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重买卖型转租赁的履行顺序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5 18:31:33 452 人看过

依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普通动产多重买卖的,买卖行为履行的顺序是先行受领的买受人、先行支付价款的买受人、合同成立时间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出卖人就同一普通动产订立多重买卖合同,在买卖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买受人均要求实际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先行受领交付的买受人请求确认所有权已经转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均未受领交付,先行支付价款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均未受领交付,也未支付价款,依法成立在先合同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动产物权变动的交付方式

1、现实交付(直接交付)。指事实管领力的移转,即双方在约定的地点,基于合意移转直接占有,使受让人取得直接占有,让与人放弃全部占有地位。直接占有是否终局性移转,须依一般社会观念(交易观念)定之。

2、拟制交付(也称观念交付或间接交付)是指出卖人将标的物的权利转移给买受人,以替代对实物的交付。拟制交付又分为简易交付、指示交付和占有改定。

3、简易交付是指在买卖合同订立前买受人已经实际占有标的物时,则合同一经成立即视为交付完成,此前买受人虽然占有标的物,但不享有所有权,合同成立时转移的只是所有权;

4、指示交付是指在标的物由第三人占有的情况下,出卖人将要求第三人返还标的物的请求权让与买受人,以此代替标的物的实际交付,这种返还请求权正是标的物所有权的体现;

占有改定是指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但标的物在约定的期间仍由出卖人占有,此种交付中虽不转移占有,仅转移所有权,但仍能完成交付。

普通动产多重买卖的,买卖行为履行的顺序是先行受领的买受人、先行支付价款的买受人合同成立时间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30日 08: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实际履行相关文章
  • 买卖合同和租赁合同的区别是什么,买卖合同的类型有什么
    买卖合同和租赁合同的区别为租赁合同是以承租人对不动产的使用和收益为直接目的的,但买卖合同中,买卖双方的交易是为了完成不动产所有权的转移。买卖合同的类型包括分期付款买卖、样品买卖、试用买卖以及房屋买卖。一、买卖合同和租赁合同的区别是什么买卖合同和租赁合同的区别:1.买卖合同与租赁合同履行的结果,均包含了一方当事人取得原来本不享有的、对物的使用和受益权,因此,二者也有一定的类似之处。但二者仍有明显的区别。2.在租赁合同中,合同的订立是以出租人提供租赁物,由承租人对其使用、收益为直接目的,承租人所取得的仅是对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而非租赁物的所有权。在买卖合同中,出卖方转让的是标的物的所有权,买方支付对价的目的也是为了获得标的物的所有权。这是买卖合同与租赁合同的根本区别。二、买卖合同的类型有什么买卖合同的类型包括:1.分期付款买卖,是指买受人在一定期限内分次向出卖人支付的买卖合同;2.样品买卖,
    2023-06-04
    71人看过
  • 转移抗辩权是分别履行顺序还是按逆序履行
    顺序履行抗辩权也叫同时履行抗辩权吗顺序履行抗辩权不叫同时履行抗辩权,顺序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一方未履行之前,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一、双务合同中的抗辩权包括哪些内容双务合同中的抗辩权包括以下内容:1、同时履行抗辩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未按顺序履行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有权在另一方履行前拒绝履行要求;2、不安抗辩权,即双重合同成立后,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对方不能履行义务;或者有可能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有权在对方未履行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暂停履行合同义务;3、先履行抗辩权,当事人相互负债,有先后履行的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履行方有权拒绝履行要求。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履行一方有权拒绝相应的履行要求。二、同时履行抗辩权定义是什么同时履行抗辩权,
    2023-02-14
    122人看过
  • 民法典中租赁合同有先后履行顺序吗
    一、民法典中租赁合同有先后履行顺序吗民法典规定,租赁合同是属于同时履行的合同,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租赁双方要同时履行合同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同时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第五百二十六条【先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定义】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二、如何行使合同先履行抗辩权行使先履行抗辩权要符合下列条件:1、当事人基于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和同时履行抗辩权一样,先履行抗辩权的双方当事人应当是因同一合同互负债务,在履行上有一定的关联
    2023-04-12
    473人看过
  • 买卖合同的履行顺序不明确的如何处理?
    1、房屋的顺位适用于不动产多重买卖权利保护顺位的总体原则:首先,依据是否登记,已经登记的合同顺位在先;其次,依据是否占有,已经占有的合同顺位在先;再次,依据是否支付,已经支付的合同顺位在先;最后,依据生效时间,生效在先的合同顺位在先。2、不动产是指依自然性质或法律规定不可移动的财产,如土地,房屋、探矿权、采矿权等土地定着物,与土地尚未脱离的土地生成物、因自然或者人力添附于土地并且不能分离的其他物。我国的土地所有权不能够买卖,土地权的买卖主要指土地使用权的买卖,同样也适用于不动产多重买卖权利保护顺位的总体原则,其他的也是一样。想要强调的是,不动产多重买卖权利保护顺位的总体原则包括以上一系列不动产权利的买卖,当然也包括房屋。《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合同约定不明确时的履行】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
    2023-04-16
    226人看过
  • 房屋租赁中,什么是买卖不破租赁
    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一、房屋租赁期间出租人又将房屋出卖的违约吗如果房东卖房,要求提前搬家的话租房者可以以房东违约为由,要求房东支付相当于一个月房租的钱作为违约金,并给你足够的找房、搬家的时间。如果房东及买家不要求房客提前搬家,那么可以继续租住至合同期满,只是变更一下出租方的名字,房租交给新房东而已。还有一点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二、租的期间房东可以卖房子吗在租赁期间房东可以卖房子。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此即买卖不破租赁。所谓买卖不破租赁,又称所有权变动
    2023-03-31
    436人看过
  • 确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顺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的规定,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订立数份租赁合同,在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承租人均主张履行合同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一)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的。如果承租人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则该承租人应当优先承租该房屋,履行租赁合同。(二)已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如果数个承租人均未占有使用租赁房屋的,则已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承租人应当优先履行租赁合同,有权占有使用租赁房屋。(三)合同成立在先的。如果数个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后均未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则租赁合同成立在先的承租人优先履行租赁合同。一、《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九条出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房屋的维修义务并确保房屋和室内设施安全。未及时修复损坏的房屋,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的,应当按照约定承担赔偿责任或者减少租金。房屋租赁合同期内,出租人不得单方面随意提高
    2023-03-12
    450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实际履行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标的履行其义务。 如果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了履行障碍,则当事人应该继续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其义务,直到合同履行完毕为止 实际履行有助于维护合同的稳定性和可执行性,同时也能够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更多>

    #实际履行
    相关咨询
    • 多重的履行顺序问题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23
      针对该问题,最高人民法院于2012年3月31日通过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九条、第十条对此做出了具体规定。第九条出卖人就同一普通动产订立多重买卖合同,在买卖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买受人均要求实际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先行受领交付的买受人请求确认所有权已经转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二)均未受领交付,先行支
    • 同时签署多份租赁合同履行顺序是怎样的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13
      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订立数份租赁合同,在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承租人均主张履行合同的,履行合同的承租人的顺序是: 1、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的; 2、已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 3、合同成立在先的。
    • 多份租赁合同应如何确定履行顺序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1-02
      如果出租人就同一房屋与多人签订数份有效的租赁合同,承租人都要求出租人履行合同时,法院一般会按照下列顺序确定谁的租赁权优先:首先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的承租人优先取得房屋的租赁权,如果都没有占有,那么再按照是否已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来确定,如果还不能确定租赁权归属,最后再看谁的租赁合同成立在先,该房屋的租赁权归谁。相关法律可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实际发生的买卖合同的履行顺序
      安徽在线咨询 2021-11-17
      履行合同是指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合同规定义务的执行都是合同的履行;因此,任何不执行合同规定义务的行为都是不履行合同。因此,合同的履行表现为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合同义务完成后,合同也完成。根据买卖合同的司法解释,出卖人就同一普通动产订立多份买卖合同。买卖合同有效的,买受人均要求实际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下列情分别处理:(一)人民法院应的买受人请求确认所有权已经转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二)
    • 一房二卖合同的履行顺序是怎样的,房屋买卖合同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2-19
      出卖人就同一房屋分别签订数份买卖合同,在合同均为有效的前提下,买受人均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原则上应按照以下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买受人: (1)已经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 (2)均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已经实际合法占有房屋的; (3)均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又未合法占有房屋,应综合考虑各买受人实际付款数额的多少及先后、是否办理了网签、合同成立的先后等因素,公平合理的予以确定。 买受人中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