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保险常见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7 09:53:40 412 人看过

汽车保险理赔基本流程1。出示保险单、行驶证、驾驶证、被保险人身份证、保险单。二、填写出险报告表,详细填写出险经过,详细填写报告人、司机及联系电话。三、检查车辆外观,拍照定损。4、理赔人带领车主检查车辆外观,并根据车主填写的报告内容拍照核实损坏情况。理赔人提醒车主车辆上是否有贵重物品,并交付维修站进行维修。5、理赔人出具任务委托书,确定维修项目和维修时间,并由业主签字认可。6、车主将车辆交给维修站进行维修。7、修理车辆后,向保险公司提交理赔材料,保险公司审核后发放理赔。

二手车保险过户常见问题如下

1、二手车保险何时过户二手保险过户需要在二手车交易过户之后,并且在办理好登记证车主信息变更,领取新的车辆号牌及行驶本之后。

2、二手车交易中不全是本地交易,在进行异地交易的前提下。二手车保险不一定非要进行过户,可以选择直接将保险退掉,但需要保留交强险(交强险在落户地上牌后也可以退掉重上)。

3、二手车保险过户必要条件:机动车辆保险条款中规定,在保险有效期内,保险车辆转卖、转让、赠送他人或变更用途,被保险人应当书面通知保险公司并申请办理批改,否则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

《保险法》

第二十一条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

第二十二条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

第二十三条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人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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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2月14日 0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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