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征收听证会意味着要拆迁了吗
依据《行政许可法》与《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等相关法规,拆迁补偿与安置方案的听证流程如下:
1.若被拆迁单位或居民对该方案存在异议,可于公告发布后的十日内向当地土地管理部门反馈。
2.接到反馈后,相关机构应对争议点进行研究并如遇当事人要求举行听证,则须按规定召开听证会。
如确需调整方案,应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已获批的拆迁计划进行修订。
3.在上报市政府审批时,土地管理部门需附上被拆迁单位或居民的意见及采纳情况,如曾举行过听证会,还需附上听证记录。
4.听证会的组织工作应严格遵守《国土资源听证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二、外地人承包的集体土地拆迁承包人有安置费吗
依照国家法律,对于被征收的耕地,必须按照其原本用途给予相应补偿。
根据《土地管理法》,政府若需征用或征收农村土地,则必须提供三项补偿费用:土地补偿费、安置费及青苗补偿费。
其中,后两者将发放给当地居民。
涉及到耕地的补偿方面,土地补偿费应当是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内每年平均产量的6至10倍;而安置补助费则以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量为准,这一人数会按照被征收耕地面积除以被征收前,各农民家庭平均拥有耕地的比例来计算得出。
对于每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其安置补助费的标准应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内每年平均产量的4至6倍。
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上限不能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内每年平均产量的15倍。
至于征收其他类型土地的补偿标准,则由省级、自治区级以及直辖市级相关部门参照上述耕地的补偿标准进行制定。
同时,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与青苗的补偿标准也由各地自行决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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