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医疗的案件可以案件公开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2 09:03:05 379 人看过

目前强制医疗公开审理。但从审判实践方面来看,不公开审理要比公开审理更有利于被申请人一方与被害人一方达成刑事和解或者就民事赔偿部分达成协议并积极履行,使被害人一方获得及时、必要的慰藉,最大限度地缓解矛盾。

修改后刑诉法实施以来,各地法院审理“首例”强制医疗案件的消息频见于媒体报道中。为切实保障人权,最高人民法院2012年12月颁布的《关于适用的解释》第529条规定:“审理强制医疗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但是,被申请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请求不开庭审理,并经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除外。”但笔者认为,凡强制医疗案件都不宜公开审理。

1、不公开审理是尊重和保障隐私权的必然要求。

强制医疗案件审理的重点是被申请人的精神健康状况和人身危险性的大小,对这些问题的调查,必然涉及被申请人及其近亲属的家族历史、社会背景和成长经历等个人和家族的隐私。如果公开审理此类案件,这些个人和家族不愿公开或不为人知的隐秘很可能会被旁听者获悉乃至被宣扬出去,这将对被申请人及其近亲属以后的生活、工作造成不良影响,不利于被申请人重新回归社会。而纵观《世界人权宣言》、《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等国际人权文件,隐私权已被确立为各国基本人权之一。尊重和保障隐私权当是刑诉法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内在之意。

2、不公开审理是化解社会矛盾的客观需要。

从审判实践方面来看,不公开审理要比公开审理更有利于被申请人一方与被害人一方达成刑事和解或者就民事赔偿部分达成协议并积极履行,使被害人一方获得及时、必要的慰藉,最大限度地缓解矛盾。

如果公开审理,被申请人一方的亲友、其他社会人员或者记者到场往往会影响被申请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心理状态,造成一些不必要的心里创伤和思想负担,加剧与被害人一方的矛盾,甚至引发新的纠纷,增加社会不安定因素,也不利于维护法庭秩序。因此,在实际操作中,有的审判人员为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往往限制无关人员旁听,实际进行了不公开审理。

3、不公开审理存在现实的法律基础和依据。《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7条规定,宣扬他人隐私侵害他人名誉的,按照侵害他人名誉权处理。个人隐私的内容通说认为包括三个方面,其中一项就是关于个人及家庭的单项资料,包括身体缺陷、健康状况、心理性格特征等。根据修改后刑诉法第183条之规定“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公开审判制度的若干规定》第2条第2款规定,法院在审理涉及个人隐私的第一审案件时应当不公开进行。这种不公开在学理上称为法定不公开,即法院应当依职权决定,而不是依当事人申请决定不公开。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2日 01: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庭秩序相关文章
  • 强制医疗案件如何管辖
    强制医疗案件管辖:①地域管辖:被申请人实施暴力行为所在地为主;被申请人居住地为辅;②级别管辖:基层人民检察院(申请);基层人民法院(审理)一、案件范围和条件(一)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二)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三)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上述三个条件同时具备,可以予以强制医疗。二、决定机关和申请(一)决定机关对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的,由人民法院决定。(二)申请1、公安机关发现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写出强制医疗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2、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或者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的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的申请。3、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可以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对实施暴力行为的精神病人,在人民法院决定强制医疗前,公安机关可以采取临时的保护性约束措施。三、审理组织及
    2023-04-21
    490人看过
  • 强制医疗案件审理程序
    刑事责任能力
    1、人民法院受理强制医疗的申请后,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2、人民法院审理强制医疗案件,应当通知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3、人民法院经审理,对于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4、被决定强制医疗的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强制医疗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5、强制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被强制医疗的人进行诊断评估。对于已不具有人身危险性,不需要继续强制医疗的,应当及时提出解除意见,报决定强制医疗的人民法院批准。被强制医疗的人及其近亲属有权申请解除强制医疗。一、强制医疗的交付执行有哪些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的通知》第七条人民法院作出强制医疗决定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对下列,强制医疗交付执行活动实行监督:(一)人民法院的交付执
    2023-06-26
    283人看过
  • 强制医疗案件程序是怎样的?
    强制医疗案件程序是:(一)决定机关对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的,由人民法院决定。(二)申请1、公安机关发现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写出强制医疗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2、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或者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的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的申请。3、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可以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对实施暴力行为的精神病人,在人民法院决定强制医疗前,公安机关可以采取临时的保护性约束措施。人民法院审理强制医疗案件,应当通知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一、审理组织及程序是什么?(一)人民法院受理强制医疗的申请后,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二)人民法院审理强制医疗案件,应当通知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被申请人或者被告
    2023-06-21
    52人看过
  • 强制医疗算什么类型案件
    一、强制医疗算什么类型案件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可以予以强制医疗。根据本章规定对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的,由人民法院决定。公安机关发现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写出强制医疗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或者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的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的申请。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可以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对实施暴力行为的精神病人,在人民法院决定强制医疗前,公安机关可以采取临时的保护性约束措施。二、强制医疗的制度缺陷防止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犯罪人重新犯罪,虽然家属、监护人以及社区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但主要责任应当由国家、政府承担。以前,《刑法》规定防止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犯罪人重新犯罪的责任主要由家属、监护人承担
    2023-06-04
    311人看过
  • 强制医疗案件辩护词的效力探讨
    指定强制医疗案件辩护词合法,对于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考虑到为其指定辩护人。强制医疗的实施是针对特殊类病人群众的特殊情况进行的;如病人没有自主观念或者无法生活治理的,则必须进行强制医疗,如果因强制医疗导致的诉讼案件,则可以为当事人指定辩护人进行合法的司法辩护。刑事案件辩护词范本尊敬的审判长、合议庭成员: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被告人的委托,指派本律师作为其辩护人,经过会见被告人、约见证人、庭审、质证,提出如下辩护意见:辩护人认为:公诉机关所指控被告人所涉嫌的罪名,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情况,理由如下:(一)本案关于被告人有罪的几个主要证据均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问题1、关于公安局分局交通支队出具的第号交通事故认定书,存在如下问题:第一、关于交通事故基本事实部分:第二、交通事故形成的原因分析错误:第三、适用法律错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45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后
    2023-08-08
    125人看过
  • 刑事案件强制医疗办案流程怎么进行
    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和审判阶段(人民法院)。1、侦查: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2、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规定期限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规定期限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
    2023-02-18
    384人看过
  • 律师指定强制医疗的案件辩护词有效吗
    指定强制医疗案件的辩护词,在没有违法内容的情况下,是合法的,根据法律规定,对于强制医疗案件的被申请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考虑为其指定辩护人。强制医疗,是指非自愿性强制治疗,是指国家为避免公共健康危机,通过强制对患者疾病的治疗,达到治愈疾病、防止疾病传播、维护公众健康利益的目的。刑事案件二审辩护词范文二审刑事辩护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XX市XX律师事务所XX律师接受上诉人家属的委托,并征得其本人同意,担任XXX故意伤害一案的二审辩护人。通过对案情的了解、会见XXX本人、阅读卷宗材料,结合今天的庭审,现发表如下的辩护意见,希法庭予以明鉴。一、本案中被害人也是存在一定过错的,本案纠纷的起因,是由被害人一方所引起的。据卷宗材料中反映,20XX年X月X日凌晨一时许,上诉人将牌号为XXX的半挂车停放于XX区XX公路X号边上的路边上。到了下午X时XX分许,一名男子找上诉人要求将其车子挪动一下,
    2023-07-29
    211人看过
  • 法律规定什么是强制医疗案件?
    强制医疗案件是指非自愿性强制治疗,是指国家为避免公共健康危机,通过强制对患者疾病的治疗,达到治愈疾病、防止疾病传播、维护公众健康利益,具有强制性、非自愿性、公益性的特点,一般包括性病、吸毒、精神障碍、严重传染性疾病等。较为常见的是对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有关部门对吸毒人员采取的强制戒毒措施等。一、《刑事诉讼法》对于强制医疗的规定第三百零二条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可以予以强制医疗。第三百零三条根据本章规定对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的,由人民法院决定。公安机关发现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写出强制医疗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或者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的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的申请。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可以作出强制医
    2023-06-24
    212人看过
  • 强制医疗案能抗诉吗
    刑事诉讼法
    可以申请复议被决定强制医疗的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强制医疗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强制医疗程序启动的两个方式:一是申请制,即由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的申请;二是法院依职权启动制,即人民法院在人民检察院未申请的情况下,依职权启动强制医疗程序。这两种启动程序又分为三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在侦查阶段就已经经过鉴定认定犯罪嫌疑人为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第二种情况是到审查起诉阶段经过鉴定认定犯罪嫌疑人为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第三种情况是到审判阶段才经鉴定程序认定犯罪嫌疑人为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305条人民法院经审理,对于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被决定强制医疗的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强制医疗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取保候审的主体包括哪些?取保候审的申
    2023-02-04
    289人看过
  • 医疗事故案件可以复制和封存病历吗
    医疗事故案件可以复制和封存病历。医疗事故争议时,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应当在患者或者其代理人在场的情况下封存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等。一、如何封存电子病历根据《电子病历应用管理规范(试行)》第二十三条,依法需要封存电子病历时,应当在医疗机构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患者或者其代理人双方共同在场的情况下,对电子病历共同进行确认,并进行复制后封存。封存的电子病历复制件可以是电子版;也可以对打印的纸质版进行复印,并加盖病案管理章后进行封存。封存后电子病历的原件可以继续使用。电子病历尚未完成,需要封存时,可以对已完成的电子病历先行封存,当医务人员按照规定完成后,再对新完成部分进行封存。二、医院死亡后处理流程医院死亡后处理流程:1、报告。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
    2023-03-30
    272人看过
  • 开庭审理申请强制医疗的案件按什么程序进行
    1、开庭审理申请强制医疗的案件,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审判长宣布法庭调查开始后,先由检察员宣读申请书,后由被申请人的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发表意见;(二)法庭依次就被申请人是否实施了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的暴力行为、是否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是否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进行调查;调查时,先由检察员出示证据,后由被申请人的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出示证据,并进行质证;必要时,可以通知鉴定人出庭对鉴定意见作出说明;(三)法庭辩论阶段,先由检察员发言,后由被申请人的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发言,并进行辩论。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六百三十六条开庭审理申请强制医疗的案件,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审判长宣布法庭调查开始后,先由检察员宣读申请书,后由被申请人的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发表意见;(二)法庭依次就被申请人是否实施了危害公共安
    2023-03-31
    173人看过
  •  强制执行公诉案件吗?
    本文介绍了强制执行公诉案件的限制和规定。公诉案件必须由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人民法院将根据不必要的刑罚采取不必要的执行方式。判处死刑的,应当通过死刑审查程序确定是否执行死刑;判处人身处罚的,应当根据人身处罚确定是由监狱、公安机关还是社区矫正执行;判处财产刑的,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因此,公诉案件被判处刑罚后,无需申请强制执行,司法机关应当根据刑罚情况确定执行方式。强制执行公诉案件是不被允许的。公诉案件必须由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人民法院将根据不必要的刑罚采取不必要的执行方式。判处死刑的,应当通过死刑审查程序确定是否执行死刑;判处人身处罚的,应当根据人身处罚确定是由监狱、公安机关还是社区矫正执行;判处财产刑的,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因此,公诉案件被判处刑罚后,无需申请强制执行,司法机关应当根据刑罚情况确定执行方式。 公 诉 案 件 如 何 确 定 执 行 方 式
    2023-09-11
    460人看过
  • 强制医疗公诉办案期限
    一个月,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另外,《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2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一、审查起诉阶段审查判断证据的标准是什么?(一)从证据的合法性来审查,主要审查证据是如何形成的、是由谁提供或收集的,收集的方法是否正确,证据的形成与收集是否受到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具体地说就是要审查有关人员是否出于不良动机,提供虚假的证据;有关人员是否因生理上、心理上、认识上、表达上等原因,提供了不实的陈述;侦查人员收取证据的手段是否正确、合法,固定保管证据的方法是否科学等。(二)从证据的客观性来
    2023-03-19
    131人看过
  • 医院可以作为医疗纠纷案件的被告吗
    在医疗纠纷案件中,是被告与医院发生的法律关系,医院可以作为医疗纠纷案件的被告医疗纠纷的性质医疗纠纷是个比较广泛的概念,可以包含医院医务人员与患者及家属或单位之间发生的所有矛盾纠葛。从概念定义上讲,纠纷与医疗事故、差错有关系,但是又不等同于医疗事故和差错。单纯的医疗纠纷可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在医疗过程中,可能确实存在有医疗问题,医疗过程中医务人员有过失,包括服务态度、责任心、技术问题或者已经构成了事故差错;二是可能没有医疗问题,既不是差错,也不是事故,纯属于患者家属期望值过高而未达到所期望的目标;三是出现了某些治疗目的以外的并发症或意外;四是有其他医疗之外的问题,如人际关系等;五是双方存在认识上的误差和分歧;六是经济因素,患者想借机转嫁医院或者希望通过纠纷而减免医疗费用;七是其他权益问题,如侵犯肖像权、名誉权、处分权等。目前,主要见于上述几种情况,某些医疗事故在过去往往按有关规定即可进行处理
    2023-06-13
    465人看过
换一批
#审判阶段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法庭秩序是指《人民法院法庭规则》所规定的,为保证法庭审理的正常进行,诉讼参与人、旁听人员应当遵守的纪律和规定。 对聚众哄闹、冲击法庭或者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更多>

    #法庭秩序
    相关咨询
    • 如何处理强制医疗案件?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7-26
      人民检察院申请对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的案件,由被申请人实施暴力行为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由被申请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申请人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社会危害性已经达到犯罪程度,但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可以予以强制医疗。 对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的,由人民法院决定。公安机
    • 强制医疗案件如何受理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1-15
      人民检察院申请对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的案件,由被申请人实施暴力行为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由被申请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申请人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社会危害性已经达到犯罪程度,但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可以予以强制医疗。 对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的,由人民法院决定。公安机
    • 参与法院强制医疗案件可以要求出庭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8-23
      根据司法解释规定,申请强制医疗案件,被申请人要求出庭,人民法院经审查其身体和精神状态,认为可以出庭的,应当准许。出庭的被申请人,在法庭调查、辩论阶段,可以发表意见。
    • 强制医疗案件怎么开庭审理强制执行程序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1-07
      开庭审理申请强制医疗的案件,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审判长宣布法庭调查开始后,先由检察员宣读申请书,后由被申请人的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发表意见; (二)法庭依次就被申请人是否实施了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的暴力行为、是否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是否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进行调查;调查时,先由检察员出示有关证据,后由被申请人的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发表意见、出示有关证据,并进行
    • 开庭申请强制医疗案件应如何走程序?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1-12
      开庭审理申请强制医疗的案件,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审判长宣布法庭调查开始后,先由检察员宣读申请书,后由被申请人的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发表意见; (二)法庭依次就被申请人是否实施了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的暴力行为、是否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是否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进行调查;调查时,先由检察员出示有关证据,后由被申请人的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发表意见、出示有关证据,并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