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10日电国家卫计委计划生育基层指导司司长杨*庄谈及中国“失独家庭养老”等方面的问题时表示,国务院近期有专门的部署,国家卫生计生委将细化有关措施,马上就要在全国进一步部署。
国家卫计委今日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有关情况,介绍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进展情况。
中国从上世纪七十年代以来推行计划生育政策,很多计划生育家庭响应国家号召,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对于国家基本国策落实作出了重要的贡献。杨*庄表示,他们目前遇到的困难或者是生产生活方面的一些问题应当得到党和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关爱和支持。
杨*庄表示,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和关心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自2008年就全面实施了计划生育家庭的特别扶助制度,对独生子女伤残死亡以后没有再生育或者没有合法收养孩子的夫妻,自女方年满45周岁以后就对夫妻双方发放特别扶助金。
2014年全国领取特别扶助金的特扶对象有77万,主要是伤残死亡家庭的,其中独生子女死亡的特扶对象是47万人。
杨*庄介绍,2013年底,国家卫生计生委等五部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提高了特别扶助金标准,对独生子女伤残死亡的分别按照城镇每人每月270元、340元和农村每人每月150元、170元的标准进行扶助,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同时,在养老保障、医疗保障、社会关怀等方面也做出了全面的制度安排和部署。
他表示,最近,国务院也有专门的部署,国家卫生计生委也进一步细化有关措施,对特殊家庭的一对一的联系人制度,医疗绿色通道的落实都有更加明确具体的要求,马上就要在全国进一步部署。
卫计委还将进一步加强完善扶助关怀政策,确保计划生育家庭老有所养,病有所医,难有所帮,心有所慰。这四个方面一定要落实到位,这是政府的责任,也是需要社会各界积极支持。
-
国家对失独家庭
184人看过
-
卫计委对单独二胎政策细节的释疑
230人看过
-
失独家庭新政策
202人看过
-
失独家庭有哪些新政策
84人看过
-
失独家庭补助政策规定
111人看过
-
北京失独家庭最新政策
492人看过
如何界定独生子女: 1、一对夫妻依法生育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 2、再婚夫妻双方再婚前依法累计只生育(包括收养)一个子女,再婚后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条件但不再生育的; 3、夫妻生育的第一个子女死亡后,又生育了一个子女,不再生育的; 4、夫妻依法... 更多>
-
国家卫计委失独政策天津在线咨询 2022-11-15每个地方的失独政策都不同,比如杭州,杭州失独家庭关怀政策如下: 一、对失独家庭给予一次性补助独生子女家庭失去子女的,由杭州市计划生育公益金给予一次性5000元补助,各区、县(市)要结合当地实际再给予一次性补助。 二、鼓励失独家庭依法再生育 对于有生育能力的失独家庭要鼓励和帮助其再生育一个子女。人口计生部门要及时做好政策宣传,主动上门提供再生育政策服务。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要主动为失独家庭提供
-
失独家庭收养国家有何政策?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01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和关心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自2008年就全面实施了计划生育家庭的特别扶助制度,对独生子女伤残死亡以后没有再生育或者没有合法收养孩子的夫妻,自女方年满45周岁以后就对夫妻双方发放特别扶助金。2013年底,国家卫生计生委等五部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提高了特别扶助金标准,对独生子女伤残死亡的分别按照城镇每人每月270元、340元和农村每人每月1
-
失独家庭国家将对本人如何补助?浙江在线咨询 2022-11-03将女方年满49周岁(含49周岁)以上的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夫妻特别扶助标准,在国家规定标准上每人每月提高到800元;将女方年满49岁(含49周岁)以上的农村独生子女伤残家庭夫妻特别扶助标准,在国家规定的标准上每人每月提高到350元;将女方年满49岁(含49周岁)以上的城镇独生子女伤残家庭夫妻特别扶助标准,在国家规定的标准上每人每月提高到470元。
-
-
失独家庭国家将怎么补偿的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5-12国家对计生失独家庭有以下补偿:根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民政部、财政部等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第一条规定,加大经济扶助力度。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逐步提高经济扶助标准。自2014年起,将女方年满49周岁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夫妻的特别扶助金标准分别提高到:城镇每人每月270元、340元,农村每人每月150元、170元,并建立动态增长机制。中央财政按照不同比例对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