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在征地纠纷中的应用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2 19:04:48 328 人看过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方法。

行政复议的最大特点是可以跳出某个区域,如对某省国土资源厅的行为不服则可以向国土资源部申请复议,如果在承办案件过程中担心某地方存在地方保护,则应该选择这样的救济途径。

拆迁征地纠纷是否有诉讼时效?

【拆迁征地纠纷是有诉讼时效的】

在行政诉讼中,《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九条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不能僵化的解读,我们应该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深入分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一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年。复议决定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法定起诉期限的,适用前款规定。”

行政相对人不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涉及不动产的为20年,其他的为5年,即第四十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知道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其起诉期限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计算,对涉及不动产的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20年,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5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综上可知,行政诉讼起诉期限的计算(也即通常所说的诉讼时效)一般从行政相对人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何为“知道”应是指行政机关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相对人行为内容及诉权和起诉期限,而非道听途说,口头告知的必须制作笔录,由相对人签字,非上述途径而得知具体行政行为的,不能视为“知道”。而在本案中,征收人在征收土地时并未在任何文件中告知九农户起诉期限及相关规定。所以,起诉期限可以适用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最长不超过2年的规定,这样计算在起诉时还有半个月的时间。

拆迁征地纠纷是否有诉讼时效这一问题的解答如上所述。通过上文的阐述,如果发生拆迁征地纠纷并且想要通过诉讼解决的话,需要及时地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超出规定的时限的话,人民法院是有权拒绝处理的,为了我们的合法权益,请及时向有关部门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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