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工伤可享十五项保险待遇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6 09:32:34 349 人看过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处理有关工伤事件过程中的职责主要包括:

首先依据工伤或者职业病的鉴定来确认是否属于工伤。如果工伤职工伤残了,要进行伤残等级的鉴定,根据工伤认定和伤残等级鉴定的结果确定支付的待遇,包括一次性的待遇和长期支付的待遇。

据市社保中心介绍,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根据不同的情况可享受十五项工伤保险待遇。其中,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有九项,用人单位支付的有六项。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待遇:

1、工伤医疗费。工伤职工的治疗费用先由用人单位或者职工个人垫付。认定工伤后,对已经发生的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与经办机构结算。对于在已联网的工伤协议医疗机构继续发生的住院治疗费用由医疗机构与经办机构结算;在未联网的医疗机构发生的费用由用人单位与经办机构结算。

2、康复性治疗费。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辅助器具配置费。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4、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职工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有伤残等级的,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6至24个月的本人工资。

5、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分为按月支付和一次性领取。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领取伤残津贴的职工,其常住地不在本市的,可以一次性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最高不超过15年,工伤保险关系同时终止。

6、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7、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职工因工死亡的、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60个月的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1日 10: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医疗机构相关文章
  • 职业病不能享工伤保险待遇
    马上到春节了,有钱没钱回家过年,但不少务工人员除了年底算账本之外,经常忽视工伤鉴定和应有的福利。媒体近日从人社部门了解到,虽然务工人员中主动参与工伤鉴定的比例每年在增加,但总数依然很少。同时,近5年以来,工伤类型也发生着改变:交通事故致工伤的比例上升,主要是因为电商、物流业兴起带来的副产品。年年有大量基金放在账户里没动过在机关单位工作了十几年的蔡先生,几年前在一次出差途中因工摔伤,导致躯干受损。但随后他在医院检查的结果却是没有太大问题。几个月后,蔡先生再去另一家医院检查时,对方告诉他躯干受损比较严重,必须马上接受治疗并长期辅助按摩。蔡先生并没有意识到可以申请工伤鉴定,因此直到现在仍经常往医院门诊跑。由于错过了工伤鉴定的期限,他的医疗费用也成了一笔不小的压力。在媒体近日走访中,蔡先生的例子并不鲜见。又到年底,许多务工人员在与用人单位结清工资、奖金后就满意回家了,但其中有不少人未领取应享受的工
    2023-04-22
    161人看过
  • 工伤职工享受待遇
    (一)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二)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三)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四)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五)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
    2023-02-28
    412人看过
  • 职工违章能否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只要劳动者的伤残构成工伤而不论其是否照章操作所造成,其均有权依照劳动法的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对工伤保险待遇这一问题,劳动部《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作出了以下明确规定:(一)职工因工负伤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及就医路费企业应当全额报销;(二)工伤职工在工伤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按月发给工伤津贴。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职工本人受伤前12个月内平均月工资收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工伤津贴,改为享受伤残待遇;(三)职工因工伤残被鉴定为六级伤残的,原则上由企业安排适当工作,由企业一次性发给相当于伤残职工14个月工资的伤残补助金;因伤残造成本人工资降低时,由所在单位发给工资降低部分的90%的在职伤残补助金;若企业难以安排工作的则按月发给相当于本人工资70%的伤残抚恤金。一、农民工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吗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是《工
    2023-03-20
    294人看过
  • 老工伤五项待遇
    医疗机构
    对老工伤人员的待遇一般包括如下几项:(一)伤残津贴:14级在职老工伤人员伤残津贴。(二)生活护理费:达到护理等级的老工伤人员生活护理费。(三)供养亲属抚恤金:符合供养条件的供养亲属抚恤金。(四)旧伤复发医疗费:因旧伤复发、工伤康复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五)劳动能力鉴定费:符合工伤保险政策规定的劳动能力鉴定费。(六)辅助器具配置费:符合工伤保险政策规定的辅助器具配置费。(七)丧葬补助金:经鉴定达14级的老工伤人员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丧葬补助金(其中退休后死亡的老工伤人员,先由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后再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一、工伤待遇调整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2019年12月31日前已享受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待遇的工伤职工、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的工亡人员供养亲属,以
    2023-03-19
    474人看过
  • 企业职工是否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可以,《工伤保险条例》第2条规定,我国境内的各类企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同时规定,我国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均有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一、公司没买工伤保险工伤怎么赔付《工伤保险条例》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职工在发生工伤后,可以向用人单位请求支付医疗费、伙食补助费、工伤康复费、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等费用。职工在工作期间受伤,情况紧急下由职工自己先垫付的费用,在确认工伤以后,由用人单位进行赔偿时一并给付。如果单位不肯赔偿,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获得赔偿。但受伤职工应保存医疗及其他费用的相关凭证,作为索赔的证据。工伤保险条例,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二、工伤保险费怎么如何缴纳工伤保险费由用人
    2023-04-12
    463人看过
  • 农民工可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
    对于农民工工伤保险的费用缴纳问题是比较受关注的问题,对于农民工工伤保险单位要承担的部分,国家和各地方政府是有明文规定的。各地方政府也会根据国务院颁发的相关条例,并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相关规定,比如天津市为了维护农民工的工伤保险权益,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劳动保障部《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天津市工伤保险若干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制定了《天津市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规定。《规定第二条明确,招用农民工并在天津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当按照本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这条规定所称的农民工是指有农业户口,在规定的劳动年龄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者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人员。用人单位为农民工缴纳工伤保险费期间,农民工由于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天津市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规定第九条明确,经天津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
    2023-02-22
    243人看过
换一批
#医疗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医疗机构
    相关咨询
    • 工伤职工享受哪些工伤保险待遇?工伤职工享受哪些工伤保险待遇??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2-13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
    • 职工工伤构成五级伤残的,可以享受哪些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五级待遇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4-09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工伤五级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
    • 工伤职工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2-10
      员工受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根据法律相关规定,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 工伤职工享受哪些工伤保险待遇,工伤职工享受哪些工伤保险待遇范围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1-24
      一、医疗费《条例》第29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
    • 职工工伤构成五级伤残的,可以享受哪些工伤保险待遇?享受哪些待遇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1-24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