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分离情形下如何执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2 21:02:42 367 人看过

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一并处分,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需要一并处分执行。

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出租吗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可以出租的。《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三条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有权将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三百五十四条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的,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相应的合同。使用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剩余期限。”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可以将建设用地使用权用于出租,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出租的期限不能超过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剩余期限。

二、继承房产以后土地是否随房转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没有具体规定继承房产后,土地使用权一并转移的问题。但规定了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一并处分。

三、农村宅基地过户去哪

农村宅基地过户应当去管辖范围内的县、市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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