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结算工程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13 17:00:08 498 人看过

工程款结算的问题有:

(一)国家政策有变客观上使工程款结算不能正常进行。

(二)项目不能按时建设客观上影响工程款的正常结算。

一、工程中途退场清算标准有什么

无论是主动中途退场,还是被要求中途退场,施工企业均需谨慎对待。除双方对已完工程量达成一致外,施工企业将来要主张已完部分工程的工程款,就必须证明已完工程量,这是首要问题。此外应该注意:

1、对已完各专业工程量进行核定计算,(建设单位,监理,及施工方负责人)参加共同确认,便于结算;

2、现场工程技术资料整理.(包括设计变更,技术经济签证等)

3、进场工程材料盘点.

4、依照施工合同申请与建设单位结算.

5、确认材料供应商,清分包商等费用结算.

6、如因建设单位对施工方提出的相关结算文件不执行应将结算文件委托公证处公证再次申请结算,若仍不能及时结算则起诉当地人民法院申请保全。

二、工程验收后甲方不结算怎么做

工程验收后甲方不结算的做法:

1、承包商可以首先与发包人确认无争议部分的项目成本,并列出有争议的项目,与发包人单独协商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2、如果发包人没有协商的诚意,承包人应尽快对整个竣工结算成本或有争议的部分提起诉讼或仲裁,并要求发包人支付工程款和工程实际交付之日起计算的拖欠工程款的利息,以避免一次又一次的拖延。这样,一旦发包人延迟审查竣工结算报告,承包人可以要求发包人按照自己计算的竣工结算成本支付工程款。

三、工程款欠条该怎么写

工程款欠条应具备以下内容:

1、标题:工程款欠条;

2、主体:欠款人和施工方,如果欠款人是个人,要求写全名。这个名字应该是身份证上的名字,并加盖手印。如果是法人,应写下法人的全名并加盖印章。施工方是欠款人欠工程款的对象;

3、工程项目情况,如工程项目名称、地址、已完成工程量等;

4、欠款情况,说明欠款人欠工程款的具体金额、货币和大小写;

5、还款时间,说明欠款人承诺某年某月某日还款;

6、违约责任,说明逾期还款的违约责任。特别注意的是,在约定还款时间时,应明确约定是否需要计算利息,违约后应承担什么责任,避免使用逾期未结算,后果自负等一般词。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0日 20: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全相关文章
  • 工程结算纠纷责任问题分析
    工程结算纠纷的处理,以预算部为主,其它部门配合完成。国务院以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根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第4条规定,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工程发承包计价工作的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发承包计价工作的管理。其具体工作可以委托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工程结算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工程结算纠纷诉讼时效是三年的时间。《民法典》第188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结算请求权的诉讼时效应自该权利被侵害时起算,具体表现为发包人怠于履行结算义务的违约行为成立之时,因此,确认结算请求权之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应考察双方当事人关于结算义务履行期限之具体约定。当事人约定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结算工程价款的,工程竣工验收之后,发包人怠于履行该结算义务时,承包人可向法院起诉请求履行,其诉
    2023-07-07
    264人看过
  • 工程造价与结算的法律问题
    问题1.对固定价格的施工合同,人民法院能否依据鉴定结论确定工程造价?工程价款固定,表明合同双方已经充分预判合同风险,并考虑到合同履行中引起价格变动的诸种因素,双方在此基础上有权自愿决定是否签订合同以及承担相关风险。人民法院对于发承包双方订立的固定价格合同,应当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以合同约定价格确定工程价款。问题2.大包干合同解除后,怎样结算工程价款?大包干合同定义:大包干合同是指承包人包工、包料、包工具机械、包工期、包质量为承包方式并且总造价固定的施工合同。大包干合同不同于“大包”合同,大包合同是由承包人包工、包料、包机械但未必是固定价格合同。大包合同定义:大包合同一般是相对于“包清工“合同而言的,”包清工“即承包人只包人工,除此之外的材料和施工机械均由发包人提供。诉讼实践中,人民法院对双方当事人已解除大包干合同但未能就已完工程价款达成一致意见的,按以下原则处理:(1)大包干合同解除后,
    2023-06-15
    398人看过
  • 如何处理工程结算后发现的工程质量问题
    如何处理工程结算后发现的工程质量问题和收到的欠款?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建设单位对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负责修复。国务院颁布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40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证期限为:
    2023-05-07
    356人看过
  • 工程竣工结算可能会产生哪些问题
    施工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工程在建设期间,业主与承包商、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势必要发生一系列的工作关系。不论哪一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不规范行为都会影响到工程今后的结算。如业主办事程序繁琐、效率低下,施工单位呈报的有关工程事宜不能及时得到反馈,而施工单位又不敢随意耽搁工期,造成工程量的变化;工程在建设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地要发生一些设计变更、工程签证,若其程序不合法,手续不齐全,签字不及时,引起变化的工程量就缺乏结算的依据,待工程结算时再进行补充,容易引起意见分歧。什么是工程竣工结算竣工结算,指在工程完工后,根据竣工图纸、会议纪要、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等所有与工程造价相关的资料编制的最终工程造价。是项目或各分项竣工验收后的最终总结,应确保结算范围、内容及计价标准与合同范围相一致;竣工图纸所示的工程量与实际完成相一致,并进行精准计算;完成的工程和服务、供应的物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并通过验
    2023-08-17
    99人看过
  • 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审核中若干问题
    工程结算直接关系到甲乙双方经济利益,涉及到业主的投资效益和承包方的经济效益。加强工程结算审核尤为重要,对投资方而言,能控制投资造价;对承包方而言,能获得最大收益。因此,切实解决工程结算审核中的常见问题,搞好工程竣工结算的审核把关,是工程建设有关方面共同关心的大事。笔者根据在造价咨询公司的工作经历,浅谈对工程结算审核中若干问题的看法。1送审资料的完整性资料的完整、有效、真实是得出客观、科学、可信的结算审核报告书的保证,是做好结算审核工作的基础。进行结算审核所需的资料包括:认可的竣工图、设计变更通知单、工程竣工验收证书、隐蔽工程验收签证资料及现场签证资料、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招投标项目要提供中标通知书及投标标书)、材料设备供应情况及加工定货合同(或确认价)、工程结算书、施工单位劳动保险核定卡等。工程结算审核时,必须依据施工合同,对工程量计算与计价,相关费用的核定,设计变更、工程签证手续及实际竣
    2023-06-05
    436人看过
  • 合同无效的建筑工程结算问题
    建筑工程合同无效的结算方式是:1、合同无效但工程验收合格的,双方应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结算进行结算;2、若工程验收不合格,经施工方修复验收合格后,双方按照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结算付款,但发包方可主张由施工方承担修复费用;3、若工程验收不合格,施工方修复后验收仍不合格的,发包方可不支付工程款。建筑工程合同无效利息支持吗支持的,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四条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订
    2023-08-16
    489人看过
  • 工程结算会涉及哪些税务问题
    一、与工程结算关联紧密的税种有哪些?工程结算决定了开发项目的成本大小,会对项目公司的两种税金造成较大影响,一是土地增值税,二是企业所得税。1、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转让房地产的增值额,增值额与适用税率计算得出税额。增值额=营业收入—可扣除项目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适用税率—可扣除项目×速算扣除系数可扣除项目包括:(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2)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3)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土地增值税的税率是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
    2023-05-05
    460人看过
  • 工程结算纠纷常见的七个问题
    1、质量不合格、未完成工程的工程价款结算问题2、工程变更后的工程价款结算问题3、因工程价款计价标准或结算方式约定不明产生的结算纠纷4、因工程量或者质量标准变化产生的结算纠纷5、已送审价为准的结算纠纷6、竣工决算时间的争议引发纠纷“竣工”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的情况比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的“竣工”要复杂得多。承包方往往为了承揽业务,对发包方在合同中设下的“竣工”概念陷阱不加防范。一旦中招,即便合同约定的工程量履行完毕,发包方也以整体工程没有“竣工”为理由,而拒收承包方的决算报告,继而,发包方以“决算不成熟”为由拒付工程款。7、违约的争议无论承包方的逾期竣工,还是发包方未能提供施工进场的条件、中期擅改设计、未按进度支付进度款、建设工程材料不能及时供应从而造成停工等情形,最终都以违约金的形式反馈到工程款的结算中。相信读完了这篇文章之后,大家对于工程纠纷有了初步的了解,明白了关于工程结算纠纷的具体法律规定,
    2023-08-16
    430人看过
  • 建筑工程合同纠纷中的工程结算问题有哪些?
    (一)关于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司法解释》第二十条规定,当事人约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按照约定处理。承包人请求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结算文件后,是否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复函》明确,适用《司法解释》第二十条的前提条件是当事人之间约定了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则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文件可以作为工程款结算的依据。(二)关于固定总价工程款调整目前司法实践的基本做法是:1、固定总价一般不予打开;2、工程量增减的,依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可参照合同约定标准对增减部分单独结算。无法参照约定标准结算的,可以参照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标准结算;3、签订固定总价合同后,工程发生重大变化或固定总价所依据的设计图纸发生重大变更的,按照双方确定的工程量
    2023-06-03
    432人看过
  • 工程欠款利息标准计算问题
    工程建造的时候,由于工程量比较大,工程款也是非常的巨大,往往开发商无法一次性付清工程款给施工方,都是分期支付工程款。如果到了约定时间还没有给工程款,就需要计算利息。那么,工程欠款利息的计付标准如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7条规定: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所以,对于工程欠款利息的计付标准,当事人首先可以自行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就参考央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标准处理。此外,该解释第6条还规定: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应予支持,但是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部分除外。当事人对垫资没有约定的,按照工程欠款处理。当事人对垫资利息没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支付利息的,不予支持。怎样防范工程欠款纠
    2023-07-24
    479人看过
  • 建设工程款结算纠纷的常见问题及对策
    建设工程款结算纠纷的常见问题一、法律意识淡薄,合同制作与管理不规范,导致对条款理解不同从而引发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专业性非常强的法律文件,在制作与管理中,如果制作者专业水平不够,其起草的合同缺乏严谨性,容易引发当事人对条款含义的歧义理解。如笔者曾代理一起纠纷,建设方甲将其厂房项目以工程总承包方式发包给总承包方乙,乙又将除桩基、主体钢结构以外的土建、安装工程施工任务分包给丙建筑公司承建。乙与丙签订的施工分包合同约定结算条款为:“竣工日期为2005年12月20日,除尾项工程外,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丙应向乙提交结算文件进行结算”。后乙、丙就“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是指整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还是丙承包范围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这一关键问题产生了不同的理解,由此引发纠纷。实践中,承包方往往为了承揽业务,加上法律意识淡薄,对发包方在合同中设下的“竣工”概念陷阱不加防范。一旦中招,即便合同约定的工程量履行完
    2023-02-06
    135人看过
  • 转包合同无效如何处理工程款结算问题
    一、转包合同无效如何处理工程款结算问题因工程转包发生纠纷,工程转包合同被依法认定为无效时,承包人不可以要求发包人支付相应的工程款,也不可以要求发包人支付相应的人工费、管理费等成本支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转包合同无效,当事人应当相互返还各自财产。《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二、合同什么情况下转包无效1.承包方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2.承包方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3.承包方未经发包人同意将其承包的部分工程分包的;4.签订分包合同建筑商不具备相应资质;5.再分包的转包无效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发
    2023-06-20
    491人看过
  • 工程进度款结算及竣工结算
    工程进度款是指工程项目开工后,施工企业按照工程施工进度和施工合同的规定,以当月(期)完成的工程量为依据计算各项费用,向建设单位办理结算的工程价款。一般在月初结算上月完成的工程进度款。工程进度款的结算分三种情况,即开工前期、施工中期和工程尾期结算三种。1.开工前期进度款结算从工程项目开工,到施工进度累计完成的产值小于起扣点,这期间称为开工前期。此时,每月结算的工程进度款应等于当月(期)已完成的产值。2.施工中期进度款结算当工程施工进度累计完成的产值达到起扣点以后,至工程竣工结束前一个月,这期间称为施工中期。此时,每月结算的工程进度款,应扣除当月(期)应扣回的工程预付备料款。3.工程尾期进度款结算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工程项目总造价中应预留一定比例的尾留款作为质量保修费用,又称保留金。待工程项目保修期结束后,视保修情况最后支付。工程尾期(最后月)的进度款,除按施工中期的办法结算外,尚应扣留保留金。
    2023-06-25
    333人看过
  • 建设工程结算和鉴定问题有哪些
    首先,建设工程结算应当充分尊重当事人的约定。当事人对建设工程的计价标准或者计价方法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结算工程款。一般情况下,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后,双方就应当结算。结算中,一般是由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报告,由发包人审核。实践中有的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工程结算文件后迟迟不予答复或根本不予答复,以达到拖欠或不支付工程款的目的,严重损害了承包人的合法权益。为制止这种不法行为,《解释》第20条明确规定,当事人约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按照约定处理。其次,只有因设计变更导致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或质量标准发生变化,当事人对该部分工程价款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参照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结算工程价款。通过招标投标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与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价款的标准。再次,当事人约
    2023-06-07
    393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全
    词条

    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保全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将来的判决难以执... 更多>

    #保全
    相关咨询
    • 相关问题问题:工程款结算的诉讼时效怎么起算
      山东在线咨询 2021-11-22
      工程款结算的诉讼时效起点如下: 1、结算请求权的诉讼时效应自权利受到侵害时起计算,具体表现为发包人怠于履行结算义务的违约。 当事人约定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结算工程价款的,工程竣工验收后; 当发包人怠于履行结算义务时,承包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其诉讼请求的起点是工程竣工验收之日。 2、当事人约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结算文件,发包人在接到结算文件的合约定期限内予以审核并作出答复的;
    • 财务会计:工程施工中,工程结算与发票问题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29
      冲销以前做的分录借:应收账款红字,贷:工程结算红字。r然后根据发票借:应收账款贷:工程结算收入贷: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 央企工程款结算问题探讨:如何解决?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4-11-30
      相对于其他企业,央企的欠款情况稍微好一些。他们通常不会故意拖欠款项。如果出现拖欠工程款的情况,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并及时到工程所在地或者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关于工程款的争议,可以根据实际工作量估算出工程造价数额。判决生效后,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如果想向法院提起诉讼,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 准备起诉状,被告人数为1人。需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1份,被告如果是公司法人等单位,还需要提交营
    • 工程款结算方式有哪些工程款结算
      澳门在线咨询 2021-11-03
      工程款结算方式: 一、分段结算,对于当年开工但当年无法完成的项目,根据其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 二、竣工后一次结算,规模较小的项目,竣工后一次结算方式; 三、按月结算,即每月结算一次; 四、双方约定的其它结算方式。
    • 14年工程款问题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31
      可以起诉要求支付工程款的。来电咨询,可以提供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