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的法律效力探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2 21:03:57 230 人看过

股权转让的效力如下:

对股东的有效性。股权转让经当事人达成协议有效,基于股份或出资的权利,包括受益权和表决权,应当由买方继承。

对公司有效。股权转让经当事人达成协议,变更公司章程或者在公司股东名册中记载买方姓名或者名称后,受让人成为新股东,所有股份或者出资权属于十大新股东,公司应当对新股东负责。

对第三人的效力。股权一经合法转让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就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瑕疵股权转让是否具有效力

瑕疵股权转让是否具有效力的确认方式:若瑕疵属于合同无效的情形(无民事行为能力、违反法律等)的,则转让无效。若瑕疵为可以补正的情形,若当事人及时予以补正的,则自补正时生效,不补正的,则无效。若瑕疵微小的,则转让效力不发生变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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