竣工试验分哪三阶段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4 15:21:09 482 人看过

(一)第一阶段,如对单车试验等的要求,包括试验前准备;

(二)第二阶段,如对联动试车、投料试车等的要求,包括人员、设备、材料、燃料、电力、消耗品、工具等必要条件;

(三)第三阶段,如对性能测试及其他竣工试验的要求,包括产能指标、产品质量标准、运营指标、环保指标等。

一、工程竣工验收内容有哪些

(一)检查工程是否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建成,配套、辅助工程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步建成;

(二)检查工程质量是否符合国家和铁道部颁布的相关设计规范及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三)检查工程设备配套及设备安装、调试情况,国外引进设备合同完成情况;

(四)检查概算执行情况及财务竣工决算编制情况;

(五)检查联调联试、动态检测、运行试验情况;

(六)检查环保、水保、劳动、安全、卫生、消防、防灾安全监控系统、安全防护、应急疏散通道、办公生产生活房屋等设施是否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建成、合格,精测网复测是否完成、复测成果和相关资料是否移交设备管理单位,工机具、常备材料是否按设计配备到位,地质灾害整治及建筑抗震设防是否符合规定;

(七)检查工程竣工文件编制完成情况,竣工文件是否齐全、准确;

(八)检查建设用地权属来源是否合法,面积是否准确,界址是否清楚,手续是否齐备。

二、工程竣工验收的条件是什么

设单位在收到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竣工报告,并具备以下条件后,方可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有关人员进行竣工验收:

(一)完成了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施工单位对竣工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该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针对委托监理的项目)、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三)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五)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监理单位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该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未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由建设单位完成。

(六)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该报告应经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各自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七)有规划、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验收认可文件。

(八)有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3日 16: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建设用地相关文章
  • 竣工阶段计税面积怎么确定
    一、竣工阶段计税面积怎么确定竣工阶段计税面积的确定方式:1.扣除免税面积。开发项目竣工交付使用后,小区内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用地,小区外与社会公用地段未加隔离的绿化用地、道路用地,可以享受土地使用税免税政策。开发项目竣工交付使用后,小区内的道路、绿地、公共设施用地,原则上也可享受免税政策,予以扣除。国税地字第15号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个人所有的居住房屋及院落用地征免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确定。2.计算应税面积和应纳税额(1)交付业主使用面积=(项目总计税面积-免税面积)×(交付购买的业主房产建筑面积÷项目房产总可售建筑面积)(2)应税面积=项目总计税面积-免税面积-交付购买的业主使用面积(3)应纳税额=按月累计计算&sm;月单位税额×应税面积(4)因为房地产企业陆续销售,陆续交付购买房产的业主使用,所以房地产企业在应用上述公式计算时,注意逐月计算,然后再累加税额。二、房屋竣
    2023-06-07
    334人看过
  • 新员工的试用阶段
    劳动合同期限在三个月以上的,可以约定试用期。也就是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能够约定试用期的最低起点为三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需要说明的是,劳动合同期限长短不是约定试用期的唯一参照。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员工第二次入职试用期合法吗一般来说刚开始进入企业我们都会经历一段时间的试用期,尝试我们是否适用在这个岗位上工作,如果不合适的话就只能选择调离或者是离职,但是如果是二次进入企业的话从道理上来说应该是不用再进入试用期的,因为曾经在岗位上工作过很久,那员工第二次入职试用期合法吗?前后进入同一单位两次试
    2023-07-05
    252人看过
  • 机动车的周期检验包括哪三个阶段?
    3个机动车的检验周期是一年半,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的时长要根据汽车年限而定。机动车的检验周期大致分为3种:1、新车前6年免检;2、10年以上机动车一年一检;3、15年以上机动车的半年一检。如果小汽车符合免检条件,享受免检政策,前6年是不用上线检测的,只需每两年申领一次年检标识,这里的三个检验周期就是6年。如果是使用了10年以上的机动车,需要每年检验一次,此时的3个检验周期即为3年。已经使用15年以上的汽车,需要6个月检验一次,此时的3个检验周期即为一年半。机动车驾驶证扣分的周期是多久?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如此类推不断地循环。驾驶证的清分时间是驾驶证上的发证日期,每年在发证日期那天系统自动清分。从驾驶证的“初次领证日期”起算,一年为一个记分周期,如此类推不断地循环。机动车驾驶证扣分的周期一般都是十二个月。十二
    2023-07-11
    463人看过
  • 刑事案件三个阶段哪个阶段最主要?
    一、刑事案件三个阶段哪个阶段最主要?三个阶段都是同样的,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和审判阶段(人民法院)。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的案件情况。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规定期限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2023-04-20
    457人看过
  • 离婚流程:单方向法院起诉分为三个阶段:起诉阶段、审理阶段、判决阶段。
    1、法院起诉离婚程序的起诉阶段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离婚案件起诉时,起诉者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和副本。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案件,诉讼离婚程序也随即开始。2、法院起诉离婚程序的审理阶段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做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1)审理前的准备。人民法院在收到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人民法院应当更换不符合起诉或应诉条件的当事人,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依法进行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2)调解。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使当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谅解,从而
    2023-08-17
    152人看过
  • 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的三个阶段划分
    用人单位在事发后30天内,受伤者或家属在事发后1年内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在伤情相对稳定时,申请做劳动能力鉴定(即伤残鉴定),然后根据认定和鉴定结果,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工伤标准赔偿关于工伤赔偿标准: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补助金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补助金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劳动能力鉴定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2023-07-12
    127人看过
  • 电信诈骗请律师分哪三个阶段
    刑事诉讼分公安机关侦查阶段、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法院审判阶段,监狱执行阶段,一般指的是前3个阶段。每个阶段律师的工作规定范围有所不同。一、经济诈骗刑事案件多久必须结案经济诈骗刑事案件一般在6个月左右结案,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案情复杂一些的时间会更长一些,有的可能达一年之久。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和审判阶段(人民法院)。二、取保候审阶段1、侦查阶段。普通案件侦查是由公安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侦查由检察院办理。一般来说,在侦查阶段办理取保候审是效率最高的。犯罪嫌疑人在被拘留之后,逮捕之前,如果有可能,犯罪嫌疑人自己或者其家属可以向办案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即愿意交纳保证金或提供保证人,保证随传随到,如违反法律规定,愿承担法律责任。逮捕之后,犯罪嫌疑人或其家属委托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2、审查
    2023-03-06
    54人看过
  • 工程竣工结算审核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
    1、建立工程造价信息资源系统工程造价信息资源系统在核电工程造价管理过程中,起着十分关键的作用。工程造价信息资源系统,通过对建设期间的人工、材料、机械等造价信息的及时更新,可以保证工程结算数据的准确性。工程结算数据经过信息系统的分析与总结,形成工程技术经济指标,对核电工程全过程造价管理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2、在审核结算的过程中进行控制一定要按照相关的规定和要求来进行,例如要按照施工图纸、竣工报告等,严格对每一个环节进行把关。对于一些经常容易出错的地方,要尤其引起注意,进行重点的审核,例如,冒算多算、高套定额、提高材料价格、高套取费等都是一些经常出现的问题,要引起足够重视。一切应遵循国家相关规定,结合施工单位自己的实际情况,认真核对施工单位编制的竣工结算书。法律依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三条(二)工程量计算1、承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方法和时间,向发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发包人
    2023-04-11
    322人看过
  • 工程建设阶段划分为几段
    一、工程建设阶段划分为几段(一)工程建设前期阶段:工程建设前期阶段也称为决策分析阶段,主要是解决工程投资是否合理(包括投资意向、投资机会分析、项目建议书、可行性分析、审批立项等环节)等冋题。(二)工程建设准备阶段:工程建设准备阶段是为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创造条件的阶段,包括规划、获得土地使用权、拆迁、报建、工程发包等。未经报建就不得办理标手续、发放施工许可证,设计、施工单位不得承接该项目的设计与施工。国家提倡招标投标,属于强制招标的必须招标投标。(三)工程建设实施阶段:包括勘察和设计、施工准备(建设单位取得开工许可证和施工单位进行技术和物资的准备)、工程施工、生产准备等环节。施工企业已确定是取^开工许可证的前提;应招标而未办理招标手续的,无法取得开工许可证。施工企业应在取_开工许可证后3个月内组织开工;因故不能开工的,可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既不按期开工,又
    2023-04-14
    460人看过
  • 竣工验收分包工程,验收方是谁?
    分包工程竣工验收一般会由监理的单位进行组织,并让总监理工程师负责验收的工作。建筑工程在验收的时候,是需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执行,具有完整的工程技术资料,以及工程保证书,且要符合其他竣工所要求的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才能交付使用。没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能交付使用。工程竣工验收验收不合格如何处理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处理方式如下:(一)要求对方进行修复,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
    2023-07-08
    112人看过
  • 试用期阶段受伤是工伤吗
    一、试用期阶段受伤是工伤吗根据相应的法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发生事故是可以按照工伤处理的。因为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在试用期内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只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已经形成劳动关系,且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
    2023-06-16
    420人看过
  • 弱电验收分为隐蔽工程、分项工程和竣工工程三步
    1、隐蔽施工验收弱电施工中的线管预埋、直埋电缆、接地极等都属于隐蔽工程,这些工程在下道工序施工前,应由建设单位代表(或监理人员)进行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并认真输好隐蔽工程验收手续,纳入技术档案。2、分项工程验收某阶段工程结束,或某一分项工程完工后,由建设单位会同设计单位进行分项验收;有些单项工程则由建设单位申报当地主管部门进行验收。3、竣工验收弱电工程竣工验收是对整个工程建设项目的综合性检查验收。在工程正式验收前,由施工单位进行预验收,检查有关的技术资料、工程质量,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好。再由建设单位会同设计单位和由建设单位申报当地主管部门进行验收。一、弱电施工验收步骤1、施工图的验收:图纸必须经过ISO小组、总工、总监组织各专业工程师、供应部、项目经理、施工员进行审查。经评定质量合格,填写图纸质量评审表,确认合格方可交出施工图。经多方会审通过方可用于施工。2、进场材料单证齐备,经质检员认可并向
    2023-03-20
    312人看过
  • 处理物业管理纠纷分哪三个阶段
    一、首要的协商调解阶段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调解解决物业管理民事纠纷的调解,包括民事调解和行政调解两种。民事调解由争议双方当事人共同选定一个机构、和个人,由第三方依据双方的意见和授权提出解决意见,经双方同意并执行,由此化解纠纷。但此种方式的调解不具有法律效力。调解结束后,如果当事人一方拒不执行约定的事项,则纠纷依然得不到解决。物业管理纠纷的行政调解则是借助主管政府的势力进行调解处理,但这种处理如一方不遵守执行,则要借助其他手段解决。民间的调解和行政调解与仲裁或诉讼程序中的调解是不同的。仲裁或诉讼中的调解是仲裁程序中的一个环节,不具有独立性。二、其次的仲裁阶段通过仲裁的方法解决物业管理纠纷依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仲裁庭管辖物业管理纠纷的依据是当事人认定的协议。仲裁协议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在订立合同时就约定一个条款,
    2023-05-04
    478人看过
  • 先分户验收还是先竣工验收
    一、先分户验收还是先竣工验收1、先分户验收再竣工验收。竣工验收由合同甲方组织,业主可以组织分户验收,施工单位应予以配合,但法定的竣工验收是由业主按规定组成工程竣工验收小组,进行验收,判定工程是否合格。实测项目用实测数据说话,目测项目如有争议按表决多数决定,资料项目以齐全度判定。全部验收程序的合法性由当地质检站监督。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二、验收房不合格怎么去处理验收房不合格的处理方式需视情况而定:1、小的质量瑕疵问题,例如比较小范围的空鼓、门窗缺少配件密封不到位、开启不灵活等,这些问题业主可以直接报修物业或者开发商进行处理,物业或者开发商会安排专门的施工人
    2023-08-08
    188人看过
换一批
#工程建设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建筑物一般是指人们进行生产、生活或其他活动的房屋或场所,如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农业建筑和园林建筑。构筑物一般是指人们不直接在其内进行生产和生活活动的建筑,如水塔、烟囱、栈桥、堤坝、挡土墙、蓄水池和囤仓等... 更多>

    #建设用地
    相关咨询
    • 竣工验收扫尾阶段是指什么
      广东在线咨询 2021-09-29
      主要检查、落实分包合同、配合协议、收集分包单位的技术资料;检查、复核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如地下室防水效果检查记录、外墙、屋面淋水试验记录、有防水要求的地面蓄水试验、幕墙外窗的气密性、水密性、耐风压检验报告、建筑物垂直度、标高、全高测量记录、沉降观测成果整理记录、室内环境污染检测报告、节能、保温测试记录、和抽气(风)道检查记录;逐套检查验收记录、落实各专项验收,如防水、节能、环保、消防、燃气
    •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阶段主要是什么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27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 (三)竣工阶段存在的审计风险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20
      该阶段审计工作面临的问题和风险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项目竣工不按照施工合同的规定进行结算。二是由于审计方法、结算方式和计价基础的调整也会出现出错的情况。主要表现在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采取“大包干”、“一口价”等办法办理结算;其次是有的施工单位编制工程预算不细致、结算不具体、重复计算、多计算费用等高估工程造价,还存在工地代表、工程技术人员以及工程质监部门不能完整地记录隐蔽工程导致无法准确计算工程量,
    • 合同履行的阶段有哪三个阶段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09-29
      合同履行阶段也即完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内容的过程,涉及到施工准备、施工、竣工、验收、保修等内容,合同风险也贯穿整个建设过程。因此在合同实施中,应根据工程具体特点,制定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做好合同交底工作,让项目管理人员清晰明确各项合同条款,严格履行,根据工程实际分析地质条件、材料供应、设计变更等风险发生的可能性,采取积极措施,尽量避免风险发生,降低风险损失,加强工程经济技术签证工作,正确有效应用
    • 危机管理分为哪三个阶段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22
      危机管理是企业、政府部门或其他组织为应对各种危机情境所进行的规划决策、动态调整、化解处理及员工培训等活动过程,其目的在于消除或降低危机所带来的威胁和损失。通常可将危机管理分为两大部分:危机爆发前的预计,预防管理和危机爆发后的应急善后管理。根据危机的发展过程,可将危机管理分为三个阶段:危机防范、危机处理和危机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