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止审理后如何审理
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的规定恢复诉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1)一方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2)一方丧失诉讼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表人;(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4)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参加诉讼;(5)本案必须以另一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六)应当中止诉讼的其他情形中止诉讼的事由消除后,应当在审判期间恢复诉讼,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案件长期不能继续审理的,可以暂停审理:
(一)被告人病情严重,不能出庭的;(二)被告人逃逸的;(三)自诉人病情严重,不能出庭的,(四)因不可抗拒的原因,不委托诉讼代理人到庭的。
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试验暂停期不包括在试验期内。刑事案件延期审理
延期审理是指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在足以影响审理的情况下,法庭决定延期审理,影响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再进行审理。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延期审理有三种情况:
1需要通知新证人出庭、获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进行研讯
2。检察人员发现公诉案件需要补充侦查,并提出建议。由于当事人申请回避,审判不能进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如果被告要求委托其他辩护人,或者要求人民法院指定其他辩护律师,经合议庭同意,审判也应当顺延,人民检察院需要给被告人、辩护人必要的辩护准备时间的,合议庭也应当决定延期审理。A所谓变更追加起诉,是指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的规定,在人民法院宣判前,人民检察院发现被告人的真实身份或者犯罪事实与起诉书记载的身份或者所称犯罪事实不一致的,可以请求变更起诉;如果发现犯罪嫌疑人或者下落不明的犯罪被共同起诉和审判,可以要求补充起诉。p>《最高人民法院解释》还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中发现可能影响定罪的新事实的,应当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或者变更起诉。延期聆讯的日期可在法庭上或另行决定。法庭裁定的,应当公告下次开庭的时间。法庭不能裁定的,可以另行裁定,并通知检察官,诉讼的当事人和其他参与者
三、延期审判和暂停审判之间的区别
一、不同的适用范围
暂停审判可以发生在诉讼的任何阶段,从诉讼开始到判决作出,延期审理仅适用于开庭阶段
(P>(ii)适用效力
>P>审判中止,将导致案件中途中止,诉讼案件的诉讼、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活动均停止;延期审理只会推迟案件的审理日期,相关的诉讼活动不会停止,例如通知证人出庭
(三)恢复审理
暂停审理的法律情况来自诉讼之外。法院通常很难决定何时恢复诉讼;但是,推迟审判的法律环境来自诉讼,恢复审判的日期通常由人民法院决定
(四)法律情况不同
适用于: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因正当理由不能到庭;当事人提出暂时退出的;需要通知新证人到庭、获取新证据、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处理延迟的其他情况
上述知识就是停止审判问题的答案。暂停审理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是不同的。在暂停审理这两个案件的情况消失后,法院可以再次审理该案件。如果您需要法律帮助,欢迎您参加有关lba的法律咨询。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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