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一并处分,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需要一并处分执行。
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出租吗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可以出租的。《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三条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有权将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三百五十四条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的,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相应的合同。使用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剩余期限。”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可以将建设用地使用权用于出租,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出租的期限不能超过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剩余期限。
二、继承房产以后土地是否随房转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没有具体规定继承房产后,土地使用权一并转移的问题。但规定了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一并处分。
三、农村宅基地过户去哪
农村宅基地过户应当去管辖范围内的县、市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
-
婚外情等情形下如何进行离婚调查
488人看过
-
执行中情形追加规则及被执行人情形分类
152人看过
-
哪些情形下法院不能执行一套房
486人看过
-
离婚情况下婚前购房如何分配
129人看过
-
离婚后财产分割如何执行,请求财产分割的情形有哪些
206人看过
-
离婚后房子分割的情形是如何的
353人看过
农村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只要使用土地符合规划就是合法的。 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宅基地的转让必须符合法律... 更多>
-
执行一方债务的情况下如何执行房产甘肃在线咨询 2022-12-01可以向法院起诉执行。夫妻一方个人债务,法院有权利执行夫妻共同房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十四条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 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
-
如何理解合同履行情形下情形变更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14所谓情势变更,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发生情势变更,致合同之基础动摇或丧失,若继续维持合同原有效力显失公平,允许变更合同内容或者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 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
-
哪些情形下唯一的住房也可执行安徽在线咨询 2023-09-171、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2、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3、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
哪些情形下被执行人可以分配债权浙江在线咨询 2022-09-13被执行人为公民或者其他组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执行人的其他已经取得执行依据的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参与分配。对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直接申请参与分配,主张优先受偿权。参与分配申请应当在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执行人的财产执行终结前提出。参与分配执行中,执行所得价款扣除执行费用,并清偿应当优先受偿的债权后,对于普通债权,原则上按照
-
法院哪些情形下会暂时停止执行哪些情形下法院会终结执行西藏在线咨询 2022-09-1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1)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2)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4)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5)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1)申请人撤销申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