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算夫妻共同债务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5 12:40:20 389 人看过

刑事赔偿并不是用于家庭生活所需和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所以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而是个人债务。刑事赔偿是指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当事人人身权、财产权造成损害而给予的赔偿。

一、刑事赔偿的义务机关是哪个

刑事赔偿义务机关是指接受刑事赔偿请求、支付赔偿费用、参加赔偿诉讼的义务方。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19条规定,中国刑事赔偿义务机关依照不同的情况分别是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军队保卫部门以及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和监狱管理部门。具体而言,中国刑事赔偿义务机关按照下列原则予以确定:

(1)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2)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3)再审改判无罪的,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

(4)二审改判无罪的,作出一审判决的人民法院和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5)刑讯逼供、殴打或者以其他暴力行为造成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或者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作出上述违法行为的工作人员所属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此外,对于人民法院在民事、行政诉讼中错误采用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执行错误所造成的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损害,应向作出错误的采取强制措施决定以及作出错误执行行为的人民法院提出国家赔偿要求,以其作为赔偿义务机关。

二、刑事赔偿和行政赔偿的区别有什么

刑事赔偿和行政赔偿的区别有:

1、不同的赔偿义务机关。刑事赔偿义务机关是各级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军事保卫部门、拘留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赔偿义务机关为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2、赔偿范围不同。刑事赔偿范围是以行使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职权为基础的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人身、财产损害的赔偿,如错误的刑事拘留、错误逮捕、错误判决、刑讯逼供或者在刑事程序中非法查封、扣押、冻结、追回财产;行政赔偿范围是基于各种具体行政行为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赔偿责任;

3。赔偿程序不同。刑事赔偿请求人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要求。逾期不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金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30日内向上级机关申请复议;行政赔偿请求人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要求,也可以在申请行政赔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但不得直接向赔偿义务机关提起诉讼。

三、错误取保候审是否需要国家赔偿

被错误取保候审不可以获得国家赔偿,只要被刑事拘留、逮捕、判刑被羁押的才能申请国家赔偿。虽然“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也和刑拘、逮捕一样,都属于刑侦过程中的强制措施之一,但是所强制的程度是不同的。按照我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只有像刑拘、逮捕等,被全部限制人身自由的才能给予赔偿。因为不被全部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实际上对当事人没有造成太大的损失,所以在处理刑事赔偿时,目前尚未纳入赔偿之列。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1、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2、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3、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8日 13: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民事赔偿相关文章
  • 刑事附带民事交通事故的赔偿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进行调解,或者根据物质损失情况作出判决、裁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五条对附带民事诉讼作出判决,应当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被告人应当赔偿的数额。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驾驶机动车致人伤亡或者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构成
    2023-02-25
    416人看过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民事赔偿赔不起会加刑吗
    作出刑事判决后,民事赔偿赔不起一般是不会加刑的,除非检察机关认定量刑有错误提出抗诉后,嫌疑人有新的犯罪事实重新审理才会加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2023-06-12
    188人看过
  • 刑事罚金夫妻共同债务属于吗,共同债务的特征
    一、对于刑事罚金夫妻共同债务属于吗这个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因为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按照我国刑法"罪责自负,反对株连"的原则,罚金同没收财产一样,也只能执行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财产,不能执行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后有的财产。1、原则上,丈夫与妻子都是完全独立的民事、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应当各自承担责任;2、妻子的个人财产归妻子个人所有,当然不得没收;3、夫妻的共同财产,有丈夫的一半,在没有共同分割前,原则上可以扣押、查封、冻结。二、共同债务的特征1、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关系的男女两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无效或被撤销婚姻的男女双方,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2、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合法婚姻缔结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之日止。3、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为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
    2024-01-07
    94人看过
  • 猥亵罪判刑附带民事赔偿吗?
    一、猥亵罪判刑附带民事赔偿吗?可以申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猥亵少女,会对受害人造成精神损害,可以申请一定的精神赔偿。一般犯本罪的,犯罪分子会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要是猥琐儿童的,会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猥琐多次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指性交以外的淫秽性的下流行为。具体表现为行为人为了追求性的刺激,以满足其变态欲,对他人的身体进行抠摸、搂抱等等。相关罪名有强制猥亵、侮辱罪、猥亵儿童罪。对未满14周岁的儿童实施猥亵的行为,即使未成年人自愿,也可视为猥亵。广义的猥亵包括除强奸外所有妨害社会风化的行为,如当众手淫等。狭义的猥亵包括公开暴露器官,强制在对方性感区进行抠摸、搂抱、吸吮、舌舐等行为。二、强制猥亵罪怎么处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
    2024-01-27
    414人看过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调解达成算积极赔偿吗
    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调解达成算积极赔偿吗不算。(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调解的意义2009年以来,武陟县人民法院共受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145件,其中调解结案的占118件,调解率达81.4%。我院刑庭在审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坚持以司法为民为宗旨,从“促团结、保稳定”的大局出发,着力抓好调解工作,这不仅充分保障了被害人经济损失求偿权的实现,也有利于使被告人认罪伏法,减少了当事人上诉、信访等,节约了诉讼资源,缓和了社会矛盾。因此,调解对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具有重要的意义,主要有以下几点:1、调解有利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裁判的执行。实践中,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判决后常常出现执行难的现象,其原因有很多,比如1、刑事被告人被判刑以后,一般要入狱监管,无法再从事其他活动,不能再创造财产价值继续赔偿所造成的损失,因而其继续赔偿的能力受到限制;2、相对于造成的损失来说,被告人的赔偿能力一般较小,不能赔偿全部损失,或者
    2021-09-23
    120人看过
  • 如何民事赔偿附带刑事诉讼
    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可以用以下方式执行:(一)申请法院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查询是指人民法院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单位调查询问或审查追问有关被申请人存款情况的活动。冻结是指人民法院在进行诉讼保全或强制执行时,对被申请执行人在银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单位的存款所采取的不准其提取或转移的一种强制措施。(二)申请法院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民事诉讼法》第243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在执行实践中,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是人民法院经常使用的一种执行措施。扣留和提取是紧密相联的两个执行措施,扣留是临时性措施,是将被申请执行人的
    2023-03-10
    350人看过
  • 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辩护词
    审判长、审判员:我受被告人赖某的委托,担任其故意伤害案的刑事辩护人及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代理人,参与本案诉讼活动。开庭前我对现场进行仔细的观察,认真研究检察机关的起诉书、分析证人证词。现在又参加了庭审活动。使我对本案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现作出如下辩护意见,供法院参考,望能采纳。检察官指控赖某所认定的事实错误:1、赖某承包的不是本村的柑桔园,该篱笆不是赖某与甘某共用的篱笆。检察院起诉书称:经依法审查查明:被赖某在本村承包的柑桔园与同村人甘某夫妇承包的柑桔园相邻,且有一段篱笆共用。被告人赖某为图进出方便,在共用篱笆上拆开了一个园门,由此引起甘某夫妇不满而产生纠纷。这里就有两个认定事实错误:其一,赖某不是在本村所承包的桔园。而是与邻村百罗村井坑队承包的桔园。其二,赖某所开园门的篱笆并不是与甘某共用。而是百罗村井坑队与自然村学道队的分界线。从彩色照片中可以清楚看出来。具体的位置是这样的:篱笆的东边是
    2023-06-11
    240人看过
  • 肇事方离婚赔偿金额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一、肇事方离婚赔偿金额是夫妻共同债务吗?肇事方离婚赔偿金不是夫妻共同债务,一般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才属于共同债务。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二、离婚时哪些债务是个人债务?1、夫妻双方依规定,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此逃避债务的除外;2、未经夫妻协商一致,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赡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3、未经夫妻协商一致,独自筹资从事经济活动
    2024-02-02
    334人看过
  • 民事纠纷债务夫妻需要共同承担吗
    夫妻双方有共同承担债务的责任。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因婚姻共同生活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一般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解决共同生活所需的衣、食、住、行、医等活动以及履行法定义务和共同财产、经营过程中所负的债务。一、民法典规定夫妻共同债务应当怎么承担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为维持共同生活的需要,或出于为共同生活目的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二、夫妻债务都需要夫妻双方共同承担么夫妻债务原则上是需要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的,但是双方也可以约定由一方承担,但这个约定不能对抗善意的债权人。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因婚姻共同生活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一般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解决共同生活所需的衣、
    2023-02-25
    471人看过
  • 夫妻共同债务算个人债务吗
    一人欠款不一定是夫妻共同债务。如果该笔借款没有用于夫妻家庭生活或者生产经营就不可以认定为共同债务,或者是一方能够证明出借人与借款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则也不能认定为是共同债务。所以一人欠款不一定是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如何认定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区分标准是根据债务欠下的时间、原因、用途等来进行区分,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夫妻一方不合理的个人债务等属于个人债务。《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
    2023-08-12
    323人看过
  • 夫妻共同债务怎么算事后追认
    在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对外借款之后,夫妻另一方通过语言、文字或其他方法向债权人对这笔债务做出同意表示,就算事后追认。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即是沉默而为的追认。《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三条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委托。转委托经同意或者追认的,委托人可以就委托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受托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及其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转委托未经同意或者追认的,受托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是,在紧急情况下受托人为了维护委托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第三人的除外。
    2024-05-09
    160人看过
  • 刑事能附带民事吗
    法律综合知识
    1、可以。刑事案件在刑事责任方面不能调解,如果调解也只能是对赔偿部分;2、在公安立案后对民事赔偿部分完全可以进行调解,调解工作贯穿于整个诉讼活动过程中;3、如果达成和解协议的,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维权技巧包括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这是最直接也是最省事的一种维权方式。消费者的权益遭到侵害后,可直接找到消费场所的负责人,陈述自己的遭遇及损失,提出索赔要求。在自愿的基础上,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使纠纷得以解决;消费者协会调解,这是比较常见的一种维权方式。权益受到侵害后,消费者也可以通过向消费者协会投诉的方式来解决问题。投诉原则上以文字材料为准,需把投诉人的姓名、地址、邮政编码及被投诉单位的名称、地址、受损害事实等情况写清楚,并提出自己的要求。需要注意的是,未经消费者协会同意,不要邮寄票证、单据和实物,以防丢失。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
    2024-05-16
    263人看过
  • 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不积极会判实刑吗
    一、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不积极会判实刑吗1、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不积极是不会判实刑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是不与实刑直接进行挂钩的,案件判决实刑还是缓刑最主要的还是要看具体的案情的严重性程度,积极赔偿以及被害人有没有谅解,仅仅是从轻处罚的一个酌定情节。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二、刑事附带民事是否有精神损害赔偿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
    2023-06-14
    408人看过
  • 酒驾肇事是否算夫妻共同债务?
    不算。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一方为夫妻共同生活对第三人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应当在夫妻之间与债权人利益之间寻找一种符合公平正义的平衡点。在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这一点上,应当采取慎重的态度,即:确认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属于夫妻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酒驾撞人怎么处罚酒酒驾驶机动车,不管情节是否恶劣、是否造成后果,都将按照“危险驾驶”定罪,处以拘役,并处罚金。1、酒后驾驶,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再次酒后驾驶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2、醉酒驾驶,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酒后驾驶营运车辆,处15日拘留,
    2023-07-04
    302人看过
换一批
#国家赔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国家赔偿与民事赔偿的区别: 1、赔偿发生的原因不同。国家赔偿由国家侵权行为引起;而民事赔偿由民事侵权行为引起。 2、赔偿主体不同。国家赔偿的主体是抽象的国家;而民事赔偿的主体通常是具体的民事违法行为人,赔偿主体与赔偿义务人相一致。 3、赔偿... 更多>

    #民事赔偿
    相关咨询
    • 民事附带刑事赔偿标准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标准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标准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2-04
      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规定:1。人身损害赔偿(1)医疗费用:根据实际费用,从医学角度治疗身体损害的必要性是有限的,不包括整形和康复治疗造成的费用。(2)误工费:以受害人工作单位实际扣除为限,不高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三倍。(3)护理费:指根据治疗需要实际支出的护理人员费用。以不高于医院护理人员的实际收入为限。(4)交通费:以必要和实际费用为限。(5)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
    • 共同犯罪中刑事附带民事附带民事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8-12
      附带民事诉讼就其解决的问题而言,是物质损失赔偿问题,与民事诉讼中的损害赔偿一样,属于民事纠纷,但它和一般的民事诉讼又有区别,有着自己的特殊之处。这表现为两个方面:从实体上说,这种赔偿是由犯罪行为所引起的;从程序上说,它是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提起的,通常由审判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刑事案件的审判组织一并审判。其成立和解决都与刑事诉讼密不可分,因而是一种特殊的诉讼程序。正因为如此,解决附带民事诉讼问题时所依据
    • 夫妻共同债务可以申请民事赔偿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6-25
      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夫妻一方因为赌博欠下的债务,并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首先,赌债属于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开支形成的债务,而非夫妻共同生活产生的债务,并且赌博属于违法行为,违法行为产生的债务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其次,由于赌博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所以离婚后另一方无需偿还。但是必须要有充足的证据,证明该债务属于赌债,否则仍有可能会承担责任。
    • 丈夫刑事附带民事责任妻子偿还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23
      有能力还就还,没有能力偿还就真的没有办法,丈夫惹的祸凭什么叫妻子去背呢
    • 赔偿伤残算刑事附带民事赔偿金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4-17
      刑事附带民事起诉中不支持伤残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一条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