几个级别。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
    2023-06-03
    402人看过
  • 审查起诉阶段听取律师意见重点审查什么问题
    检察院建立告知制度,向阅卷的辩护律师发放“建议书面出具辩护意见通知书”,建议辩护律师提交书面辩护意见。对于律师不能及时出具书面辩护意见的,通过制作笔录或填制《听取律师意见登记表》方式,记录辩护意见。同时,该院规范审查论证机制,承办人可通过向侦查机关核实、调取证据以及自行核查等方式,对律师提出的辩护意见进行审查,重点审查辩护意见中提出的证据是否真实、合法,定性争议是否客观、合理,量刑意见是否妥当,并将审查情况、是否采纳律师意见及理由等在《审查报告》专门予以分析说明。此外,该院建立及时答复机制,对审查后的辩护意见,及时采取书面形式答复,告知是否采纳辩护意见、未采纳的依据或理由,做好沟通交流、释法说理工作,保障辩护人的诉讼权利,并建立随案移送制度。在辩护时,相关的辩护律师应根据这类案件的案件事实和案件证据进行办理,不能以欺骗和作假的方式,辩护这类案件。一旦被我国的检察机关和人民法院查实,这类辩护
    2023-08-06
    127人看过
  • 审查起诉阶段附带民事起诉状可以吗?
    一、审查起诉阶段附带民事起诉状可以吗?审查起诉阶段附带民事起诉状,是可以的。检察院在受案后三天之内,会通知你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告知你有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你可以将诉状交到检察院,也可以在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后,在法院通知你的时候,直接提交到法院。法院接到检察院的公诉案件后,也会通知被害人有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写附带民事诉状,送交法院立案庭(最直接),或者通过起诉的检察院转交也行。要在法院一审宣判前提出。能快就快。可以聘请律师,也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你有举证责任,要把你受伤住院、治疗、误工、交通费用等单据提供给法庭。庭前在法庭主持下与对方就赔偿进行调解。也可以不。或者,出庭时接受调解,或者庭后调解。调解的好处是避免判了拿不到钱或给被告人一个表现悔改的机会。二、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十四条人民法院受理刑事案件后,可以告知因犯罪行为遭
    2023-06-03
    295人看过
  • 刑事律师在刑事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公诉审判阶段的不同工作内容是什么
    一、侦查阶段: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二、审查起诉阶段: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三、公诉审判阶段: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对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意见并且可以互相辩论。《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第四十条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第一百九十八条法庭审理过程中,对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证据都应当进行调查、辩论。经审判长许可,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对证
    2023-06-01
    367人看过
  • 盗窃罪审查起诉阶段律师意见书是应该写?
    天津律师事务所:center">盗窃罪审查起诉阶段律师意见书是应该写?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及《律师法》的有关规定,在犯罪嫌疑人赵某涉嫌盗窃罪案件中,天津**律师事务所接受赵某的配偶左*的委托并经赵某本人同意,指派王**律师、郭**律师作为赵某的辩护人。辩护人依法会见了犯罪嫌疑人,查阅了相关案卷,对案情进行了充分的了解。现针对侦查机关查明的事实,根据证据,依照法律,发表如下辩护意见,请予采纳。一、赵某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比康某荣、韩某岭、陈某所起的作用小,在量刑上应比康某荣、韩某岭、陈某轻。盗窃是一种侵犯公私财物所有权的行为,表现方式为采用秘密窃取的手段使被窃财物脱离所有人占有。只要被窃财物脱离了所有人的实际控制,即构成既遂。因此,盗窃罪中最核心的行为是导致被窃财物直接脱离所有人控制的行为。在本案中,赵某在盗窃过程中所实施的行为是将钼铁装袋以方便康某荣、韩某
    2023-06-03
    194人看过
  • 刑事案件申诉阶段律师是否可以会见
    一、刑事案件申诉阶段律师是否可以会见?可以会见律师,律师担任辩护人的,有权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通嫌疑人会见。《律师法》第三十三条律师担任辩护人的,有权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会见在押或者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二、刑事案件存在哪些情形可以申请申诉?(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四)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三、刑事案件中辩护律师有哪些权利?1、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
    2023-06-17
    489人看过
  • 审查起诉犯罪嫌疑人会见律师可以吗
    可以会见。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在审查起诉阶段,家属作为辩护人的,经过检察院的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犯罪嫌疑人会见。与辩护律师相比,被限制了许多条件。如果仅是家属身份,是不可以会见的。到监狱服刑之日起,家属可以探监。监狱规定有探监的时间,可以询问。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査机关许可。上述案件
    2023-03-02
    341人看过
  • 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能否查看证据吗
    1、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有关材料受委托的律师自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查阅、摘抄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诉讼文书及案卷材料。律师摘抄、复制的材料应当保密,并妥善保管。2、会见和通信在审查起诉阶段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不需要经过检察机关批准,会见时检察机关也不应派员在场。辩护律师与犯罪嫌疑人通信,但其内容不得向犯罪嫌疑人提及可能妨碍侦查的有关同案犯罪嫌疑人及其亲友的情况。3、调查和收集案件有关材料经本人同意,辩护律师可以向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收集与案件有关的材料,但事先应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书面申请取得同意。律师可以向证人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收集与案件有关的材料,但应事先征得本人同意,并在调查笔录上记明。律师在调查、收集案件材料时,可以录音、录像。对被调查人录音、录像的,应征得被调查人同意。在审查起诉阶段,辩护律师认为必要时,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收集、调取证据。4、提出辩护意见律师担任辩护
    2023-02-26
    215人看过
  • 辩护人在审查起诉阶段会见犯罪嫌疑人是可以的吗
    辩护人在审查起诉阶段会见犯罪嫌疑人是可以的,《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査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一、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能为被告人做什么审查起诉阶段,一般
    2023-04-01
    369人看过
  • 审查起诉阶段家属怎么会见嫌疑人
    审查起诉阶段家属会见嫌疑人是可以的,但前提是家属要是嫌疑人的辩护人。因为《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在审查起诉阶段,家属作为辩护人的,经过检察院的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犯罪嫌疑人会见。一、刑事拘留家属怎么处理家人被刑事拘留,家属应该及时聘请律师,并且申请取保候审。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
    2023-06-26
    246人看过
换一批
#取保候审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监视居住期间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可以采取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等监视方法对其遵守监视居住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在侦查期间,可以对... 更多>

    #监视居住
    相关咨询
    • 审查起诉阶段亲属会见咋办,审查起诉阶段近亲属会见可以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26
      在审查起诉阶段,家属作为辩护人的,经过检察院的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犯罪嫌疑人会见。与辩护律师相比,被限制了许多条件。如果仅是家属身份,按照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近亲属经过办案机关同意可以会见,但在司法实践中,如果没有亲属病危之类的重大事项,办案机关为防止出现串供等情况,一般不会批准会见的。
    • 当事人只委托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到了审查起诉阶段会被通知律师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04
      当事人只委托律师在侦查仪阶段,到了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不会通知律师继续介入处理。另外,如果犯罪嫌疑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
    • 审查起诉阶段律师意见书审查阶段律师意见书什么时候出具
      浙江在线咨询 2021-11-30
      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将根据公安机关的侦查结果和数据,决定是否需要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应以什么罪名提起公诉。在这个阶段,律师可以出具律师意见,就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犯罪不应当起诉,或者以轻罪起诉发表意见,供检察院在审查过程中参考,为犯罪嫌疑人争取合法权益。
    • 被起诉审查阶段律师可以阅卷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8-29
      可以。按照《刑事诉讼法》第40条的规定,在审查起诉阶段律师可以阅卷,并可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
    • 北京侦查阶段律师会见可以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8-16
      北京侦查阶段律师会见是可以的,在侦查阶段,只有律师可以和犯罪嫌疑人见面,并且律师的会见一般是不受限制的,律师身份的人会见犯罪嫌疑人不需要公安机关的批准,但是也存在例外,即犯罪行为人有妨碍侦查的行为,并且属于特殊类型的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